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呷七碗家變 前老闆控妻奪產 棄元配娶小三 落到借錢洗腎★悔不當初!男為小三拋妻棄子 中風淪街友★免扶養陌生父 煎熬女:鬆口氣★ 兒子拒進門 八旬翁睡騎樓半年★年輕時拋家棄子 高縣老人遭棄養主因★未盡母職 婦索扶養費敗訴★拋妻棄子養小三 淪落街頭行乞★父拋家40年 法院准子女拒養★闊教授拋家 棄婦當運將養5子★黑心父嗜賭賣病死豬、吐兒女口水 老病求扶養遭打臉★生前拋妻棄子 死後女兒拒死亡登記★離家30年母淚灑法庭「孩子別養我」★剛結婚就包養小三…10年不回家突命危! 妻火速拔管放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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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那一天…「沒人喚阿爸 只稱蔡先生!」(浪蕩男女引以為鑑)
曾經擔任全國性宗教協會常務監事的61歲蔡姓命理師,年輕時沒有善盡父責、照顧子女,如今中風的他淪為人球,4名子女無人願意奉養,甚至將坐輪椅的父親推到其他手足住處門口後不管,任老父枯坐在屋外吹風;蔡姓命理師很傷心,求助法律扶助基金會苗栗分會,委請律師代打官司,狀告4名子女涉嫌遺棄;刑法規定,遺棄罪可判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
蔡姓命理師設籍彰化縣,積欠現住的老人機構10多萬元安養費,彰化縣府日前邀集蔡的4名子女協商,4人願分攤安養費,按月匯給安養機構,法官及社工都期盼這件人倫官司能圓滿落幕。
「在地檢署出庭時,4個兒女沒有人叫我一聲阿爸,竟稱呼我蔡先生!」嘴歪眼斜、白髮蒼蒼的蔡父癱坐輪椅上,淚水在眼眶裡打轉,談到被子女遺棄的傷心事,數度哽咽。
蔡父說,他長年在彰化打拚事業,6年前中風後,手頭還有積蓄,住進彰化一家安養中心,去年存款用盡,積欠4、5個月安養費,院方將他載到苗栗依親。他想說,次女曾6度向他借貸達100多萬元,便請院方將他送到次女家。
蔡父說,次女勉強收留他10多天,他曾告訴次女,如果不想照顧他,可歸還所借的100多萬元,讓他自己在安養院度過餘生,但女兒與女婿卻將他送到獨子那裡。
「我永遠忘不了那一天 。」蔡父說,那時是下午4點,次女叫門,獨子家無人回應,女兒要他坐在行李上等兒子回家。他在西曬的陽光下枯坐4個小時,鄰居好心遞茶、送飯,他沒心情吃、喝,也不好意思說出實情。直到晚間8點多,鄰居實在看不下去,向警方報案。
「我覺得自己真悲哀,中風前還擔任知名社團負責人,經常做公益,行善助人,現在卻落得必須靠人接濟。」離婚多年的蔡父坦言,年輕時曾因妻子因素,婚外與其他女子同居,沒有完全盡到為人父親的責任,但並非都沒關心過子女,曾多次資助他們,但孩子們都忘了。蔡父說,自知餘日無多,現在只卑微地希望孩子們可憐他這個殘廢的老人家,幫忙分攤安養費,讓他在養老院度過晚年。2009/11/29 自由時報 記者傅潮標/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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呷七碗家變 前老闆控妻奪產 棄元配娶小三 落到借錢洗腎
2013/05/19.蘋果日報【鮮明╱台中報導】台中知名油飯「呷七碗」前老闆李垂欣日前委託徵信社跟蹤妻子梁宜琪,反而吃上妨害祕密罪。李垂欣昨自爆內幕,10多年前他迷上在理容院上班的梁女,為了小三與元配離婚,沒想到梁女奪產,如今他財產都登記梁女名下,落得每周洗腎三次都得向親友借錢。梁女則反控李男欠債拖累生意,她才買下經營權,她痛批:「拿我的過去做人身攻擊,這種男人真的很爛!」
「呷七碗」原老闆李垂欣痛批妻子梁宜琪奪取米糕店及所有財產。李垂欣(59歲)說,1993年在台中繼光街「一枝香理容按摩院」認識按摩女梁宜琪(43歲),當時他已婚育有兩名子女,兩人交往後他買房子、珠寶送梁女,梁女慫恿他離開元配,3年後他與元配離婚並娶梁女。
李垂欣說,2005年因出車禍住院2年多,梁女以他無力照顧生意及欠債為由,要他將呷七碗的生意委由梁女管理,他於2008年將經營權及店面交給梁女,不料梁女此後不斷激怒他、再向法院控告家暴,可能是打算作為訴請離婚之用,也不再按月給他5萬元生活費。
李垂欣表示,這幾年梁女外遇的傳聞不斷,還有朋友半夜打電話給他說:「你某討客兄,為了男人面子,你借錢也要抓。」
他向親友借了17萬5千元委託徵信社捉姦,但徵信社裝GPS使用違法手段他並不知情。
