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把老公當恩客 摸一下收200 嘿咻索5000★ 夫不准買名牌衣…妻從此拒嘿咻★她拒養小孩 運將掐死前妻沉屍★嫁來台血拼2個月 中國新娘落跑★「台灣落後空氣又很差」 壯族女嫁來4天就逃走★把妻嫁給養父謀產 中國男子再跟養母同居★中國人妻玩弄感情兩邊騙錢★疑出軌 夫揮神像砸死嬌妻★「錢給她,死不瞑目」遺囑擋妻分產★娶42歲越女 嘿咻1次 4千萬★情侶計誘「青龍膏」富商來台 病重結婚奪遺產★★★★

 

假改嫁騙遺產 中國配偶得逞逃(外籍配偶2)
宜蘭一名唐老先生與吳姓中國籍配偶,結婚10年,因為妻子覬覦之前看護的老榮民的財產,向丈夫提議假離婚的方式,等到拿到遺產後,兩人再復合,但沒想到事後吳姓女子繼承了千萬遺產,就潛逃中國,唐老先生還成了詐欺共犯。
拿著結婚證書,84歲的唐姓老翁和47歲的中國籍配偶吳姓女子,兩人看起來相當恩愛,但萬萬沒想到,一時貪念,自己成了妻子詐欺老榮民的共犯。
今年7月,吳姓女子把騙婚計畫告訴先生,提到看護的彭姓老榮民很有錢,而且罹患肝癌末期不久於人世,所有遺產都將繳回國庫,提議讓他改嫁給彭姓榮民,等繼承遺產後再復合。
唐姓老翁原本拒絕這樣的提議,但拗不過吳姓女子的要求,果然,吳姓女子辦好離婚手續,沒多久順利改嫁彭姓老榮民,兩個星期後老榮民病逝,吳姓女子順利繼承遺產,現金、房子、股票,帶著上千萬遺產,悄悄躲回中國,從此不見蹤影。計畫趕不上變化,唐姓老翁人財兩失,還得面臨官司問題,現在後悔已經來不及。2010/12/29 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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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把老公當恩客 摸一下收200 嘿咻索5000 「想找老來伴來了母老虎」 運將想離婚
【何柏均╱新北報導】竟把老公當恩客!新北市一名年逾6旬男子,娶了相差25歲的大陸籍妻子,孰料男子日前指控與妻子親熱遭強索費用,還被踢踹,「摸胸大腿收200元,上床要5000元,跟性交易一樣!根本是來坑我錢!」其妻則反嗆是老公先開價。
控訴陸妻的男子呂永發(63歲),住在新北市雙和地區,開計程車為業,他表示與元配早已離婚,子女均與前妻同住,3年多前,他前往大陸娶了湖南籍妻子周暉琴(38歲),「我當時花了10幾萬元結婚,本來娶妻是想找老來伴,哪知來了個母老虎!」
呂男指出,結婚半年後妻子來台一起生活,起初兩人很甜蜜,與正常夫妻無異,「她說沒看過海,我就帶她去野柳玩,還幫她拍照。」他說,妻子前3個月在飯店當清潔工,賺錢補貼家用,後來透過朋友介紹,去中和的卡拉OK店打工,「從此性情大變!」呂男痛陳,妻子不做家事,也不願同床,每天中午過後出門上班,凌晨才回家,稍有不順便大肆吵鬧,最無法忍受的是,他想行房,妻子就要求2000元到5000元的做愛費,連摸胸部一下、親吻都要200元到500元愛撫費,「夫妻間應履行同居義務,卻搞得像性交易!不給她錢就說你別想碰我,你滾開!」
呂男說,今年4月他要妻子到床上睡,伸手輕推了一下,「她居然找警察來。」隔月他希望行房,雙方又起衝突,發生肢體接觸,「她竟告我家暴!還要我付100萬元贍養費才答應離婚。」想離婚又拿不出這筆錢,呂男無計可施下,向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求助。周女昨透過媒體駁斥,指去卡拉OK上班只是做櫃檯點歌服務生,此外,老公婚前承諾負責家計,買機車給她、每月給零用錢,幫她在中國買房,如今都跳票,周女直言,丈夫患有糖尿病難以人道,卻常用做愛費與愛撫費哄騙她上床,強調自己被毆打是事實,「至於離婚,現在不可能!」
