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v 17 Sun 201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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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海廈醫師的紅斑性狼瘡案例
- Nov 17 Sun 2013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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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調查︰逾85%日人贊成有死刑 創新高(廢除死刑?2)
★地方民代發問卷 台南市警9成支持死刑★輔導死囚近20年 藝人張柏舟:死刑必需存在★電椅死刑變燒肉 美國行刑猶如謀殺★狂徒末路 死囚打麻藥再槍決★昔日伏法前公告! 今保密閃電槍決★吳育昇要求執行死刑 法部慎重★王清峰下台始末 肇因一篇專訪 ★洪秀柱:殺童凶手留世 不可思議★日本陪審員制度下 首名死囚伏法★大屠殺釀50死…廢死紐西蘭人民後悔 連署求判槍手死刑★史上最可怕孌童犯 讓廢死國考慮恢復死刑★★★
日調查︰逾85%日人贊成有死刑 創新高(廢除死刑?2)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七日報導〕日本內閣府發表一項最新調查指出,容忍死刑制度存在的人超過八十五%,為過去五十四年來九次調查的新高;認為應該廢除死刑的人,只有五.七%。
內閣府是在去年十一到十二月對日本全國三千名成人,針對是否廢除死刑的問題作面對面訪談,認為死刑制應予維持的受訪者多達八十五.六%,認為「無論如何必須廢止死刑」者只有五.七%。日本政府自一九五六年對死刑制度的存廢已做了九次調查,此次調查認為應維持死刑的比例為最高紀錄,比四年前的調查多出四個百分點。
主張維持死刑制度的主要理由是,「應還給被害人或其家屬公道」、「凶惡犯應該償命」、「廢除死刑會助長犯罪」;認為應廢除死刑的理由是,「讓他活著贖罪」、「如發現冤罪還可補救」。在主張不應廢除死刑的人中,大約有六成表示「將來也不應廢除」。
另外,在有關殺人等可能被判死刑的重大犯罪的追訴時效二十五年是否適當的問題方面,五十四%的人認為「太短了」,理由是「時間過後犯人就可以不必受到處罰是不合理的」,其中有四十九.三%的人認為,「應當廢除時效制度」。2010/02/09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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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死囚近20年 藝人張柏舟:死刑必需存在
狂徒末路,死刑犯的最後一程,有人癱軟、有人坦然,投身輔導死刑犯將近20年的藝人張柏舟表示,不少作惡多端的死刑犯,刑前害怕到腿軟,甚至嚇到屁滾尿流,甚至不少死刑犯都希望趕快被槍決,因為等死的日子真的很難受。
「思念故鄉的媽媽,不知道母親你是否健康…」張柏舟說,這首歌是一位監獄死刑犯臨死前寫給母親的一封信,最近很少在螢光幕前出現的他,其實是個監獄義工,輔導死刑犯將近20年。張柏舟表示,「監獄裡面的死刑犯,在看報紙的時候,一打開這個報紙…怎麼少一個洞?被人家剪掉一格,他就心裡會害怕。」
「要做夢也做大一點的,還客氣什麼?像是夢見做總統、宣佈大赦…」這是電影《我在死牢的日子》的對白,電影裡的死刑犯說起話來豁達,但這不是反映真實狀況。張柏舟表示,「救人喔!阿嬤、媽祖娘娘啊…我不要死啦!整個癱掉要叫他起來,他起不來,後來4個法警硬用抬的,他真的有夠難看,聽說還屁滾尿流!」
監獄最禁忌的地方就是刑場,讓人看了害怕,該不該廢除死刑,張柏舟認為,台灣法制觀念不足,死刑必需存在,否則好人無法受到保護,社會肯定會缺乏制衡的力量。2010/05/01(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張禕呈、黃俊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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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2016/03/29 自由時報【高大成表態反廢死 網友湧臉書留言】「廢死=費時=浪費時間終身監禁一個被社會唾棄的人。反廢死=反費時=不浪費時間與國家資源⋯只要確定惡性重大、證據確鑿就應儘速執行死刑。
法醫高大成提到:「我做了30多年的法醫,是不可能也不會違背我面對凶殺案當時的情景而去支持廢死!但再重申『必須確定惡性重大、證據確鑿就應儘速執行死刑!』確實是能嚇阻類似犯罪行為的再發率。」稍早他還分享日本執行「絞首刑」的影片,同樣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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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民代發問卷 台南市警9成支持死刑
摘錄自:2020/11/10 CTWANT【記者:中國時報洪榮志】死刑存廢議題爭議大,肩負維護治安重任的警察人員怎麼看?台南市議員王家貞9日公布一份針對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正副分局長及刑警大隊各隊正副隊長的問卷調查,結果支持死刑的比率高達90%,反對終身監禁取代死刑的比率也高達80%。
王家貞公布的「死刑存廢」立場問卷結果,55名受訪的警察幹部中,有高達50人支持死刑、1人反對、1人保留、3人拒答,支持死刑的比率高達90%;廢死團體提出的「死刑不符合比率原則,終身監禁可取代」,11人支持、44人反對。
不過,同一份問卷詢問台南市政府市長、祕書長及一級主管時,27名受訪者中,也有16人支持死刑、3人反對、8人拒答,支持死刑的比率59%;但對廢死團體提出的「死刑不符合比率原則,終身監禁可取代」主張,14人支持、9人反對、4人拒答,支持終身監禁取代死刑的比率約52%,顯示有半數以上的市府一級主管支持廢死團體的提議,與警察幹部的立場截然不同。
警察幹部對「反對死刑過於殘酷,危反人權」、「死刑無法嚇阻犯罪」、「執行死刑才能彰顯正義,還給受害家屬一個公道」、死刑具有嚇阻作用,維護社會秩序」、「不應該浪費納稅人的錢來養犯人一輩子」、「重大犯罪者再犯率高,並非每個人都能教化成功」等問題,明顯意見十分一致,均超過92%。
至於意見比較分歧的問題,則有:「有冤獄的可能,冤獄、誤判是無法挽回的」,支持28人、反對27人;「人有教化之可能性,應發揮在教育精神」,支持18人、反對33人;「殺人償命,一命抵一命」,支持38人、反對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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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椅死刑變燒肉 美國行刑猶如謀殺
(法新社華盛頓17日電) 美國的死刑普遍認為是科學而人道的。不過,部分死刑犯仍遭猶如中世紀酷刑般地終結生命,在燒肉的焦味中行刑、驚聲尖叫,恐怖場景足以讓目擊者為之昏厥。
記者卡拉‧麥克林(Carla McClain)1992年曾經目擊哈定(Donald Eugene Harding)在亞利桑那州(Arizona)毒氣室遭行刑時,翻滾、扭動10 分鐘之後才告斷氣。她說:「我們處死動物時,還更人道些。」
歷經18次注射處死失敗後,布朗(Romell Brown)上個月成為美國第二名活著離開死刑毒氣室的死刑犯。官員花了兩個小時,嘗試為他注射致命化學藥劑。後來俄亥俄州(Ohio)當局決定停止執行他的死刑。
過去25年來,美國許多遭行刑的死刑犯並沒這麼幸運,他們身體著火、鮮血滲滿襯衫,因為極端痛苦而不斷痙攣、尖叫。
佛羅里達州最高法院(Florida Supreme Court)法官蕭奧(Leander Shaw)1999年看到死刑犯戴維斯(Allen Lee Davis)在電椅上行刑的照片時,為之驚恐不已。蕭奧寫下所見所聞:「戴維斯的彩色照片所呈現的是,佛州公民施予殘忍酷刑,將他折磨至死。」350磅重的戴維斯被綁在為他特別設計的電椅上。從行刑到宣佈死亡之前,從嘴巴噴出的鮮血浸透他的白色襯衫,並從支撐他軀體的皮帶扣孔滲出。
科羅拉多大學(University of Colorado)雷德利特(Michael Radelet)教授與「死刑資訊中心」(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合力從須有目擊者在場的40幾件拙劣死刑行刑案件中蒐集證據。包括電椅、注射處死、毒氣室等普遍獲美國採行的死刑執行方式,都出現駭人聽聞的情節,而人為錯誤是這些災難的主因。
1983年在阿拉巴馬州(Alabama),束在伊凡斯(John Evans)腿上的電極輸入第一股電流著火。還有一條電極束在他的左太陽穴附近,導致頭罩冒煙、引起火花。行刑者輸入第二股電流。儘管伊凡斯因身體著火而冒煙、出現焦味,由於醫生發現他仍有心跳,所以又要求再輸入第三股電流。這次總算讓他在14分鐘後斷氣。
兩年後,印第安納州(Indiana)的范狄佛(William Vandiver),行刑單位在他斷氣前的17分鐘,一共輸入五股電流。
泰非羅(Jesse Joseph Tafero)1990年在佛州遭判電椅死刑,執刑期間有一塊合成海綿著火,導致他的頭部出現幾處六吋火苗。
密西西比州(Mississippi)的葛瑞(Jimmy LeeGray)1983年遭判死刑。他的運氣超背,因為劊子手事後坦承在酒醉狀態下行刑。葛瑞垂死前的喘息和呻吟實在令人驚駭,官員趕緊將證人室清場。
近年來,儘管若干訴訟控告注射處死「過於殘忍」,美國大部分維持死刑的州還是繼續採用。美國最高法院2008年也認定注射處死符合憲法。然而,行刑人為了找尋備用靜脈,以便於第一次注射失敗後,再注射第二劑,足足讓死刑犯鄧普斯(Bennie Demps)度過極端痛苦的33分鐘。他在死前最後聲明中說:「他們糟蹋我,我十分痛苦。他們切開我的鼠蹊部、切開我的腿。我的鮮血汨汨地流。那不叫死刑,根本是謀殺!」2009/10/19(譯者:中央社何宏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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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末路 死囚打麻藥再槍決
曾勇夫接下法務部長棒子一個多月,火速批准死刑槍決令,表現他強力執法的魄力。曾勇夫在檢察界素有「勇伯」之稱,做事情該做就做,行事風格力求周延,昨晚曾勇夫對媒體記者說出「哀矜勿喜」,正好說明他執法沒有空間的風格,以「人神共憤、窮凶極惡」作為伏法先後的審核標準。
法務部停止執行死刑4年多後,昨日再度恢復執行死刑。部長曾勇夫4月28日簽署張俊宏(原名張慰龍)、張文蔚、洪晨耀、柯世銘4名死囚執行令,4人於昨晚分別在台北、台中、台南三個監獄刑場槍決伏法。
昨日下午法務部就已決定執行槍決死刑犯,整個北所氣氛也相當詭譎。為了避免執行槍決風聲走漏,從所長黃維賢、副所長杞炎烈以降各主管及相關人員,行動電話從下午就全數關機,僅能透過市內電話通信,也拒絕與記者見面、採訪。至於透過市內電話接通的少數幾名主管,則表示沒有要執行任何任務。但入夜後幾部台北監獄的車輛先後進入北所,顯露出不尋常的氣氛。
由於看守所是收容被告所在,監獄才是執行法定刑的地方,北監車輛進入,形同代表關在看守所的死囚即將移往台北監獄槍決。晚間七時許,原名張慰龍的張俊宏及洪晨耀二名死刑犯,先後從死囚房被提出,張、洪二人戴著手銬、腳鐐,走上人生最後一段路程。為了執行槍決,北所也特別先燒紙錢祭拜刑場外的地藏王菩薩後,再把張俊宏帶往台北監獄刑場裡的偵查庭,經高檢署執行檢察官訊問驗明正身,並令他食用最後一餐後,準備行刑。但張俊宏吃不下所方為他準備的菜餚,隨即在七時半被注射麻醉藥劑後,遭法警以手槍槍決伏法。
所方清理現場後,七時四十五分再將洪晨耀帶入刑場。殺人後嗆聲「不爽才殺人」的洪晨耀,碰到生死交關也不復見當年的狠勁,全身無力,還是得由法警攙扶步入刑場,走上狂徒末路。
由於北所已有相當時日沒有執行槍決,死囚的囚情尚穩,如今恢復行刑,大概又有些死囚會「睡不著覺」。但部分管理員私下表示,恢復執行槍決後,若前一晚傳出死囚戴著腳鐐被帶離囚房的走路聲,還是可以讓這些當年殺人不眨眼的死囚,「乖」上好幾天。
張俊宏槍決前,只說了一句「既然做了無話可說」,卻沒想到法警花了兩顆子彈才結束他的生命,張俊宏身中第一槍,還以雙手撐起上半身,15分鐘後法警才又補上第二槍,確定伏法。
本該一槍斃命,卻打了兩槍,怎麼會這樣?曾經協助執行死刑的法醫高大成見怪不怪,他說過去還有法警開了快10槍才將人伏法,高大成回憶過去刑場,與現在最大不同是槍支加裝滅音管,雖然少了槍決分貝數,但刑場肅殺氣氛依舊。
白冰冰認為,「執行死刑已經是對他們非常人道了,請他們吃一頓、再打麻藥,失去生命時已經感受不到什麼了。而當初他們是用什麼方式讓被害人痛苦,再奪去他們生命的呢?」白冰冰認為,為那些死刑犯請命發聲其實也算是「做壞事」,請大家千萬要三思。2010/05/01(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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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伏法前公告! 今保密閃電槍決
就在廢死爭議不斷的敏感時刻,法務部昨夜一口氣槍決四名死刑犯,密而不宣、結束後才公告外界。相較於過去幾件重大執行死刑,包括陳進興案、和4年前最後一次槍決。媒體能事前在刑場高台拍到捐贈器官送醫過程。民國65年電視台更可貼身拍攝行刑前的畫面,警示意味濃厚,如今法務部怕引發爭議,保密火速槍決。
這是10年多前,殺人犯陳進興伏法前,面無表情回頭看鏡頭的那一刻,當年媒體守候在刑場外高台,事先知道槍決時刻,也知道陳進興要捐贈器官,全程轉播,全國透過置高鏡頭目睹整個過程。過去執行死刑可是「更」公開,大剌剌公開錄影,回顧戒嚴時代民國65年,電視新聞播出搶劫犯伏法前一刻,雙手被反綁,由憲兵先灌烈酒、塞肉包,警惕、教化宣傳的意味非常濃厚。
不過,在昨天之前,最後一次,遭到槍決死刑的,是在4年多前,高雄林盟凱、林信宏殺人兄弟檔,當時法務部事前有公告,媒體同樣可拍到器官移植送醫畫面。後來,社會引爆「廢死爭議」,正反意見拉鋸,執行死刑停滯了4年多,如今王清峰挑起廢死爭議,意外讓執行死刑提前再起,恐怕也是意料之外。2010/05/01 TVBS
日本作家門田隆將寫的《與絕望奮鬥》一書的重心,在於被害遺族說了一段名言「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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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育昇要求執行死刑 法部慎重
2014/02/25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5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吳育昇今天要求法務部立即執行不再有救濟程序的45名死刑犯死刑,法務部長羅瑩雪說,法務部非常慎重。
吳育昇上午在立法院質詢時秀出簡報標題「死刑不執行,人心難平」,他說,目前有52名死刑犯,其中最久經判決確定10年還沒執行。政府一直強調依法行政,但在國內有死刑前提下,為什麼判刑定讞卻一直不執行?吳育昇表示,他「拿香拜拜」、有宗教信仰,要求執行死刑也令他不忍,但若確定死刑犯已如法務部之前說「求其生而不可得」,那到底要不要執行死刑?