梁女表示,2008年她幫李男還債1300萬元,李男還想賣掉店面,她才甪自己簽中六合彩、玩股票及貸款的2千多萬元買下店面,但仍讓李男住店面樓上,也未要他付房租及水電費。
梁女說,是她與丈夫一起打拼才有呷七碗今天的局面,李男成天賭博、鬼混,還誣指她外遇,她才設局將徵信業者引入汽車旅館並報警。至於和李男認識、交往過程,她以「個人隱私」為由不願多談。
李垂欣大哥、台北「呷七碗」董事長李東原昨表示,當初確實同意梁女購買台中「呷七碗」的經營權及店面,弟弟愛賭也是事實,但他反問:「梁女錢是從哪裡來?」還不都是弟弟給她或從店裡拿的,「我們真的是被詐欺的,後面有高人在指點她(梁女)。」
「男人引以為鑑」
兩性專家黃瑞汝表示,「糟糠之妻不可棄!」外遇應思考的是兩人交往是否真為兩情相悅,若對方只是看上你的金錢或名位,就不值得付出所有,「李男遭遇值得所有男人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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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不當初!男為小三拋妻棄子 中風淪街友
2014/06/01 NOWnews【社會中心/桃園報導】一名男子20年前事業順利時,卻拋下一同吃苦打拚的糟糠之妻和年幼的兒女,與小三同居快活過日。事後妻子罹病住院,家中失去經濟支柱,兒女曾3度懇求父親幫忙,卻遭男子喝斥「去找你媽!」男子5年前生意失敗,不僅遭小三拋棄還中風淪為街友,但法院仍判決子女倆每月須共同支付2500元給父親。
判決指出,該名59歲的男子,早年經營快遞公司事業飛黃騰達,但日前被發現流落在桃園縣中壢市街頭,不但中風還患有糖尿病,生活無法自理,被醫院通報社會局送至護理之家安置。但社工調查發現,男子有一對已成年的兒女,社工詢問認為2人應負起撫養責任,但子女面對詢問時一度聲稱不認識父親。
社工提出撫養訴訟,並要求每月支付2.4萬的照護費,但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男子的兒女出庭時表示,父親在20年事業有成時拋妻棄子,還和小三同居,自小便由母親撫養長大,但幾年後因病住院治療,頓時沒了收入,他們只好3度找父親幫忙,但他竟絕情地說「去找你媽!」
由於兒女的生活也不好過,他們不願負擔這筆費用,父親得知後也自知理虧,表示自己會淪為街友,因5年前生意失敗欠債,小三也一走了之,他因此中風而淪落街頭,他向法官說「我可以不要他們的錢,只希望他們認我這個爸爸!」最後法院判決子女仍須負起撫養責任,但僅判他們每月合計只需支付2500元。男子期盼子女可以偶爾來探望,但他們僅表示尊重判決,每月會固定匯錢,讓男子也直呼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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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扶養陌生父 煎熬女:鬆口氣
摘錄自:2010/10/16 中國時報【陳惠芳/花蓮報導】「我真的是鬆了一口氣!」三十四歲的陳女得知花蓮地方法院判決她可免除扶養父親之義務,總算放下心中巨石。數月來她的內心飽受煎熬,外人很難理解,但對父母離異自小就失去父愛的她而言,這次訴訟程序重新掀開她潛藏內心的傷痛,官司落幕終於可以還給她平靜的生活。
陳女幽幽地說,「就算現在爸爸站在我面前,我也不認得啊!」因為父母於民國七十二年間離婚,當時她才六歲,小小年紀先是跟著姑姑,國小畢業後就隨母親從屏東搬到花蓮,一直靠著打零工過生活。而父親除了離婚初期曾在過年時來看她一下,以及國小三年級時見過面之外,從此就消失了,從來也不曾再主動找過她,讓她幾乎已忘了有爸爸的存在。所以,數月前突然被告知父親向法院提出「請求子女扶養費」訴訟時,還真是嚇了一大跳。
陳女說,自己已有家庭和孩子,先生工作並不穩定,家裡收入只能勉強餬口。二十幾年未見的父親出面突然要求每月給扶養費,讓她覺得很離譜。後來從律師處得知父親其實是因為貧病交迫,向屏東縣當地申請社會救助,卻卡在名下有她這名成年女兒而被打回票,社工人員因此建議父親透過法定訴訟程序提出「請求子女扶養費」訴訟設法解套。
陳女強調,因為有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律師的保證,說明這只是必要的手續過程,她才同意配合,並在法庭陳述實況,如今獲得判決「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她鬆了一口氣。