對此林國春表示,會了解周女有無工作證,並請警方稽查她工作的卡拉OK店是否合法,協助雙方協商,「不想留在台灣就盡早辦手續返鄉,希望好聚好散!」2011/06/11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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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不准買名牌衣…妻從此拒嘿咻
2013/06/23.自由時報【記者林欣漢/苗栗報導】苗栗縣57歲連姓男子,與中國籍周姓女子結婚才5天,新嫁娘就吵著要回中國,還不斷要求離婚,連男開刀住院20多天,周女竟天天在家玩電腦,不聞不問,連男試圖挽回婚姻無效,心灰意冷下訴請離婚獲准。
苗栗地院調查,民國98年連男與周女結婚,不料周女來台才第5天就吵著要回娘家,之後陸續提出離婚要求至少10次以上,雖然連男每月都給她1至2萬元家用,但周女每隔2到3個月,就會以在中國投資、房子燒掉、欠人家很多錢、媽媽生病等理由向連男要錢,陸續要了100多萬元。
連男告訴法官,只因不答應周女要求買一套百貨公司專櫃的3萬多元套裝,周女就從此拒絕與他同房,形同陌路。
前年底他開刀住院20多天,沒有給周女生活費,她竟未到醫院照顧,天天在家玩電腦。堂嫂曾問為何不幫忙工作,周女卻回答因為連男太老。
去年2月,連男陪周女回中國7天幫岳母過生日,每天只能住旅館,要求周女一起回台灣,都被拒絕,連男只好獨自回台,一年多來他試圖挽回婚姻,只得到拒絕回台的回應,死心之下訴請離婚。
法官開庭,周女未到場也沒提出任何聲明,法官認為周女的行為已構成惡意遺棄連男,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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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拒養小孩 運將掐死前妻沉屍
基隆八斗子漁港25號早上六點發現一具下半身赤裸的女浮屍,身上綁著透明置物箱和五顆總重三十公斤的石頭,被丟棄在海裡面,基隆警方昨天公佈死者身上的特徵之後,立刻有一名南港的按摩店老闆馬上指認是自己店裡的越南籍員工,說這對夫妻長期以來就因為金錢和小孩的教養問題,感情不好,四天前女子請假和陳姓前夫辦理離婚之後就音訊全無,警方因此懷疑女子當運將的前夫涉嫌重大,到新北市汐止羈押陳嫌犯到案。陳嫌一度否認殺人,警方突破心防,他才招認,昨依殺人棄屍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四十一歲的陳立聖與卅歲的越南籍妻子范氏清竹,育有兩名幼女。三年前陳男舉家遷居新北市汐止區住處,先是與范妻經營越南口味麵館謀生,而後以駕駛計程車為業,辛苦撫養妻子、兩個女兒、年逾六旬的雙親、八旬奶奶、卅餘歲弟弟,一家八口勉強度日。
不過,幸福的日子今年年初變調。已取得國民身分證的范妻屢次表達她想離婚的訴求,陳男憤而毆妻,法院因此核准女方家暴保護令,分居的二人婚姻有名無實,兩人同意在陳男廿二日生日當天到桃園縣大園鄉戶政所辦離婚。兩人事後在大園附近麵攤吃中餐,先為女兒的扶養費起口角,回程時,陳男希望范女離婚後,協助分擔生活費,范女不從。怒不可遏的陳男將車子停靠在路旁,雙方兩度激烈爭執,隨後陳男掐死范女。看著范女臉色蒼白沒有呼吸,陳男才錯愕他闖下大禍。
警方調查,陳男殺害前妻後,還準備塑膠箱、買麻繩,意圖毀屍滅跡。陳男將前妻遺體放在後座,開著賓士計程車到新北市八里海邊撿了五塊總重卅公斤鵝卵石,用兩只米袋裝好,接著載回汐止住處,若無其事地改騎摩托車,接大女兒放學返家,再趁深夜棄屍。警方調查,陳男因小時候常到基隆八斗子海邊遊玩,才決定開車到八斗子漁港棄屍。陳男把范女遺體抱出車外時,發現遺體脫糞弄髒了汽車椅墊,褪去死者長褲與內褲,擦拭椅墊與遺體後,立即丟棄長褲與內褲,才會半裸,並將遺體以坐姿塞入收納箱,再連同裝有石塊的米袋一起纏繞綑綁,靠箱底小輪子推滾入漁港海水內,湮滅殺人證據。
