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處女vs.石女★「雖然有呼吸,但我不再活著」童年遭3度強暴,荷蘭17歲少女尋求安樂死被拒,在家中絕食而亡★遭性侵後惡夢連連想自殺★被凌虐性侵後情緒崩潰,心靈受創需靠更高劑量安眠藥才能入眠★她,暗夜哭泣 走不出內心黑洞★ 疑遭祖孫三代性侵 印傭險跳樓獲救★ 女童拔髮自殘 揪出阿姨阿伯獸行 ★ 她隱忍性侵七年崩潰 繼父重判15年★女童被乾舅猥褻 畫淚人兒說「害怕」★女大生淪「性侵實驗」人格崩壞 淫魔恩師竟誇:真會叫★打不過女士官 狼下士投降★妮可基嫚遭性虐 情緒崩潰吞藥又破窗★國三女叛逆逃學 母氣打巴掌竟揭性侵真相★性暴力犯罪如何預防? 南韓民眾認同「加強處罰」是最重要手段★★


心因性障礙 受不了「炒飯」…已婚處女 全身麻醉好「孕」才到 (性侵後遺症1)
〔記者蔡彰盛、王昶閔/綜合報導〕香港三十三歲的張姓女子,疑因心因性障礙,無法跟人有肌膚的接觸,仍是處女之身的她,連續來台六次求子,歷經三次人工受孕與兩次試管嬰兒,終於成功懷雙胞胎。
婦產科醫師賴興華說,外表焦慮不安的張女,在先生陪伴下從香港來到新竹求診,她說小時候在電車上遇到「痴漢」,之後就極度排斥異性碰觸。幸好遇到包容的先生,儘管結婚迄今全無性生活,甚至連牽手、擁抱也無,但相信張女是今生「靈魂伴侶」的他,始終體諒。
結婚兩年的張女,因外生殖系統異常敏感,一碰觸皮膚就有強烈反抗動作,以致難孕相關檢查根本無法進行,賴興華只能做簡單的血液荷爾蒙評估。一開始醫師希望將先生的精蟲注入陰道,但她仍希望注入子宮腔以提高懷孕率,別無選擇下只好讓她麻醉,然而簡單的靜脈麻醉仍無法壓制她的反射,在半掙扎狀況下快速完成第一次人工受孕。但連三次人工受孕都失敗,休息半年後建議轉做試管嬰兒。
經取出十八顆卵,自然受精後有十四顆受精,最後培養出三顆好胚胎,第一次做試管嬰兒,張女提前出血而失敗,所幸當時還留存了兩顆,事隔八個月再做第二次試管嬰兒,這次不僅成功懷孕,還意外創造了雙胞胎,讓張女與先生都雀躍不已!
賴興華說,臨床上「心因性」性功能障礙而難孕者極少,透過教育、支持、心理治療或許有幫助,但對急著想當媽媽的人可能緩不濟急,最快的方式仍然是人工受孕或試管嬰兒。在治療時,一般人只要經安撫、約束或給鎮定劑後,就可以進行,但張女不一樣,非得麻醉無法完成。
馬偕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李國光也表示,這類病人不常見,但每年還是可能碰到幾例。治療技術跟一般人工生殖差不多,只是如果病人體質較為敏感,進行不孕症治療時,就往往需要麻醉,是與一般民眾最大的差異。李國光表示,為這類病患進行人工生殖時,無論是注射精蟲或是取卵,都只要從處女膜中間的小洞進出操作即可,並不會破壞處女膜。而治療的成功率,也跟一般的病患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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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處女vs.石女
醫學上只要處女膜完整無損,即稱為處女。而民間常以「石女」來稱呼先天無法進行性行為、即男性無法將生殖器官進入其體內的女性。石女還分為「真石」和「假石」。真石女屬於先天性的陰道缺失或者陰道閉鎖,屬於先天發育不良或缺失;假石女則屬於處女膜閉鎖(或肥大)或者陰道橫膈,造成陰莖無法進入。
婦產科醫師賴興華指出,張女應屬罕見的心因性性功能障礙,在臨床上是非常少的個案。衛生署新竹醫院精神科主任陳世哲說,不敢與人肢體碰觸,甚至進一步發生親密關係者,人際溝通顯然已經有複雜的問題,這與強迫症患者反覆擔心碰觸某種東西的症狀,有點類似。他認為應該進一步評估,才能找出原因並改善。2010/05/03 自由時報 整理:記者蔡彰盛
醫學上只要處女膜完整無損,即稱為處女。而民間常以「石女」來稱呼先天無法進行性行為、即男性無法將生殖器官進入其體內的女性。石女還分為「真石」和「假石」。真石女屬於先天性的陰道缺失或者陰道閉鎖,屬於先天發育不良或缺失;假石女則屬於處女膜閉鎖(或肥大)或者陰道橫膈,造成陰莖無法進入。
婦產科醫師賴興華指出,張女應屬罕見的心因性性功能障礙,在臨床上是非常少的個案。衛生署新竹醫院精神科主任陳世哲說,不敢與人肢體碰觸,甚至進一步發生親密關係者,人際溝通顯然已經有複雜的問題,這與強迫症患者反覆擔心碰觸某種東西的症狀,有點類似。他認為應該進一步評估,才能找出原因並改善。2010/05/03 自由時報 整理:記者蔡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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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看似不嚴重,其實對人造成的傷害不可小覷,遭遇過性騷擾的人有可能出現無法集中注意力、沮喪、憂鬱、無力感、害怕、焦慮、沒有自信等情況,嚴重的甚至影響日後對人際關係及兩性關係的態度。因此一旦發生嚴重的性騷擾行為,姑息並不能解決問題,甚至造成惡勢力擴大。