面對父母離異造成她自小就失去父愛,甚至提早失學打工,陳女表情平靜沒有太多怨言,只想讓父親請求扶養的人生插曲盡快落幕。反倒是陳女的婆婆心疼媳婦,覺得媳婦從小就過的很苦,真的是受委屈了。
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則指出,此案法院做出的判決,對父女雙方而言其實是皆大歡喜。陳父了解自己從未盡責,根本無權請求女兒扶養,他的本意也只是希望法院判決免除女兒對他的扶養義務後,讓貧病交迫且已無工作能力的他可以如願申請到政府的社會救助。如今判決確定,他從此不會再去打擾女兒了。昨天得知判決,父女都打電話向法扶會承辦律師道謝,法院的判決能讓雙方都滿意,也算是特例。 法扶會花蓮分會律師蔡雲卿表示,武雄雖然沒盡到照顧子女的扶養義務,在法律上還是可以跟子女主張扶養費請求權,但子女如果覺得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法律義務,例如:父母對子女有家暴、性侵等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等,成年子女都可主張減輕義務,情節嚴重時,則可以主張免除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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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拒進門 八旬翁睡騎樓半年
摘錄自:2009/12/17 華視新聞【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寒流來襲,深夜台北的溫度只有十幾度,但是,一名八十二歲的老先生卻得餐風露宿,睡在外頭屋簷底下,而且時間長達半年,讓人看了相當不忍,怎麼會這樣呢?原來是老先生的子女,抱怨爸爸年輕的時候,不顧家還會打媽媽,所以不讓他進家門。
一坪都不到的空間,竟然就是82歲張老先生的家,他拿行李當枕頭,以地板舖紙板當作床鋪,薄被套湊合著當作棉被,和他相處半年多的鄰居問,是誰讓他睡在這,而且一住就是半年,鄰居看不下去,出面指控是老翁的子女棄老爸於不顧,滿頭白髮,還滿臉鬍渣,張姓老翁即使寒流來襲,夜晚低溫只有十度左右,一樣窩在這裡。
鄰居好心送來一個便當,他也分成好幾餐,可憐的模樣,鄰居也看不下去,只好報警處理,即使老翁指控子女棄養,但是子女反咬一口,認為爸爸只會花天酒地,甚至還對媽媽拳打腳踢,即使替他安排住的地方,結果被他變賣拿現金揮霍,儘管雙方各說各話,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但外頭低溫十度,82歲高齡的老先生獨自吹風淋雨,的確讓人不忍心。
【版主按】: 奉勸年輕的夫妻們,多想一想,不要動輒鬧離婚,有一天也會老,後果如果和上述兩位老先生一樣,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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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拋家棄子 高縣老人遭棄養主因
2007 /10/09大紀元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九日電】重陽節將屆,高雄縣政府社會局,統計今年元月到七月老人新增保護案較去年同期增加三十七件,其中主因以老人年輕時拋家棄子或另組家庭者居半。縣長楊秋興今天在縣府主管會報中籲請家庭暴力者應重視「因果」關係,為人子女者也應孝順父母。
縣府社會局長吳麗雪說明重陽節系列活動時也說明老人保護案,今年元月到七月一百三十四件,較去年同期增加三十七件,其中以老人受虐待及疏忽最多,且男性多次女性。她表示,老人遭棄養主要是年輕時拋家棄子或另組家庭,也有人「匪類」,年老力衰時,有扶養義務的子女因家庭恩怨而不願負擔照顧長輩的責任。
她表示,上週,縣府社會局協調三件老人遭棄養案件,都是鄰居通報。今年元月公布實施的新修正老人福利法明文規定棄養老人罰則,如涉及刑責者移送法辦。
