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5至10%司法官收賄 張靜:當庭辯解提名單★是誰讓我們的司法蒼白無力?★「正己專案」第二波 檢搜高院法官楊炳禎 聲押一律師★豪奢!高院法官上億豪宅 藏700古董★蹺班召妓賭博 高院法官楊炳禎撤職★法官16度蹺班召妓 被彈劾 朱樑︰自己花錢嫖妓 情節不嚴重★為子關說案 兩法官被彈劾★監聽三個女人 引爆一串司法黑幕…★私會吳俊立、與被告婚外情 法官林德盛遭撤職★找檢盯案 防吃案拖延★★★★★★★★★★★★★★★★

 

執業二十五年律師 踢爆司法黑幕(司法陰霾1)
張冀明,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前合夥律師,台灣知名的訴訟律師。他2006年至今,連續獲得「亞洲律師」(Chambers Asia)和「亞太法律服務評鑑——前500家事務所」Asia Pacific Legal 500選為傑出律師,職業生涯戰功彪炳。
今年12月,張冀明卻收刀入鞘,退出台北市律師公會,沒有律師公會會員資格,他將從此不能再代表任何人進行訴訟。他高掛25年歲月打造的「訴訟刀」,遠走北京,發展新事業,離開台北之前,他寫下了《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踢爆他看見的司法黑幕。
「正義只是一種理想,它不是現實就存在的。」張冀明無奈表示。 最近幾年,張冀明遇到的一個案例,正可以說明司法怪象,如何影響判決結果。
2004年,張冀明接到一宗保險理賠官司的委託,委託人原本為海外工廠保了高額產險,工廠發生事故後,委託人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新台幣12億元,保險公司卻以不合合約規定為由,拒絕理賠。 張冀明接手時,委託人一審敗訴,判決書內容多是抄襲控方律師遞出的狀子,對方律師把訴訟的焦點放在鑑定報告上。 張冀明飛到當地蒐證,訪談相關人之後發現,負責出鑑定報告的公司,雖然是由投保人指定,但在出具報告前,保險公司竟然有辦法讓鑑定公司更換鑑定人員,修改報告內容。而且鑑定公司在出具報告前,竟先跟保險公司開會,告知報告內容。這個關鍵證據,讓張冀明二審獲勝。
但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後,張冀明卻遇到他執業20多年來沒碰過的事。因為不開庭,張冀明只能透過申請閱卷,得知法官的裁決和對方的訴狀內容,但他申請六次閱卷,六次都沒獲准,最高法院的答案是,「卷宗仍在法官手中,這是秘密分案,我們無法要求法官提供卷宗。」 不能閱卷,無法掌握案情,更無法辯護,張冀明說,「這是我執業20多年以來,從沒遇過的事。」
沒多久,最高法院發回二審法院重審,第一次法院仍判張冀明勝訴。沒想到,再送回最高法院重審時,最高法院不但退回,更越過不重新調查事實的權限,直指部分鑑定報告內容不可採信,要求下級法院重審。這一次,二審法院順應最高法院意見,張冀明敗訴。
張冀明收到判決書時,才突然發現,判決書上寫明了那位最高法院承審法官的名字,多年前,張冀明的另一位當事人告訴過張冀明,他曾送錢賄賂這位法官。「兩邊都是市井小民(互告)才有正義,碰到財大氣粗的人,正義就很難,」張冀明嘆息,「法條再多,也比不上金條。」
「不要隨便打官司,你的法官不會永遠是好法官。」張冀明指出,司法界仍然有不少清廉認真的好法官,但只要碰到一個壞法官,就可能扭轉你的官司結果。 「如果非打官司不可,你一定要用心,」握有證據、看懂法條,這些都還不夠,你更要看懂法庭上的人性百態,才能全身而退。 2012/01/04摘錄自: 商業周刊 文●林宏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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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5至10%司法官收賄 張靜:當庭辯解提名單
摘錄自:2017/02/27 自由電子報【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司改國是會議第四分組委員張靜律師,日前投書媒體,控訴有5%至10%的法官或檢察官收錢,引來法務部、司法院與國內司法團體等抗議,法官協會更要求他3日內向偵查機關告發受賄者,否則要求蔡英文總統將他從分組委員名單剔除。