法務部長羅瑩雪答詢表示,「要」,法務部會非常慎重執行。她上任後,須一一過濾這些死刑犯有沒有聲請非常上訴、大法官釋憲或再審等。不過,吳育昇說,過去他已給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幾個月清查。目前有7名死刑犯在救濟程序中,其餘45人都處於可馬上執行狀態,他要求羅瑩雪承諾質詢後立即啟動執行槍決。
羅瑩雪表示,「好,我們會走我們的程序」。江宜樺說,徵詢法務部長時,都會討論對執行死刑的態度。行政院和法務部共識一致,現在國家法律仍有死刑,如果死刑犯已窮盡各種救濟手段,確認沒疏漏,就要適時執行死刑。但哪一天、從誰開始執行,行政院不干涉,由法務部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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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下台始末 肇因一篇專訪
【台灣醒報記者鍾禎祥特稿】如果王清峰不接受《時報周刊》專訪,她就不會下台;就算接受了專訪,如果她不要多事再發一篇文章貼上法務部,並通知各大媒體轉載,她也不會這樣匆匆下台。總結來說,王清峰下台可說是自己往自己身上點火,自願成為殉道者。不過,從她上台以來的諸多爭議來看,她隨性的發言,高調的個性,似乎早可預見她今天倉惶離去的結果。
整件事情的始末,要從一場專訪開始說起。最新一期的《時報周刊》因製作死刑犯專題報導,所以在三月9日下午專訪了王清峰,但由於版面限制,無法將她專訪內容全部刊出,引起王清峰的不滿。
據《中國時報》的報導,王清峰和《時報周刊》溝通至9日深夜十一點多,最後無法達成共識。於是王清峰決定將自己共2000多字的文章貼在法務部官網,「讓全民知道法務部對廢除死刑的立場。」另外,法務部怕有新聞媒體漏載這則聲明,還特別在半夜用簡訊緊急通知各大媒體,因此才有接下來的爭議,最終導致她個人下台。
死刑執行與否,其實是一個可以理性討論的議題,在台灣也已經爭議多年,所以才有44名死刑犯遲遲未槍決。但短短一星期內,王清峰連番的脫軌演出與發言,讓她成了「全民公敵」。
不但綠營抓緊機會窮追猛打,執政黨立委也跳下來一起丟石頭,最後連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都不給予支持,王清峰只好倉促下台,黯然的身影讓人無限唏噓。
或許王清峰本人不在意去留,但從她種種表現看來,她的離開是遲早的問題。上任第一場記者會便大談「319槍擊案」,讓身邊許多法務部同仁冷汗直流。在立法院接受立法委員質詢時,居然直接批評檢察總長陳聰明,「是我早就下台了。」引起法、檢系統緊張對立。更別提經典的參觀監所時隨口所說的「給部長抱抱可以假釋」,更是被罵到臭頭。
在台灣這個高政治敏感度的國家,任何的新政策、改革,都必需要有完善的配套、溝通,健保調漲如此,廢除死刑也一樣。但王清峰在社會共識不高的狀況下,卻為了個人的價值觀不斷挑戰民意和輿論,丟出「可替死刑犯下地獄」之類聳動的發言,自然引起高度的反彈。
以王清峰的性格,想在台灣政治圈求生存,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廢除死刑不過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總的來說,還是那句老話,一個人的命運,早就被他的性格所決定。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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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是法官三審定讞的案件,法務部沒有理由不執行,而近年來人權高漲,法官也鮮少判處被告死刑,除非真的是﹂罪大惡極、犯案手段凶殘、泯滅人性、不知悔改、難收矯正之效」,乃至於﹂有與世隔絕之必要」,法官非不得已,否則大都判處無期徒刑。而法界人士也指出,死刑犯從偵查到審理,再從一審到三審,經過層層把關,單憑個人的信仰理念,執意不簽署執行死刑,已落於偏執。
王清峰請辭後,也讓法界人士認為,如此才不致於讓檢察官和法官在起訴和判刑時出現矛盾的現象,否則檢察官和法官在起訴書和判決書中,對罪大惡極、泯滅人性的被告,常以「有與世隔絕之必要」用語,在求處死刑或是判處死刑時也形同虛文。法界人士也表示,法務部不執行死刑,又置一、二、三審法官的判決何在。2010/03/12 中廣新聞 (彭清仁報導)
新任法務部長曾勇夫更宣示,由於台灣曾經針對國際人權憲章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由立法院通過了「兩公約施行法」,因此廢死刑就成為法務部政策上的「終極目標」,不過曾勇夫也強調,廢死刑的政策沒有時間表,並且會邀請社會各界舉行多次的公聽會,就算要公投也不會反對。
至於在廢除死刑的配套上,曾勇夫說,未來會考慮用不能假釋的終身監禁來替代死刑,並且可以設立終身監禁專門監獄。
不過由於「殺人償命」的觀念,在台灣仍然被多數民眾廣泛認同,法務部若將廢除死刑當成終極目標,推動的過程必定漫長而艱難,因此立委謝國樑就建議,可以保留死刑,但是卻增加不能假釋終身監禁的刑種,不但可以讓法官在判決時多一種選擇,也可降低民眾的反彈。2010/04/22 中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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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逍遙 殺人魔管鐘演背負7條人命
44名死刑犯裡,管鐘演殺害7條人命,其中還包括無辜的建材行老闆楊春田一家三口滅門血案。管鐘演82年落網至今,雖然判決死刑確定,卻沒有執行,這讓當年冒著生命危險逮捕他的刑警,覺得根本沒有正義公理。
民國78年,台中豐原建材行老闆楊春田,一家三口滅門血案震驚台灣社會。警方追查兇手就是殺人魔王管鐘演,逃亡期間還在旅社翹著二郎腿自拍,留下一張生活照。他為了籌錢買毒品,夥同另外2名共犯侵入楊春田家中,一見到人就開槍,殺了楊春田一家三口,除了這起滅門血案,他還殺害龍山寺口老大林復雄、理髮廳經理蔡銘洲、台中市廖厚遇夫妻命案,總共背負7條人命,82年落網,95年死刑確定。
不過管鐘演很狡猾,在監獄裡自白承認涉及其他命案,導致法院重新開庭審理,拖延死刑執行,這讓當初冒著生命危險,圍捕他的刑警很憤怒。管鐘演殺害7條人命,是死刑犯中殺人最多的,落網之後毫無悔意,甚至微笑面對鏡頭,82年落網至今已經過了17年,被害者的親人眼淚都哭乾了,他卻在獄中逍遙自在,國家承諾的正義公理在哪裡?2010/03/12(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裕豐、林育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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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殺童凶手留世 不可思議
摘錄自:2015/05/30 網路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台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8歲女童割喉案,自稱有幻聽的男子龔重安29日翻牆跑回母校犯案,隨機尋找目標,從校園1樓走到4樓,在4樓看到落單女童走進廁所,等女童上完廁所出來割喉行兇,龔嫌犯後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錯、情緒穩定,一臉不在乎,被帶回警局後,倒頭大睡,還說天氣熱身上很黏很臭想洗澡,還說如果交保獲釋後,他要去公園當遊民然後再犯案。
女童遭持刀割喉,由於頸部傷口太深,經過19小時的搶救,病情惡化,不幸在30日上午近11時宣告不治。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今天對遭割喉致死女童案一度哽咽地說,對手無寸鐵的孩子下手,這種人還讓他留在世界上嗎?不可思議。
洪秀柱說,看到女童被割喉致死,看到這個新聞心裡非常難過,自己當過老師,對廢死看法就是「不可」,有些團體要求重視加害者人權,要不要重視被害者人權,相信社會都沒辦法接受這樣的情形。
洪秀柱說,在立法院接待外賓尤其歐洲來訪的參眾議員,對我們國家還在執行死刑深深不以為然,認為台灣在人權上有所欠缺,她把很多例子說給議員聽,問訪賓「如果這些例子發生在你們家裡,你們會有什麼感受?」。
她說,如果不執行死刑,有什麼可以取而代之,要研究清楚,目前為止,社會沒辦法接受,一個罪大惡極的人不處以極刑,要用教育方式,教育方式真能讓人改變嗎?她有點保留。
洪秀柱說,這位殺死女童的凶手,按照報紙所寫,凶嫌有點神智不清,這個案子到法官手中不曉得會做出什麼判決?她質疑。她表示,如果罪證確鑿,就是這個人殺的,還要廢死嗎?被詢及有聲音要求引進鞭刑遏止犯罪?洪秀柱說,社會可能比較不能接受。
她說,對一名手無寸鐵毫無抵抗力的小孩,怎麼做得出來,實在想不通「這種人還讓他留在世界上嗎?我覺得不可思議」。洪秀柱說,校園安全要加強但不是把圍牆加高,學校不是監獄,一定要告訴孩子要怎樣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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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2015/05/30 ETtoday【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團購名人「486先生」陳延昶30日並在臉書發文,一個鄭捷殺了多少人?現在又有模仿鄭捷的事情死了一個無辜的小女孩,希望大家能想想其父母的心情,要挺他的人不要再沈默,「要站出來了,讓政客知道我們憤怒!否則下一個死的是誰的女兒?誰的先生?」「亂世用重典,速審速決,立刻執行所有死刑。」,短短幾個小時已吸引超過1.6萬人按讚。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在臉書痛批犯嫌龔重安是「台灣惡魔」應該要判死刑,還順帶批評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曾說的廢死是普世價值根本是「去她的普世價值!」
前警大副教授葉毓蘭生氣地指出,殺人兇手不被判死刑,無法達到嚇止的作用,尤其是台南方姓男童命案,兇手沒被判死,讓一些人認為,殺人也可無罪,看不到犯罪者受到立即的處罰,才會出現「模仿效應」。
報導指出,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指出,兇嫌自稱有幻聽問題,但不能因此就可以隨機找孩童洩憤!這種人應該要被處以極刑,否則幼童會生活在受暴力的恐懼之中。
法醫高大成表示自己做了30多年的法醫,是不可能也不會違背我面對凶殺案當時的情景而去支持廢死!高大成在臉書寫道,廢死=費時=浪費時間終身監禁一個被社會唾棄的人;反廢死=反費時=不浪費時間與國家資源,只要確定惡性重大、證據確鑿就應儘速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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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沸騰 六死囚伏法時機敏感惹議
2015/06/06 NOWnews【社會中心/台北報導】法務部昨日在台北、台中、台南、高雄四監同步執行六名死刑犯的槍決,因時機敏感,不免讓人與北投國小女童割喉案做聯想,引發爭議。連死囚王裕隆伏法前也不滿:「各人造業告人擔,為什麼我們替他(指龔重安)擔?」
據媒體報導,法務部長羅瑩雪4日批准死刑令,6名死刑犯昨(5)日陸續在下午4時到晚間八時間遭到槍決,剛好是北投文化國小劉小妹妹遇害頭七的日子,時機巧合因此引發爭議。廢死聯盟昨日晚間,更前往法務部前抗議,險些遭同樣到場的反廢死民眾砸雞蛋「蛋襲」。
近日因為割喉案,再次挑起廢死議題的論戰,兩派民意針鋒相對,互不相讓。律師呂秋遠昨晚在個人臉書專頁上質疑政府執行槍決時機可疑,「馬政府是不是把死刑犯當庫存品,只要重大刑案發生就可以拿活人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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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2015/05/28 自由時報【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筆名人渣文本的輔大教授周偉航在臉書提出自己的看法,認為死刑執行的時機可議。人渣文本在PO文中提到,槍決有其審核流程,過程謹慎而繁複,非隨時可執行,故質疑「那為什麼現在一出包就有可以打的呢?」,再進一步延伸認為「當然是有存量。他們存那麼多該打可打的不打又是為什麼呢?」故人渣文本認為:「自然是因為有用。」至於有什麼用,就留給大家自己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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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陪審員制度下 首名死囚伏法
2015/12/18 聯合新聞網【國際新聞組/綜合報導】日本政府今天絞死二名死刑犯,其中一名是日本實施裁判員審判(陪審員審判)制度以來,第一個伏法的死囚。日本首相安倍晉三2012年底上台以來,總共有14名死囚伏法。
中央社報導,日本法務省表示,今天伏法的死囚之一是63歲的津田壽美年,他2009年5月30日在川崎市幸區的住家以菜刀殺害房東等三人,2011年6月在橫濱地方法院的裁判員審判制度下被判死刑。雖然他的辯護律師上訴,但他本人同年7月放棄上訴,死刑定讞。
今天伏法的另一名死囚是39歲的若林一行,由法官判死刑。他2006年7月19日入侵岩手縣洋野町內的上班族女性(當時52歲)住家,勒死返家的女性及其24歲的二女兒,奪走現金約2萬2000日圓,並將二名死者的遺體遺棄山林,犯下強盜殺人、棄屍罪,2012年1月被判死刑定讞。【版主按:如果在台灣鐵定不會被判處死刑,可悲!】
日本2009年5月實施民眾裁判員制度,日本最高法院表示,在裁判員審判制實施以來到昨天為止,共有26人被宣判死刑,其中七人死刑定讞。
法務省今天執行死刑,是法務大臣岩城光英10月上台以來,首度執行死刑。對於死刑制度的看法,岩城曾表示,多數輿論認為對罪大惡極的犯罪者判處死刑也是不得已的。
日本與美國是仍然維持死刑的兩個主要工業化國家。雖然歐洲各國與人權組織一再抗議,民調顯示,絕大多數的日本人贊成維持死刑。
人權組織說,日本的死刑制度極為殘酷,因為死刑犯受刑前,必須忍受多年的單獨監禁,而且都在受刑前數小時,才會獲得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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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屠殺釀50死…廢死紐西蘭人民後悔 連署求判槍手死刑
摘錄自:2019/03/19 TVBS【編輯林保宏 報導】紐西蘭基督城2座清真寺,15日發生槍擊案。來自澳洲的槍手塔蘭特(Brenton Tarrant)大開殺戒,造成50人在這場意外中喪生。塔蘭特事後遭逮捕,被控謀殺罪起訴;不過紐西蘭法律早就廢除死刑,塔蘭特最重只會判處無期徒刑。紐西蘭民眾得知後,紛紛發起連署,要求法院判他死刑,連塔蘭特的家人都認為「他的確該判死刑!」
根據國外媒體報導,28歲的塔蘭特持槍闖入基督城市中心的清真寺,隨即瘋狂掃射,瞬間變成殺戮戰場。不一會兒的時間,現場血流成河、屍體遍布,最後共造成50人死亡、數十人受傷。
警方查出,塔蘭特曾在行凶時在網路發表74頁宣言,概述身分和犯案動機,事後就連紐西蘭總理阿德恩都沉痛地說「這是紐西蘭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犯案後的塔蘭特,隨即遭警方逮捕;由於這起槍擊案太過血腥,原本是廢死國家的紐西蘭,民眾無法忍受這樣的兇殘行徑,特別是被害人家屬更是發出怒吼,要求法院判決塔蘭特死刑。就連塔蘭特的表姊考克斯(Donna Cox)在接受訪問時提到,「表弟的確犯下滔天大罪,對一個奪走這麼多條人命的人來說,唯有判處死刑才算公平,還給被害人和家屬公道。」
紐西蘭的法律,早在30年前,也就是1989年就廢除死刑;因此塔蘭特的行徑,依現行法律最重只能處以無期徒刑。但現在紐西蘭民眾群情激憤,連署要求判他死刑,也不願每年花10萬紐西蘭幣(約新台幣211萬元)養他。至今已有超過6.5萬民紐西蘭民眾加入連署,更直言「我不想花我的稅金養他」、「殺害了無辜的生命,死刑是他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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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可怕孌童犯 讓廢死國考慮恢復死刑