警方呼籲,嚴重的性騷擾行為,例如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等,仍是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最重可以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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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呼吸,但我不再活著」童年遭3度強暴,荷蘭17歲少女尋求安樂死被拒,在家中絕食而亡
摘錄自:2019/06/06  風傳媒【撰文/蔡娪嫣  】荷蘭17歲少女波特霍芬,曾在11歲、12歲,及14歲時遭到性侵,尤其14歲時是被2名闖入家中的陌生男子輪暴,使她受創極深,並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憂鬱症、厭食症,為了克服心理疾病,多年來受盡折磨。波特霍芬的父母曾以為女兒的狀況總有一天會好轉,但波特霍芬選擇不再負荷這種「無法承受」之痛,開始絕食、拒絕治療,在家中絕食而亡結束煎熬的一生。先前國際媒體紛紛報導,波特霍芬(Noa Pothoven)為「合法安樂死」,但根據波特霍芬尋求的安樂死機構澄清,這位少女被醫師拒絕執行安樂死後,絕食而亡。
波特霍芬曾以「精神疾病鬥士」的經歷聞名,她去年11月出版獲獎傳記《獲勝或學習》(Winnen of leren),希望能協助青少年面對心理創傷。她在書中提到,自己童年遭受性侵,陷入對抗抑鬱、厭食甚至自殺未遂的痛苦鬥爭之中,前兩次受害是在11歲及12歲參加的青少年派對上,遭受施虐猥褻,3年後、14歲時又遭到2名陌生男子闖入家中輪暴,「我家被破門而入,我的身體,再也不能復原」。
由於感到羞愧,波特霍芬一直隱瞞父母這項事實,她曾說過:「我每天都活在當時的害怕與痛苦之中。總是受怕,總像是提高警戒。直到今天,我仍覺得自己的身體很髒。」她直到去年才向警方報案,希望「犯人能被繩之以法」。
今年6月1日,波特霍芬在社群媒體上發表最後貼文,宣布自己「將在10天內離世」,自述一生多數時間都遭受「無法承受」之痛,「雖然有呼吸,但不再活著」,已經不再進食,也不攝取水分,「經過多年的奮鬥與戰鬥,我真的筋疲力竭了。」她說明這項「最後的」決擇,「已經計畫很久了,不是一時衝動」,並勸朋友們「別再試圖說服我這麼做不好,在這種情況下,愛我就應該放手讓我走」,6月2日在家裡客廳結束短暫而煎熬的一生。
荷蘭是少數安樂死合法的國家,執行的條件是,若「無任何機會與希望」可以改善「患者不堪忍受的痛苦」,患者可以在與專業醫生對話及判斷後,選擇接受執行安樂死,這不僅適用於重症患者,部分心理疾病和失智症患者也適用。荷蘭也允許18歲以下、意識清醒病患尋求安樂死,12至16歲病患必須獲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16至18歲病患則可以在諮詢家長後,自行選擇是否安樂死,家長沒有否決權。波特霍芬幾年前曾輕生未遂,被送到醫院「強制治療」,醫師為她準備不容易撕裂的特製衣服,以阻止她自殺。
荷蘭媒體《海爾德蘭人》(De Gelderlander)報導,波特霍芬的母親李賽特(Lisette Pothoven)2017年發現女兒書桌上的一疊遺書,才得知她內心埋藏的驚人秘密。李賽特說:「當時很震驚,我們原本很不能理解,甜美、聰明、善交際,總是開朗的女兒,怎麼可能想尋短?」
即使如此,波特霍芬的父母還是希望她能再次感受到「活著真好」,或是哪天陷入愛河並走出傷痛,父母更鼓勵她接受電療,經由電擊腦部的方式來誘發痙攣、治療精神疾病。但這造成波特霍芬對父母的不諒解,去年她瞞著父母找上安樂死機構,但醫師認為她太過年輕,因而建議不執行。波特霍芬告訴《海爾德蘭人》:「他們認為我應該等到大腦完整發育,並完成創傷治療後再說,但這必須等到21歲生日,這讓我崩潰了,我不能等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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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性侵後惡夢連連想自殺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上身
