★★性侵犯就是要剁雞雞?印尼醫師拒絕化學閹割★監獄直送療養院 雲性侵累犯首例★驚!台中、新竹兩匹狼 剪斷電子腳鐐逃★惡狼靠一句話... 性侵6名女子★性罪犯治療時數 遠低於國外★電子腳鐐夜間啟動 性侵假釋犯白天下手★劫殺外拍小模狠男前科累累  全台500位性侵通緝犯不知去向★ DNA會說話 基隆遊民之狼性侵過50女 史上最惡!★ <性侵少女20次>聲押被駁回 檢憂狼再犯★性侵累犯刑滿出獄 許榮洲失蹤影 警鄰皮繃緊★ 醫師:固定戀童癖 應化學去勢★打乖乖針減性慾?★「化學閹割」減少賀爾蒙 歐洲議會抨擊德國太殘忍!★性侵兒童 南韓化學閹割色狼通過★重創女童身心 惡狼令人髮指卻判無罪★連續性侵犯 「應與社會隔絕」★★★★★★★

 

***-----------------------------------------------------------------------***
替性侵犯化學閹割!阿嬤當「劊子手」超果斷:這是正確的事(性侵犯)
摘錄自:2020/07/18  三立新聞網【國際中心/綜合報導】哈薩克自2018年通過了「化學去勢」法案,將針對兒童性侵進行閹割,注射相關藥物讓他們完全失去性慾。在監獄從事護理工作35年的一名老奶奶,外表看起來非常慈祥,但卻是負責化學去勢的「劊子手」之一,她認為這是完全正確的行為,因此在注射藥物時「毫不猶豫」,她希望性侵犯在被閹割後能好好反省,自己過去犯下多麼大的錯。
根據《太陽報》報導,哈薩克一名68歲的老奶奶佐亞(Zoya Manaenko),外表看起來十分慈祥,但她其實已經在監獄裡擔任護理工作長達35年,甚至還是替性侵犯進行「化學閹割」的劊子手之一,當局在2018年通過相關法律,將對兒童性侵犯化學閹割,經過多次注射化學藥劑後,受刑人將會完全喪失性慾。佐亞表示,「我認為這是正確的事,這些人必須以某種方式制止,他們對兒童犯下了可怕的惡行,就應該要負出代價」。
佐亞說,化學閹割的藥劑是油性的,必須從臀部肌肉注射,且注射速度很慢,但她在進行時毫不猶豫,也不會放入任何情感,她希望受刑人能牢記這個懲罰,並且反省自己的行為,「我希望他們出獄以後不會再犯,離所有孩子越遠越好,讓去勢成為他們的教訓」,佐亞也希望,包含英國在內的全世界國家都效法這種懲罰方式。
***-----------------------------------------------------------------------***
★性侵犯就是要剁雞雞?印尼醫師拒絕化學閹割:「只是把殘忍行為加諸到另一個受害人上」
摘錄自:2016/11/24  Posted on【責任編輯:黃筱雯】說到性侵案,大家總是對犯人忿忿不平,現在如果真的有方法能「還治其人之身」,你覺得就是正義嗎?印尼決定通過化學閹割,然而當地醫師卻反對這麼做。有人認為「化學閹割僅是把殘忍的行為從一個受害人身上加諸到另一個受害人。」這個議題就跟死刑廢除一樣,每個人對正義有不同標準,未達到共識前,都還相當具爭議性,你怎麼看?