十月十九日重陽節,高雄縣將發放全縣十二萬一千多位滿六十五歲以上民眾敬老禮金,總額新台幣一億零三百多萬元,預定十五日前發放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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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盡母職 婦索扶養費敗訴
2013-05-16 新聞速報 【中央社】一名婦人拋家棄子,46年來未盡母職照顧孩子,後因生活困苦向兒子要求給付扶養費,高雄少家法院判決她敗訴。
台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指出,這名婦人多年前拋家棄子,因生活困苦向高雄市社會局申請老人生活補助津貼被拒後,才查知另有兒子,且因收入超過核發補助標準才被駁回申請。
這名婦人轉而向兒子要求給付扶養費,每月新台幣5000元,但婦人兒子主張,母親自他出生後離家,沒有扶養照顧過他,且他的結婚證書上也沒有母親的簽名,母親未盡人母之職。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承審法官調查,認定這名婦人自兒子出生後即離家,46年來未曾扶養照顧、探視和連絡,未盡母職照顧孩子,判決她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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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網愛昏頭!拋家棄子異國尋真愛 遭網友拋棄成街友
2015/01/05 NOWnews【國際中心/綜合報導】英國1名人妻在網路上結識1名年輕男子,雙方墜入愛河,人妻拋家棄子到突尼西亞與對方結婚,沒想到對方卻不理會,如今女子淪落街頭乞討。
據英國《鏡報》報導,現年48歲的辛克森(Selina Hinkson)是名人妻,日前透過臉書結識年僅20歲的馬布魯克(Nizar Ben Mabrouk),隨即2人就交往。
2010年辛克森撇下自己的子女與家人,到突尼西亞與對方結婚,改信伊斯蘭教,並計畫當馬布魯克取得居留權,2人將返回英國一起生活。
馬布魯克因英文檢測不合格,無法取得居留權,於是他就拋棄辛克森。辛克森被迫在突尼西亞的街頭乞討,去年3月被驅逐出境遣返英國,但已經失去一切的她,只能在流浪之家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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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親生子女拒養!基隆81歲中風嬤 年輕棄家今成人球
2014/05/05 ETtoday【社會中心/基隆報導】基隆一名81歲蘇姓老婦,因101年時中風生活難自理,照顧老婦的黃姓養女無力負擔,希望她的4名親生子女能夠接母親回家照顧,但4名子女以母親早年拋夫棄子、離家出走為由,認為老婦未盡養育責任不願照顧。老婦覺得子女不孝,向法院提告,法院判4名子女須付每月1萬1千的贍養費。
蘇姓老婦晚年被前男友拋棄,前男友的養女黃姓女子知道老婦沒有地方住,念在她曾經照顧自己的份上,即便無血無緣關係,黃女仍收留老婦長達4年。直到前年老婦中風開銷漸高,黃女實在無法負擔,只好在4日將她送到派出所,最後警方將老婦安置在基隆市仁愛之家。
據黃女表示,她與蘇姓老婦沒有血緣關係,無法向政府申請看護和安置,去年曾聯絡老婦的子女,但她的長子探望過後就毫無音訊,老婦覺得子女不孝,向法院提告4名子女。士林地院依她的情況認定,4名子女每月需付共1萬1千贍養費。
4名子女雖願意支付贍養費,卻不願把母親接回去照顧,贍養費不夠安養中心的開銷,黃姓養女無奈,只好求助派出所。警方連絡上長子、次子到派出所協調,2位兒子對母親很不滿表示,「怎樣不孝?出去後就沒再見過了,怎麼說我們不孝。」、「妳在我10多歲時帶走阿爸的錢離家出走,晚年卻來告我們」。
雙方溝通毫無效,老婦子女們堅持只會按月支付1萬1千元的贍養費,見眾人僵持不下,警方聯絡基隆市社會處,暫將蘇婦安置基隆市仁愛之家。律師認為,子女若已盡到扶養義務,被扶養人仍無法生活,依社會救助法,政府應出面安置。(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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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妻棄子養小三 淪落街頭行乞