對此,張靜今天早上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在28年前曾寫過一篇文章「不昏的法官哪裡找」並投書,「我今天不過重申了28年前的說法而已」。
張靜被問到為何不現在提出具體收賄者名單,他表示,一旦他被懲處,他在懲處庭會提出,到時他變成懲處人的當庭辯解,不會有毀謗問題;今天講出來有人會告他,但如果是到法庭為自己辯解,沒有人會告他。
張靜說,他從民國70年當檢察官、法官到退下來做律師,至今大約有37年從事司法事務,這些經驗讓他日前寫出了這篇投書,他只是說出他的觀感而已,但司法院卻要他拿出證據,「我為什麼要拿出證據?」證據是相關單位要去查的事情,不是律師可以查的。
張靜還說,他日前投書後有人罵他,「張律師你胡說八道,怎麼可能只有5%~10%收賄?」顯見有人認為這比例太低。法務部、司法院如果沒有這般的雅量來接受這些批評跟建言,司法改革成功的機率到底有多大?
張靜強調,陪審制可以解決很多問題,當採用陪審制,法官不再去認定事實,而由陪審團來認定,請問有幾個人想去跟法官行賄?這就解決了一大半司法界貪汙的問題。當然陪審團也可能被行賄,但行賄1個法官容易還是行賄12個陪審團容易?而且陪審員辦完一個案子就解散,也不會淪為政治上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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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讓我們的司法蒼白無力?
摘錄自:2017/03/02   新頭殼newtalk【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如果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律師當初在媒體投書中的敘述是:「有少數法官、檢察官現在還會收錢」,而非所謂的5-10%之間說法,今天司法院和法務部及眾多法官、檢察官們,會不會一點反應都沒有?或反而覺得事實如此?
但顯然張靜原先說法深深刺激了這些人,司法院、法務部罕見連夜發聲明譴責,法官協會和檢察官協會也有志一同要求他三日內告發受賄者,否則將要求總統剔除張委員身分。甚至有威脅將其移送懲戒之議者。
司法官們之所以如此在乎,不就是因為張靜說出了一個數字,這個數字太具體太刺眼了,具體到讓司法官們受不了。法官協會更要求張靜3日內依法告發他所謂5%-10%的收賄法官。
法官協會的說法,反而讓人懷疑他們的司法素養何在?經驗法則與證據缺一不可,這是用來要求辦案審案的司法官,而非一般平民。張靜30年來的經驗,憑甚麼不能公開談之?既然未具體指控何人,為何要提出證據?
張靜後來以馬克吐溫式的幽默回擊,表示願意向90到95%的司法官道歉,擺明了就是對於原先說法的不讓步。但就算張靜提不出證據,難道司法體系可以證明5到10%收錢的數字是錯誤的?須知,即使只有1%的司法官受賄,難道人民就可以接受?
就如張靜所言,他舉的數字,是將犯罪黑數涵蓋在內。所謂犯罪黑數,通常比實際犯罪數字還更高,尤其當犯罪者就是執法者之時,只有更高沒有更低。
犯罪黑數,學界指出,「存在于人們的感覺中,體現為安全感的缺乏;存在于人們的視角中,體現為對法律的懷疑與否定,使法律在調整社會關系中的作用蒼白無力。」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說法在台灣社會流傳不是沒有道理的,也讓人看見錯誤的法律判決是如何讓一個人的人生從彩色變黑白,冤屈無告,令人痛恨。司法貪腐者很難被發現及定罪,正是為我們社會關係帶來蒼白無力的一個重要原因。
更且,在數字上鑽牛角尖,除了顯示某些人的心虛,更容易讓焦點被模糊。在這場論戰中,台灣司法官普遍不被信任,才是重點;而這種不信任,便根源於長期以來司法界服務於政治的傳統,雖歷經民主洗禮,但實際上未曾經過轉型正義的結果。
收賄辦案只不過是司法改革其中一項指標,辦案看顏色、恐龍法官等都是病症,這些林林總總,才是召開司改國是會議的核心目標。陪審團制度當然也有缺點,卻成了台灣人民心目中對司法亂象大破大立的唯一解方;司法官們可曾想過何以致之?