陳立聖的父母表示,兒子從小就沉默寡言,後來娶了范氏清竹當媳婦,生下兩個女兒。兒子以計程車為業,支撐家計有點力不從心,媳婦就向兩老和丈夫建議,靠廚藝到南港創業貼補家用,陳嫌也拿出一筆錢幫妻子開店!原先小吃店生意還不錯,因要顧及生意,還在南港租屋。兒子白天開計程車,晚間就接小孩下課,充當「家庭主夫」,因為兩老病痛纏身,全由兒子在家照顧。
媳婦在外工作幾年,有一天突然說,小吃店已經頂讓,又抱怨僅靠她一人太辛苦了,兒子聽了與媳婦大吵一架,從此紛擾不斷。兩老也埋怨從那時開始,媳婦突然變個人似的,開口閉口就是「錢」。某天媳婦換上輕薄細肩帶、性感短裙說是到友人介紹的按摩店工作。加上日前媳婦又向兒子表示,希望借他的身分證借款,也讓兒子為此稱妻子只會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來要錢,實在太「愛慕虛榮」!心中後不後悔,只有自己清楚,但留下兩個年幼的孩子,媽媽被殺害,兇手還自己的親爸爸,未來不知道該怎麼辦。 2011/12/27 摘錄自: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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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來台血拼2個月 中國新娘落跑
2013/12/22 自由時報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中國林姓女子嫁來台不到2個月,就要求先生買蘋果電腦、iPhone手機等,沒想到她一得手,就變身「落跑新娘」溜回中國,還隔海放話要更多錢,否則不回台灣;婆婆作證說,媳婦「親像是來『血拼』的!」先生憤而訴請離婚,新竹地方法院判准。
王男告訴法官,99年11月在中國結婚,100年7月妻來台後,把他當成提款機,動不動就跟他要錢花用,還要他買蘋果電腦、iPhone手機等高檔3C產品,還有衣服、化妝品,王男花了多年積蓄共幾十萬元,想努力達成妻的要求,儘管荷包空虛,他不曾對妻說過什麼。
不料,妻來台不到2個月,100年9月就不告而別,跑回中國,事後要他去中國探望,王男找到妻,以為她會回心轉意,沒想到妻一見他,就要他拿更多的錢出來,才願跟他談。
但因王男是做工的,經濟上已無能為力,林女乾脆不再來台,夫妻各自生活,林女雖曾傳簡訊給他,但都是跟他要錢,雙方分居迄今已超過2年,婚姻關係有名無實,王男訴請離婚。
王母說,媳婦在台時一直「很努力地」花兒子的錢,好像整天都在買東西,或計畫要買什麼,兒子的積蓄都快被掏空。她說,訂婚時已給媳婦20多萬元,沒想到還不滿足,整天都拿錢威脅兒子,否則就不回來,她認為這段婚姻根本沒存在必要。法官認為,雙方婚姻已生重大破綻,無回復希望,且可歸責於林女的原因較重,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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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落後空氣又很差」 壯族女嫁來4天就逃走
2014/01/07 ETtoday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50歲彭姓男子民國98年10月在業者介紹下,娶了中國廣西省壯族自治區一名歐姓女子,婚後歐女搬來台灣同住,不料她卻嫌「台灣落後空氣品質差」、「食物不好吃」,住滿4天就落跑,從此音訊全無。彭男氣得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判准離婚。