今年四月,由於一名 14 歲女孩在回家路上受到 12 名青年輪暴與殺害的新聞震驚全國,為了遏止性侵議題越來越嚴重,化學閹割(Chemical castration)的措施在印尼決定實施之後,開始在亞洲國家內部受到討論,然而,當地醫師協會的反彈也讓我們看到,犯罪率與道德,有時與嚴刑峻罰相衝突的兩難。
印尼醫師協會對於該國國會的決議,表示「違反職業道德」為由,拒絕實行。這項決定不僅使該國許多女權團體震驚,同時也讓人反思, 正義的出口也許有時不該以違反人道做實驗 ,協會主席 Priyo Sidipratomo 醫師說,「對孩童性侵犯作化學閹割,不但會造成許多無法被清除的長期高風險副作用,同時也不能保證性抑制。這是一項政治決定而非專業醫學判斷。」
犯罪專家 P Sundramoorthy 亦指出,化學閹割為一種以藥物抑制或混合賀爾蒙的長期處理,然而性侵 並非僅是性衝動的產物 ,有許多社會因素導致性侵犯罪的意圖,如高社會壓力所造成對他人侵略以達成情緒釋放的目的等。政府必須著手在更社會結構的改進,而非僅僅對個人做非人道處理。
化學閹割措施,在不同國家中有強制與自願不同程度的法律規範,在英國、芬蘭、捷克以及美國部分州為自願性閹割,而在印尼、波蘭則為強制性閹割;另一方面,此極刑的實施亦有不同年齡限制或醫學建議,在丹麥、德國與美國德州,必須具備完整醫學判斷文件才可實行,瑞典與芬蘭受刑人實施必須受到資料法保護,不能對外公開;而瑞典與德國更有 23 歲或 25 歲以上的限制,且大多數國家僅同意用於慣犯,初犯不被允許實行此刑。
除此之外,即便性侵犯在自願接受化學閹割後,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調查,再犯率的降低往往在於罪犯本身對性衝動的自制能力,藥物使用主要在心理層面上的影響,真正較大關連的仍是犯罪者所處周遭人際環境以及親友支持,是否可將情緒壓力轉移到其他層面上而非導向性行為。
印尼國會決定的爭議點,除了醫學判斷與犯罪相關率的問題以外,更在於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統計,印尼仍然沒有兒童性侵犯相關詳細資料數據,並且國會同意實行於初犯與未成年罪犯上。
當地醫師協會說到,印尼政府有義務保護孩童受到性傷害危險,但措施不該是實行更殘暴並違反基本權利的國際法來簡單達成目的。「化學閹割僅是把殘忍的行為從一個受害人身上加諸到另一個受害人。」 印尼國際特赦組織執行長 Shamini Darshni 這麼形容。根據醫學組織建議,化學閹割的實行也許會降低累犯犯罪率,但真正該做的仍是犯罪者身處社會環境的改善,來使壓力釋放而非藉由藥物。
******
摘錄自:2020/07/18  TVBS【不手軟!烏克蘭對付千名兒童性侵犯 全都「閹割」】性侵兒童的事件倍增,令人難以接受!而烏克蘭達7月11日通過一項立法,凡是犯下性侵、強暴未成年等強制性罪名者,一律處以化學閹割,而且此法將於公開次日生效。
根據外媒報導,兒童性侵案件不斷倍增,因此烏克蘭政府想加強對性侵犯的懲罰力度,首批施行對象以兒童性侵犯為主。針對上千名年紀介於18歲至65歲間、有過性侵未成年行為者,強制注射降低性欲的抗雄性荷爾蒙藥物,俗稱「化學閹割」、「化學去勢」,與手術閹割切除性器官的方式有所不同。
此外,還將「戀童癖者公開登記編冊」,曾因戀童、性侵未成年、性虐兒童而有逮捕紀錄者,其姓名及長相,都會被記錄下來,一生都將受到相關防治單位的監控!
而雖然「化學閹割」有一定的作用,但需定期管控,因為這與真正的閹割不同,只要停止注射後一段期間,性慾仍會恢復。
******
摘錄自:2020/09/18 自由時報【奈及利亞卡杜納州修法通過:兒童強姦犯將被閹割並面臨死刑】奈及利亞(尼日利亞)六月時有一名22歲女子在教會遭性侵殺害,然而警方卻不願以「強暴」偵辦此案,引發大眾不滿,紛紛走上街頭抗議,網路上也發起了聲援活動,希望能為眾多性侵案受害者爭取權益。因此奈及利亞卡杜納州的議員們,同意擴大對州內性侵犯的懲罰刑責,而日前卡杜納州州長魯法伊(Nasir Ahmad el-Rufai)也簽署了這份法律修正案,未來若性侵14歲以下的兒童,將被手術閹割並面臨死刑。