把焦點放在要求張靜拿出5到10%法官受賄的證據,剛好是用來轉移外界對司法官的信任危機。但這樣的計策,顯然沒用,各項民調或網民反應,幾乎都支持張靜的說法。因為,真正讓司法官抬不起頭的不是說出人民感受的張靜,而是那些閉起眼睛就以為看不見的司法官。用張靜來祭旗,捨本逐末,只會激起更多民眾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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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己專案」第二波 檢搜高院法官楊炳禎 聲押一律師
【陳志賢、郭良傑、李永盛/台北報導】檢調執行「正己專案」,昨天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檢調懷疑高院審理法官張炳龍貪汙等案時,法官蔡光治等人涉及行、收賄。為查明真相,檢調昨天搜索高院法官楊炳禎住處、律師邱創舜辦公室及住處等廿處地點,並同步拘提邱創舜、同居人段美月、詐欺被告廖月嬌等五人,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十三人到案。
邱創舜昨晚經檢方複訊後,以貪汙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邱同居人段美月訊後也遭聲押,高院刑事科職員葉宗鎰五萬元交保。
檢調查出,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被控收賄卅萬元案,檢方當初認定他收賄後調職,當事人質疑他拿錢不辦事,因此張託律師邱創舜代為退還賄款的本金及利息共計卅七萬餘元給當事人。該案一審判刑十二年,歷次更審也都判處重刑,唯獨更四審時改判張炳龍無罪。當時蔡光治也是合議庭的三名法官之一。
更四審判決理由認定張並未退還所謂的賄款,而是邱創舜認為張炳龍遭到當事人騷擾,基於往日同事的情誼,邱才主動墊付卅七萬餘元給當事人,除此以外,並無證據證明張有收賄。因此,判決出爐後,外界質疑張炳龍已由收賄者變為「恐嚇案的被害人」,引發各界質疑。由於邱創舜的供述是更四審改判的重大關鍵,且蔡光治另涉及何智輝行賄案,檢調不排除蔡光治或其他司法官在張炳龍案,也涉及行收賄或司法黃牛案,因此,昨天發動偵辦行動,並拘提邱創舜到案。
另檢調懷疑,高院法官林明俊在九十五年間審理廖月嬌詐欺案時,疑透過律師邱創舜收賄,昨天拘提廖月嬌到案。七月初向高院申請退休的楊炳禎,預定九月二日退休,楊炳禎對檢調的搜索很不滿意,昨天下午還否認住處被搜索,強調他根本沒有涉入收賄案,對媒體的詢問堅稱「根本沒有這回事」。檢調懷疑高楊炳禎另涉及一起貪瀆案,昨天才會搜索他住處,但相關案情拒絕透露。
高院代理院長張耀彩昨天證實檢調搜索楊炳禎住處,搜索楊的住處同時,檢察總長黃世銘即打電話通知張耀彩,告知檢方偵辦高院法官收賄案,有這項搜索動作。據了解,北機組的調查員昨天清晨七點,持搜索票到楊炳禎住處搜索,帶走了一些骨董展覽的畫冊及幾本親友的存摺,但並未約談他。2010/08/12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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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律師? 邱創舜涉嫌吞保釋金
法務部的正己專案,讓司法的黑暗面全攤在陽光下,這次查「古董法官楊炳禎」,意外掀出法官轉任律師的邱創舜,居中擔任白手套,甚至被有網友爆料,邱創舜曾自稱「高等法院2樓,是他家開的」,沒有他打不通的關係。但檢調查出邱創舜涉嫌侵占委託人的保釋金,只要遇上委託人催討就賴帳,似乎是負面話題不少,在多起法官涉貪案裡疑似擔任白手套。
邱創舜,59歲,法官訓練所17期,曾經幫吳文宏水泥封屍案、計程車司機闕興國殺女友案打官司,一個判無期徒刑,一個判20年。都是社會注目的大案子,不過除此之外,檢調認為,邱創舜在其他案子有涉嫌買通法官。他跟同居人段美月,一起經營的律師事務所也問題不少,段美月被送到地檢署,甚至誇張地用毛巾包住整顆頭。