2012/06/25(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一名來自印尼的年輕外傭小薇(化名),因姿色不錯常被雇主以言語及身體碰觸騷擾,直到一日雇主對其性侵;小薇深受驚嚇而打電話報警處理,後由安置機構安置於庇護所,但晚上一直作惡夢無法入眠,小薇描述雇主性侵的畫面一直重覆出現在其夢境裡、畫面,事發當時的強烈痛苦重覆折磨著她,煩躁不安及低落的情緒無法控制,至身心科診所就診,效果也不彰,而後小薇竟出現自殺行為。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精神科醫師許勝豪表示,當歷經創傷事件之後,大部份人對創傷的情感會在幾個月後淡去。但如果其持續超過1個月的時間。就有可能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這不僅是影響到患者的生活功能,也同時增加了社會的負擔。
起初小薇只是帶著恐懼的眼神看所有接近她的男性,到後來若有人無意碰觸到小薇時,便開始淒厲的尖叫、大聲哭泣,小薇平時全身一定穿得厚厚,寧可流汗也不願有人看到她的身體,整日關在房間連同鄉好友也不願接觸。怪罪自己為何會被性侵,是不是自己有作錯的地方。
許勝豪醫師指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疾患的症狀千變萬化,無論是憂鬱情緒、睡眠障礙、覺得羞恥甚至怪罪自己,畏懼、恐慌或出現身體變化如疼痛等,常伴隨著其他精神疾病如重鬱症,甚至於有酒精與藥物濫用之情形、自殺與自我傷害以及不安全的性行為,這些都造成患者顯著的痛苦與干擾其日常正常的生活。
許勝豪醫師提醒,如果有朋友或甚至是自己經歷一些生命中重大創傷事件後,痛苦、憂鬱、睡眠障礙或出現身體變化如疼痛等症狀,持續長達一個月以上,甚至於影響到生活時,建議趕快尋求醫療給予協助,以儘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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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凌虐性侵後情緒崩潰,心靈受創需靠更高劑量安眠藥才能入眠
【徐彩媚╱嘉義報導】嘉義一名田姓通訊行老闆,利用前女友吃安眠藥昏睡之際乘機性侵,還拿玻璃瓶插肛門凌虐並拍成影片欣賞,直到田男另因偷拍女房客跟男友嘿咻畫面被逮,警方搜出田男蒐集的偷拍光碟,前女友才意外得知慘遭性侵虐待,嘉義地院昨以被害人獲知實情後崩潰且心靈受創、婚姻受挫為由,依乘機性交等罪重判田男十二年徒刑。
田姓男子(三十八歲)今年六月間,將名下公寓出租給兩名年輕女子,卻在房間舊電腦裡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房客跟男友嘿咻畫面,女房客查覺有異報警,警方逮捕田男並搜出其隨身硬碟。
檢警從查扣硬碟發現,有名女子昏迷中遭田男用塑膠管、筆和打火機插下體,甚至用腳推壓玻璃瓶插入肛門性侵凌虐七次,手法變態惡劣,另有上百女子被偷拍畫面,地點包括他的出租公寓、通訊行廁所及友人房間,檢警循線查出被性侵的女子是田男前女友。
前女友證稱,兩人從二○○七年間開始交往,隔年七月分手但仍偶有聯繫,但她從未允許田男可乘她昏睡時性侵,更未同意田男用異物插入其下體。她還忿忿不平地說:「難怪那時我骨盆腔多次發炎,他知道我生病竟還這樣做,真是禽獸不如!」
但田男否認下藥性侵,他辯稱兩人有默契,女方同意只要不吵醒她,做愛沒關係,但未獲法官採信。
法官考量,前女友獲知被凌虐性侵後情緒崩潰,心靈受創需靠更高劑量安眠藥才能入眠,被偷拍提告的七名女生則說,現在都不敢上廁所常憋尿,還有被害人因而罹患重度憂鬱症且婚姻瀕臨破碎,有人因此與論及婚嫁的男友分手。
法官最後以田男性侵、偷拍行為,己嚴重破壞社會善良風俗,造成被害人精神傷害及恐懼,依乘機性交等罪重判他十二年徒刑。 2011/12/30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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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暗夜哭泣 走不出內心黑洞
頭條新聞為您報導的性侵惡狼,犯下五十多起案件,但令人吃驚的是,幾乎沒有被害人報案,根據統計,去年度遭到性侵報警的有七八千件,但是可能有好幾倍的受害者,是當個無聲的被害人,他們受到傷害,卻不願意報警,也不願意向外求助,就怕要面對親友異樣的眼光,還可能要走上漫長的法律程序,對這些受害者來說都是一次又一次的傷害。