奈及利亞卡杜納州州長魯法伊(Nasir Ahmad el-Rufai)簽署了一項法律修正案,兒童強姦犯未來將被手術閹割並面臨死刑。
據《福斯新聞》報導,在這之前,奈及利亞性侵成人的嫌犯最高刑期為21年有期徒刑,兒童強姦犯則為無期徒刑;新法實施後,卡杜納州一般的強姦犯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強暴14歲以下兒童者,將面臨死刑和閹割。
魯法伊表示,若性侵兒童的嫌犯是女性,一旦被定罪後就會被切除輸卵管並處以死刑。事實上,強姦犯去勢的刑罰並不少見,巴基斯坦總理伊姆蘭汗(Imran Khan)近日就考慮以手術閹割處罰性侵犯,因為該國1名女子在車子沒油後於高速公路上慘遭輪姦。
另外,美國阿拉巴馬州州長艾維(Kay Ivey)去年簽署了一項法案,針對兒童性侵犯祭出化學去勢的處罰,任何涉及13歲以下兒童的性犯罪者將接受藥物治療,達到降低睪固酮和性慾的目的。全美至少有7個州有化學去勢的法條,但實際上很少實施。
***-----------------------------------------------------------------------***
監獄直送療養院 雲性侵累犯首例
2011/04/26自由時報〔記者黃淑莉/斗六報導〕性侵累犯林國政甫出獄又涉嫌性侵殺害國二葉姓女學生,性侵累犯出獄、假釋後輔導管理引起各界關注,雲林縣日前完成縣內首例再犯率高的性侵累犯刑後治療、且從監獄直接戒護到療養院的無縫接軌案例。
葉小妹遭性侵殺害案,凸顯行政單位對性侵案加害人出獄、假釋後的連繫、輔導等作業不足,甚至出現空窗期讓再犯率高的加害人再犯案,刑後治療、無縫接軌被廣為討論,日前雲林地檢署、法院、警察、社會及衛生等單位與台中監獄即完成首例性侵犯刑後治療及無縫接軌作業。
據了解,廖姓更生人於90年犯下妨害性自主、搶奪罪,91年在輔導治療期間又犯案,利用一名女子熟睡時猥褻,服刑出獄後98年又犯案,以強暴方法猥褻一名女子,在監獄服刑期間身心輔導治療評估,由於廖姓更生人患有精神疾病、智能不足、又不識字,根本沒有治療性,讓他在社區單獨活動危險性高,若病情不穩定就會有再犯的可能性,雲林地方法院依評估結果判決廖男刑後強制治療2年。廖男於本月20日出獄,雲林縣性侵害防治中心接到台中監獄公文,立即啟動無縫接軌作業,但在廖男出獄前幾天仍找不到可收置他的療養院,擔心廖男回歸社區再犯案,包括社會處、衛生局、警察局及台中監獄都總動員,終於在廖男出獄前一天找到可收置的療養院,出獄當天由台中監獄法警直接戒護到療養院,執行刑後治療。
社會處長丁彥哲表示,性侵案加害人刑期結束,出獄時間可以準確知道,但假釋的加害人,有時收到公文就出監,屆時輔導、管理可能會出現時間差,希望相關單位能提早因應。
***-----------------------------------------------------------------------***
驚!台中、新竹兩匹狼 剪斷電子腳鐐逃
2015/05/30 網路新聞【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全台婦女人心惶惶!因為2名性侵狼,竟然剪斷電子腳鐐落跑,新竹1名犯下三起性侵案的林姓男子,假釋期間戴著電子腳鐐監控行蹤,但2015年5月27日,竟然破壞腳鐐逃逸,至今快5個月了,行蹤成謎。無獨有偶,台中1名強盜性侵狼,今年1月初也剪斷電子腳鐐後,逃離租屋處,現在兩地檢警都發布拘提,務必全力緝拿這兩匹狼到案。
台中市49歲的林姓男子,短髮中年大叔樣,他23年前犯下強盜性侵入獄,關了15年後假釋,2013年2月涉及竊盜遭到電子腳鐐監控,2013年11月獲判無罪才解除,但2015年2月又犯案,再度被戴上腳鐐。
沒想到5月27日,法警發現他,電子訊號未出現在受監控的台中市西屯區租屋處,立刻通報轄區員警查訪,果然人去樓空!台中地檢署已簽發拘票,要捉拿林姓男子到案。同樣發動緝狼行動的還有新竹檢警,因為43歲的李姓性侵假釋犯,也如法砲製,溜了!