檢調發現,有幾次,當事人委託邱創舜找人交保,此時同居人段美月便成助理,當保釋人出面,但法院或地檢署退還保釋金之後,當事人想討錢,邱創舜就會說,他的女助理發瘋,捲款潛逃,他也是受害者,雙手一攤,保釋金疑似就這麼吞了。
檢調查出這樣的情節,但邱創舜仍然一臉坦蕩,而且還有一名化名「羊癲瘋」的網友爆料,邱創舜曾高聲自稱「高院2樓是他家開的」,對自己的人際關係很有自信。負面話題不少,法官轉任律師的邱創舜,如今和同居人段美月一起被移送,檢方複訊過後聲請羈押,法官也認為有串證之虞,在凌晨,裁定兩人收押禁見。2010/08/12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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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奢!高院法官上億豪宅 藏700古董
高院法官再度爆貪污!檢調搜索法官楊炳禎仁愛路的豪宅,意外發現7百多件的古董,懷疑他涉嫌用低價換高價古董洗錢,光是去年拍賣金額就高達2億,因為事證不足,楊炳禎並沒有被帶回偵訊,但高院的自律委員下午也約談楊炳禎,進行內部調查。
前一天住家遭到搜索,高院法官楊炳禎一整天坐立難安,搜索隔天辦公室連燈都沒開,漆黑一片,因為爆出收賄疑雲,在審理案件時輕判,頓時成為話題人物。記者:「承審法官有沒有收賄?」法官楊炳禎:「…。」
不過他在司法界內,早就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古董法官,檢調在搜索過程中,在楊炳禎家中發現一間密室,裡頭擺設全是古董,包括明朝的案桌,還有清朝的官帽椅,其中他最鍾愛的是清明時代的銅爐。
例如點金魚耳、金瑞獸紋還有萬壽紋夔龍等等,精調細琢的青銅香爐,去年都曾經在歷史博物館售票展出,像這樣的香爐,根據監察院的申報資料,楊炳禎就有500件收藏,價值2500萬,還有硯台30件,70萬元,以及70件玉器,1000萬元。
加一加3500多萬,擔任法官20多年,可能還能負擔,但問題是,楊炳禎位於仁愛路的豪宅,最低行情1坪最少80萬起跳,還剩6000多萬的貸款,壓力並不小;因此檢調不排除楊炳禎透過古董買賣洗錢,以低價位換取高價位古董,賺取中間價差,所有疑點,都得等待檢方進一步約談。2010/08/12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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蹺班召妓賭博 高院法官楊炳禎撤職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楊國文/台北報導〕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昨天對高院法官風紀案首波開鍘,高院法官楊炳禎因召妓、蹺班、賭博、做生意等行為,公懲會認定楊行為失檢、違反法官守則,依公務員服務法、公懲法等規定,議決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
根據司法院人事相關法規,楊炳禎遭撤職懲戒後,近600萬元退休金將泡湯,且就算停止任用一年期間屆滿,楊因年齡及行為不良,也沒有機會回任法官;楊召妓、賭博等案去年曝光後,已被司法院停職。楊炳禎昨晚受訪時,語氣平和表示:「我不曉得這是怎麼一回事」,事先不知道公懲會對他做撤職等處分;被詢及對懲處案結果的看法及從停職至今數月的現況時,楊炳禎說:「不方便表示意見」。至於因關說案,被監察院移送懲戒的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高院法官高明哲,公懲會正在審議中;而涉貪的高院法官陳榮和、蔡光治、李春地,及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監院尚未做出彈劾處分,因此還未移送公懲會懲戒。