14歲,應該是最快樂,最無憂無慮的年紀,這段時間的記憶,小文卻一點都不想再記起。最親的朋友,給了她最深的痛,在這一年,她在朋友家被性侵了。而她是小樂,卻一點都不快樂,因為五年前,放學回家途中被尾隨,在住家大樓內遭到性侵,連最安全的家,都變得危險,小樂從此不敢一個人住,深夜一定要有點亮的燈,才能給她一點點安慰。而傷害她的人呢,到現在還逍遙法外,因為小樂根本不敢報警,不敢走出去,這種痛只能自己忍受,從此變成沒有嘴巴的人。
沒有證據,司法這條路,變成一次又一次的煎熬,一次又一次的傷害。這種說不出口的痛,外界能不能多給點溫柔,別再對她們指指點點,讓她們也可以迎著陽光大步走。2010/04/21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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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遭祖孫三代性侵 印傭險跳樓獲救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陳文嬋、羅欣貞/綜合報導〕印尼女看護阿桑(化名)疑遭祖孫三代3人性侵,屏東地檢署日前開庭,65歲阿公、42歲僱主和16歲孫子開庭反咬阿桑勾引,阿桑精神崩潰,上月企圖從高市外勞收容中心跳樓,幸被救起送醫,消息遭封鎖,其他收容外勞對外求助,阿桑的悲歌才讓外界聽到。
屏東檢警偵辦一起人口販運案,意外從曾待過海星國際服務中心(外勞收容中心)外勞口中,得知曾遭祖孫三代性侵的印尼女看護阿桑,案發後承受極大壓力,出現創傷後症候群,最後被安置到收容中心。
阿桑6月間精神崩潰,突然發狂奔逃,嚇壞其他收容的被害外勞,苦勸不聽,一度上頂樓攀跨圍牆,企圖躍下自殺,經工作人員及時抱住,緊急送醫;6月底稍見好轉,送回收容中心安置,不料7月1日深夜病情再度復發,2度送醫。
檢警指出,32歲印尼女看護阿桑自去年9月起,接連遭僱主、受看護的僱主父親、僱主兒子性侵,阿桑雖然反抗,僱主和僱主父親都威脅她若不順從,就會以工作不力解僱她,逼她就範。今年3月,她連續兩次撥電話1955求助,才轉通報警方函送偵辦,屏檢傳訊阿公、僱主、孫子,3人坦承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性侵;唸高一的孫子反指女看護勾引他,趁他洗澡進入浴室誘惑他,還要他戴上保險套。
海星國際服務中心表示,中心收容遭僱主凌虐的外勞,並證實上月有印尼女看護精神崩潰,企圖跳樓自殺,只知是來台3年的印尼女看護。 201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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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令人髮指的基隆曹姓遊民之狼惡行,連日引起網友討論及撻伐聲,並迅速在22日開站爭取國人連署,以最大的民意引起立法院重視,希望能比照美國的「潔西卡法案」,重懲性侵累犯。該網站兩天來以獲得500多名網友支持連署,連署人數並持續增加中。
網站版主呼籲:請網友以連署行動來提高國內婦女安全,共同推動台灣版的「潔西卡法案」,以加強性侵兒童保護法案。「一次傷害都不行」連署網站:http://childsaver.pixnet.net/blog連署網頁: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10042104221300
「一次傷害都不行」的連署活動主要內容為推動以下修正條文:1. 惡行重大的性侵累犯再犯後必須強制服刑二十年以上,不得假釋,出獄後,必須公佈性侵累犯的照片於政府網站,以供民眾查閱保護自己。2. 對14歲以下兒童犯下性侵行為,需強制判處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保釋。犯人出獄後必須終身強制監控。
活動發起人表示:「希望藉由這次連署讓各界重視兒童權益,社會制度由大人掌控,保護孩子免於任何傷害是我們的責任。」網站版主指出,「如果遊民之狼在美國,是不是那五十名受害者就不會存在了?」,近日國內性侵害犯罪率持續攀升,每年遭受性侵害人數約有34,300人,其中兒童就19,208人,佔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統據數據不包括犯罪黑數,直指每天有52名以上的兒童遭到性侵。