臉書社團「看見新竹」28日晚間流傳一則訊息,指出一名年約42歲的性侵假釋犯李姓男子,自己在竹北市四維街住處將電子腳鐐剪斷後逃逸無蹤,因李男曾犯下多起強盜、性侵案,被新竹縣竹北分局列管為性侵害中高再犯,而警方也證實李男從一月就脫逃,目前正全力通緝中。
這個臉書社團將李嫌的照片與資料公布,並發文指出「警方證實確實有強暴性侵犯逃脫」,警方研判李嫌可能已不在竹北地區活動,請住新竹的大家守望相助,如果在路上有遇到這號人物,請立刻通報警察機關,也呼籲各位女性朋友小心。
而警方表示,李嫌於1994年間與另名張姓嫌犯組成強盜集團,犯下多起強盜案,而且常流連聲色場所,喜歡上舞廳、酒店、理容院,趁帶小姐出場時將被害人綑綁、矇眼,洗劫性侵對方。
李嫌曾多次被判處死刑,2001年最高法院更九審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李嫌於去年假釋出獄,因有高度再犯可能性,所以受到保護管束,被新竹縣竹北分局列管為性侵害中高再犯。沒想到李嫌今年1月初竟剪斷電子腳鐐剪斷後逃逸,警方多次查訪均未發現其下落,才得知李嫌已經逃跑,目前正全力追緝當中,但這起事件已經讓新竹民眾人心惶惶。
***-----------------------------------------------------------------------***
惡狼靠一句話... 性侵6名女子
2014/08/16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有多次性侵前科的朱姓男子,出獄後惡性不改,竟開車隨機搭訕落單的女子,佯稱「妳被嬰靈纏身,不處理很麻煩!」騙女子上車後,手持紅包袋假裝做法,趁機對女子襲胸、摸下體,甚至指侵得逞,高等法院認為他服刑後仍未深切悔悟,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89年8月至90年5月間,朱男曾以相同手法,連續犯下5件性侵案,入獄服刑4年2月,並在接受治療後才入獄,未料,他出獄後竟又故態復萌。
去年3月11日早上9點多,他開著小貨車行經桃園市建國國小後門,隨機搭訕落單女子,先騙女子被嬰靈纏身,再假借做法驅魔騙女子上車,隨即將車開往人煙稀少的地方,在車上性侵女子得逞。
一審認為朱男以驅魔為由恐嚇被害女子,違背女子的意願性侵,對女子的身心造成莫大傷害,考量他因前案服刑及接受治療後,仍未悔悟自新,判他4年徒刑,他不服提出上訴,高院仍維持一審的見解,判他敗訴。
******
性罪犯治療時數 遠低於國外
摘錄自:2010/10/29 自由時報【記者葛祐豪、蘇孟娟/綜合報導】高雄市凱旋醫院副院長周煌智強調,根據長期追蹤,性罪犯接受強制治療後,一年後的再犯率約6%,要徹底根絕再犯,不能只依賴強制治療的「內控」作為,「外控」的配套也應做好。
周煌智說,「外控」是指嫌犯出獄後,觀護人應定期監控,家人也要多關心,必要時可以「測謊」,這就是國外所謂的「鑽石模式」,主張性罪犯的「社區監督」,結合觀護人的社區監督、社區輔導治療師等,有如菱形鑽石的四個角,缺一不可。
他說,目前性罪犯的強制治療過程,首先是進行個案分類,再評估再犯的危險因子有多高,針對初犯或機會型犯案者,治療重點擺在指導正確的性教育;至於反覆犯案者,必須針對犯案的危險情境不斷訓練,終止其慾望。國外監獄性罪犯強制治療的時間,每週約20小時,時間長達2年;但國內每週只有2小時,持續約3至6個月,嚴重者才可能達到2年,治療時間也明顯不足。
精神科醫師游文治則指出,性侵或性騷擾嫌犯一犯再犯,可能是需要「從犯罪中滿足自我」,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可能與其從小的生長背景有關,可能是與父母關係疏離,或可能與異性交往不順利,造成必須藉由犯罪以達到滿足。
***-----------------------------------------------------------------------***
電子腳鐐夜間啟動 性侵假釋犯白天下手
2010/04/22 今日新聞【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假釋中的丁姓男子又因為連續猥褻、性侵女大學生遭檢方求處15年重刑,值得注意的是,丁男戴有電子腳鐐,但「宵禁」的時間是從晚上10點到隔天清晨5點,但他卻利用白天時間犯案,凸顯電子腳鐐仍有死角問題。