摘錄自:2016/09/24 蘋果日報【吳祥瑞/綜合外電報導】犯下多起重大性侵、虐待兒童案件,拍出令人震驚的犯罪影片《摧毀小雛菊》(暫譯,Daisy Destruction)的澳洲孌童癖男子史卡利(Peter Gerard Scully),去年在菲律賓遭到逮捕後,由於行為過於殘忍,菲國當局正考慮恢復死刑制度。
來自澳洲墨爾本的史卡利,本身就是2個孩子的父親,遭菲律賓當局指控犯下了「人類史上最邪惡、可怕」的罪刑,目前被關在當地的監獄中。《澳洲新聞網》報導,在家鄉犯下詐騙案並被起訴的史卡利,2014年逃到菲律賓後,專門以提供食物、幫助就學來誘騙當地貧寒家庭的孩童,甚至逼十幾歲的少女協助綁架孩童,對她們餵食毒品後性侵、虐待甚至殘殺,迫害對象甚至包括18個月大的嬰兒,他並把犯罪過程錄成影片,上傳到自己的專屬網站《享樂無極限》(暫譯,No Limits Fun)銷售,每支都能讓他獲利1萬澳幣(約台幣24萬元)左右。
其中最令人髮指並怵目驚心的影片就是《摧毀小雛菊》。片中史卡利和2名戴面具的同夥將一名5歲大的小女孩「雛菊」(Daisy)倒吊,使用各種工具,進行極為殘忍的性侵與虐待,包括對她滴蠟、壓入水中、用打火機和鐵絲網等工具進行性虐待等,最後小女孩被肢解,血淋淋地躺在滿布鮮血的床上。
這支影片被賣到巴西、美國和德國。看過影片的警官表示,他面對過許多性侵兒童的案子,但此案的殘忍是他從未見過,光是犯罪者拍攝的影片,就讓他看到崩潰大哭。其他的影片中還出現各種恐怖片段,包括:在折磨性侵小女孩的過程中,讓她們邊挖掘自己的墳墓;性侵一名11歲女童後再把她掐死,並將屍體埋在屋內。
菲律賓早在1987年就已經廢除死刑,成為亞洲第一個廢除死刑的國家,2003年至2006年曾宜度恢復,但後來又予以廢除。《摧毀小雛菊》片中史考利的殘忍行徑,讓菲國檢察官提出恢復死刑的要求,要對史卡利處以極刑。
報導指出,史卡利在談到自己所犯下的罪,竟然哈哈大笑,還不斷開玩笑,絲毫不在乎,他的前律師保魯格納(Alejandra Jose Pallugna)透露,史卡利把坐牢當成度假,要求配給手機,還要吃新鮮的牛、豬、雞肉。目前持續被監禁的史卡利,始終未曾認罪,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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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調查︰逾85%日人贊成有死刑 創新高(廢除死刑?2)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七日報導〕日本內閣府發表一項最新調查指出,容忍死刑制度存在的人超過八十五%,為過去五十四年來九次調查的新高;認為應該廢除死刑的人,只有五.七%。
內閣府是在去年十一到十二月對日本全國三千名成人,針對是否廢除死刑的問題作面對面訪談,認為死刑制應予維持的受訪者多達八十五.六%,認為「無論如何必須廢止死刑」者只有五.七%。日本政府自一九五六年對死刑制度的存廢已做了九次調查,此次調查認為應維持死刑的比例為最高紀錄,比四年前的調查多出四個百分點。
主張維持死刑制度的主要理由是,「應還給被害人或其家屬公道」、「凶惡犯應該償命」、「廢除死刑會助長犯罪」;認為應廢除死刑的理由是,「讓他活著贖罪」、「如發現冤罪還可補救」。在主張不應廢除死刑的人中,大約有六成表示「將來也不應廢除」。
另外,在有關殺人等可能被判死刑的重大犯罪的追訴時效二十五年是否適當的問題方面,五十四%的人認為「太短了」,理由是「時間過後犯人就可以不必受到處罰是不合理的」,其中有四十九.三%的人認為,「應當廢除時效制度」。2010/02/09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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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死囚近20年 藝人張柏舟:死刑必需存在
狂徒末路,死刑犯的最後一程,有人癱軟、有人坦然,投身輔導死刑犯將近20年的藝人張柏舟表示,不少作惡多端的死刑犯,刑前害怕到腿軟,甚至嚇到屁滾尿流,甚至不少死刑犯都希望趕快被槍決,因為等死的日子真的很難受。
「思念故鄉的媽媽,不知道母親你是否健康…」張柏舟說,這首歌是一位監獄死刑犯臨死前寫給母親的一封信,最近很少在螢光幕前出現的他,其實是個監獄義工,輔導死刑犯將近20年。張柏舟表示,「監獄裡面的死刑犯,在看報紙的時候,一打開這個報紙…怎麼少一個洞?被人家剪掉一格,他就心裡會害怕。」
「要做夢也做大一點的,還客氣什麼?像是夢見做總統、宣佈大赦…」這是電影《我在死牢的日子》的對白,電影裡的死刑犯說起話來豁達,但這不是反映真實狀況。張柏舟表示,「救人喔!阿嬤、媽祖娘娘啊…我不要死啦!整個癱掉要叫他起來,他起不來,後來4個法警硬用抬的,他真的有夠難看,聽說還屁滾尿流!」
監獄最禁忌的地方就是刑場,讓人看了害怕,該不該廢除死刑,張柏舟認為,台灣法制觀念不足,死刑必需存在,否則好人無法受到保護,社會肯定會缺乏制衡的力量。2010/05/01(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張禕呈、黃俊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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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2016/03/29 自由時報【高大成表態反廢死 網友湧臉書留言】「廢死=費時=浪費時間終身監禁一個被社會唾棄的人。反廢死=反費時=不浪費時間與國家資源⋯只要確定惡性重大、證據確鑿就應儘速執行死刑。
法醫高大成提到:「我做了30多年的法醫,是不可能也不會違背我面對凶殺案當時的情景而去支持廢死!但再重申『必須確定惡性重大、證據確鑿就應儘速執行死刑!』確實是能嚇阻類似犯罪行為的再發率。」稍早他還分享日本執行「絞首刑」的影片,同樣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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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民代發問卷 台南市警9成支持死刑
摘錄自:2020/11/10 CTWANT【記者:中國時報洪榮志】死刑存廢議題爭議大,肩負維護治安重任的警察人員怎麼看?台南市議員王家貞9日公布一份針對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正副分局長及刑警大隊各隊正副隊長的問卷調查,結果支持死刑的比率高達90%,反對終身監禁取代死刑的比率也高達80%。
王家貞公布的「死刑存廢」立場問卷結果,55名受訪的警察幹部中,有高達50人支持死刑、1人反對、1人保留、3人拒答,支持死刑的比率高達90%;廢死團體提出的「死刑不符合比率原則,終身監禁可取代」,11人支持、44人反對。
不過,同一份問卷詢問台南市政府市長、祕書長及一級主管時,27名受訪者中,也有16人支持死刑、3人反對、8人拒答,支持死刑的比率59%;但對廢死團體提出的「死刑不符合比率原則,終身監禁可取代」主張,14人支持、9人反對、4人拒答,支持終身監禁取代死刑的比率約52%,顯示有半數以上的市府一級主管支持廢死團體的提議,與警察幹部的立場截然不同。
警察幹部對「反對死刑過於殘酷,危反人權」、「死刑無法嚇阻犯罪」、「執行死刑才能彰顯正義,還給受害家屬一個公道」、死刑具有嚇阻作用,維護社會秩序」、「不應該浪費納稅人的錢來養犯人一輩子」、「重大犯罪者再犯率高,並非每個人都能教化成功」等問題,明顯意見十分一致,均超過92%。
至於意見比較分歧的問題,則有:「有冤獄的可能,冤獄、誤判是無法挽回的」,支持28人、反對27人;「人有教化之可能性,應發揮在教育精神」,支持18人、反對33人;「殺人償命,一命抵一命」,支持38人、反對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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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椅死刑變燒肉 美國行刑猶如謀殺
(法新社華盛頓17日電) 美國的死刑普遍認為是科學而人道的。不過,部分死刑犯仍遭猶如中世紀酷刑般地終結生命,在燒肉的焦味中行刑、驚聲尖叫,恐怖場景足以讓目擊者為之昏厥。
記者卡拉‧麥克林(Carla McClain)1992年曾經目擊哈定(Donald Eugene Harding)在亞利桑那州(Arizona)毒氣室遭行刑時,翻滾、扭動10 分鐘之後才告斷氣。她說:「我們處死動物時,還更人道些。」
歷經18次注射處死失敗後,布朗(Romell Brown)上個月成為美國第二名活著離開死刑毒氣室的死刑犯。官員花了兩個小時,嘗試為他注射致命化學藥劑。後來俄亥俄州(Ohio)當局決定停止執行他的死刑。
過去25年來,美國許多遭行刑的死刑犯並沒這麼幸運,他們身體著火、鮮血滲滿襯衫,因為極端痛苦而不斷痙攣、尖叫。
佛羅里達州最高法院(Florida Supreme Court)法官蕭奧(Leander Shaw)1999年看到死刑犯戴維斯(Allen Lee Davis)在電椅上行刑的照片時,為之驚恐不已。蕭奧寫下所見所聞:「戴維斯的彩色照片所呈現的是,佛州公民施予殘忍酷刑,將他折磨至死。」350磅重的戴維斯被綁在為他特別設計的電椅上。從行刑到宣佈死亡之前,從嘴巴噴出的鮮血浸透他的白色襯衫,並從支撐他軀體的皮帶扣孔滲出。
科羅拉多大學(University of Colorado)雷德利特(Michael Radelet)教授與「死刑資訊中心」(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合力從須有目擊者在場的40幾件拙劣死刑行刑案件中蒐集證據。包括電椅、注射處死、毒氣室等普遍獲美國採行的死刑執行方式,都出現駭人聽聞的情節,而人為錯誤是這些災難的主因。
1983年在阿拉巴馬州(Alabama),束在伊凡斯(John Evans)腿上的電極輸入第一股電流著火。還有一條電極束在他的左太陽穴附近,導致頭罩冒煙、引起火花。行刑者輸入第二股電流。儘管伊凡斯因身體著火而冒煙、出現焦味,由於醫生發現他仍有心跳,所以又要求再輸入第三股電流。這次總算讓他在14分鐘後斷氣。
兩年後,印第安納州(Indiana)的范狄佛(William Vandiver),行刑單位在他斷氣前的17分鐘,一共輸入五股電流。
泰非羅(Jesse Joseph Tafero)1990年在佛州遭判電椅死刑,執刑期間有一塊合成海綿著火,導致他的頭部出現幾處六吋火苗。
密西西比州(Mississippi)的葛瑞(Jimmy LeeGray)1983年遭判死刑。他的運氣超背,因為劊子手事後坦承在酒醉狀態下行刑。葛瑞垂死前的喘息和呻吟實在令人驚駭,官員趕緊將證人室清場。
近年來,儘管若干訴訟控告注射處死「過於殘忍」,美國大部分維持死刑的州還是繼續採用。美國最高法院2008年也認定注射處死符合憲法。然而,行刑人為了找尋備用靜脈,以便於第一次注射失敗後,再注射第二劑,足足讓死刑犯鄧普斯(Bennie Demps)度過極端痛苦的33分鐘。他在死前最後聲明中說:「他們糟蹋我,我十分痛苦。他們切開我的鼠蹊部、切開我的腿。我的鮮血汨汨地流。那不叫死刑,根本是謀殺!」2009/10/19(譯者:中央社何宏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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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末路 死囚打麻藥再槍決
曾勇夫接下法務部長棒子一個多月,火速批准死刑槍決令,表現他強力執法的魄力。曾勇夫在檢察界素有「勇伯」之稱,做事情該做就做,行事風格力求周延,昨晚曾勇夫對媒體記者說出「哀矜勿喜」,正好說明他執法沒有空間的風格,以「人神共憤、窮凶極惡」作為伏法先後的審核標準。
法務部停止執行死刑4年多後,昨日再度恢復執行死刑。部長曾勇夫4月28日簽署張俊宏(原名張慰龍)、張文蔚、洪晨耀、柯世銘4名死囚執行令,4人於昨晚分別在台北、台中、台南三個監獄刑場槍決伏法。
昨日下午法務部就已決定執行槍決死刑犯,整個北所氣氛也相當詭譎。為了避免執行槍決風聲走漏,從所長黃維賢、副所長杞炎烈以降各主管及相關人員,行動電話從下午就全數關機,僅能透過市內電話通信,也拒絕與記者見面、採訪。至於透過市內電話接通的少數幾名主管,則表示沒有要執行任何任務。但入夜後幾部台北監獄的車輛先後進入北所,顯露出不尋常的氣氛。
由於看守所是收容被告所在,監獄才是執行法定刑的地方,北監車輛進入,形同代表關在看守所的死囚即將移往台北監獄槍決。晚間七時許,原名張慰龍的張俊宏及洪晨耀二名死刑犯,先後從死囚房被提出,張、洪二人戴著手銬、腳鐐,走上人生最後一段路程。為了執行槍決,北所也特別先燒紙錢祭拜刑場外的地藏王菩薩後,再把張俊宏帶往台北監獄刑場裡的偵查庭,經高檢署執行檢察官訊問驗明正身,並令他食用最後一餐後,準備行刑。但張俊宏吃不下所方為他準備的菜餚,隨即在七時半被注射麻醉藥劑後,遭法警以手槍槍決伏法。
所方清理現場後,七時四十五分再將洪晨耀帶入刑場。殺人後嗆聲「不爽才殺人」的洪晨耀,碰到生死交關也不復見當年的狠勁,全身無力,還是得由法警攙扶步入刑場,走上狂徒末路。
由於北所已有相當時日沒有執行槍決,死囚的囚情尚穩,如今恢復行刑,大概又有些死囚會「睡不著覺」。但部分管理員私下表示,恢復執行槍決後,若前一晚傳出死囚戴著腳鐐被帶離囚房的走路聲,還是可以讓這些當年殺人不眨眼的死囚,「乖」上好幾天。
張俊宏槍決前,只說了一句「既然做了無話可說」,卻沒想到法警花了兩顆子彈才結束他的生命,張俊宏身中第一槍,還以雙手撐起上半身,15分鐘後法警才又補上第二槍,確定伏法。
本該一槍斃命,卻打了兩槍,怎麼會這樣?曾經協助執行死刑的法醫高大成見怪不怪,他說過去還有法警開了快10槍才將人伏法,高大成回憶過去刑場,與現在最大不同是槍支加裝滅音管,雖然少了槍決分貝數,但刑場肅殺氣氛依舊。
白冰冰認為,「執行死刑已經是對他們非常人道了,請他們吃一頓、再打麻藥,失去生命時已經感受不到什麼了。而當初他們是用什麼方式讓被害人痛苦,再奪去他們生命的呢?」白冰冰認為,為那些死刑犯請命發聲其實也算是「做壞事」,請大家千萬要三思。2010/05/01(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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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伏法前公告! 今保密閃電槍決
就在廢死爭議不斷的敏感時刻,法務部昨夜一口氣槍決四名死刑犯,密而不宣、結束後才公告外界。相較於過去幾件重大執行死刑,包括陳進興案、和4年前最後一次槍決。媒體能事前在刑場高台拍到捐贈器官送醫過程。民國65年電視台更可貼身拍攝行刑前的畫面,警示意味濃厚,如今法務部怕引發爭議,保密火速槍決。
這是10年多前,殺人犯陳進興伏法前,面無表情回頭看鏡頭的那一刻,當年媒體守候在刑場外高台,事先知道槍決時刻,也知道陳進興要捐贈器官,全程轉播,全國透過置高鏡頭目睹整個過程。過去執行死刑可是「更」公開,大剌剌公開錄影,回顧戒嚴時代民國65年,電視新聞播出搶劫犯伏法前一刻,雙手被反綁,由憲兵先灌烈酒、塞肉包,警惕、教化宣傳的意味非常濃厚。
不過,在昨天之前,最後一次,遭到槍決死刑的,是在4年多前,高雄林盟凱、林信宏殺人兄弟檔,當時法務部事前有公告,媒體同樣可拍到器官移植送醫畫面。後來,社會引爆「廢死爭議」,正反意見拉鋸,執行死刑停滯了4年多,如今王清峰挑起廢死爭議,意外讓執行死刑提前再起,恐怕也是意料之外。2010/05/01 TVBS
日本作家門田隆將寫的《與絕望奮鬥》一書的重心,在於被害遺族說了一段名言「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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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育昇要求執行死刑 法部慎重
2014/02/25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5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吳育昇今天要求法務部立即執行不再有救濟程序的45名死刑犯死刑,法務部長羅瑩雪說,法務部非常慎重。
吳育昇上午在立法院質詢時秀出簡報標題「死刑不執行,人心難平」,他說,目前有52名死刑犯,其中最久經判決確定10年還沒執行。政府一直強調依法行政,但在國內有死刑前提下,為什麼判刑定讞卻一直不執行?吳育昇表示,他「拿香拜拜」、有宗教信仰,要求執行死刑也令他不忍,但若確定死刑犯已如法務部之前說「求其生而不可得」,那到底要不要執行死刑?