連續性侵再犯率高達九成五,尤其以兒童為目標的性犯罪者幾乎終身難以治癒,隨著年紀越大,再犯率越高。在歐美先進國家為了保護兒童避免受到傷害,對此類犯罪者均加重罪行,以美國為例。
美國的『潔西卡.倫斯福德法案』,源自一個小女生被性侵累犯姦殺後所立,法案規定,對14歲以下兒童犯下性侵行為,強制判刑25年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得保釋或假釋。犯人出獄後必須終身佩帶全球定位系統裝備,不得接近或居住在學校、兒童樂園、公園等兒童出沒的地方。
另一個「梅根法案」也是因一名為梅根的小女孩遭有性侵前科的鄰居誘拐,在失蹤八十七天後,簽署通過第一個梅根法案,將性侵犯資料公佈在網路上給社區居民查詢。最近新法案要求 只要嚴重性侵犯搬入社區 必須email給社區居民警示。對比國內對性侵兒童的性犯罪者均判刑過輕,讓網友們不禁要問「法律是用來保護誰?」
更有網友指出,如果「遊民之狼」在美國,他會因為在民國八十六年性侵十一歲幼女而被判處二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今仍在監獄服刑,沒有機會再去傷害更多婦女兒童。而在民國八十九年性侵遇害的陳性女學生可能因此至今仍活在人世。2010/04/25 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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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拔髮自殘 揪出阿姨阿伯獸行
【廖素慧╱嘉義報導】十一歲女童放暑假到菜市場幫忙涂姓女菜販剝蓮子,涂女為了討好男友的胞兄,以「給妳錢買衣服」誘騙女童讓莊姓老翁性侵得逞。女童不甘被騙受辱,又不敢吐實,身心劇烈煎熬,反覆拔頭髮自殘,校方察覺女童受害,由父母報案,檢察官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兩嫌。
九十八年七、八月間,正值女童五年級升六年級的暑假,常到嘉義市某陸橋下老人會玩耍,認識當時四十七歲的涂女,並叫她「阿姨」。時年六十五歲的莊男,是涂女男友的胞兄,涂女在莊男的菜市場租屋處剝蓮子賺錢,常有四、五名與女童年紀相仿的女孩幫忙涂女剝蓮子,涂女常買飲料請這些女童喝。
有一天,涂女向女童佯稱「如果給阿伯用,就拿錢給妳,幫妳買衣服」,女童信以為真,遂在莊男租屋處的房間被性侵得逞,涂女在場全程旁觀。事後,涂女未給女童錢,也沒買衣服給她,女童驚覺上當受騙,被白白欺負,很不甘心,又因「阿姨」警告不能告訴父母,身心承受巨大壓力,開始拔頭髮自殘。
女童的媽媽因她嚴重拔髮已影響外貌,帶她到髮廊理光頭,頭髮長出來,女兒又拔髮,異常舉動讓媽媽以為女兒生病而帶 到醫院求診。另一方面,學校對女童進行心理輔導,才獲悉受害,父母既驚又怒向警方報案。檢警調查,莊男、涂女均否認誘拐女童性侵害。不過女童對受害情節指述歷歷,且女童經醫師檢查處女膜有裂傷,並研判是一次性行為所造成;檢察官依刑法第二二二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違反其意願而性交罪嫌起訴二嫌。 2011/07/31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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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狼父玷汙 作業簿怒畫人像寫下「我好想死…」
2014/03/05 NOWnews【社會中心/新竹報導】真的是身心受創啊!一名就讀小五的女童,在作業簿上提到自遭父親猥褻和性侵得逞,甚至還對他丟杯子反抗,讓她心情低落到寫下「我好想死」。學校老師發現後追問之下,才得知女童多次被父親性侵得逞,新竹地院審理之後,判處該名狼父8年2個月徒刑。
該名女童就讀去年就讀小五時,在學校的國語作業簿上,畫了一些憤怒、沮喪的卡通人物,旁邊還有文字寫到著「爸爸對我亂來,我好想死…」。根據《聯合報》報導,如此異常的舉動被老師發現,詢問之下,女童才說出從去年1月開始,父親趁她睡覺時,闖入她的房間,對她強脫衣褲猥褻。
女童曾哭喊反抗「爸爸不要這樣」,但狼父仍硬上得逞,之後他食髓知味,欲再對女兒伸出狼爪,所幸女童以腳踢反抗,才讓狼父未得逞;而女童身心受創,求助無門,才在去年4月透過作業簿表達輕生念頭,揭發父親獸行;法院審理後認為其父違背倫常,審酌他坦承犯行且無前科,4日依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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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隱忍性侵七年崩潰 繼父重判15年