彭男和歐女在民國98年10月26日結婚,99年3月23日辦理結婚登記,歐女於99年3月19日來台與彭男同住。但歐女從不料理家務,還說自己不會煮飯,要先生去外面買東西給她吃。3月23日一早,歐女聯絡1名姓名年籍不詳女子前來接應,並趁彭男外出購買食物之際,和女子離去,此後音訊全無。
彭男媳婦向法官說,歐女是公公娶的續絃,從一開始就感覺她對家人保持距離,沒有打算要久留的感覺,還曾聽過彭男說歐女來台結婚只是為了騙取聘金,感覺她落跑只是早晚的事情。法官調閱出入境資料後發現,歐女在消失隔天就出境,從此未再返台和彭男同居,顯見歐女惡意遺棄彭男,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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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妻嫁給養父謀產 中國男子再跟養母同居
2014/01/10自由時報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台灣有句俗諺「賣某做大舅」,調侃吃軟飯的男人;就有中國李姓男子為了謀奪台灣老榮民的遺產,不但認老榮民當養父,還不惜把妻子嫁給老榮民,妻子成了他的養母,最後2人還同居,真是亂七八糟!
這段「髮妻變養母再變同居人」的離譜案,因李男在養父過世後來台領遺產曝光,李男現在稱呼「養母」為「同居人」,移民署桃園專勤隊人員說:「簡直比扯鈴還扯!」
專勤隊查出,中國江西省李男現年49歲,19年前他30歲時,結識回中國探親的台灣李姓老榮民,還要老榮民收他為養子。
李男疑想藉老榮民名義來台,將來還可繼承其遺產,隔年就以探親名義不斷來台,短短5年就因進出次數太頻繁,引起注意而被拒絕入境。
眼見來台無望,李男竟把腦筋動到大他2歲的妻子黃女身上,急著和妻離婚,安排她改嫁台灣養父,於是妻子變成他的「養母」,李男想,等黃女取得台灣身分證,再用依親名義,把子女統統送到台灣,他再想辦法來台團圓,一家中國人就可全部變成台灣人。
未料,黃女來台不到3個月,就因賣淫被逮,驅逐出境,管制滿3年後,她再來台,又因非法在大學當清潔工被逮,二度驅逐。
95年,李姓老榮民過世,在中國的黃女可繼承60多萬元的遺產,但因她仍在管制期間而無法來台,居然寫委託書,由「養子」李男來台代領。
李男於100年、101年兩度來台辦手續,上月底又來台灣,終於領得60多萬遺產,但他還是想變成台灣人,曾兩度向移民署桃園專勤隊稱:「我是台灣人,我要申請恢復國籍!」瞎編一套八點檔劇,自稱原讀桃園縣僑愛國小,民國77年至金門旅遊時不慎落海,幸被中國漁民救起,才變成中國人。
但李男申請恢復國籍,兩度遭駁回,他還向內政部訴願,仍未過關;上月他趁來台,再提出恢復國籍,但所持身分證、戶籍謄本根本是偽造,被專勤隊人員戳破,李男才坦承,這段「妻變養母」的荒誕劇情才曝光。專勤隊隊員故意問他:「那你養母呢?」李男說:「養母現在是我同居人!」隊員不禁笑岔氣,訊後將他依偽造文書等罪移送桃園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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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妻玩弄感情兩邊騙錢