現年32歲的丁大倫(32歲)曾於84年年滿18歲時就因犯下性侵案遭判處5年徒刑,89年7月假釋出獄後,同年9月21日、10月5日又連續犯下2件性侵案,被從重判處10年徒刑,直到98年8月21日假釋出獄。由於他是性犯罪的假釋犯,檢方經過2個多月的評估後,決定對他裝置電子腳鐐監控,並根據他過往犯案時間,決定自晚間10點到隔日清晨5點進行「宵禁」,未料丁男利用白天監控的空檔犯案,換言之,電子腳鐐並未收監控之效。
檢方指出,丁男假釋出獄兩週後,就在北市西門町尋找女學生為目標,他自稱大學生,以協助拍製畢業影帶為由邀女學生入鏡,將被害人帶往附近商業大樓頂樓性侵;其中一位女學生正值生理期逃過一劫,另一女學生則遭性侵得逞。
***-----------------------------------------------------------------------***
劫殺外拍小模狠男前科累累  全台500位性侵通緝犯不知去向
摘錄自:2017/03/03 NOWnews【社會中心/台北報導】有多項前科的通緝犯程宇(24歲,本名高廷宇,後來才從母姓改名程宇)及淪為酒店妹的小三梁思惠(22歲,厡本亦是外拍小模),疑似忌妒同齡陳姓閨密變直播網紅,及不滿被害人知道了她的不堪過往,甚至還和她的前男友同一個鼻孔出氣,所以兩人才設局將陳姓小模誘騙到台北市南港區一處商場荒廢地下室,程男開始對小模性侵並勒斃,一旁冷眼旁觀的閨密則負責打燈、洗劫財物。程男和梁女犯案後前往台中遊玩,被警方查獲逮捕。
警方調查,程姓男子於2013年間透過臉書認識一名15歲少女,2人多次相約外出遊玩,程男並4度將少女帶往住處發生性關係,因而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須接受保護管束,並須至醫院評估是否需接受輔導教育,但程男卻遲遲沒前往醫院報到,因此遭判刑30天、須接受強制治療。
程男入獄服刑結束後仍未至醫院報到,去年再次依違反性犯罪防治法送辦,檢方因他屢傳不到,在今年1月發布通緝。此外,程男在去年底也涉嫌將另名女模約出性侵未遂,還拿走女模手機變賣,遭女模提告性侵及侵占;也曾多次因住宿沒付錢遭店家指控詐欺,同樣屢傳不到遭檢方通緝。
據《中國時報》報導,根據法務部統計,全國約有480名性侵通緝犯尚未被逮,據《性侵害防治法》規定,未如期登記報到的人數共有27位,當中還有19人正在查尋行蹤,8人通緝查捕中,宛如有500顆未爆彈,對台灣治安造成直接影響。
警政署對此則表示,警方目前仍在積極查捕,並且通令各地警方搜尋未報到者。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陳淑娟則提到,嫌犯故意拒絕治療,行政單位也無可奈何。
***-----------------------------------------------------------------------***
DNA會說話 基隆遊民之狼性侵過50女 史上最惡!
2010/04/21 網路新聞【即時新聞/綜合報導】4月中旬,10年前性侵殺害基隆國中女生的曹姓遊民之狼落網,事後比對出連他的兩個女兒都遭到毒手,現在更驚爆他十多年來專挑台北市木柵、南港、內湖一帶瘦小女孩下手,犯案超過50起。
54歲的曹姓遊民之狼對自己大女兒下手,被鄰居告到警察局,採DNA比對赫然發現十年前基隆女學生被性侵殺害這舊案也是他做的,警方從當年留下女學生下體的採樣,與他DNA反覆比對後,終於有重大突破,並在台北市歸綏街將他逮捕到案。
進了警察局,專案小組問曹姓遊民之狼做案有沒有30件?他竟然冷冷的說都超過50了。50這個數字非同小可,專案小組從他口中歸納,他開計程車專挑瘦小女孩下手,喝了酒就有性衝動,一方面壯膽,如果在台北市安和路附近接到條件符合的女生,就載到六張犁硬來,如果在內湖區金湖路一帶碰到的,就近到碧山巖性侵害,在基隆載到的陳姓女學生,就被他帶到七堵山區性侵殺害。
民國89年9月10日,當時一早出門補習的陳姓女學生,放學後獨自搭公車去找同學,直到晚上8時,她被路人發現倒在基隆市長安路附近的巷子,後腦有傷痕,身上有多處紅腫傷痕,嘴巴、鼻子被貼上黃色膠帶,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當時看著女兒冰冷遺體的陳媽媽哭到差點昏倒,雖然家屬懸賞30萬元緝兇,案子卻懸宕10年。