2012/12/23.中國時報【鐘武達╱彰化報導】小雪(化名)小二時跟著改嫁的媽媽進到繼父阿明家;不料,才過半年,就遭阿明以「不是親生沒關係」為由性侵,事後還提供避孕藥「滅跡」。小雪隱忍七年,多次自殘發洩情緒,直到去年母親一通關懷電話才讓她崩潰,全盤托出,彰化地院昨重判繼父十五年徒刑。
幼年時父母離異,對生父完全沒有印象的小雪,九十二年小二時,隨母親再嫁,與繼父家人三代同堂,頓時才有「家」的感覺;沒想到,竟是另一場惡夢的開始。小雪說,母親再婚半年後懷孕,繼父就對她伸出狼爪。
阿明幾乎每二個星期就性侵她一次,擔心事情曝光,都以「不給飯吃」、「趕出家門」,要脅小雪不得張揚。小雪害怕,也擔心毀了媽媽的幸福,只好隱忍,原本在學校很活潑的她,變得自卑、封閉、不愛說話。小雪常暗自落淚,甚至自殘,其間曾被母親發現手腕有傷痕,她說是不小心畫傷,結果換來的又是母親的責備,她只能默默吞下。
國三下學期,在技藝班成績表現不俗的小雪 ,獲得建教合作機會到北部高職半工半讀,小雪慶幸可暫時脫離繼父魔爪,不太想回家;直到有一天,她在北部車禍住院,母親打電話關心,並逼問「為什麼都不回家」時,小雪心防潰堤,道出不堪的過去。
「我沒有過父親,我現在也不想去擁有。」這是小雪就讀國中時的隨手筆記,深深刻印著繼父對她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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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乾舅猥褻 畫淚人兒說「害怕」
2012/07/30中國時報【黃文博╱台南報導】一名小五女生去年二月在外婆家被母親乾弟弟猥褻,事隔一個月,剛好學校健康教育老師教到「女生不可以隨便讓男生摸」,她就在家庭聯絡簿上寫叔叔猥褻她的過程,還畫了一個淚流滿面的人形圖畫,被告在法官審理時,還辯稱是兩情相悅,被重判四年徒刑。
才出獄一年多的陳姓男子(廿五歲),因經常到就讀國小五年級的A女外婆台南市家裡,與A女的母親以乾姊弟相稱,去年二月十日晚上七、八點左右,陳趁A女在床上休息時,竟手抱A女,強行對她猥褻。
此案發生後一個月,A女到學校上健康教育課時,正好老師教到,男女性別不同,不能亂摸,A女告訴法官,她此時才發覺自己被亂摸了,而且之前,親舅舅也是對她亂摸,A女不知如何是好,因此就在家庭聯絡簿上吐露心聲。
她在聯絡簿上寫著「好怕不知怎麼說。今天上健康課的時候,老師說女生不可以隨便被男生亂摸。我突然想道一件事,可是我不知道要怎麼說,之後想一想,好吧,說吧,可是當我在睡覺時,他抱住我,他就是摸我的那裡還有胸,他還說不可以跟別人講,可是一直打我的手機,我很害怕。」
A女除在聯絡簿上記載遭到猥褻過程外,最後更畫一個淚流滿面的人形圖畫,旁邊還註記「害怕」表達心中惶恐不安,一、二審法官就此訊問陳某時,他竟回答說,A女曾回答喜歡他,兩人是兩情相悅的,在摸她的過程中,她都沒拒絕。
一、二審法官都不相信被告說詞,強調被告與A女母親以乾姊弟相稱,竟不知疼愛她,反欺負她年幼,加以猥褻,一、二審法官均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被告四年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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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淪「性侵實驗」人格崩壞 淫魔恩師竟誇:真會叫
2013/10/18 ETtoday【社會中心/台北、新北報導】你可曾被最信任的人背叛過?新北市某大學女學生,自高中起常沒來由做惡夢,看了很多醫生都治不好,後在專業機構介紹下,找到一位來自英國的知名心理諮商師,花了近6年時間一步步解開自己的「心靈枷鎖」,意外揭露她在15歲時曾被最尊敬的理化老師王國威性侵的殘忍事實……「老師……老師說我的『叫聲』很好聽……很好聽!」
現年20多歲的「瑤瑤」(化名)長得亭亭玉立,在學時期人緣極佳,亦有固定男友,但她長期受睡眠障礙困擾,常會不明恐慌、焦慮,遂在94年間找上「財團法人華人心理治療研究發展基金會」,委託一名執業超過20年的資深心理諮商師治療,透過各項方法與不斷地對談,瑤瑤慢慢想起了那段痛苦的回憶……。
「那是在我剛升上高中的時候……,」瑤瑤透露,自己念國中時曾非常景仰一名王姓補習班老師,有什麼課業上的問題都會請教王男,兩人亦師亦友,關係很好。後來瑤瑤考上一所不錯的高中,仍常常會回王男位在忠孝東路4段的家教班求教,或是在那邊自習準備考試。