2013/07/30自由時報〔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散盡千金原是夢!新竹市朱姓男子為了小三,甘願拋妻棄子,將勞退老本60萬元全花在小三身上,最後淪落街頭行乞,妻子遍尋他不著,死了心並訴請離婚,法官判准。
曾姓婦人告訴法官,民國74年與朱男結婚,育有一子。先生婚後不久,常常外出就好幾天不回家,獨留她侍奉婆婆,她毫無怨言,怎知先生不懂珍惜,兒子出生後變本加厲,也未拿分文回家,讓她獨力維持家計,含辛茹苦將兒子扶養長大。
朱男放蕩不顧家多年,95年更離家一去不回,她四處探聽,才知先生與小三另築愛巢,拋妻棄子不顧,甚至將勞退所領60萬元,拿去與小三一起享樂揮霍,及投資小三所開的卡拉OK店。
曾婦心寒不已,但她選擇忍耐,直到98年間,她和兒子位於新竹的共同住所,因朱男將房子設定銀行抵押貸款,卻未按時繳納還款,導致遭法拍,母子被迫搬離。
曾婦徬徨無助,誤信友人所說,將多年積蓄58萬元拿去買房,另向銀行貸款200萬元,幾個月後因無力繳貸款,新家也遭法拍,迄今母子租屋度日,還背負欠債,朱男未曾出面安頓母子,對自己積欠的債務也不聞不問。
99年間,她聽聞先生在萬華龍山寺一帶當遊民,母子前往尋找,均無所獲,曾婦終於死了心,並訴請離婚。法官調查發現,朱男確曾於98年間,在公共場所乞討不聽勸阻,被判處拘留,可見他惡意遺棄妻兒在持續狀態中,判准曾婦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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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拋家40年 法院准子女拒養
2012-12-12 新聞速報 【中央社】張姓男子40年前拋妻棄子,如今孤苦無依,回頭向法院聲請兒女扶養。法官認為他連小女兒的頭都沒摸過,駁回他的聲請。
張男民國62年間忽然丟下妻子與一對年幼兒女,不告而別,當時妻子肚裡尚有8個月大的小女兒;隔年,張男和妻子離婚,從此對妻子兒女不聞不問。
在外遊蕩40年,張男今年70歲,一個人獨居,每個月靠新台幣7000元的扶助金生活,日前他向台東地方法院提出聲請,要求3名兒女盡扶養義務,每人每個月應給他扶養費5000元。
張男的前妻說,當初她和兒女苦苦哀求,張男還是決定離家,不顧她和小孩的生活,小孩都是她在照顧,她不同意兒女扶養他,況且兒女的生活也不寬裕。
妻子說,當時兒子感冒發高燒,丈夫卻在這時離開,她沒有錢帶兒子看醫生,導致兒子智能障礙,無法上班工作,每個月靠著4000元的殘障津貼生活,「我們自己都需要人扶養,哪有能力扶養他人」。
二女兒也表示,她已經嫁為人婦,日前診斷患有癌症,現持續追蹤治療,目前休息較多,只能作輕鬆的工作,無法持久性上班,丈夫身體狀況也不好,薪水不多,沒有多餘的錢扶養父親。
小女兒嫁到桃園。她說,父親離開時,她還在母親肚子裡,「父親連摸都沒摸過我」,未曾盡過扶養義務,況且她還有3名稚齡子女要養,租屋居住,生活困苦,沒有多餘的能力幫助父親。
法官認為,張男40年前無視年幼子女嗷嗷待哺,斷然求去,如今回頭要求兒女扶養,沒有正當理由,免除兒女扶養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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闊教授拋家 棄婦當運將養5子
2005 /11/29大紀元【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田瑞華/台北報導】擁有鉅額資產的7旬王姓教授,20年前外遇後拋下妻子及5名子女,逼得妻子莊女20年來靠開計程車將5名子女拉拔長大,如今莊女決定結束這段40年婚姻並訴請分配剩餘財產,台北地院認為莊女含莘茹苦撫養子女,丈夫卻另結新歡,判准離婚,莊女並可分得丈夫財產1028萬餘元。
莊女指王某20年前住院時愛上女看護,並與看護同居產下2子女。王某則反控,妻子行為不檢,多次離家,且74年間他腳傷住院,妻子也不聞問,更禁止子女探視他,後因戴姓女看護見他可憐,雙方遂開始交往;王某主張,莊女未盡為人妻、媳之責,致雙方關係惡化,無權要求離婚與分產。
但法官認為,妻子20年超力撫養5名子女,丈夫因此可全力衝刺事業,獲鉅額資產,且有餘力外遇產子,應是王某未盡丈夫與父親之責。
王某獲知敗訴後透過律師表示將會上訴;勝訴的莊女目前赴美國探視女兒,她的委任律師表示,由於時差關係,會在今天再告訴當事人判決的結果。