曹姓遊民之狼又被懷疑早在1996年,他就在木柵興隆路載到一名女學生,當時喝了酒的他獸性大發,載著無辜上了賊車的肥羊,一路開到偏僻的貓空山區,女學生大聲哭喊他還嫌吵,用膠帶封住女學生的口鼻後性侵,沒想到過程中,被害人沒了氣息,嚇壞了的他也不管對方死了沒有,就把女學生丟棄在山溝旁,整個犯罪手法和基隆女國中生性侵命案一模一樣。隔一年他就在家性侵自己二女兒,今年因為連車禍癱瘓的大女兒也不放過,才被報警抓人。
曹姓男子先是計程車之狼,後來因酒駕被吊銷計程車駕駛執照成為無業遊民,又變成遊民之狼,現在爆出至少有50個女孩子也慘遭他的毒手,他因性侵女兒不能讓臉曝光,如果有地緣和手法相同的受害者,警方也希望能勇於指認。
******
<性侵少女20次>聲押被駁回 檢憂狼再犯
2010/06/12 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洪姓男子涉嫌性侵同居女友的14歲女兒多達20餘次,苗栗檢方向地院聲押卻被駁回,法官諭知5萬元交保;檢察官不服,向台中高分院抗告也被駁回,檢方很無奈,擔心又有人受害。
苗栗檢方表示,苗栗地院駁回聲押的理由,是因為洪嫌坦承犯案,且被害人已緊急安置,所以認為他沒有再犯之虞;但檢察官質疑說,被害人還有一個相差2歲的妹妹,不羈押洪嫌,很可能換妹妹被伸狼爪。檢方認為法官在裁定是否羈押時,除了考量被告人權,更應從被害人的角度著想。
檢方調查,洪姓男子去年8月見被害少女獨自在家中上網,趨前猥褻並性侵害,洪嫌此後又逞慾多達20餘次,直到今年1月,被害少女的母親在女兒房間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誤以為女兒帶男生回家上床,還打了她一巴掌,被害少女才向母親哭訴,遭媽媽同居人染指的悲慘遭遇。
被害少女的母親報警,事後反被洪嫌痛打,洪嫌後來支付50萬元的和解金,被害少女還曾被母親阻擋製作筆錄;被害少女應訊時原本不敢說實情,經檢察官曉以大義,請她為妹妹著想,不要讓妹妹跟她一樣受害,她才泣訴洪嫌的惡行。
洪嫌否認犯行,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他卻向法官認罪,法官諭知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但檢方事後再傳訊他,洪嫌已不知去向,昨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
性侵累犯刑滿出獄 許榮洲失蹤影 警鄰皮繃緊
2010/09/11中國時報【顏玉龍、唐嘉邦、周曉婷/北縣報導】性侵累犯許榮洲昨日出獄,引發各界高度關注!許母凌晨在台北縣警方陪同下,前往國防部台南監獄接人,並在獄內完成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手續。不過,許回到台北後,並未與母親直奔三重老家,目前行蹤成謎。警方及附近學校嚴陣以待,避免再有女童受害。
許榮洲為服刑期滿出獄,為掌控他出獄後的行蹤,北縣婦幼大隊日前經與許母協調後,許母同意警方昨凌晨一同南下接人。清晨六時許,警方與許母抵達台南監獄,並在獄內替許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手續後,搭車北上。
針對監委調查報告「許很擔心自己再犯」的說法,台南監獄政戰官陳寶義昨天表示,許榮洲並未說過擔心自己再犯等話而這幾天也和其他即將服刑期滿受刑人一樣都在數日子。陳寶義對許榮洲說,「希望下次是在馬路上相遇,不要再到獄所相見。」許輕輕點頭後搭車離去。
警方指出,許母對於兒子能夠出獄,感到相當開心,但為了避開媒體,選擇在清晨接兒子出獄,而在獄中待了十二年六個月的許榮洲,疑久未與外界接觸,一路上沉默寡言,加上同車內有陌生員警,也沒有與母親有特別互動。許榮洲原本打算與母親返回三重老家,疑擔心遇上在屋外守候的媒體,遲至傍晚仍未進家門。附近鄰居表示,過去不曉得這裡曾經出過性侵犯,直到媒體出現後才知悉。
許家附近的國小校長指出,不會特別告知學生有性侵前科犯住在學校附近,但會提醒學生要注意安全,這也是學校平時就在宣導的事項,學校家長志工也有成立「社區防護隊」,在學童上下學時加強巡邏,當然也會將許某住處列為特別注意區域。學生家長表示,希望警方能夠多注意這一帶的治安狀況並加裝監視器。