依監察院彈劾資料,楊炳禎從2006年起平均每兩月召妓一次,有時還利用上班時不假外出,要應召業者提供花名「甜甜」等女子性交易,有時楊甚至自己找打電話給花名「娃娃」的女子應召。楊還長期經營骨董生意,並開設「讀書樓」工作室,帳戶資金進出頻繁,公懲會認為已非單純投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規定。楊炳禎還被查出有打麻將習慣,近3年每次以500到3000元為底,輸贏多在一萬元左右,有時一週兩次,有時一、兩個月一次,地點多在自宅。201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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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16度蹺班召妓 被彈劾 朱樑︰自己花錢嫖妓 情節不嚴重
摘錄自:2018/07/06 自由時報 【記者鍾麗華、張瑞楨/台中報導】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朱樑,被查出3年內至少16次上摩鐵與應召女子性交易,甚至開完庭才剛脫下法袍,就蹺班去找女人,這16次有半數是不假外出;同院法官曾謀貴則與案件當事人不當私下會晤及接受餽贈飲宴,監察院昨通過監委楊芳玲、包宗和提案,彈劾朱樑與曾謀貴,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處分。
監委調查,朱樑自103年12月至106年5月,3年內16次分別於台中市的商務套房或汽車旅館與女子性交易,半數在上班期間,無請假、公差紀錄。除構成曠職外,與女子性交易也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刑法」通姦罪,其中通姦部分未挨告。
朱樑不否認召妓,答辯時還稱,「因內人子宮切除而不能有性生活,偶然機會解決了需要,實與一般的尋歡作樂的情形不同,沒有以法官的身分為之」,他認為「是花自己的錢」與貪瀆收賄案不同,情節不嚴重。據指出,朱樑被「盯到」的召妓方式可能有二,一是直接到旅館,請旅館人員或雞頭仲介應召小姐給他,其二是透過管道安排應召女子,約妥上旅館性交易。
至於曾謀貴,84年間與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魏克仁一起接受司法黃牛招待喝花酒,為女煙毒犯聲請交保「下指導期」,魏克仁教導女煙毒犯用肥皂擦拭下體流血,再聲請保釋就醫,88年公懲會決議魏克仁撤職,曾謀貴記過2次,但曾謀貴未記取教訓,104年9月擔任民事案件陪席法官,竟在自宅及法院辦公室與案件當事人會面,還收禮及接受飲宴。 據了解,朱、曾2人是在2014至2015年間,遭檢舉與訴訟當事人「眉來眼去」、不當接觸,被特偵組與政風人員盯上,辦案人員雖未查出貪污瀆職證據,但在跟監和監聽時,意外發現朱樑性好漁色,曾謀貴與當事人不當接觸的案外案。
司法院長許宗力是為朱樑的台大法律系同學,接獲朱樑風紀有問題的報告後,今年2月6日主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將朱停職;曾謀貴則是去年7月得知自己被政風單位盯上,趕緊辦退休,但仍難逃彈劾命運。台中高分院昨表示,尊重司法院與監察院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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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子關說案 兩法官被彈劾
〔記者曾韋禎、楊國文、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高明哲涉關說案,被司法院停職並移送監察院調查,監察院昨通過2人彈劾案。提案監委李復甸並引述論語「父為子隱」典故,強調父親不應幫忙隱藏兒女的過失。新上任的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2人已不適任法官工作,應淘汰退場;這也是他上任後,首度啟動法官退場機制。