法務部長羅瑩雪答詢表示,「要」,法務部會非常慎重執行。她上任後,須一一過濾這些死刑犯有沒有聲請非常上訴、大法官釋憲或再審等。不過,吳育昇說,過去他已給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幾個月清查。目前有7名死刑犯在救濟程序中,其餘45人都處於可馬上執行狀態,他要求羅瑩雪承諾質詢後立即啟動執行槍決。
羅瑩雪表示,「好,我們會走我們的程序」。江宜樺說,徵詢法務部長時,都會討論對執行死刑的態度。行政院和法務部共識一致,現在國家法律仍有死刑,如果死刑犯已窮盡各種救濟手段,確認沒疏漏,就要適時執行死刑。但哪一天、從誰開始執行,行政院不干涉,由法務部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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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下台始末 肇因一篇專訪
【台灣醒報記者鍾禎祥特稿】如果王清峰不接受《時報周刊》專訪,她就不會下台;就算接受了專訪,如果她不要多事再發一篇文章貼上法務部,並通知各大媒體轉載,她也不會這樣匆匆下台。總結來說,王清峰下台可說是自己往自己身上點火,自願成為殉道者。不過,從她上台以來的諸多爭議來看,她隨性的發言,高調的個性,似乎早可預見她今天倉惶離去的結果。
整件事情的始末,要從一場專訪開始說起。最新一期的《時報周刊》因製作死刑犯專題報導,所以在三月9日下午專訪了王清峰,但由於版面限制,無法將她專訪內容全部刊出,引起王清峰的不滿。
據《中國時報》的報導,王清峰和《時報周刊》溝通至9日深夜十一點多,最後無法達成共識。於是王清峰決定將自己共2000多字的文章貼在法務部官網,「讓全民知道法務部對廢除死刑的立場。」另外,法務部怕有新聞媒體漏載這則聲明,還特別在半夜用簡訊緊急通知各大媒體,因此才有接下來的爭議,最終導致她個人下台。
死刑執行與否,其實是一個可以理性討論的議題,在台灣也已經爭議多年,所以才有44名死刑犯遲遲未槍決。但短短一星期內,王清峰連番的脫軌演出與發言,讓她成了「全民公敵」。
不但綠營抓緊機會窮追猛打,執政黨立委也跳下來一起丟石頭,最後連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都不給予支持,王清峰只好倉促下台,黯然的身影讓人無限唏噓。
或許王清峰本人不在意去留,但從她種種表現看來,她的離開是遲早的問題。上任第一場記者會便大談「319槍擊案」,讓身邊許多法務部同仁冷汗直流。在立法院接受立法委員質詢時,居然直接批評檢察總長陳聰明,「是我早就下台了。」引起法、檢系統緊張對立。更別提經典的參觀監所時隨口所說的「給部長抱抱可以假釋」,更是被罵到臭頭。
在台灣這個高政治敏感度的國家,任何的新政策、改革,都必需要有完善的配套、溝通,健保調漲如此,廢除死刑也一樣。但王清峰在社會共識不高的狀況下,卻為了個人的價值觀不斷挑戰民意和輿論,丟出「可替死刑犯下地獄」之類聳動的發言,自然引起高度的反彈。
以王清峰的性格,想在台灣政治圈求生存,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廢除死刑不過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總的來說,還是那句老話,一個人的命運,早就被他的性格所決定。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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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是法官三審定讞的案件,法務部沒有理由不執行,而近年來人權高漲,法官也鮮少判處被告死刑,除非真的是﹂罪大惡極、犯案手段凶殘、泯滅人性、不知悔改、難收矯正之效」,乃至於﹂有與世隔絕之必要」,法官非不得已,否則大都判處無期徒刑。而法界人士也指出,死刑犯從偵查到審理,再從一審到三審,經過層層把關,單憑個人的信仰理念,執意不簽署執行死刑,已落於偏執。
王清峰請辭後,也讓法界人士認為,如此才不致於讓檢察官和法官在起訴和判刑時出現矛盾的現象,否則檢察官和法官在起訴書和判決書中,對罪大惡極、泯滅人性的被告,常以「有與世隔絕之必要」用語,在求處死刑或是判處死刑時也形同虛文。法界人士也表示,法務部不執行死刑,又置一、二、三審法官的判決何在。2010/03/12 中廣新聞 (彭清仁報導)
新任法務部長曾勇夫更宣示,由於台灣曾經針對國際人權憲章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由立法院通過了「兩公約施行法」,因此廢死刑就成為法務部政策上的「終極目標」,不過曾勇夫也強調,廢死刑的政策沒有時間表,並且會邀請社會各界舉行多次的公聽會,就算要公投也不會反對。
至於在廢除死刑的配套上,曾勇夫說,未來會考慮用不能假釋的終身監禁來替代死刑,並且可以設立終身監禁專門監獄。
不過由於「殺人償命」的觀念,在台灣仍然被多數民眾廣泛認同,法務部若將廢除死刑當成終極目標,推動的過程必定漫長而艱難,因此立委謝國樑就建議,可以保留死刑,但是卻增加不能假釋終身監禁的刑種,不但可以讓法官在判決時多一種選擇,也可降低民眾的反彈。2010/04/22 中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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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逍遙 殺人魔管鐘演背負7條人命
44名死刑犯裡,管鐘演殺害7條人命,其中還包括無辜的建材行老闆楊春田一家三口滅門血案。管鐘演82年落網至今,雖然判決死刑確定,卻沒有執行,這讓當年冒著生命危險逮捕他的刑警,覺得根本沒有正義公理。
民國78年,台中豐原建材行老闆楊春田,一家三口滅門血案震驚台灣社會。警方追查兇手就是殺人魔王管鐘演,逃亡期間還在旅社翹著二郎腿自拍,留下一張生活照。他為了籌錢買毒品,夥同另外2名共犯侵入楊春田家中,一見到人就開槍,殺了楊春田一家三口,除了這起滅門血案,他還殺害龍山寺口老大林復雄、理髮廳經理蔡銘洲、台中市廖厚遇夫妻命案,總共背負7條人命,82年落網,95年死刑確定。
不過管鐘演很狡猾,在監獄裡自白承認涉及其他命案,導致法院重新開庭審理,拖延死刑執行,這讓當初冒著生命危險,圍捕他的刑警很憤怒。管鐘演殺害7條人命,是死刑犯中殺人最多的,落網之後毫無悔意,甚至微笑面對鏡頭,82年落網至今已經過了17年,被害者的親人眼淚都哭乾了,他卻在獄中逍遙自在,國家承諾的正義公理在哪裡?2010/03/12(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裕豐、林育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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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殺童凶手留世 不可思議
摘錄自:2015/05/30 網路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台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8歲女童割喉案,自稱有幻聽的男子龔重安29日翻牆跑回母校犯案,隨機尋找目標,從校園1樓走到4樓,在4樓看到落單女童走進廁所,等女童上完廁所出來割喉行兇,龔嫌犯後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錯、情緒穩定,一臉不在乎,被帶回警局後,倒頭大睡,還說天氣熱身上很黏很臭想洗澡,還說如果交保獲釋後,他要去公園當遊民然後再犯案。
女童遭持刀割喉,由於頸部傷口太深,經過19小時的搶救,病情惡化,不幸在30日上午近11時宣告不治。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今天對遭割喉致死女童案一度哽咽地說,對手無寸鐵的孩子下手,這種人還讓他留在世界上嗎?不可思議。
洪秀柱說,看到女童被割喉致死,看到這個新聞心裡非常難過,自己當過老師,對廢死看法就是「不可」,有些團體要求重視加害者人權,要不要重視被害者人權,相信社會都沒辦法接受這樣的情形。
洪秀柱說,在立法院接待外賓尤其歐洲來訪的參眾議員,對我們國家還在執行死刑深深不以為然,認為台灣在人權上有所欠缺,她把很多例子說給議員聽,問訪賓「如果這些例子發生在你們家裡,你們會有什麼感受?」。
她說,如果不執行死刑,有什麼可以取而代之,要研究清楚,目前為止,社會沒辦法接受,一個罪大惡極的人不處以極刑,要用教育方式,教育方式真能讓人改變嗎?她有點保留。
洪秀柱說,這位殺死女童的凶手,按照報紙所寫,凶嫌有點神智不清,這個案子到法官手中不曉得會做出什麼判決?她質疑。她表示,如果罪證確鑿,就是這個人殺的,還要廢死嗎?被詢及有聲音要求引進鞭刑遏止犯罪?洪秀柱說,社會可能比較不能接受。
她說,對一名手無寸鐵毫無抵抗力的小孩,怎麼做得出來,實在想不通「這種人還讓他留在世界上嗎?我覺得不可思議」。洪秀柱說,校園安全要加強但不是把圍牆加高,學校不是監獄,一定要告訴孩子要怎樣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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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2015/05/30 ETtoday【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團購名人「486先生」陳延昶30日並在臉書發文,一個鄭捷殺了多少人?現在又有模仿鄭捷的事情死了一個無辜的小女孩,希望大家能想想其父母的心情,要挺他的人不要再沈默,「要站出來了,讓政客知道我們憤怒!否則下一個死的是誰的女兒?誰的先生?」「亂世用重典,速審速決,立刻執行所有死刑。」,短短幾個小時已吸引超過1.6萬人按讚。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在臉書痛批犯嫌龔重安是「台灣惡魔」應該要判死刑,還順帶批評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曾說的廢死是普世價值根本是「去她的普世價值!」
前警大副教授葉毓蘭生氣地指出,殺人兇手不被判死刑,無法達到嚇止的作用,尤其是台南方姓男童命案,兇手沒被判死,讓一些人認為,殺人也可無罪,看不到犯罪者受到立即的處罰,才會出現「模仿效應」。
報導指出,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指出,兇嫌自稱有幻聽問題,但不能因此就可以隨機找孩童洩憤!這種人應該要被處以極刑,否則幼童會生活在受暴力的恐懼之中。
法醫高大成表示自己做了30多年的法醫,是不可能也不會違背我面對凶殺案當時的情景而去支持廢死!高大成在臉書寫道,廢死=費時=浪費時間終身監禁一個被社會唾棄的人;反廢死=反費時=不浪費時間與國家資源,只要確定惡性重大、證據確鑿就應儘速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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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沸騰 六死囚伏法時機敏感惹議
2015/06/06 NOWnews【社會中心/台北報導】法務部昨日在台北、台中、台南、高雄四監同步執行六名死刑犯的槍決,因時機敏感,不免讓人與北投國小女童割喉案做聯想,引發爭議。連死囚王裕隆伏法前也不滿:「各人造業告人擔,為什麼我們替他(指龔重安)擔?」
據媒體報導,法務部長羅瑩雪4日批准死刑令,6名死刑犯昨(5)日陸續在下午4時到晚間八時間遭到槍決,剛好是北投文化國小劉小妹妹遇害頭七的日子,時機巧合因此引發爭議。廢死聯盟昨日晚間,更前往法務部前抗議,險些遭同樣到場的反廢死民眾砸雞蛋「蛋襲」。
近日因為割喉案,再次挑起廢死議題的論戰,兩派民意針鋒相對,互不相讓。律師呂秋遠昨晚在個人臉書專頁上質疑政府執行槍決時機可疑,「馬政府是不是把死刑犯當庫存品,只要重大刑案發生就可以拿活人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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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2015/05/28 自由時報【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筆名人渣文本的輔大教授周偉航在臉書提出自己的看法,認為死刑執行的時機可議。人渣文本在PO文中提到,槍決有其審核流程,過程謹慎而繁複,非隨時可執行,故質疑「那為什麼現在一出包就有可以打的呢?」,再進一步延伸認為「當然是有存量。他們存那麼多該打可打的不打又是為什麼呢?」故人渣文本認為:「自然是因為有用。」至於有什麼用,就留給大家自己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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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陪審員制度下 首名死囚伏法
2015/12/18 聯合新聞網【國際新聞組/綜合報導】日本政府今天絞死二名死刑犯,其中一名是日本實施裁判員審判(陪審員審判)制度以來,第一個伏法的死囚。日本首相安倍晉三2012年底上台以來,總共有14名死囚伏法。
中央社報導,日本法務省表示,今天伏法的死囚之一是63歲的津田壽美年,他2009年5月30日在川崎市幸區的住家以菜刀殺害房東等三人,2011年6月在橫濱地方法院的裁判員審判制度下被判死刑。雖然他的辯護律師上訴,但他本人同年7月放棄上訴,死刑定讞。
今天伏法的另一名死囚是39歲的若林一行,由法官判死刑。他2006年7月19日入侵岩手縣洋野町內的上班族女性(當時52歲)住家,勒死返家的女性及其24歲的二女兒,奪走現金約2萬2000日圓,並將二名死者的遺體遺棄山林,犯下強盜殺人、棄屍罪,2012年1月被判死刑定讞。【版主按:如果在台灣鐵定不會被判處死刑,可悲!】
日本2009年5月實施民眾裁判員制度,日本最高法院表示,在裁判員審判制實施以來到昨天為止,共有26人被宣判死刑,其中七人死刑定讞。
法務省今天執行死刑,是法務大臣岩城光英10月上台以來,首度執行死刑。對於死刑制度的看法,岩城曾表示,多數輿論認為對罪大惡極的犯罪者判處死刑也是不得已的。
日本與美國是仍然維持死刑的兩個主要工業化國家。雖然歐洲各國與人權組織一再抗議,民調顯示,絕大多數的日本人贊成維持死刑。
人權組織說,日本的死刑制度極為殘酷,因為死刑犯受刑前,必須忍受多年的單獨監禁,而且都在受刑前數小時,才會獲得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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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屠殺釀50死…廢死紐西蘭人民後悔 連署求判槍手死刑
摘錄自:2019/03/19 TVBS【編輯林保宏 報導】紐西蘭基督城2座清真寺,15日發生槍擊案。來自澳洲的槍手塔蘭特(Brenton Tarrant)大開殺戒,造成50人在這場意外中喪生。塔蘭特事後遭逮捕,被控謀殺罪起訴;不過紐西蘭法律早就廢除死刑,塔蘭特最重只會判處無期徒刑。紐西蘭民眾得知後,紛紛發起連署,要求法院判他死刑,連塔蘭特的家人都認為「他的確該判死刑!」
根據國外媒體報導,28歲的塔蘭特持槍闖入基督城市中心的清真寺,隨即瘋狂掃射,瞬間變成殺戮戰場。不一會兒的時間,現場血流成河、屍體遍布,最後共造成50人死亡、數十人受傷。
警方查出,塔蘭特曾在行凶時在網路發表74頁宣言,概述身分和犯案動機,事後就連紐西蘭總理阿德恩都沉痛地說「這是紐西蘭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犯案後的塔蘭特,隨即遭警方逮捕;由於這起槍擊案太過血腥,原本是廢死國家的紐西蘭,民眾無法忍受這樣的兇殘行徑,特別是被害人家屬更是發出怒吼,要求法院判決塔蘭特死刑。就連塔蘭特的表姊考克斯(Donna Cox)在接受訪問時提到,「表弟的確犯下滔天大罪,對一個奪走這麼多條人命的人來說,唯有判處死刑才算公平,還給被害人和家屬公道。」
紐西蘭的法律,早在30年前,也就是1989年就廢除死刑;因此塔蘭特的行徑,依現行法律最重只能處以無期徒刑。但現在紐西蘭民眾群情激憤,連署要求判他死刑,也不願每年花10萬紐西蘭幣(約新台幣211萬元)養他。至今已有超過6.5萬民紐西蘭民眾加入連署,更直言「我不想花我的稅金養他」、「殺害了無辜的生命,死刑是他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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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可怕孌童犯 讓廢死國考慮恢復死刑
摘錄自:2016/09/24 蘋果日報【吳祥瑞/綜合外電報導】犯下多起重大性侵、虐待兒童案件,拍出令人震驚的犯罪影片《摧毀小雛菊》(暫譯,Daisy Destruction)的澳洲孌童癖男子史卡利(Peter Gerard Scully),去年在菲律賓遭到逮捕後,由於行為過於殘忍,菲國當局正考慮恢復死刑制度。
來自澳洲墨爾本的史卡利,本身就是2個孩子的父親,遭菲律賓當局指控犯下了「人類史上最邪惡、可怕」的罪刑,目前被關在當地的監獄中。《澳洲新聞網》報導,在家鄉犯下詐騙案並被起訴的史卡利,2014年逃到菲律賓後,專門以提供食物、幫助就學來誘騙當地貧寒家庭的孩童,甚至逼十幾歲的少女協助綁架孩童,對她們餵食毒品後性侵、虐待甚至殘殺,迫害對象甚至包括18個月大的嬰兒,他並把犯罪過程錄成影片,上傳到自己的專屬網站《享樂無極限》(暫譯,No Limits Fun)銷售,每支都能讓他獲利1萬澳幣(約台幣24萬元)左右。
其中最令人髮指並怵目驚心的影片就是《摧毀小雛菊》。片中史卡利和2名戴面具的同夥將一名5歲大的小女孩「雛菊」(Daisy)倒吊,使用各種工具,進行極為殘忍的性侵與虐待,包括對她滴蠟、壓入水中、用打火機和鐵絲網等工具進行性虐待等,最後小女孩被肢解,血淋淋地躺在滿布鮮血的床上。
這支影片被賣到巴西、美國和德國。看過影片的警官表示,他面對過許多性侵兒童的案子,但此案的殘忍是他從未見過,光是犯罪者拍攝的影片,就讓他看到崩潰大哭。其他的影片中還出現各種恐怖片段,包括:在折磨性侵小女孩的過程中,讓她們邊挖掘自己的墳墓;性侵一名11歲女童後再把她掐死,並將屍體埋在屋內。
菲律賓早在1987年就已經廢除死刑,成為亞洲第一個廢除死刑的國家,2003年至2006年曾宜度恢復,但後來又予以廢除。《摧毀小雛菊》片中史考利的殘忍行徑,讓菲國檢察官提出恢復死刑的要求,要對史卡利處以極刑。
報導指出,史卡利在談到自己所犯下的罪,竟然哈哈大笑,還不斷開玩笑,絲毫不在乎,他的前律師保魯格納(Alejandra Jose Pallugna)透露,史卡利把坐牢當成度假,要求配給手機,還要吃新鮮的牛、豬、雞肉。目前持續被監禁的史卡利,始終未曾認罪,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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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17 Sun 201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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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都不能死 王清峰賭上烏紗帽 (廢除死刑?1)