摘錄自:2014/07/31 網路新聞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中國女子邱小捷七年前與陳姓丈夫離婚後,與蘇男交往懷孕,但為報復蘇男拒付聘金娶她,回頭與陳男結婚並將其登記為小孩生父,不知情的蘇男傻傻按月付小孩扶養費近一年,前年邱女再騙陳男離婚,改與蘇男同居,後來兩人再鬧翻,蘇男不堪被玩弄告上法院,台中地院以邱女亂登記小孩生父、假結婚,昨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她四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
法官形容邱女:「個性強硬又聰明,哄騙兩邊感情、兩邊拿錢,連請兩男到對方住處幫她搬家時,都可錯開兩人,兩男對她完全沒輒,實在不簡單。」判決書指出,邱小捷(35歲)88年嫁給陳男(43歲),因婆媳問題96年離婚後,還同住2年,但邱女卻私下結識蘇男,同時遊走於2男間。
99年邱女懷孕,告知蘇有他的小孩,雙方談及結婚,但邱母堅持需6萬人民幣聘金,蘇認為交往期間已給邱女數百萬元,不願再付聘金,婚姻暫緩。因蘇給錢不爽快,邱女為報復讓蘇男當不成爸爸,又回頭騙陳男腹中孩子是他的,想與陳再結婚,陳苦無小孩,欣然答應,100年6月2人再次登記結婚。7月25日,邱女產下一子,生父登記為陳男,陳男每月固定給邱女6萬元家用,而蘇男自認是小孩生父,先後付20萬元坐月子費及每月2至3萬元扶養費。
孩子出世後,蘇男父母同意兒子與邱女婚事,願意支出聘金,並積極準備與邱女結婚,完全不知兒子生父登記成陳男;這時邱女又對陳男誆稱2人先假離婚,申請單親幼兒補助,等小孩上學再來復婚,陳也同意。
邱女再次恢復單身,才告知蘇男是為讓蘇男後悔才將孩子生父登記在「陳某」名下,蘇男聽完後不計較,2人並且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之訴,果然經鑑定後為蘇男小孩,邱女順利拿到6萬人民幣回中國,101年12月搬到新北市與蘇同居。
但同居到102年1月,2人大吵,邱女還找陳到台北幫她搬東西,又與陳同居,蘇憤而告邱女和陳男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名,但詐欺不起訴。
此案檢察官原認定陳是同夥,依共犯起訴,由於陳男直到挨告前還認為孩子是他的骨肉,台中地院認為陳也被蒙在鼓裡,判決陳無罪。但邱女沒結婚真意且知孩子非陳男所有,還辦理登記,觸犯致使戶政人員登載不實罪,判她四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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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出軌 夫揮神像砸死嬌妻
2015/06/16 蘋果日報【吳詠平、石明啟╱桃園報導】桃園市一名五十三歲板模工,因懷疑小他二十二歲的少妻身材好、男人緣佳、常有不明電話,還會亂花錢,認為遭戴綠帽,前晚少妻吵著出去玩被他阻止,兩人為此爆發口角,經激烈爭吵後,昨早男子見妻子電話響不停,還將他的手機摔壞,竟持神像狂砸妻子頭部致死,見鮮血流出,他還冷血地出門上班,後來才覺得良心不安報警自首。
警方調查發現,兇嫌張嘉榮(五十三歲)之前經營環保公司,經濟狀況不錯,三年前上卡拉OK店時結識從越南嫁來台灣、已離婚的女子黎思芳(三十一歲),張嫌不久與妻子離婚,前年底與黎女結婚,但兩人經常吵架,於月前離婚,但又於本月一日二度登記結婚,雙雙搬到桃園市北埔路的套房租屋,怎料前晚兩人才剛甜蜜牽手逛夜市,昨早張嫌竟對妻子下毒手。
警方調查,張嫌前晚帶著妻子逛夜市喝酒,回到租屋處準備就寢時,妻子吵著要出門找朋友遭他阻止,兩人為此起爭執,張嫌因擔心吵架聲驚動鄰居,一度隱忍降低聲量,但妻子卻得理不饒人,持續吵到天亮。