監察院昨天以12比1票通過彈劾蕭仰歸,另以11比2票通過彈劾高明哲。提案監委黃武次、李復甸指出,蕭仰歸確有「涉及關說訴訟案件」行為,而高明哲也的確有「涉嫌受他人關說及為人關說訴訟案件」,2人都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法官守則等規定,傷害司法形象。
就讀海洋大學法研所的蕭賢綸在2008年10月肇事逃逸,基隆地方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但高院卻撤銷原判決,改判蕭賢綸無罪。法官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揭露,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以其子蕭賢綸「將來要報考司法官,不能有前科」為由,不斷為子關說;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高明哲甚至在二審宣判前,直接拿出無罪判決,要求受命法官改判無罪。此案於今年8月爆發後,引發社會譁然。2010/10/21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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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法官子 肇逃竟改判無罪
法院的爭議判決又添一筆,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因為肇事逃逸被基隆地檢署起訴,一審判6個月,但二審審判長高明哲恰好是蕭仰歸的大學同學,全案改判為無罪,此案引起司法界譁然,更傳出蕭仰歸疑似有打電話關切案情。
戴眼鏡留著山羊鬍的蕭賢綸,就是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的兒子,前年10月他開車撞到女騎士肇事逃逸,雖然事後雙方以1萬元和解,但肇事逃逸屬公訴罪,全案送到基隆地檢署,傳出蕭仰歸曾打電話想關心兒子的案件偵辦進度,但被檢方以證據確鑿,不可能判無罪起訴,送到一審後,蕭賢綸被判6個月,二審的審判長高明哲,恰好是蕭仰歸的大學同學,在評議時堅持無罪,合議庭就投票以2:1判決無罪,也讓看法不同的受命法官高玉舜相當無奈。
消息傳出後法官內部論壇上一片譁然,有人質疑如果不是最高法院法官的小孩,會有這種待遇嗎?請司法院高院調查評議過程,更有法官嘲諷,要死大家一起死吧。而對外界質疑,蕭仰歸喊冤,說他並沒有打電話關切,一切只能靜待司法院調查。2010/08/11 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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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爆!高院代院長 要女法官作偽證?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兒子蕭賢綸肇事逃逸案獲判無罪,被指疑有關說介入案,昨晚有驚人發展!一名高院法官說,高院代理院長張耀彩昨晚約談高院另一位被指曾受蕭仰歸之託設法關說的女法官崔玲琦,要求她在今天召開的法官自律委員會中,否認曾受蕭仰歸的關說請託,否則就會被移送監察院調查;由於傳言太過勁爆,已引發法官之間譁然。
張耀彩昨晚透過高院發言人陳晴教強調「絕無此事」,未要求崔作偽證,認為這是捕風捉影的說法。記者未找到崔法官,昨晚採訪高玉舜法官時,她表示今天因要前往自律委員會說明,所以不願多談,但是她「只會照實說,不會編造假話,因為一次說謊,就不再有人相信」。
昨晚張耀彩不願說明,高院發言人陳晴教轉述,張耀彩絕無要崔玲琦作偽證,崔是提醒高,蕭賢綸是蕭仰歸兒子,外界有傳聞,「妳要留意」,崔、高兩人都認為是善意的提醒,並非關說。
據悉,審理蕭賢綸肇事案的受命法官高玉舜,雖然面臨同事之間以「給他個機會,以後他也想報考司法官」為由,希望她改判蕭賢綸無罪,但因高玉舜認為本案沒有判決無罪的空間,堅持拒絕,最後在評論時以投票方式,二票對一票判決無罪。