如今年已6旬的莊女主張,54年間她與王某結婚,王某曾任大學教授、國稅局等公職,但婚後丈夫不付生活費,她只好靠開計程車來撫養子女,如今兒女長大,孫子也出世了,但丈夫卻要將她居住的房子出售,將她逼上絕路,遂訴請離婚,並要求分配丈夫剩餘財產。
莊女主張,當初她並未控告丈夫通姦,反而是丈夫一再訴請與她離婚卻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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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如何保護權益/可要求對方負擔一半撫養費
【記者賴仁中/特稿】丈夫在外風流棄家不顧,撫育子女的重擔全由糟糠妻一肩挑起,這種薄情男無異於「現代陳世美」,理應不能輕易放過他們,起碼也要循法律途徑請求他們給付撫養費。
法界指出,父母撫養子女屬於「法定義務」,而且父親與母親都有相同義務,一旦出現其中一方棄家庭、子女於不顧,由另一方擔起撫育責任時,另一方即可請求對方分擔一半的撫養費用,只要檢具有利人、物證明,循民事途徑訴請對方負起應擔負的部分即可。
至於莊女丈夫置她及5名子女於不顧,莊女訴請離婚時,因莊女丈夫財產較多,再加上莊女懂得循法律訴求剩餘財產分配,因而得到她應有的法律權益。
相關人士認為,莊女可能因為在分配剩餘財產時,已獲得應有利益,所以未再請求撫養子女到成年為止的撫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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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辭典/剩餘財產分配
【記者劉志原】依民法規定,夫妻未約定採分別或共同財產制,即為法定財產制,當婚姻關係消滅時,夫妻雙方的財產差額,即須分一半給財產較少的一方。
本案法官審理認為莊女目前財產10萬餘元,王某有3棟房屋及存款,價值共2066萬餘元,雙方資產差額為2056萬餘元,依法莊女在與夫離婚後,可獲差額一半,共102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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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父嗜賭賣病死豬、吐兒女口水 老病求扶養遭打臉
摘錄自:2017/10/11 ETNEWS【社會中心/屏東報導】屏東一名邱姓老翁年輕時嗜賭又從事販賣病死豬遭判刑,甚至打罵兩名子女、持刀威脅妻子,老了罹患糖尿病、心臟病才反過來要求已經成年的子女給付扶養費。邱翁的子女認為父親當年根本沒有盡過為人父的責任,還害他們與母親飽受鄰居異樣眼光看待,主張拒養。
邱翁的兒女證稱,父親年輕時愛把錢拿去賭博、宴請朋友,根本從來就沒有扶養過孩子,且只要稍微不順他的意,輕則用不堪入耳的話辱罵、重則動手毆打,「他曾將口水吐在我臉上,用磚頭砸頭或是呼巴掌,還曾經拿刀威脅母親,恐嚇要開車撞死全家人。」
更誇張的是,邱翁為了應付高額的飲酒及賭博費用,竟然不聽妻子勸告開始販賣病死豬,被警方查獲還丟下爛攤子給家人收拾,讓妻子及子女長期飽受鄰居異樣眼光看待。邱翁的兒女表示,父親從來沒有盡過為人父、人夫的責任,現在老了罹患糖尿病、心臟病,每月僅靠低收入戶補助金根本不夠醫療開銷,這才想起「家人」來索討扶養費,實在讓他們難以接受。
對此,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邱翁的孩子都是由妻子獨立扶養長大,成長過程中也確實多次遭施暴,已對他們的身體及精神造成不法侵害,因此裁定免除兩名子女對父親的扶養義務,駁回邱翁的聲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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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拋妻棄子 死後女兒拒死亡登記
摘錄自:2014/07/28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已過世多年的陳姓男子是民國前三年出生,戶籍在台中市東區,三年前被列為失蹤人口,東區戶政所積極尋人,研判可能已死亡,但無死亡證明,也沒有家人辦理死亡登記,至今仍列失蹤人口。