「那一天,老師看我的眼神……,不太一樣……」91年10月、11月間某個週末,瑤瑤一如往昔在王男的辦公室看書、寫作業,發覺平常和藹可親、有說有笑的老師變得很凶,但她卻沒想太多,未料,那一天竟改變了自己的一生。
「妳給我趴下!」瑤瑤回憶,當天下午,王老師忽然衝進辦公室,厲聲命令自己趴在地上,把她嚇了一大跳,只得乖乖聽話照做,沒想到老師竟壓在她的身上,大聲問:「妳有沒有看過A片?」「做過沒?」等問題,不等瑤瑤回答,王男便將手指插入她的下體「實驗」,痛得瑤瑤哇哇大叫、苦苦哀求「不要這樣」。
但她嘶厲的叫聲未能喚回那個溫柔的「理化老師」,王男反得意揚揚說:「妳的叫聲真好聽!」語畢就脫下褲子性侵了最尊敬他的學生。事後瑤瑤趕緊逃到廁所沖洗,拖著被蹂躪的身體跑回家,一個人關在房裡不斷思考「老師為什麼要這樣對我?」「老師為什麼要這樣對我?」「老師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因為受創太深,瑤瑤的大腦出現保護機制,往後她只要想起這段事,就會覺得頭痛欲裂、噁心想吐,「一定是我不對!」「一定是我做錯了什麼!」她甚至每年教師節,仍會寄卡片給王老師,感謝他的「諄諄教誨」,但瑤瑤卻再也沒有回到那個傷心地……。
諮商師整理過去5年多的對談紀錄,花了2年在101年底完成報告,協助瑤瑤控告淫師王國威,審理期間,王嫌辯稱他和瑤瑤朝夕相處,兩人產生忘年情愫,當天性交純屬兩情相悅,強調當時房間外還有很多學生,不可能在裡面強姦瑤瑤。
但法官發現,瑤瑤出庭時談起這段事,人會不由自主流淚、發抖、眼睛充血、縮在角落動彈不得,情況非常嚴重;另外,法官認為,瑤瑤心理狀況鑑定人習業於英國知名的德倫(Durham)大學,是非常非常專業的人士,加深了被性侵事實的可信度。
然而,法官也認為,王男未對瑤瑤施以兇殘手段,檢方求處6年4月刑期「太苛刻」,本月初依連續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該基金會一位諮商師透露,治療創傷症候群有很多方法,包括沙遊治療、對話治療、藝術治療等,有的人無法走出陰影,諮商師會先讓病人畫畫、跳舞,從中觀察蛛絲馬跡再對症處理。
該諮商師表示,吃藥只能短期抑制生理痛苦,「但心裡的結打不開,病永遠不會好」,唯有靠長期心理諮商,方能慢慢解決問題,瑤瑤的個案還不是最久的,有些病人更花了數倍的時間,好不容易才說出藏在心裡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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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不過女士官 狼下士投降
摘錄自:2014/02/07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駐守花蓮的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下士張仁銓,暗戀女士官「Cindy」(化名),前年7月22日凌晨1點45分,竟翻越宿舍圍牆,爬窗侵入Cindy寢室,遭激烈反抗,勉強摸胸後,兩度企圖以手指性侵不成,雙方扭打5分鐘後,都氣喘不已,張只好說:「不要再掙扎了,我累了」,即從窗戶爬出寢室逃跑,最高法院昨依侵入住宅性侵未遂等罪,判刑4年半定讞。
案發後,Cindy心情一直無法平復,半夜睡覺要開燈,還會突然嚇醒,懷疑房間有人,顯見張犯行造成對方心理無法抹滅的創傷陰影,不能輕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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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可基嫚遭性虐 情緒崩潰吞藥又破窗
摘錄自:2017/06/09 中時電子報 【 盧怡秀/綜合報導】妮可基嫚、瑞絲薇斯朋等人主演的HBO影集《美人心計》播出後受到高度關注,尤其妮可基嫚為戲犧牲,在片中有不少裸露鏡頭,甚至還有露點場面,她在戲中的另一半是個有性癖好的老公,因此經常得滿足男方怪癖,但這樣的拍攝,也讓妮可基嫚身心受創,她下戲後還得靠藥物幫忙。
妮可基嫚在《美人心計》中的老公,是個關起門來就會化身為性變態的男性,不僅會虐打妮可基嫚,甚至要求她滿足各個詭異性癖好!儘管是演戲,但據悉妮可基嫚拍到內心受創,除了身上有傷得吃止痛藥,她情緒也幾近失控。