張嫌稱,昨早六時許和妻子吵得不可開交,妻子電話響個不停,又不肯讓他看是誰打的電話,還將他的手機摔壞,他想到妻子長得漂亮身材好,平時交往複雜,一天到晚想出去玩,懷疑妻子在外有小王,加上自己辛苦工作日領三千元都交給妻子,妻子卻花錢如流水,還常寄錢回越南,愈想愈氣,拿起家中裝飾用的三十公分高的女神像,對著妻子頭部怒砸三、四下。
警方指出,張嫌行兇後騎車前往新北市新莊區的工地上班,行經台一線時將女神像兇器丟入山谷,直到下午才向工頭借電話打給妻子,發現電話無人接聽,擔心妻子恐怕已凶多吉少,在良心不安下,自行到警局自首。
警方獲報至張嫌租屋處,發現黎女趴倒在客廳血泊,後腦勺遭重擊已氣絕身亡;張嫌仍忿忿不平供稱,妻子已不是第一次在半夜吵著出去玩,老夫少妻差了二十二歲,讓他很沒安全感,但衝動殺死妻子也十分懊悔。警訊後張嫌已被依殺人罪嫌送辦。律師張建鳴指出,張嫌觸犯殺人罪,恐面臨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自首得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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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給她,死不瞑目」遺囑擋妻分產
2015/08/31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錢如果給她,死不瞑目」,劉姓榮民疑遭妻遺棄,晚年行動不便曾好幾天沒吃飯,臨終前預立遺囑「不給妻子分文寧捐國庫」。劉過世後妻子爭產,法院認定她對丈夫有重大虐待和侮辱,判喪失繼承權。
桃園地院調查,劉姓榮民十多年前娶妻,未生育子女。生前曾向鄰居和同袍表示,妻子一再向他要錢,要不到就罵人,要到就離家,結婚八年幾乎都是獨居。多年前他行動不便,無法煮飯,妻子也不理會,讓他餓肚子好幾天,臥病期間也沒來探望。
劉老先生七年前臨終時,找律師和二名同袍見證作代筆遺囑,特別交代「錢不能給她,否則死不暝目」;遺產寧可先交退輔會代管,如沒親人繼承,就交國庫,捐給國家。
劉過世後,數百萬元存款和一間房子由退輔會代管。五年後劉妻獲悉有遺產,打官司爭產,聲稱沒虐待和侮辱丈夫、擁有繼承權。
法院審理時,醫師作證在劉病危吐血時,通知不到劉妻,差點耽誤手術時間;劉住院到過世,劉妻都沒探望。
律師也作證,老先生預立遺囑時意識清楚,親口說「很後悔這個婚姻,她只貪圖我的錢,財產不留給她,錢如果給她,死不瞑目」。兩名同袍也說,劉常被妻罵、病痛時無法起身,甚至數日未進食,妻都不理會,老先生生前一字字講出「不願由妻子繼承任何遺產」。
法官也查出,劉妻連丈夫的喪事都沒處理、沒參加,認定有重大虐待和侮辱;老先生的臨終遺囑有效,判她不能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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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42歲越女 嘿咻1次 4千萬
摘錄自:2016/02/01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66歲莊男繼承數千萬遺產,由友人何男作媒,與小他12歲的越南人阮女婚後,一起回越南,才發現阮女竟然是何男的丈母娘;更慘的是,愛沒追成,他與阮女在越南這7年,與對方只行房過2次,妻子把他當成冤大頭,不僅洗澡要付錢,還餓到要靠鄰居接濟,最後被妻子及何男以投資為名騙走8000多萬元,憤而訴請離婚,基隆地院判決離婚。
莊男昨受訪說,這樁異國婚姻讓他賠了夫人又折兵,原以為一片真心可以打動阮女,沒想到努力7年,還賠了數千萬家產,他越想越不甘心,曾想追討這筆錢,但不懂法律,「不知道該怎麼辦?」因此,他準備找律師,以法律途徑追討這筆錢。