本案疑有關說內幕爆發後,高院和司法院承受相當大的壓力,並決定今天召集相關當事人在自律委員會說明整起事件經過,不料昨日深夜卻傳出,張耀彩昨晚六點多,召見崔玲琦,要求她在今天的自律委員會調查陳述時,不要說出曾被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請託向高玉舜法官關說內情,否則她就得被移送監察院調查。
據悉,崔玲琦受到請託後,因為和高玉舜交情深厚,並沒有出面進行關說,但是曾私底下向高玉舜透露此事,因當時本案已完成投票評議,高認為對案件已無影響,並不認為崔有關說之舉。2010/08/12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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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聽三個女人 引爆一串司法黑幕…
高院法官收賄幾乎都是透過情婦、妻子當白手套,卻因她們貪財、大嘴,在電話裡說送錢的暗號、還趁勢在電話中向被告A錢,對話全遭監聽,而引爆一連串司法黑幕。
檢調指出,律師邱創舜的妻子段美月,也是邱的白手套,但她卻藉機向當事人A錢,電話中透露行賄價碼,讓收賄法官露餡,「成也女人、敗也女人」。監聽顯示,段美月企圖暗槓行賄款項,多次在電話中與尤麗香(花蓮高分院前法官張炳龍妻子)、黃賴瑞珍(在押法官蔡光治情婦)爆發內訌,這三個女人的戰爭,牽扯出法官集體收賄的內幕。
張炳龍收賄案更四審期間,尤麗香為協助丈夫脫罪,透過段美月找黃賴瑞珍接頭,希望黃賴說服蔡光治讓張改判無罪;蔡知道張是司法界「圈內人」,同意五十萬元「友情價」關說合議庭放水。
監聽發現,張炳龍獲判無罪,段美月打電話向尤麗香說,「那個五十萬元不夠啦,要多加五十才行喔。」尤掛上電話後,心中狐疑段女想要從中A錢,打電話向黃賴瑞珍說,「我有事找妳、到捷運站碰面再說吧。」兩女即在永和市頂溪捷運站會面。
尤女向黃賴抱怨,「不是說好五十,怎麼又變成一百?」黃賴否認她要追加金額,可能是段美月心懷不軌,要尤不必付款。段女沒收到錢,打電話指責尤女不守信用,還說是因為黃賴瑞珍不好意思開口,才透過她追加款項,希望尤女能了解人情世 故;段、尤從此相互猜疑對方的誠信。
尤麗香兩度打電話向黃賴瑞珍詢問價碼,黃賴為證明沒有提高價碼,而在電話中說,「既然這樣,那我把先前那部分退給妳好不好?」檢調研判,「那部分」指的就是行賄金額。
但段美月碰上另名當事人廖姿婷,疑反被廖女倒A一筆,雙方為此反目成仇,在法庭互揭對方瘡疤。檢調指出,廖女因詐欺案判刑上訴高院,企圖透過邱創舜疏通法官林明俊,但廖女卻騙稱沒錢,請段女代墊賄款,段女付錢後,廖女卻避不見面,讓段女很氣憤。不過,廖女卻說她未行賄,反指段女A走她要還詐欺案當事人部分款項。
據調查,廖姿婷是民進黨水噹噹婦女團體會員,也是扁友會成員,還曾經到北所聲援扁,她與綠營人士交往熱絡,多次假藉政商關係涉嫌吸金詐財,詐欺前科累累。2010/08/13 聯合新聞網 記者張宏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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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見監聽譯文 白手套邱創舜呆住
檢調偵辦高院法官行收賄,更四審將前法官張炳龍判決無罪,昨天將擔任白手套、曾任高院法官轉任律師的邱創舜、妻子段美月聲准羈押;檢調近日將約談日前遭搜索但未偵訊的高院法官楊炳禎、林明俊,並借提在押的法官蔡光治、陳榮和等人釐清案情。潛逃的張炳龍,已被通緝五十年。
邱創舜、段美月否認行賄及侵吞保釋金,也否認扮演司法黃牛,但檢調監聽邱近三年,邱看到檢方提出的監聽譯文,一時愣住,說不出話來。檢方還提出邱親筆寫的書面手稿,以及段美月的金融機構帳戶資料,其中一筆款項匯入的時間點就在張炳龍獲判無罪前幾天。