位於許家正對面的安親班老師說,雖然感到心裡毛毛的,但保證不會讓學生離開視線,也希望家長放心。警方指出,許榮洲出獄後,無法比照性侵害假釋犯以電子腳鐐監控,僅能依規定將他列為治安顧慮人口,由轄區派出所及偵查隊每月到許家各查訪一次,也已與家屬達成共識,將會配合警方查訪,同時,許每半年須主動到婦幼大隊或警局報到,且依法可管制七年。
******
醫師:固定戀童癖 應化學去勢
2010/09/11 聯合新聞網【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名性侵幼童累犯昨天刑滿出獄,因曾表示沒有信心不會再犯,他住家鄰居婦幼全都提心吊膽。精神科專家認為,由於該名累犯屬「固定型戀童癖患者」,站在犯罪預防及保護兒童的觀點,建議政府可考慮在體制內納入「化學去勢」。
國內推動對性侵犯實施化學去勢、關西培靈醫院院長李光輝說,根據研究,兒童強暴案「固定型」的加害人,是從頭到尾僅與兒童發生性行為,加害人選擇侵犯的兒童年齡,恰好是他曾經遇過性騷擾或性挫折的年紀,例如在五歲時曾被他人傷害、性侵,多會選擇侵犯五歲的幼童。
昨日刑滿出獄的許姓累犯,便是屬於固定型的戀童癖,李光輝說,針對該類型的加害人,化學去勢是有效益的。化學去勢藥劑包括男性荷爾蒙類似藥物、男性荷爾蒙受體抑制劑、前列腺素等,一個月注射一針,可降低性慾。另外則是利用抗憂鬱劑的副作用,同樣也可降低性慾、抑制性衝動。
李光輝說,化學去勢針對兒童強暴的「固定型」、以及成人強暴的「虐待型」等加害人具有預防效果,但對其他類型的強暴性侵,例如兒童強暴的「退化型」並無效用,因此前提是經由診斷,確認強暴加害人的類型。
但他強調,所有類型的強暴性侵犯,都必須進行認知行為治療,例如利用電子腳鐐等科技監控方法,就是認知行為治療方法的一種,利用外控機制,達到內控效果。
李光輝說,化學去勢也需完整配套措施,確保性侵加害人定期接受注射,而韓國、阿根廷等國家已有立法,針對性侵兒童的慣犯實施化學去勢,但國內尚未進入立法階段。
******
打乖乖針減性慾?
2010/09/10 TVBS【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不只性侵犯讓人擔心,就連男性當兵的性需求,也是多年話題,軍中有一個多年傳言,私下流傳部隊會對新兵打「乖乖針」,減少阿兵哥的性慾,甚至還說只要萃取狗睪丸的萃取液,注入兔子體內就會產生消滅男性賀爾蒙的抗體,對這樣的傳聞,專業醫師斥為無稽之談,國防部也說根本沒有乖乖針這種東西。事實上在醫學層面,有一種用在治療「攝護腺癌」的注射劑,會大量減少男性賀爾蒙生產,效果就像是乖乖針,會減少性慾,只是這藥劑副作用不小,沒病可是絕對不能打。
******
「化學閹割」減少賀爾蒙 歐洲議會抨擊德國太殘忍!
2012/02/25 今日新聞網【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德國對性犯罪者的處置可說是一點都不手軟,會以藥物控制法進行「化學閹割」,每6個月對嫌犯注射藥物,以減少男性賀爾蒙,降低睪丸激素分泌,抑制性衝動。雖然歐洲防止酷刑委員會日前痛批這種化學閹割太不人道,但德國23日提出告報反駁,證明去勢後的嫌犯再犯率大幅下降,拒絕廢除。
歐洲防止酷刑委員會不認同德國以外科手術,對性犯罪者進行化學去勢,擔心將對犯人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且此種刑罰十分羞辱犯人,是非必要手段。在在歐盟47個成員國內,只有德國和捷克共和國仍採行這種刑罰。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一名德國連續強暴、殺害多名小孩的殺人犯馬丁尼將在下周判刑,馬丁尼坦誠曾姦殺3名男童及性侵其他20名受害者。因此德國當局更不可能在此敏感時機廢除化學閹割。
德國政府表示,只有年滿25歲的犯人能選擇進行「化學閹割」,並聲稱這是治療而非懲罰,目的是在防止這些性犯罪者出獄後再犯。德國政府官員提出研究報告顯示,接受「化學閹割」的性犯罪者,出獄後再犯率是3%,但是未做「化學閹割」的犯人,再犯率卻高達46%。過去10年內,每年平均約有5人接受此刑罰。
******
性侵兒童 南韓化學閹割色狼通過
南韓近三年來,性侵未成年者的案例逐年增加,增幅高達8成,所以南韓立法機關創亞洲之先,率先通過立法在兒童性侵犯身上,允其性侵16歲以下未成年人的罪犯,實施透過注射藥物來消除性衝動和性慾的所謂「化學閹割」,這項法案也在今年7月開始生效實施。