判決指出,莊男28歲時發生車禍斷腿,93年間,當年54歲的莊男由友人何男作媒,與越南人阮女在越南結婚,阮女來台2天辦完台灣的結婚手續後,嫌台灣天氣太冷,莊男對身高160公分、外貌端正的新婚妻子十分愛戀,於是與她回越南。
莊男與阮女結婚前就已中風,他說,到越南才驚覺,阮女早就有過婚姻,並生下1女已婚,還發現阮女的女婿竟然就是台籍的何男。
莊指控,在越南7年期間,與阮女只行房過2次,此後對方就不讓他接近,且阮女公開在外交男友,終日沉迷打牌,讓他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生活,鄰居見他挨餓,泡咖啡給他喝止飢。莊男氣憤地說,他因為中風,左手左腳不聽使喚,無法自己洗澡,還得付錢給何男,阮女才幫他洗。
此外,何男慫恿他投資衛浴設備等生意,不斷要他拿錢出來,到了100年間表示,投資金額全賠光。之後何男就潛往中國避不見面,他也被迫離越回台。
莊男說,他在何男誘騙下,賣掉台北市南京西路和基隆市新豐街2棟房產,還賠上亡父當年經營單車店,留給他的3000多萬元現金遺產,現金加不動產總計損失8000多萬元。
莊男的王姓友人說,他曾去越南探視莊,莊確實未與阮女同房,要付錢阮女才幫他洗澡,且阮女十分嫌惡中風的莊男。法院審理時,阮、何均未出庭。法院認為,莊男與妻子未共同生活逾4年多,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判准2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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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計誘「青龍膏」富商來台 病重結婚奪遺產
摘錄自:2016/06/09 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辦一起美人計,劉文斌與黃冠臻這對情侶,得知身家逾億元的新加坡「青龍膏」老闆潘振強未婚,2014年底以洽談「青龍膏」在台販售為由,誘引潘男到台灣,趁著潘男重病之際,推著輪椅把潘男載到戶政事務所,與黃冠臻辦結婚登記,17天後潘男病故,再以配偶身份爭遺產,潘男的家人質疑「憑空多一個大嫂爭遺產」而跨海提告,潘振強甚至托夢下跪哭訴:「阮死得不甘願,害阮的人是一男一女」,中打昨天(7日)逮捕3嫌,讓這起構思綿密的詐婚案偵破。
這起案件是潘振強(72歲)的兄弟姊妹,與黃冠臻於新加坡法院打遺產官司,雙方從新加坡打到台灣,由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台中地院感覺怪異,轉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林俊杰偵辦,由林俊杰指揮刑事警察局偵六大隊偵辦,詭異的是,林俊杰打電話請六大隊副大隊長陳恆正偵辦時,陳恆正當天晚間夢到一個老人跪在地上,用閩南語哭訴「阮死得不甘願,害阮的人是一男一女。」,他很不甘心,請陳恆正幫忙申冤,事隔一個星期後,陳恆正見到潘振強護照照片,照片與下跪的老人長相一樣。
調查顯示,劉文斌(63歲)與黃冠臻(55歲)是情侶,2014年12月以商談「青龍膏」在台販售為由,誘騙潘男到台灣,潘男有糖尿病等宿疾,也想到台灣治療,3人遂於台灣相見,去年2月24日,潘男突然呼吸衰竭病重,當天上午急診之後,劉男與黃女擔心計謀失敗,立即用輪椅把潘男載到台中市中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潘男抵達戶政所時病得相當沈重,但戶政所人員仍給他們辦理結婚登記,警方懷疑戶政人員有問題,戶政事務所承辦人員解釋說,現在講求便民,潘男當時沒有講話,都是黃女講話,當時見書面資料無誤就准予登記。