★一個都不能死 王清峰賭上烏紗帽★基層員警:請王捐薪 養死刑犯★囚一人耗百萬 死囚成為國庫隱形支出?★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平均13年假釋 無期徒刑如虛設★掐死小姊妹關6年 出獄又殺人★【捷運殺人】屠夫自白:我不敢自殺 多殺幾個才會被判死★北捷瘋砍 國外案例有所聞!反社會情緒為主因★有沒有反社會人格 看了就知道★殺人不判死? 律師:司法要反省★隨機殺人 7年至少奪9命★3起分屍案密集 學者:恐模仿效應★苗栗屁孩打LOL輸給情敵!被嗆到崩潰 設局打死棄屍公墓★賴祥蔚/佛系法官和他 把台灣變成殺人犯天堂★★★
一個都不能死 王清峰賭上烏紗帽 (廢除死刑?1)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陳亦偉台北10日電)為推動廢除死刑政策,法務部長王清峰選擇親自撰文、高分貝宣揚理念,卻也升高議題的衝突性。在社會普遍仍對廢死存疑,加上時值大選,王清峰能否突圍而出,備受關注。
王清峰昨夜發出名為「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的公開信,強調從憲法及人權角度,廢除死刑正是為確保生命權,「人死不能復生,確保生命權不應只是未來的事,必須是現在進行式。」她今天為捍衛理念,更直言寧可下台,也絕不批准任何一件死刑執行。
熟悉王清峰的人都知道,王清峰個性就是有話直說,活脫脫是個直爽的鄰家阿姨。前檢察總長陳聰明任內出現爭議言行,她在立法院備詢直言「若是我,早就離職。」讓站在一旁的陳聰明尷尬萬分。她也常在視察監獄時,只因看到受刑人苦讀考上大學,或聽到1句「部長,您真的很像我媽媽。」就與對方相擁落淚。
輿論質疑王清峰身為法務部長,若依個人好惡,選擇性執法,對國家法律未充分尊重和遵守,是「獨特的部長、獨特的做法」,這只講對一半。王清峰或有獨特言行,但擱著死刑不執行,是前任法務部長施茂林2005年12月26日以後就開始的作法。
法務部官員表示,政府推動廢除死刑,背後有相當大的理由,與台灣特殊國際現勢有關。台灣面對中國大陸威脅,要爭取西方國家支持,自然必須接納西方人權價值觀,無論誰執政,都很難不往「推動廢除死刑」的方向走。
但廢除死刑在台灣難落實,除卡在現階段多數民眾傳統觀念難接受,即便某天過半民眾贊成廢死,但要在哪裡蓋專門收容終身監禁受刑人的監獄?恐怕困難重重。從法務部單是要在偏遠地區建1座專供性侵收容人強制治療的醫院,都到處碰壁,至今沒著落,就可見一斑。
王清峰專文發表後,立刻招致反廢死輿論的強力反彈。面對推動廢死,民間團體可以高分貝宣導,但政府部門或首長需不需要為溝通理念導致對立升高,值得商榷;因為,歷史證明,推動大幅度的改革,「事緩則圓、水到渠成」永遠才是成功的關鍵。20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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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員警:請王捐薪 養死刑犯
〔記者吳岳修、黃立翔/台北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宣示任內不執行死刑,擔負第一線執法的基層警察相當不以為然,北市警中山分局一名資深小隊長直言,台灣是法治國家,如果因為個人想法就可以不執法,那制定這條法律有什麼用呢?「個人意志不應該凌駕在法律之上」。
北縣警察局一名退休主任秘書直言,王清峰若不執行死刑,必須捐出薪水,代替國家供養這些死刑犯,對納稅人才公平。北縣警局一名王姓基層警員說,警察辦理公文只要一延遲,就會被記過調職甚至吃官司,法務部長是司法機關主管,卻不願意批准執行死刑,法務部長不批是延遲公務甚至廢弛公務,已涉及瀆職。另一名刑警小隊長說,法務部長不執行,形同讓重大罪犯擁有「免死金牌」,未來歹徒遇上警察將肆無忌憚。2010/03/11 自由時報
《聯合報》今日公佈最新民調結果顯示,僅12%民眾贊成廢除死刑制度、74%反對。對於王清峰是否下台負責,有42%認為有必要、35%表示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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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後/囚一人耗百萬 死囚成為國庫隱形支出?
2012/12/22.NOWnews【社會中心/綜合報導】部分贊成死刑人士擔心,廢除死刑恐造成國庫負擔,而廢死聯盟曾稱絕不會有負擔。但實際上,每名死囚從羈押日開始計算,一天67元餐費來算,關上10年,每個人皆有可能花上國庫百萬元。
死刑存廢向來有許多爭議,而有關經費的問題早成為反對廢除死刑人士緊咬的重點。21日的槍響,讓廢死與反廢死群眾的爭論再次沸騰。
《自由時報》22日報導,以21日執行的多為死囚為例,例如死囚洪明聰從羈押日至今過了3470天,共約花掉23萬元,曾思儒羈押3680天,花掉24萬元,陳金火羈押了3292天,廣德強羈押3290天,兩人分別花掉22萬元。
監所表示,一名死囚一個月的餐飲與囚人費用,約花上2000元,但監所需請3名管理員輪流看守,人事成本很高,且死囚的衣物與治療費用,更是國庫的隱形開銷,因此,死囚的隱形成本相當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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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
死刑存廢問題,引發社會各界議論,主張廢除死刑的廢死聯盟,就接到恐嚇信函與電話,有情緒激動的民眾,直接在電話裡頭嗆聲,要對執行長林欣怡施暴,還有人威脅要到辦公室丟汽油彈;為了自保,廢死聯盟只好悄悄搬家,轉移陣地。
接起電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心裡還是有點陰影,主張廢除死刑,引發部分民眾激烈反彈,讓她成了箭靶。林欣怡:「我接到一個電話,那這個電話他當然開始,就是一直罵髒話,來罵髒話,那後來他就開始在講說,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所以他要強暴她,然後可能強暴她之後,可以再殺了她,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國罵」不斷的電話,已經是家常便飯,不署名的恐嚇信函、電子郵件,多如雪片,有人威脅要到辦公室丟汽油彈、殺他們全家,有人詛咒他們至親、朋友被殺,還嗆他們下地獄;有些信是直接投遞到舊辦公室信箱,讓廢死聯盟成員心生恐懼,2星期前,匆忙搬家。
林欣怡:「說不害怕,可是有時候也會想到說,萬一、萬一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4年前,林欣怡就曾向警方報案,但無法確認恐嚇者身分,無法成案,現在只能搬家求自保,期盼部分比較激進的民眾能多點理性。2010/06/09 TVBS 廖雅玉 郭岱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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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13年假釋 無期徒刑如虛設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 4日電)無期徒刑是法官替代死刑,對重大罪犯「永久隔離」社會的唯一選項。但台灣近年的無期徒刑,平均約13年就可假釋,比重判有期徒刑還不如,也是社會始終無法接受廢死的主因之一。
無期徒刑因具終身監禁的效果,在刑罰制度上,與死刑同為把重犯永久隔離社會的設計,因此很多國家都把無期徒刑做為替代死刑的選項。雖然刑法已將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拉高為25年,但這是民國94年所修的法,現有絕大多數判無期徒刑者,仍是適用門檻為10年的舊法。
根據法務部統計,民國93年至98年,獲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受刑人共1188人,平均1年近200人獲釋,而本應是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服刑年限平均僅剩12.8年,就獲假釋出獄。判無期徒刑跟判20年所差無幾,甚至不如判最重的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最重30年,須服刑過半才能提假釋)。
以日本為例,日本的無期徒刑假釋門檻也是10年,但2004年到2008年,日本5年間僅有29名無期徒刑受刑人獲假釋出獄,平均服刑年限則為27年5月;而從1999年到2008年,更有121人終老監獄內。多名資深法官與檢察官認為,無期徒刑的精神,本質上就是終身監禁,假釋只能為例外;但台灣的無期徒刑顯然已本末倒置,無期徒刑的「虛級化」,導致有期徒刑與死刑之間出現空隙,也難怪主流民意始終無法接受死刑廢除。
法務部已拋出「制定不可假釋的終身監禁」,做為一旦廢除死刑的配套之一;但實務界人士認為,在此之前,仍應先解決無期徒刑虛級化的問題。司法實務界人士指出,無期徒刑目前假釋審查,只要受刑人符合服刑管理,「只要當個乖乖牌,就可等著提假釋。」現階段應先修改假釋審查機制,例如納入加害人與被害人或家屬修復關係的程度、對社會侵害程度等,讓假釋從嚴。201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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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朱學恆同樣也在《蘋果日報》發表一篇《你的血淚 我的清譽》的投書,對王清峰的廢死表示不以為然。他指出,不論是網路投票或是Facebook,甚至是法務部自己的調查,都顯示反對廢死遠遠高於支持廢死的比例。
「台灣的死刑議題真是處於一個太荒謬的境界。擁有權柄,接受國民付託執法的法務部部長,可以因為個人堅持而壓迫受害者家屬進行『寬恕和原諒』,即使受害者家屬選擇不寬恕、不諒解,也毫無辦法。」朱學恆在文中表示,因為只要王清峰一人不簽死刑執行令,就算2300萬人民都要求,死刑也不會被執行。
朱並以日本法相鳩山邦夫為例,當鳩山因簽署13人的死刑執行令而被媒體稱為「死神」時,鳩山憤怒回應:「實施極刑雖然會使心情難以平靜,但我認為不管多麼痛苦,為了社會正義也必須這麼做。」
朱學恆說,鳩山知道個人清譽不該凌駕在國民託付之上,但王清峰卻寧願壓迫受害者家屬,也不願自己痛苦,「如果反對死刑,有職業尊嚴的人就該拒絕宣誓就任,而不是就任後百般刁難受害者家屬!」2010/03/11 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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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要求民眾「讓寬恕的力量大於復仇的怨恨,讓理性說服心理上的恐懼。」資深媒體人王瑞德就在部落格上直言「為什麼要給他們一個機會?死刑犯作案時給過被害人機會嗎?」,表示自己跑社會新聞多年,看過「真正值得同情」的死刑犯是「少之又少」,指出「台灣最改過被民間最呼籲槍下留人的竹聯幫殺手劉煥榮都走上刑場了,目前這四十四位死刑犯那一位比得上劉煥榮?」2010/03/11 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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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仇恨說的容易 反求諸己行嗎?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近來廢除死刑話題沸沸揚揚,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盧美凡表示,非當事人的第三者,不能「要求」被害人要寬恕加害人,僅能用勸說的方式,或是加害人到被害人家中乞求原諒。
寬恕是最偉大的美德,也是世界上最難的做到的事;當第三者在要求被害人要寬恕加害人時,盧美凡秘書長表示,這對被害人是種羞辱!因為被害人活在恐怖、失落、痛苦之中,是需要疏導與陪伴;第三者可以勸說被害人寬恕加害人,但不能要求。
「為何不寬恕加害人?」這句話對被害人是最嚴重的羞辱,因為沒人能了解被害人的痛苦。要求他人放下仇恨很容易,但輪到自己時做得到嗎?被害人承受的身心煎熬,並不是旁人三言兩語就能消弭的,需要長期疏導與陪伴才能走出創傷。
當加害人認錯、悔改,被害人才能寬恕。盧美凡表示,當加害人願意認罪,則會藉由輔導的方式讓被害人了解加害人的立場,當有此介面後,也會讓加害人知道被害人所承受的痛苦,讓加害人乞求被害人的原諒,藉此得到寬恕,這才是最圓滿的做法。2010/03/24 臺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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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死小姊妹關6年 出獄又殺人
一名陳姓男子真的很恐怖,他殺了人,還假裝自己有精神疾病,帶您看看他的犯行,七年前他掐死一對小姊妹、被關了六年,後來出獄後他又假藉要應徵檳榔西施,殺了一位林姓婦人,這次也被檢方求處死刑。
這是七年前,陳昆明被逮捕時的狀況,他殺害了一對八歲和九歲的姐妹花,遭到死者家屬追打,連續被拳腳攻擊,眼鏡被打掉,他完全不吭聲,小姐妹的爸媽找不到孩子,當時張貼尋人啟示,左邊的是唸小三的姐姐、右邊的是唸小二的妹妹,最後是在華中橋和光復橋下找到小姐妹的遺體,做爸媽的痛失二名愛女,放聲大哭。
哭到說不出話來,因為怎麼也沒想到,殺女兇手竟然是鄰居,背對鏡頭,陳昆明坦承犯案,說自己有醫師鑑定,是輕度精神障礙,因為精神病發被「心魔」控制而行兇,他的父親感嘆,兒子真的生病了,陳昆明後來被判刑12年減刑為6年,獲得減刑出獄後,沒想到卻再次殺人,去年十月他假藉應徵檳榔西施、刊登報紙廣告,下藥誘殺一名林姓婦人,這次殺人他又說是精神病發了,但是檢方請醫院鑑定他的精神狀態後,認為並非無法控制行為,依殺人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陳昆明以精神病脫罪,一再殺人,司法制度下難保不會再有被害人,反觀,也等於讓一開始被殺害的小姐妹,白白犧牲。2011/02/22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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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殺人】屠夫自白:我不敢自殺 多殺幾個才會被判死
2014/05/22 蘋果日報【突發中心/台北報導】犯下台灣首樁捷運屠殺多人的鄭捷,在警方偵訊時表示,「生活壓力大,不想活了,但不敢自殺,想被處死刑,小時候就計劃殺人了,認為多殺幾個才會被判死刑,小學五年級就自覺求學過程長,長大後還要工作,未來會很痛苦,所以才計劃殺人,因為龍山寺到江子翠站距離最久,所以決定這段殺人,還能殺最多人。昨過濾捷運列車監視器畫面,驚見列車關門駛離龍山寺站後,鄭嫌隨即抽出刀子,一個箭步刺向面對他坐著的兩名低頭乘客,然後迅速轉身再刺他背後的另兩名女乘客,刺殺四人過程僅花了三秒,之後像發狂般游走車廂內,見人就刺,完全把殺戮過程當成遊戲,他說殺完人後很舒坦。」鄭嫌落網後態度冷靜,偵訊的警員對他的冷酷態度直言:「真不敢相信殺了這麼多人,還可以這麼冷血。」
這起捷運屠殺案造成潘碧珠(女、47歲)、解青雲(男、28歲)、張正翰(男、26歲)、李翠雲(女、61歲)等4人死亡,另有黃淑芬(女、64歲)等10人重傷、林薇(女、21歲)等12人輕傷,傷勢都集中在胸部等重要臟器,輕傷者則是舉手抵禦遭砍傷等防禦性傷口。
警方調查,捷運殺人狂男子鄭捷(21歲),他原本就讀自國防管理學院念了兩年遭退學,後轉學到東海大學,目前就讀環境科學系與工程學系2年級。鄭男沒有精神疾病就醫紀錄,在校時沉默寡言行徑獨立朋友不多,鄭嫌在今年4月底就曾在臉書留言要在今年做一件大事,學校還在5月介入輔導,沒想到「一生中要幹件大事。」竟是在捷運上屠殺乘客。
一個都不能死 王清峰賭上烏紗帽 (廢除死刑?1)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陳亦偉台北10日電)為推動廢除死刑政策,法務部長王清峰選擇親自撰文、高分貝宣揚理念,卻也升高議題的衝突性。在社會普遍仍對廢死存疑,加上時值大選,王清峰能否突圍而出,備受關注。
王清峰昨夜發出名為「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的公開信,強調從憲法及人權角度,廢除死刑正是為確保生命權,「人死不能復生,確保生命權不應只是未來的事,必須是現在進行式。」她今天為捍衛理念,更直言寧可下台,也絕不批准任何一件死刑執行。
熟悉王清峰的人都知道,王清峰個性就是有話直說,活脫脫是個直爽的鄰家阿姨。前檢察總長陳聰明任內出現爭議言行,她在立法院備詢直言「若是我,早就離職。」讓站在一旁的陳聰明尷尬萬分。她也常在視察監獄時,只因看到受刑人苦讀考上大學,或聽到1句「部長,您真的很像我媽媽。」就與對方相擁落淚。
輿論質疑王清峰身為法務部長,若依個人好惡,選擇性執法,對國家法律未充分尊重和遵守,是「獨特的部長、獨特的做法」,這只講對一半。王清峰或有獨特言行,但擱著死刑不執行,是前任法務部長施茂林2005年12月26日以後就開始的作法。
法務部官員表示,政府推動廢除死刑,背後有相當大的理由,與台灣特殊國際現勢有關。台灣面對中國大陸威脅,要爭取西方國家支持,自然必須接納西方人權價值觀,無論誰執政,都很難不往「推動廢除死刑」的方向走。
但廢除死刑在台灣難落實,除卡在現階段多數民眾傳統觀念難接受,即便某天過半民眾贊成廢死,但要在哪裡蓋專門收容終身監禁受刑人的監獄?恐怕困難重重。從法務部單是要在偏遠地區建1座專供性侵收容人強制治療的醫院,都到處碰壁,至今沒著落,就可見一斑。
王清峰專文發表後,立刻招致反廢死輿論的強力反彈。面對推動廢死,民間團體可以高分貝宣導,但政府部門或首長需不需要為溝通理念導致對立升高,值得商榷;因為,歷史證明,推動大幅度的改革,「事緩則圓、水到渠成」永遠才是成功的關鍵。20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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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員警:請王捐薪 養死刑犯
〔記者吳岳修、黃立翔/台北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宣示任內不執行死刑,擔負第一線執法的基層警察相當不以為然,北市警中山分局一名資深小隊長直言,台灣是法治國家,如果因為個人想法就可以不執法,那制定這條法律有什麼用呢?「個人意志不應該凌駕在法律之上」。
北縣警察局一名退休主任秘書直言,王清峰若不執行死刑,必須捐出薪水,代替國家供養這些死刑犯,對納稅人才公平。北縣警局一名王姓基層警員說,警察辦理公文只要一延遲,就會被記過調職甚至吃官司,法務部長是司法機關主管,卻不願意批准執行死刑,法務部長不批是延遲公務甚至廢弛公務,已涉及瀆職。另一名刑警小隊長說,法務部長不執行,形同讓重大罪犯擁有「免死金牌」,未來歹徒遇上警察將肆無忌憚。2010/03/11 自由時報
《聯合報》今日公佈最新民調結果顯示,僅12%民眾贊成廢除死刑制度、74%反對。對於王清峰是否下台負責,有42%認為有必要、35%表示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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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後/囚一人耗百萬 死囚成為國庫隱形支出?