「化學閹割」的對象每年將達100人。為了實行「化學閹割」制度,南韓法務部今年5月成立了由精神科、泌尿科、內科等領域醫療專家組成的「性衝動藥物治療政策諮詢團」,研究具體的化學閹割方案。進行藥物治療的情況包括:法院下令進行化學閹割;具備假釋條件的人同意接受藥物治療後,法院下令治療;進行強制治療的過程中,法務部「強制治療審議委員會」下令進行藥物治療等,南韓也是亞洲第一個通過此法的國家。
化學去勢就是以注射藥物的方式,大幅減少性侵犯體內的男性荷爾蒙,抑制其性衝動,效果長達15年,不過也有反對者認為,化學去勢會導致心血管疾病,對於減少犯罪的效果也還有疑慮,所以化學去勢是否是個有效的手段,至今仍有強烈爭議。不過南韓法醫界認為,與其說這是一種刑罰,還不如說這是一種治療,南韓司法部門也表示,性侵犯如果同意接受化學去勢,可縮短監獄服刑期。新法上路後,預估每年有100名兒童性侵犯接受此刑。 2011/09/28 摘錄自:網路新聞
***-***
重創女童身心 惡狼令人髮指卻判無罪
 2010/11/21 華視新聞【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剛剛新聞中看到,台中一名一歲小女童,遭到性侵,連小腸都斷裂,其實,14年前,同樣在台中,一名五歲小女童也慘遭竹竿性侵害,腸子只剩八公分,只是今年初兇嫌居然被判無罪,為什麼,性侵犯沒有被重判?來看今天的頭調解碼。
這個戴著兔寶寶面具的林小妹,十四年前出院時,腸子只剩八公分,會這樣,是因為她在這片竹林,慘遭歹徒持竹竿性侵,狠心凌虐,被人發現時,腸子穿孔破裂,雖然女童被緊急送醫,但等不到正義,林小妹妹已經在去年3月過世,他過世時,18歲,女兒走了,媽媽也絕望了,因為兇嫌在今年一月,被判無罪。
最心愛的女兒走了,真的說什麼都沒有意義了,無罪判決的理由,在於警方蒐證,和指證程序有嚴重錯誤,時間才沒隔多久,八月份,高雄縣這個圖書館外的階梯上,一名六歲女童被一名男子,抱來這裡加以性侵,當時女童嚇呆了,連呼叫抗拒都沒有,法官竟然認為,女童沒有抗拒,因此男子沒有違法女童的意願,被輕判3年2個月。九月份,一名3歲的小女童,被隔壁的阿伯帶回住處,強行性侵,因為痛娃娃大叫,哭喊不要,這句不要,讓法院一二審的法官,認定色狼違反娃娃意願,重判了娃娃口中的阿伯。
沒想到案子送到了最高法院,法官卻以無法證明違反娃娃意願為由,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但誰會願意被性侵害,輕判的案例,讓民眾怒吼,白玫瑰運動走上街頭,但性侵被害人數,減少了嗎?答案是,沒有。不止要重判,還要判刑後的加害人,關出來後,也要被標記,讓外界看的到,也盯的到,因為性侵加害人,對被害人而言,是一輩子的心理傷害。
***-----------------------------------------------------------------------***
連續性侵犯 「應與社會隔絕」
2012/04/06 蘋果日報【記者王吟芳 】現年五十六歲的許姓男子在新北市三芝開鵝肉店,其家族在金山、萬里有大筆土地,出租供人養鱒魚,檢警查出,許男有多次性侵前科,一九八九年曾性侵一名國中女生,賠錢了事,一九九四年又涉另起性侵案被求刑七年,最後則因性侵、殺害同居人女兒,被檢方求處死刑,專家表示,類似許男這種連續性侵犯,醫學研究也認為「應與社會隔絕」。
新店耕莘醫院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指出,類似許男這種性侵、殺人犯,在國外被稱為SVP(Serial Violent Predator,連續的暴力性侵犯),這類型犯罪者「對人的尊重是零」,容易在被害人對他不順從或反抗時產生暴力攻擊或虐待,或者藉由性侵、傷害別人,來發洩情緒並滿足控制欲。
楊聰財說,在醫學上也有研究指出,這類型犯罪者的大腦前額葉內側功能特別薄弱,而前額葉內側主管的就是同理心,也就是所謂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若此區域功能薄弱,導致的結果就是喪失同理心,研究結論也認為這類型犯罪者不適合與人群接觸,應與社會隔絕。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海上仙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