潘男結婚後17天病故,其中,最後8天都是彌留,潘男在死亡後在台灣3天火化,當時家屬尚未警覺到問題,不料,黃女卻以遺孀身分爭奪遺產,潘男的兄弟姊妹都深感怪異,還發現黃女塗改醫療單據,向家屬虛報潘男的醫療費,家人與黃女先在新加坡打繼承關係,之後,潘男家人跨海於台灣打婚姻無效官司,並控告黃女與劉男偽造文書詐欺,刑事部分由檢察官林俊杰受理,指揮六大隊偵辦,此案才告曝光。
不過,警方懷疑,這對情侶是否下藥害死潘男,但因潘男遺體已經火化,且生前有諸多宿疾,這部分沒有證據可證實,全案將2人依詐欺罪嫌法辦,另外,潘男的看護涉嫌串證,也一併法辦。
陳恆正表示,今年3月底,警方突破看護李梅心防,把目標鎖定黃女與劉男,他又夢見潘振強來道謝,笑著用閩南語說:「很感恩,這兩個人被你鎖住(監控鎖定正確的犯罪對象)了。」陳恆正強調,現代人不信因果業報,他卻從刑案中深刻發現,善惡終有報,構思再如何巧妙,終有水落石出與報應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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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青龍膏身家上億 常捐款助弱
摘錄自:2016/06/09 蘋果日報【記者王煌忠 報導】新加坡富商潘振強有二名哥哥及二名妹妹,從年輕時開始打拼,一手建立起知名跌打藥膏「青龍膏」,並以自己肖像作為產品商標,已成為東南亞及中、港地區熱銷藥品,由於台灣尚未引進,不少民眾前往東南亞旅遊,還會專程購買回來送親友,每瓶二十公克,售價約一百一十元台幣,潘振強也因這項產品累積上億元台幣身家。
警方調查,曾做過直銷、現無業的女子黃冠臻(五十五歲),三十年前在海外道場結識潘振強(七十二歲),當時她不曉得潘男身家,僅是點頭之交,二○一四年黃女前往馬來西亞道場打佛七又遇到潘男,黃女獲知未婚潘男身家不菲且患有糖尿病,竟夥同從事土地仲介男友劉文斌(六十四歲)設局,以安排潘男接受治療、並代銷「青龍膏」為幌子慫恿他前年十二月來台。 
潘男去年開始因糖尿病況嚴重、攝護腺腫大住院,黃女即變造醫療收據陸續向潘男家屬詐領醫療費用逾百萬元,同年二月潘男病況加重,二月二十四日到醫院急診,黃女研判潘男將不久人世,當天下午由劉文斌、陸籍看護李梅(四十九歲)陪同,將坐輪椅的潘男帶到台中中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十八天後潘男病逝,黃女赴新加坡爭產,潘男妹妹懷疑胞兄遭設局下毒謀殺,跨國控訴黃女殺人及詐欺,檢警追查發現潘男辦結婚登記時,身體虛弱意識模糊,且由黃女扶其右手簽字。 潘振強的妹妹曾向警方提及,哥哥是虔誠的道教徒,有經濟能力後經常捐款助弱、助印經書,沒想到卻因為在道場結識黃冠臻,走上不歸路。 
黃女並無婚姻紀錄,但育有一名二十多歲的兒子,曾做過直銷,目前無業,三十年前結識從事土地仲介的已婚男子劉文斌,成為劉男小三。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四隊副隊長陳恆正表示,黃冠臻與劉文斌到案後表示,潘振強過世後不久,兩人即經常夢到他,潘在夢中嚴詞警告兩人不得貪圖其財產;兩人向潘男詐得一百多萬元醫療費,但也衰事連連,不是車輛故障就是開車撞傷大學生,加上近年房產景氣不佳,劉男經營土地仲介也賠錢,目前兩人還背負二百多萬元債務,宛如「現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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