2012/12/22.NOWnews【社會中心/綜合報導】部分贊成死刑人士擔心,廢除死刑恐造成國庫負擔,而廢死聯盟曾稱絕不會有負擔。但實際上,每名死囚從羈押日開始計算,一天67元餐費來算,關上10年,每個人皆有可能花上國庫百萬元。
死刑存廢向來有許多爭議,而有關經費的問題早成為反對廢除死刑人士緊咬的重點。21日的槍響,讓廢死與反廢死群眾的爭論再次沸騰。
《自由時報》22日報導,以21日執行的多為死囚為例,例如死囚洪明聰從羈押日至今過了3470天,共約花掉23萬元,曾思儒羈押3680天,花掉24萬元,陳金火羈押了3292天,廣德強羈押3290天,兩人分別花掉22萬元。
監所表示,一名死囚一個月的餐飲與囚人費用,約花上2000元,但監所需請3名管理員輪流看守,人事成本很高,且死囚的衣物與治療費用,更是國庫的隱形開銷,因此,死囚的隱形成本相當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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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
死刑存廢問題,引發社會各界議論,主張廢除死刑的廢死聯盟,就接到恐嚇信函與電話,有情緒激動的民眾,直接在電話裡頭嗆聲,要對執行長林欣怡施暴,還有人威脅要到辦公室丟汽油彈;為了自保,廢死聯盟只好悄悄搬家,轉移陣地。
接起電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心裡還是有點陰影,主張廢除死刑,引發部分民眾激烈反彈,讓她成了箭靶。林欣怡:「我接到一個電話,那這個電話他當然開始,就是一直罵髒話,來罵髒話,那後來他就開始在講說,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所以他要強暴她,然後可能強暴她之後,可以再殺了她,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國罵」不斷的電話,已經是家常便飯,不署名的恐嚇信函、電子郵件,多如雪片,有人威脅要到辦公室丟汽油彈、殺他們全家,有人詛咒他們至親、朋友被殺,還嗆他們下地獄;有些信是直接投遞到舊辦公室信箱,讓廢死聯盟成員心生恐懼,2星期前,匆忙搬家。
林欣怡:「說不害怕,可是有時候也會想到說,萬一、萬一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4年前,林欣怡就曾向警方報案,但無法確認恐嚇者身分,無法成案,現在只能搬家求自保,期盼部分比較激進的民眾能多點理性。2010/06/09 TVBS 廖雅玉 郭岱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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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13年假釋 無期徒刑如虛設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 4日電)無期徒刑是法官替代死刑,對重大罪犯「永久隔離」社會的唯一選項。但台灣近年的無期徒刑,平均約13年就可假釋,比重判有期徒刑還不如,也是社會始終無法接受廢死的主因之一。
無期徒刑因具終身監禁的效果,在刑罰制度上,與死刑同為把重犯永久隔離社會的設計,因此很多國家都把無期徒刑做為替代死刑的選項。雖然刑法已將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拉高為25年,但這是民國94年所修的法,現有絕大多數判無期徒刑者,仍是適用門檻為10年的舊法。
根據法務部統計,民國93年至98年,獲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受刑人共1188人,平均1年近200人獲釋,而本應是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服刑年限平均僅剩12.8年,就獲假釋出獄。判無期徒刑跟判20年所差無幾,甚至不如判最重的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最重30年,須服刑過半才能提假釋)。
以日本為例,日本的無期徒刑假釋門檻也是10年,但2004年到2008年,日本5年間僅有29名無期徒刑受刑人獲假釋出獄,平均服刑年限則為27年5月;而從1999年到2008年,更有121人終老監獄內。多名資深法官與檢察官認為,無期徒刑的精神,本質上就是終身監禁,假釋只能為例外;但台灣的無期徒刑顯然已本末倒置,無期徒刑的「虛級化」,導致有期徒刑與死刑之間出現空隙,也難怪主流民意始終無法接受死刑廢除。
法務部已拋出「制定不可假釋的終身監禁」,做為一旦廢除死刑的配套之一;但實務界人士認為,在此之前,仍應先解決無期徒刑虛級化的問題。司法實務界人士指出,無期徒刑目前假釋審查,只要受刑人符合服刑管理,「只要當個乖乖牌,就可等著提假釋。」現階段應先修改假釋審查機制,例如納入加害人與被害人或家屬修復關係的程度、對社會侵害程度等,讓假釋從嚴。201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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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朱學恆同樣也在《蘋果日報》發表一篇《你的血淚 我的清譽》的投書,對王清峰的廢死表示不以為然。他指出,不論是網路投票或是Facebook,甚至是法務部自己的調查,都顯示反對廢死遠遠高於支持廢死的比例。
「台灣的死刑議題真是處於一個太荒謬的境界。擁有權柄,接受國民付託執法的法務部部長,可以因為個人堅持而壓迫受害者家屬進行『寬恕和原諒』,即使受害者家屬選擇不寬恕、不諒解,也毫無辦法。」朱學恆在文中表示,因為只要王清峰一人不簽死刑執行令,就算2300萬人民都要求,死刑也不會被執行。
朱並以日本法相鳩山邦夫為例,當鳩山因簽署13人的死刑執行令而被媒體稱為「死神」時,鳩山憤怒回應:「實施極刑雖然會使心情難以平靜,但我認為不管多麼痛苦,為了社會正義也必須這麼做。」
朱學恆說,鳩山知道個人清譽不該凌駕在國民託付之上,但王清峰卻寧願壓迫受害者家屬,也不願自己痛苦,「如果反對死刑,有職業尊嚴的人就該拒絕宣誓就任,而不是就任後百般刁難受害者家屬!」2010/03/11 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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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要求民眾「讓寬恕的力量大於復仇的怨恨,讓理性說服心理上的恐懼。」資深媒體人王瑞德就在部落格上直言「為什麼要給他們一個機會?死刑犯作案時給過被害人機會嗎?」,表示自己跑社會新聞多年,看過「真正值得同情」的死刑犯是「少之又少」,指出「台灣最改過被民間最呼籲槍下留人的竹聯幫殺手劉煥榮都走上刑場了,目前這四十四位死刑犯那一位比得上劉煥榮?」2010/03/11 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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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仇恨說的容易 反求諸己行嗎?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近來廢除死刑話題沸沸揚揚,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盧美凡表示,非當事人的第三者,不能「要求」被害人要寬恕加害人,僅能用勸說的方式,或是加害人到被害人家中乞求原諒。
寬恕是最偉大的美德,也是世界上最難的做到的事;當第三者在要求被害人要寬恕加害人時,盧美凡秘書長表示,這對被害人是種羞辱!因為被害人活在恐怖、失落、痛苦之中,是需要疏導與陪伴;第三者可以勸說被害人寬恕加害人,但不能要求。
「為何不寬恕加害人?」這句話對被害人是最嚴重的羞辱,因為沒人能了解被害人的痛苦。要求他人放下仇恨很容易,但輪到自己時做得到嗎?被害人承受的身心煎熬,並不是旁人三言兩語就能消弭的,需要長期疏導與陪伴才能走出創傷。
當加害人認錯、悔改,被害人才能寬恕。盧美凡表示,當加害人願意認罪,則會藉由輔導的方式讓被害人了解加害人的立場,當有此介面後,也會讓加害人知道被害人所承受的痛苦,讓加害人乞求被害人的原諒,藉此得到寬恕,這才是最圓滿的做法。2010/03/24 臺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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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死小姊妹關6年 出獄又殺人
一名陳姓男子真的很恐怖,他殺了人,還假裝自己有精神疾病,帶您看看他的犯行,七年前他掐死一對小姊妹、被關了六年,後來出獄後他又假藉要應徵檳榔西施,殺了一位林姓婦人,這次也被檢方求處死刑。
這是七年前,陳昆明被逮捕時的狀況,他殺害了一對八歲和九歲的姐妹花,遭到死者家屬追打,連續被拳腳攻擊,眼鏡被打掉,他完全不吭聲,小姐妹的爸媽找不到孩子,當時張貼尋人啟示,左邊的是唸小三的姐姐、右邊的是唸小二的妹妹,最後是在華中橋和光復橋下找到小姐妹的遺體,做爸媽的痛失二名愛女,放聲大哭。
哭到說不出話來,因為怎麼也沒想到,殺女兇手竟然是鄰居,背對鏡頭,陳昆明坦承犯案,說自己有醫師鑑定,是輕度精神障礙,因為精神病發被「心魔」控制而行兇,他的父親感嘆,兒子真的生病了,陳昆明後來被判刑12年減刑為6年,獲得減刑出獄後,沒想到卻再次殺人,去年十月他假藉應徵檳榔西施、刊登報紙廣告,下藥誘殺一名林姓婦人,這次殺人他又說是精神病發了,但是檢方請醫院鑑定他的精神狀態後,認為並非無法控制行為,依殺人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陳昆明以精神病脫罪,一再殺人,司法制度下難保不會再有被害人,反觀,也等於讓一開始被殺害的小姐妹,白白犧牲。2011/02/22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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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殺人】屠夫自白:我不敢自殺 多殺幾個才會被判死
2014/05/22 蘋果日報【突發中心/台北報導】犯下台灣首樁捷運屠殺多人的鄭捷,在警方偵訊時表示,「生活壓力大,不想活了,但不敢自殺,想被處死刑,小時候就計劃殺人了,認為多殺幾個才會被判死刑,小學五年級就自覺求學過程長,長大後還要工作,未來會很痛苦,所以才計劃殺人,因為龍山寺到江子翠站距離最久,所以決定這段殺人,還能殺最多人。昨過濾捷運列車監視器畫面,驚見列車關門駛離龍山寺站後,鄭嫌隨即抽出刀子,一個箭步刺向面對他坐著的兩名低頭乘客,然後迅速轉身再刺他背後的另兩名女乘客,刺殺四人過程僅花了三秒,之後像發狂般游走車廂內,見人就刺,完全把殺戮過程當成遊戲,他說殺完人後很舒坦。」鄭嫌落網後態度冷靜,偵訊的警員對他的冷酷態度直言:「真不敢相信殺了這麼多人,還可以這麼冷血。」
這起捷運屠殺案造成潘碧珠(女、47歲)、解青雲(男、28歲)、張正翰(男、26歲)、李翠雲(女、61歲)等4人死亡,另有黃淑芬(女、64歲)等10人重傷、林薇(女、21歲)等12人輕傷,傷勢都集中在胸部等重要臟器,輕傷者則是舉手抵禦遭砍傷等防禦性傷口。
警方調查,捷運殺人狂男子鄭捷(21歲),他原本就讀自國防管理學院念了兩年遭退學,後轉學到東海大學,目前就讀環境科學系與工程學系2年級。鄭男沒有精神疾病就醫紀錄,在校時沉默寡言行徑獨立朋友不多,鄭嫌在今年4月底就曾在臉書留言要在今年做一件大事,學校還在5月介入輔導,沒想到「一生中要幹件大事。」竟是在捷運上屠殺乘客。
- Nov 16 Sat 2013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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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啊,別再喝了! 記憶漸漸喪失十年後找嘸回家的路(酒之戒2)

★你愛喝酒嗎?當心了!喝醉會加速腦袋萎縮 年紀輕輕恐失智★驚!研究:多喝一杯酒 少活半小時★網PO爛醉女不雅照「勸世」!引熱議 網驚:太恐怖了★別再喝了!他酗酒半世紀進化成「浩克」★喝到爛醉返家!男軟倒狗窩前 遭54kg愛犬「啃掉半張臉」★男酒駕肇事逃逸 事後驚覺死傷的是妻兒…放聲痛哭★怕遭「撿屍」 警將酒醉辣妹鎖車內★「管你去死」 一語成讖 醉友屢扶屢癱 鬆手竟害他撞頭亡★海歸主管喝醉進錯家門 把屋主當小偷活活打死★殺人案40%與喝酒有關 有酒癮不自知★酒促妹兩杯海尼根就醉死 慘被好友「撿屍N回」全不知★網曝河南醉漢被乞丐強吻兼摸鳥★扯!南京醉漢吃水泥 醒來稱:以為那是芝麻糊★喝酒易罹7種癌症「少量也有風險」台醫師保留★★★★★★★
- Nov 16 Sat 2013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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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三流浪漢在騎樓性侵酒醉女子 (酒之戒1)
★女駕駛醉癱路中 警消破窗送醫★運將國道扔下醉婦 後車追撞喪命★半裸女大街發酒瘋 躺商圈引圍觀★ OL醉倒路邊 發傳單男劫財色★"醉"痛的新年! 酒後亂性殺弟傷母★醉兒性侵母 隔日還嗆:「妳昨晚是在叫什麼!」★醉男倒路旁 年終獎金亂丟★「醉」痛的年 3車禍撞碎5家庭★喝掉千萬店面 富家子淪為偷車賊★強盜開小黃 專劫爛醉客★ 酒醉奧客鬧華航 備餐廚房裡尿尿★走不出喪弟痛 藉酒澆愁再釀悲劇★酒後放火燒錢 200萬剩不到60萬★睡前飲酒 是助眠還是傷眠?★以為到家了... 醉情侶脫衣當街睡★好丟臉!他喝醉竟跪坐超商前脫褲度估★友人設局!趁富商爛醉逼簽2千萬本票 交付2百萬才知詐騙★醉吐小黃! 運將收千元清潔費惹糾紛★★
就在超商外面... 基隆三流浪漢在騎樓性侵酒醉女子 (酒之戒1)
基隆火車站死角,驚傳3名流浪漢性侵一起喝酒的女街友,女性晚上路過此處要小心謹慎。
據中央社30日報導,4名街友從28日中午就在路旁喝酒,喝到傍晚6點左右,因為其中1名女街友已經喝到不醒人事,躺在超商外的騎樓地,其他3名男街友竟將她上衣掀開,褲子脫掉,並且上下其手。由於事發地點在超商外面的騎樓,而且靠近公車站,引來大批民眾圍觀,有見義勇為的民眾看到女子酒醉無力反抗,趕緊阻止。巡邏員警接獲報案將3男帶回偵訊,受害女子則被救護車送往醫院檢查,不過犯案的3名男子酒醒後互相推卸責任,30日凌晨被裁定收押禁見。摘錄自:2011/05/31 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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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駕駛醉癱路中 警消破窗送醫