東區戶政所課長王喜雀日前好不容易找到他目前唯一在世的親人─他的小女兒,費一番工夫聯絡上,卻換來七十一歲的陳婦泣訴,埋怨父親生前狠心拋妻棄子。
陳婦說,父親在她小時候就為了小三拋妻棄子,母親帶她和哥哥、姐姐,母子四人從台中一路流浪到花蓮,兄妹有一餐沒一餐,她每天到野外撿樹枝煮飯,如果撿不到樹枝,全家人當天就沒飯吃。
颱風來時,全家人住的土角厝多次差點被風雨灌進,三兄妹要搬出家中所有物品擋門才能保住土角厝;後來父親在外欠債,債主追到花蓮,當時她只有十歲,看到母親面對債主的凶狠臉孔,嚇得不知所措,她使盡力氣搬物品擋門,不讓對方闖入,至今想起那段苦日子仍做噩夢。
陳婦說,她發誓不會原諒父親,她曾聽母親說父親已死,但就算他已去世,她也不想管;陳婦還反問王喜雀:「這樣的爸爸,我要管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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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家30年母淚灑法庭「孩子別養我」
2015/05/04 聯合報 【記者蔡昕穎/新竹市報導】婦人「阿雯」卅年前離家出走,留下三名年幼兒女不曾探望,去年提出給付扶養費訴訟,清貧的她為獲得低收入戶資格,當庭求法官判兒女免扶養,哭著向兒女道歉「是我虧欠,你們不要撫養我」,法官最後判子女免扶養,阿雯也如願獲得低收資格。
六十歲婦人阿雯去年欲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因三名成年兒女都有穩定工作,因此不符資格被駁回。她說,卅年前因不堪丈夫家暴,丟下當年三名分別五歲、四歲和一歲的兒女,隻身從南部到新竹謀生。
阿雯說,後來丈夫打官司與她結束婚姻關係,她才與另名男子相戀同居,沒再婚也未再生育,直到前年男友過世,她又遭工廠資遣,但年紀大找不到工作,因已成年的三名兒女都有穩定工作,認定她有人扶養,無法申請低收資格才打官司。
雙方首次重逢卻在法庭上,彼此不認得,只能乾瞪眼。阿雯的兒女告訴法官,當時年紀小對母親沒印象,也不記得父親有沒有打母親,成長過程長輩總說母親「討客兄」才拋家棄子,因此一直以來不能諒解,更無法理解母親出現竟是為了撫養費。
阿雯聽到兒女的指控,淚灑法庭道歉,表示當年不會想,受不了家暴,以為可以一走了之,對孩子滿心虧欠,希望法官判免扶養,她只求申請到低收資格,靠補助生活,「是我錯了,現在就是我不要你們的報應」。
法律扶助基金會說,法官參酌阿雯及其兒女多名鄰居、親友證詞,確認阿雯離家後不曾試圖探望小孩,雙方無感情基礎,且阿雯主動要求不要兒女扶養,因此判阿雯的三名小孩免扶養,和解收場。
這起母親興訟卻一心求輸的官司,連法界人士都聞之鼻酸,據表示,即便是再糟糕的父母,大多判決認定子女仍需扶養,阿雯自認虧欠而不願造成子女負擔,也算是為人母給孩子最後且遲來的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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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結婚就包養小三…10年不回家突命危! 妻火速拔管放棄治療
摘錄自:2024/07/31 CTWANT 【編輯:邱芊】中國遼寧一位38歲男子,與妻子結婚不久後便出軌,在外包養情婦,10多年不曾回家,對妻子也完全不聞不問,沒有給予任何生活費。近日他則在情婦家中突然腦幹出血,情婦馬上將他送醫,過程一直大喊著「老公,老公」,令醫護人員都以為她是男子的太太,而後經過一番搶救,醫生正要向其家屬解釋病情,卻發現那位小三早已逃得無影無蹤,而另一位自稱是病人太太的女子則趕到現場。
醫生對太太說,丈夫的情況非常嚴重,需要花一筆昂費的手術費,但不能保證手術一定能成功。對此,妻子只花了5分鐘考慮,便語氣平靜的請醫生拔管,放棄搶救。
對此,有網友認為「一夜夫妻百日恩,人命就在5分鐘就沒有了」、「真狠的心」,不過,有更多的網友認同其做法「老公落得如此下場,自找的」、「千萬不要做錯事,生死權是決定在太太手上的」、「我覺得太太肯去醫院已經很好了,沒必要為這種男人浪費時間、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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