妮可基嫚日前受訪時就透露,先前她返家後發現打不開門,情緒失控到拿起石頭砸破窗戶,她形容當下真的覺得自己情緒無法平復,也總覺得自己「受辱」,壓力指數堪稱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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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三女叛逆逃學 母氣打巴掌竟揭性侵真相
摘錄自:2019/01/08 TVBS【記者 林瑩真 報導】中部一名國三女學生因為連連逃學,讓母親相當氣惱,以為女兒叛逆不讀書,動怒打了女兒2下,沒想到卻打出一個悲痛真相,原來是女兒在校晚自習時遭到性侵,隱忍一個多月仍處於崩潰狀態,因此逃避到校上學。
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學生在去年9月晚自習結束後,因為尿急而就近到學校1樓上廁所,不料上完廁所卻遭到躲在隔壁間的歹徒以美工刀要脅,拉進廁所強行猥褻性侵得逞。事後,女學生晚上無法入睡、白天頭痛,經常抗拒上學,多次趁母親上班時溜回家,甚至出現輕生念頭,但又不敢告訴媽媽及校方,就這樣隱忍一個多月。
女學生母親一開始以為是女兒叛逆不讀書,多次責罵,某日又接到女兒未到校訊息,返家後更氣得打了女兒2下,並將女兒趕出家門,直到半小時後,女兒返家才泣訴遭到性侵的真相。母親一聽,心疼又不捨,立刻連繫校方,並表示校方要求學生留校晚自習,卻沒有保證學生安全,認為校方必須對老師進行懲處。
校方通報警方處理,但由於事發超過1個多月,監視器畫面已經覆蓋,只能依據其他線索持續調查;同時,校方也啟動輔導機制,請社會局社工輔導女學生。校方解釋,學校會在平日放學5點半至晚間7點開放操場供附近居民運動,但教學區禁止校外人士進入,參加夜間輔導的9年級學生也是統一集中在圖書館,由一名家長及老師陪同,沒想到會發生此事,當天值班的老師對於女學生遭性侵也感到相當自責與難過。校方承諾,未來會加強雲端監控、校園巡邏,徹底維護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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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犯罪如何預防? 南韓民眾認同「加強處罰」是最重要手段
摘錄自:2020/05/24   自由時報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爆出「N號房」事件,而同為南韓知名性暴力案件的還有2008年「趙斗淳事件」與2000至2004年間「光洲聾啞學校事件」等,甚至被改編成電影,引發社會熱切討論;究竟該如何遏止性暴力犯罪,對南韓政府而言可謂首要課題。對此,據南韓女性家庭部21日公布調查結果發現,南韓民眾無論性別,皆認為「加大處罰力度」對於預防性犯罪是最重要的手段。
南韓女性家庭部自2007年開始,固定每3年實施一次性暴力受害及應對情況調查,最新調查於去年8到11月間進行,共1萬位受訪者,年齡介於19至64歲間。據《韓聯社》引述,9.6%的受訪者曾遭受過性騷擾、性侵害,發生性犯罪的地點以戶外、街頭、大眾交通工具內等為大宗,共65%,其次則為人多的商業設施(24.2%)、住宅區或附近公路(7.5%)等。
性暴力也包含偷拍、遭散佈私密影音圖像等性騷擾行為,據調查,有69.3%的受害者在19到35歲間,首次遭遇「被偷拍並遭散佈影片」。而事發當下,有64.1%女性會「離開現場或逃跑」,44%女性則「不知所措未能積極應對」。
性暴力對受害者造成的精神創傷不容小覷;調查中,遭受1次以上性暴力的女性受訪者有24.4%精神方面感到痛苦,男性則為7.1%。性犯罪類型中,讓受害者精神方面感到最為痛苦的是強暴,其次為強暴未遂(71.5%)、被偷拍不雅影片(60.6%)、伴隨暴行和恐嚇的性騷擾(58.1%)。
針對性暴力犯罪的其他影響,有34.4%曾受害的女性「不再信任別人」,28.3%「對與加害者同樣性別產生厭惡」。
針對性暴力的犯罪預防,加大處罰力度是南韓民眾認為最重要的手段,及時調查並逮捕加害者則為第二重要。針對其他對策的重要性,男女性受訪者看法稍有不同,女性受訪者意見依序為「對加害者進行改造,防止再度犯罪」、「營造安全的生活環境」,男性受訪者意見順序則為「營造安全的生活環境」、「擴大受處罰對象範圍」。
南韓政府強法治教育宣導的成效也逐漸呈現,與2016年報告相比,有86.5%受訪者了解散佈不雅影片也構成犯罪,比前一期多出2.5%;受訪者獲取相關法律知識的管道依序為電視(63.5%)、網路及社交網站(26.4%)及關於預防性暴力的教育(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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