法官認為,邱創舜涉行賄、偽證、詐欺取財未遂等罪,段美月涉行賄、業務侵占、詐欺取財及湮滅證據等罪,共犯及其他證人都有詳細供述,且有監聽譯文、書面手稿、提款紀錄、票據等證據,犯嫌重大。邱、段另涉多件司法黃牛、詐欺案被害人還未到庭陳述,贓款來源及流向尚待釐清,有勾串共犯及證人、反覆實施詐欺罪之虞,有羈押禁見必要。2010/08/13 聯合新聞網 記者蘇位榮、熊迺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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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司法官洗錢? 凍結可疑帳戶
特偵組及台北地檢署偵辦「正己專案」,案情續有發展。檢方為查明涉貪司法官賄款資金流向,十三日下午秘密率領調查局北機站、資通安全處調查官,分別前往財金單位、金融主管機關調閱多位涉案司法官的財稅、帳戶資料及相關文件,全面勾稽比對。據了解,檢調基於辦案需要,已暫時凍結部分可疑人士的帳戶。
據了解,由於昨天的調卷行動,有一些初步突破,發現有涉貪司法官的資金出現異常流動,甚至疑有洗錢的行為,因此特偵組、北檢對於昨天的行動,三緘其口。2010/08/14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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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會吳俊立、與被告婚外情 法官林德盛遭撤職
高等法官收賄案,風波未平息,20日晚間,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因為在審理台東縣前縣長吳俊立貪瀆案時,私自與吳會面,且有不正常的婚外情,因此遭到撤職。
今年5月,林德盛審理台東縣前縣長吳俊立貪瀆案時,私自與吳會面,且向他承辦案件的林姓告訴人女兒長期借車代步,還與一偽造有價證券的陳姓女子被告發生婚外情,兩人被拍到在公開場合親暱摟抱、接吻,以及共宿。
林德盛因此遭監察院彈劾,公懲會決定,將林德盛撤職,並且停止任用兩年,就連後來的退休聲請也無效,而林的880萬元退休金也將泡湯。2010/07/21 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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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檢盯案 防吃案拖延
2014/02/16 蘋果日報【記者黃楷棟】新北市霍姓男子遭國中同窗糾眾砍成重傷,家屬盼早日將犯案者繩之以法,警方辦案態度卻推托消極,律師建議,可先發文要求警方加快偵辦進度,或向高層檢舉,也可到地檢署按鈴申告,要求證據保全,由檢察官主動「盯」案,效率會快一點。
申請證據保全
新北市警察局表示,民眾報案後會收到三聯單,單子上有相關單位聯繫方式,若擔心不足,可直接留承辦警員的聯絡方式。
有民眾反映,詢問案件進度常找不到承辦警員,或警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告知,律師廖芳萱建議,可發文要求警方加快偵辦,在3天內調閱監視器,以免影像被洗掉。
律師張建鳴表示,被害人若擔心錄影帶滅失或證人出國,可向檢察官申請證據保全,若擔心加害者出國,也可請求限制出境處分。若遇吃案或辦案拖延,可至地檢署按鈴申告,由檢方發案給警局,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警方須2個月內完成調查。
新北市警察局建議,若遇警拖延辦案,可向當地分局或督察單位檢舉,若警方態度消極,可在警政署網站申訴或寄mail到署長信箱。
遇警察拖延辦案怎麼辦?★直接發文要求警方盡快移送 ★向警局督察單位檢舉 ★到警政署網站查詢調查進度(網址:http://ppt.cc/M3p5),或寫e-mail投訴 ★向檢方按鈴申告,並要求保全證據 ★《蘋果》爆料專線:0809-012-555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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