摘錄自:2012/04/23【動新聞╱高雄報導】高市一名曾姓女子(二十九歲)昨晨酒駕,結果行經高市中華五路一處路口停紅燈時,因不敵醉意,數十秒內即陷入沈睡。往來人車發現女子癱軟在駕駛座,以為女子急病紛紛報案。警消獲報前來破門,並以鐵鉤開啟車門,此時曾女疑誤觸油門,導致車子起步往前滑行。
一名救援的葉姓小隊長見狀拔腿追車,但卻不慎跌倒腳踝扭傷。所幸車子前進五十公尺後即自撞安全島停下,眾人才順利將曾女救出送醫,檢驗發現她酒測值高達0.97毫克,超標近三倍,酒醒後也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帶回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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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國道扔下醉婦 後車追撞喪命
台北一名王姓計程車司機,去年10月30日凌晨,在新北市三重載到一名醉醺醺的莊姓婦人,準備前往姊姊位在宜蘭羅東的家,但她已經喝醉了,無法幫忙指路,再加上遲遲沒付車資,運將一氣之下,竟然在羅東交流道的匝道出口,把她拉出車外,棄置路邊。婦人喝茫了,根本不知道自己,被丟在危險的高速公路車道上,她就坐在匝道旁,精神恍惚,被後方一輛轎車快速撞上,而撞倒婦人的小客車駕駛,不但沒有下車察看,反而加速逃離現場,導致婦人傷重不治。
經過警方調閱監視器,終於將整起事件查個一清二楚,棄人於不顧的小黃駕駛和撞人肇逃的小客駕駛,分別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和遺棄致死罪起訴,但對家屬來說,莊姓婦人這條回家的路,卻永遠走不回來了。摘錄自:2012/01/02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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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睡馬路上 妻不理男子遭輾斃
台北市錦西街凌晨發生死亡車禍!一名丁姓男子和妻子晚上外出吃宵夜,酒後兩人在馬路上大吵,男子倒在路上睡著,妻子索性不理他離開現場,就這樣丁姓男子被經過的車子輾過,送醫不治,駕駛也逃逸, 深夜1點44分,警方獲報,台北市錦西街,一名男子倒在路上,趕到現場,發現男子頭部鮮血直流,送醫不治;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後,根據車牌號碼,循線逮捕肇逃司機。丈夫倒在路上被輾斃,妻子掛著兩行眼淚在派出所作筆錄,難過得說不出話,親友靜靜的陪在旁邊,他們深夜一起在外面吃消夜,就是和丈夫一起吃的最後一餐。摘錄自:2012/02/15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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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裸女大街發酒瘋 躺商圈引圍觀
高雄鬧區有一名酒醉女子在街頭發酒瘋,年僅二十八歲,穿了短風衣,下半身赤裸,不但發酒瘋還躺在服飾店地板,引來路人圍觀,警消趕到現場,用棉被包覆她的身軀,要將她送醫,她卻不斷掙扎反抗。女子不願配合送醫,一旁女警也加入勸說行列,就這樣在街頭鬧了十幾分鐘,酒醉女子最後在警消苦口婆心勸說下,才願意上救護車,警方懷疑她下半身赤裸,是否遭到性侵,但到醫院檢查沒有外傷,為何赤裸發酒瘋,警消也摸不著頭緒,最後女子在醫院躺了一晚,酒醒後自行返家,結束一場鬧劇。摘錄自:2011/01/25 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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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女路邊尿尿醉倒 路人疑遭性侵
上週三凌晨,一名打扮時髦的年輕女子醉臥在信義區松仁路某夜店附近的路旁,身上內褲褪去一半,熱心路人直覺發生事情,報119處理,女子被送到醫院,院方懷疑她遭性侵,立刻通知轄區信義警分局及婦幼隊前往處理。女子隔天才酒醒,見女警在旁嚇了一跳,得知來意,她努力回想當時事發經過。女子向警方說,她原來在別處唱歌,後來幾名朋友找她過來夜店,喝了幾杯酒卻不勝酒力,出來馬路邊透透氣,後來就不省人事。至於為何內褲遭褪去一半,女子推測說可能是自己想尿尿,但實在太醉,脫下內褲尿完未及拉上褲子即醉倒路邊。女子酒醒感覺羞愧,出院時還請記者不要再跟拍她。摘錄自: 2009/09/27 發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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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醉倒路邊 發傳單男劫財色
台北縣男子簡士軒深夜發送傳單時,看見一名上班族女子酒醉倒臥路邊,趁機劫財劫色,事後盜刷被害人的信用卡。士林地檢署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簡士軒提起公訴。
檢警說:「這起案件真的很離譜!」去年6月9日凌晨,30多歲的被害人和男性友人喝得酩酊大醉,與友人共乘計程車返回淡水鎮住處前的巷口下車,不料醉倒路邊,直到清晨5時許,被害人的母親起來晨運,發覺女兒衣衫不整,趕緊報警。被害人清醒後,不記得發生何事,只曉得皮包裡的現金、信用卡不見了。警方採集檢體送驗,發現被害人的嘴裡、下體及內褲等處,都有精液反應,懷疑她酒醉後遭人性侵,一度鎖定計程車司機或其友人涉案,但DNA比對都不符,案情陷入膠著。數天後,檢警發現有人盜刷被害人的信用卡,循線查出簡士軒(33歲)涉案,簡屢傳不到,地檢署發布通緝。
今年元月底,簡士軒落網,檢警比對簡的DNA與嫌犯相符,簡才供稱當晚在巷口發傳單,發現被害人酒醉,走路不穩,上前攙扶,當時被害人還先對他「毛手毛腳」,他一時性起性侵被害人,並順手拿走其皮包內財物。 【2009/02/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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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定醉女搶包 得手5分鐘落網
〔自由時報記者吳柏軒/新北報導〕搶匪顏英豪鎖定喝醉酒的女子,連續在新北市三重犯下多起搶案,昨清晨故技重施,附近民眾與警方聯手,5分鐘內將他逮捕;顏男落網後大言不慚說,「喝醉酒的女子最好搶,都不太會反抗!」被害人痛罵惡質,警方怒斥「欺負弱女子,這還算是好漢嗎? 」
警方調查,25歲顏英豪有妨害性自主、酒駕等前科,他四處偷機車,再跑到北市林森北路,等待酒店小姐搭計程車後,一路尾隨到新北市三重區被害人住處,趁對方不備,從後搶走皮包。
警方發現,從去年12月開始,新北市三重區發生多起搶案,被害人皆是酒醉坐計程車回家的婦女,其中去年12月22日,一名何姓女子遭搶,損失6000元現金;27日賴姓女被害人遇劫,痛失3萬多元,還當場被嫌犯拉倒四腳朝天。
今年1月7日清晨3點50分,連姓女被害人醉歸,在家門口時被顏男搶包,連女大喊:「搶劫!」住在家中的弟弟連忙衝下樓抓人,連女也跟著追逐顏男,附近2名鄰居見狀,上前幫忙逮人並報警,與三重警方合力在六張公園將顏男圍捕歸案。
警方表示,在顏男身上發現另2名被害人證件,一開始他還辯稱是女朋友的,警方連絡證件主人,才拆穿謊言,警訊後將顏男依搶奪罪嫌移送,並呼籲被害人指認,201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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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痛的新年! 酒後亂性殺弟傷母
大過年的怎麼會發生這樣的家庭悲劇,台東有個二十七歲的林姓男子,過年一家人開心團聚,喝酒助興,沒想到,這名林姓男子酒後和弟弟發生口角,當著媽媽的面前拿水果刀砍死弟弟,當媽媽的要阻止都被他砍傷了手掌,家人報警處理,林姓男子酒醒後,還不知道弟弟已經被他殺死。
戴著安全帽,上了手銬腳鐐的林姓嫌犯,酒醉剛醒,一臉茫然,坐在警局裡,完全不知道在幾個小時前,親弟弟已經死在他的手裡,十四號的晚上,林姓一家人開心過年喝酒助興,沒想到,林姓嫌犯跟弟弟發生口角,兄弟兩個越吵越兇,還打架,林姓嫌犯情緒失控抓起水果刀刺殺弟弟,當媽媽的在一旁攔阻也被他砍傷手掌,旁邊阿姨趕緊報警,鄰居說當時有聽到兄弟兩個人吵得非常的大聲,出門探個究竟時,就已經看到林姓嫌犯的弟弟倒在地上,只不過,林姓嫌犯的弟弟因為被刺到了左頸動脈,失血過多不治,讓本該一家人開心團聚的年初一,成了最令家人心痛的一場悲劇。 摘錄自:2010/02/15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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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兒性侵母 隔日還嗆:「妳昨晚是在叫什麼!」
台中市一名40歲無業男子,因長期失業並酗酒,上個月竟然在酒後闖入母親房間將其強壓性侵;犯案過程母親不斷反抗並大喊「你在做什麼?我是你的誰你知道嗎?」但這名男子依舊無視母親反應,性侵得逞。
據了解,這名男子離婚育有一子,至於是否因離婚而無法在性方面得到滿足,才促使他酒後對母親有這種悖倫犯行,目前並不得而知;但他的犯後態度卻相當囂張,在性侵隔天還嗆他的母親「妳昨晚是在叫什麼!」
目前社工人員已將遭性侵的母親安置處理,而警方也依據母親的指證和驗傷單據,將男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不過警方也表示,其實這對母子的精神狀況都不是太理想,平日也都有酗酒習慣。 2012/03/15.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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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倒路旁 年終獎金亂丟
過年前的這段期間,各公司行號都會舉辦尾牙宴請員工,張姓男子當天參加公司尾牙,一時興起喝了不少酒,卻不勝酒力才上身赤裸蹲坐路邊休息,還糊里糊塗把薪資袋和年終獎金丟在路邊,裡面放了2萬多元的現金,男子醉得不醒人事,台中縣五光派出所員警,深夜執行巡邏任務的時候,發現這名男子,員警擔心發生意外,將他帶回派出所休息,透過他的手機,查出酒醉的是家住台中縣的張姓男子,趕緊通知家屬把人帶回,2萬多元的年終獎金,也一併交給家人保管。 摘錄自:2010/02/07 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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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到台灣打工賺錢,一般給人刻苦又節儉的印象。不過聖誕節前夕,台中市居然有泰勞當起耶誕老人,半夜喝得醉茫茫,走進便利商店,拿出千元大鈔,就直接往客人手裡塞,大家都嚇壞了,沒人敢收下。超商員工報警後,外勞被帶回警局,酒醒之後,感謝員警及時阻止他,否則錢包裡的2萬元,恐怕不保。2010/12/21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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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痛的年 3車禍撞碎5家庭
都是喝酒惹的禍!台中縣蔡姓男子喝得酩酊大醉,想找另外一名朋友續攤,結果不但跑錯家,還吃了桌上的飯菜後,在沙發上呼呼大睡;年節三天,台中縣發生三件酒後駕車,撞死三人,造成五個家庭破碎的悲劇,其中一人還肇事逃逸,警方再度呼籲酒後不要開車,以免害人害己。
過年期間吃飯喝酒很常見,台中一名家住龍井鄉的27歲蔡男過年期間太開心,他晚上聚餐完畢,想找另外一名朋友續攤,結果喝太醉認錯房子,發現門窗是開著的,沒知會一聲就自己進入屋裡,看到桌上的滷肉飯還大吃特吃,然後在客廳沙發睡覺。女屋主睡夢中被聲響驚醒,聽見怪聲,原以為是兒子的朋友進來家裡,下樓查看,赫然發現是一名陌生男子躺在家裡沙發上,睡的很熟,以為是賊,趕緊報警。
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所長陳作豪調查,一開始還以為是小偷,但屋子沒被翻動,女屋主因為擔心一旦地震,大門會擠壓變形,因此一直都沒有上鎖,萬萬也沒想到竟然會讓喝醉酒的蔡男闖入,而蔡男除了吃剩菜之外,並沒有破壞門扇,翻箱倒櫃等竊盜行為,加上屋主並不提告,最後將蔡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藉端滋擾住戶」行為函送裁罰,可能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年節期間也發生三件酒駕死亡車禍憾事,一件在外埔鄉,自小貨車駕駛酒後撞死輕機車騎士;一件在和平鄉,重機騎士酒後自撞路樹,當場不治。第三件發生在大年初一,四十五歲的黃姓男子,凌晨六點多,酒後駕車,在梧棲鎮中華路撞死騎自行車民眾,黃某發現出事後,竟然還要妻子謊報車子失竊。
警方從路口監視器查出車子屬黃某所有,經上門調查,在黃某頭髮和身上發覺幾個小碎玻璃,當晚八點左右,巡邏員警也在路邊找到「失竊車子」,而失竊車的擋風玻璃也有破裂痕跡,黃某百口莫辨。交通隊長鄒貴智說,三人因為酒後駕車,撞死三人,同時也造成五個家庭無法團圓過年,家庭因此破碎的憾事,他再度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才能保障安全。2010/02/17 摘錄自: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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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掉千萬店面 富家子淪為偷車賊
台北縣土城一名黃姓男子,違規遭警方盤查被騎的是贓車,但男子說自己是有錢人,在板橋南雅夜市有上千萬金店面,不需要偷車,警方一查發現黃姓男子愛喝酒,搞的父親留的店面被賣掉還債,現在又淪為偷車賊,附近鄰居知道都猛搖頭戴著帽子。
他就是黃姓嫌犯,因為紅燈左轉又沒戴安全帽被警方攔下來盤查。就算騎的是偷來的贓車,黃姓嫌犯大方拿出身分證給警察登記,還在罰單上簽下自己大名,沒想到這簽名卻成了他偷車的鐵証。
南雅夜市一整排賣衣服的店面,因為人潮眾多每間都要上千萬,黃姓嫌犯的父親在這買了三間店面分給三個兒子,只是黃姓嫌犯愛喝酒不務正業,搞得千萬店面被賣掉還債,但黃姓嫌犯沒有悔改,這次喝完酒後又跑到這家玉米攤,偷了老闆娘的機車騎回家,被警方逮個正著。
但黃姓嫌犯被問直說一切都是誤會,嫌犯還說自己很有錢,根本不用偷車。只是罰單上的簽名就是最好證據,警方依偷竊罪將這個敗家子移送法辦。2010/11/23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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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開小黃 專劫爛醉客 步巡車巡分工細密 還「周五停休」 警逮8人
【潘姵如、塗豐駿╱台北報導】喝茫小心被洗劫!大台北地區出現一個八人組成的強盜集團,專門在酒店外圍繞行,挑選酒後睡在車上與醉倒路邊民眾下手,或開計程車洗劫酒醉乘客,由於周五晚間最多人飲酒作樂,該集團特別訂下「周五停休」規定,以免錯過黃金時段,短短三個月內至少洗劫五十名民眾,警方昨逮捕八名惡徒移送法辦。警方調查,主嫌林有德(五十三歲,有傷害、強制猥褻等前科)去年二月才因強盜入獄,去年六月交保出獄,隨即夥同獄友古鴻逸(三十六歲)及蔡睿瑋(四十二歲),並找來陳進吉(五十八歲)等五名共犯,組成強盜集團專挑醉客洗劫。
嫌犯並供稱,兩年前趁藝人九孔到華視錄影時,將他停放路邊的賓士車窗砸破,再將車內財物洗劫一空,偷走LV背包,內有台幣和美金,合計約十萬元。警方指出,八名惡徒分工細密,分為「步巡組」、「機巡組」及「汽巡組」,在大台北地區酒店外圍繞行,見到酒醉民眾步履蹣跚,便趨前假意好心攙扶,伺機下手行竊,或佯裝替醉客叫計程車返家,將醉客送上同夥駕駛的計程車,趁醉客呼呼大睡時,摸走皮夾等值錢物品,得手後直接將醉客丟棄路邊,若見略有姿色的女酒客,還趁隙亂摸吃豆腐。
除鎖定欲搭計程車返家的醉客,八名惡徒也對酒後在車上睡覺或醉倒路邊的民眾下手,月前一名郭姓男子喝醉酒無法開車,將車停在路邊小睡,未料他隱約感覺有人撬開車門,進入車內拿走他放在右前座的筆記型電腦及隨身背包。郭男驚醒打算制止時,卻遭歹徒拿摺疊刀抵住脖子,恐嚇不准出聲,歹徒得手後跳上一輛計程車逃逸。
警方經長期跟監,發現林嫌前妻名下的計程車就是犯案車輛,白天由林嫌前妻營業賺錢,晚上則搖身變為洗劫工具,林嫌為躲避警方查緝,還不時更換計程車牌與犯案車輛顏色,十分狡猾,另規定成員不得在周五休假,因為多數人選在周五晚間飲酒狂歡,是最容易下手的黃金時段。
警方昨緝捕林嫌等八名惡徒,同時起出大批被害人手機、筆電、多國外幣等贓物,林嫌到案後仍矢口否認犯行,警方偵訊後依強盜、竊盜、贓物等罪嫌移送法辦,初步研判至少有五十名民眾受害。中山警分局偵查隊長唐斯淮呼籲,喝酒後搭乘親友車輛返家最安全,且酒後防禦力及警覺心變低,他特別提醒:「酒後最好別睡在車上,否則很容易成為歹徒下手目標!」2011/01/06 蘋果日報
酒醉遭洗劫事件簿
2009/07/16:大台北地區一個計程車強盜集團,輪流守在酒店、KTV外,見醉客獨自出來,偽裝好心人攔車,再強押醉客進車內洗劫財物,超過200人受害
2008/07/21:北市一名女碩士酒醉返家時被惡狼盯上,尾隨她回住處大樓,在樓梯間性侵並洗劫身上1萬元現金
2007/01/03:彰化市一名陳姓商人帶客戶到酒店狂歡,返家途中不勝酒力,將賓士停路邊,在車內睡覺,醒來時竟發現睡在路邊,賓士不翼而飛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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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奧客鬧華航 備餐廚房裡尿尿
又發生了「奧客」在飛機上搗蛋的事件!這次的苦主又是中華航空公司,遇上的是喝醉酒的鬧機客,他把備餐的廚房當成廁所,當場在裡面「方便」,最後機組員和其他乘客合力制伏他,用束帶把他反綁起來,飛機才順利飛回來。
黑衣平頭男用手指著鏡頭,看起來很不高興,但之所以會在桃園機場航警局裡被偵訊,還不是因為他酒醉大鬧飛機!13日他搭乘華航CI-007班機,從美國洛杉磯回台灣,沒想到竟然在飛機上喝得醉茫茫,不但跟空服員扭打,還把備餐的廚房當成廁所,當場「方便」。
這名「奧客」最後甚至去跟商務艙的乘客搶座位,空服員制止他,他居然說要把空服員埋起來。機長為了處理這名奧客,一度還打算轉降日本,最後是其他旅客忍無可忍,幫著機組員合力把男子綁起來,飛機才順利飛回台灣。
飛機一降落,這名奧客就被送進航警局,結束偵訊後,用外套蓋著頭離開機場。此時雖然已經清醒,但警方還是以違反航空法把他移送法辦,至於機艙裡受損的設備,華航表示一定要向他求償。(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黃啟洞)2010/05/15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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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不出喪弟痛 藉酒澆愁再釀悲劇
過年前夕,發生了母殺女的人倫悲劇!26年前,7歲的張韋芝和弟弟,和爸媽從韓國來台,一家人感情相當好,當年的小女孩長大了,28歲時透過朋友,與剛從加拿大留學回國的男友,陷入熱戀,3年後,兩人登記結婚,產下一子。
超級疼愛兒子的張韋芝,不只買了許多新衣服,為他精心打扮,還將他每一天成長的照片,通通PO在臉書上,與友人一同分享「媽媽經」,但看似幸福的家庭,其實在6年前遭逢巨變,張韋芝的弟弟在生日當天,因為友人酒駕,在車禍中不幸喪生,從此一家3口的感情也因此生變。
爸爸從此寄情工作,媽媽則是在家不斷靠著做家事來忘卻痛苦,而33歲的張韋芝則是藉酒澆愁,沒想到最近碰上丈夫拓展燒肉事業,夫妻倆台北、台中兩邊跑,張韋芝撐不下去,也抱怨婆媳之間的摩擦,透露出壓力很大。19號晚間,抱著小孩回娘家,依韓國風俗席地飲酒,不料,晚間廿二時,張女酒過三巡後,因在台灣生活壓力太大等因素,情緒失控取出家中水果刀割左手腕,還跟媽媽起口角作勢要刺向母親,要殺自己的小孩,母親為了保護孫子,失手殺害了女兒,釀成悲劇。做女婿的,哀痛欲絕,懷念老婆的心情,字句寫在網路上,原本就有缺口的家庭,更因此更加支離破碎。 摘錄自:2012/01/21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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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放火燒錢 200萬剩不到60萬
2012/02/27〔自由時報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台南市新化區林姓男子,昨晚酒後竟放一把火,把日前領出的兩百萬千元大鈔給燒了,鄰人報案後經警消滅火清點,初估有五十一萬一千元可辨識,另被剪成兩半的有一萬元,完整未被燒的只有五萬元,換句話說,可能有上百萬元給完全燒毀了,但實際燒毀金額仍待鑑定。
附近民眾表示,林男未婚,父親生前務農,生活還過得去,有留下土地,男子有時打臨工,賺多少吃多少,酒後常會碎碎唸,三字經罵個不停,也常因酒醉路倒,被警方帶回家,雖有多名兄弟姊妹,但已很少往來,最近賣了一筆土地,據說進帳約三百萬元。
警方說,這名五十七歲的男子放火燒毀國幣,還差點釀成火災,不但觸犯公共危險罪,要處七年以上徒刑,毀損國幣部份,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五條:「故意損毀幣券,致不堪行使者,處所損毀幣額五倍以下罰金。」
昨晚近七時,台南市新化消防分隊獲報,指長青街一棟民宅發生火警,警、消趕抵時濃煙從屋內竄出,鄰居指屋內有人,但大門緊鎖,無人應門,消防人員只好破門進入,昏暗的屋內煙霧瀰漫,不見人影,消防人員急著撲滅火勢時,角落突然竄出一道人影,朝消防人員拳打腳踢,消防人員連忙將男子制伏交由員警帶回。
新化警分局唪口派出所表示,二十四日曾接獲新化區「全國電子」報案,指一名男子丟了十萬現金在櫃台說:「我要買電視。」卻未留住址及連絡電話就離去,服務人員只好報警。警方向區內多家金融機構詢問,才得知這名在全國電子丟了十萬現金就走的人,是一位林姓男子,林男當天去農會領了兩百萬元,警方當天到林男家中查看,赫然發現男子床上、地上,到處都是千元大鈔。警方當時即要求男子把錢收好,沒想到昨晚竟傳出燒錢事件。
林男被警方帶回後,不滿雙手被銬住,不停大罵,員警詢問:「為什麼要燒錢?」他以三字經回應,甚至「問候祖宗十八代」,有時員警靠近,還腳踢、吐口水,員警只好將林男的腳也銬住。警方說,男子原領出兩百萬元,扣除男子身上多出的戒指及項鍊,以及到全國電子買電視的十萬元,估計火警當時房內約有一百八十萬元。
林男祖厝為傳統竹管仔厝,極其簡陋,屋內還用木板遮風,得知男子在屋內燒掉上百萬元,民眾均感到驚訝。員警說,「當了這麼久的警察,第一次遇到有人燒毀這麼多錢。」到派出所洽公民眾看到那麼多千元大鈔被燒掉,搖頭直說︰「我們那們努力工作就是為了賺錢養家,他卻把一大筆錢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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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飲酒 是助眠還是傷眠?
現代人的工作生活壓力大,經常到了夜晚,仍舊無法入眠,而有不少人借助酒精,紓解壓力,讓身體放鬆、睡得著,但事實上,喝酒真的可以幫助我們提升睡眠品質嗎?
◎酒,是個讓人又愛又恨的東西。
酒精會抑制中樞神經系統,簡單地說,類似鎮定安眠劑,一開始會引導我們進入睡眠,縮短我們的入睡時間,讓我們在短時間內,可以進入夢鄉。
一旦酒精被分解成乙醛,乙醛則會使人體脫水,常常造成口乾舌燥,使得睡眠變得淺眠,而有反覆不停的覺醒,很難進入熟睡期,導致似睡非睡、半睡半夢的狀態,使得整體的睡眠品質更差,就算睡得再久,也會因為酒精的作用,造成淺睡與常醒,讓我們的睡眠結構變成睡睡醒醒的狀態,得不到充分的睡眠。
所以假設未喝酒,但可以好好睡6個小時者相較於,酒後很快就可以睡著,但都是淺淺而似睡似醒的睡眠者來得好,因為「睡得多,不如睡得好」。每個人對於酒精的承受力不太一樣,有人喝一口就醉,有人天生就是海量,個體的反應不一,但是如果藉由酒來治療失眠,是不智之舉。
畢竟酒精只能達到短暫的錯覺,如果身體漸漸更習慣酒精的作用,則需要更大量的酒來幫助入睡,一旦沒有飲酒,很容易就產生戒斷的情形,即失眠會更嚴重。
睡著後,新陳代謝變慢,酒精在人體停留時間就更長,使得肝、胃等器官陷入健康的危機,所以如果晚上有失眠的問題,建議可以使用放鬆療法,或喝一點溫牛奶,睡前4到6小時內不要喝酒。
如有嚴重的失眠問題,建議向專業醫師提出諮詢,避免讓「睡前飲酒,幫助睡眠」的迷思繼續下去。2009/11/16 自由時報 (作者為中市勝美醫院睡眠技師 賴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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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到家了... 醉情侶脫衣當街睡
摘錄自:2016/10/03 自由時報【〔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40歲許姓男子前晚與37歲曾姓女友在外喝酒,兩人喝得爛醉如泥,昨凌晨1點返家經過台北市京站百貨外面人行道時,因不勝酒力,當街倒地就睡,許男喝到神智不清,疑似以為自己回到家,還脫下上衣、褲子,穿著內褲與女友睡在路旁。
兩人脫序行為被路過網友拍下,上傳臉書「爆料公社」,引起熱議,也有民眾擔心發生意外而報警。轄區員警獲報趕赴,立即叫醒他們,詢問是否需要送醫救治,許、曾這才發現「酒醉誤事」,跟警方表明不需送醫,隨後自行搭車返家,結束這場酒醉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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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丟臉!他喝醉竟跪坐超商前脫褲度估
摘錄自:2018/07/06 三立新聞網【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新北市土城區警方日前接獲民眾報案,一名男子凌晨跪坐廁所門外低頭不語,且下半身內外褲皆褪去,讓人看了不敢靠近。警方派員前往處理,直到現場輕拍男子,他才猛然睜眼,聲稱喝完酒後想到超商上廁所再搭車返家,疑解開衣物過程中不慎跌倒,才會不小心睡著。
員警到場後,發現男子下半身一絲不掛,為避免場面尷尬,先將他扶進廁所後,協助他穿上褲子及鞋襪,警方近距離聞到男子身上帶有酒味,經過20分鐘折騰,總算確認身分為53歲王姓男子。
直到王男酒意稍退後後,告知警方當晚和老同學見面,在附近暢飲高粱酒,各自解散後,他打算至超商借廁所後再搭車返家,可能在解開衣物過程中不慎跌倒,才會睡在廁所外頭,對於驚動店家及警方感到十分抱歉。警方在確認王男沒有妨害風化意圖後,將他送回住處,並告誡飲酒務必自我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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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設局!趁富商爛醉逼簽2千萬本票 交付2百萬才知詐騙
摘錄自:2018/07/09 三立新聞網【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高雄一名鄭姓富商去年與謝姓友人前往小港區一家小吃部喝酒聊天,富商疑遭友人設局,趁酒醉之際誆稱富商賭博輸了2000萬元,拿出一張本票騙富商捺印,隔日提著本票向富商誆稱他與賭場借錢,還假好心找人從中斡旋,折抵至1200萬元。富商交付200萬元後才驚覺被騙,憤而提告,謝男事後坦承犯行,高雄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拘役70日,得以7萬元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蘋果》報導,去年3月18日凌晨,鄭姓富商與謝男正在一處小吃部飲酒狂歡,期間鄭男不勝酒力醉倒,謝男竟趁機告訴鄭男,他賭博輸錢了,欠賭場2000萬元債務,並拿出本票要鄭男按壓手印。謝男隔日告知鄭男,兩人前晚至屏東社皮地區一帶的賭場賭博,鄭男向賭場借款2000萬,並辯稱可以找另一名洪姓友人幫忙處理債務。
鄭男清醒後見到本票上有著自己手印竟不疑有他,便找洪男與謝男友人冒充的「賭場人員」幫忙解決,兩人一搭一唱,假好心將賭債降至1200萬元。鄭男先交付200萬元出去後,越想越不對勁,這才驚覺恐遭謝男詐騙,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謝男坦承詐騙富商簽本票,東窗事發後已將本票燒毀,被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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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吐小黃! 運將收千元清潔費惹糾紛
摘錄自:2013/06/15 TVBS【記者 陳世明 谷庭 新竹 報導】酒駕刑責加重,很多人酒後改搭計程車,但如果醉吐在小黃上,清潔費該怎麼算?新竹一名女乘客,不勝酒力吐在小黃內,運將要求1500元,但女乘客質疑司機沒事先告知是敲竹槓,運將解釋,500元車資外加1000元清潔費,加上可能要停工一天,才收1500元,消保官表示,運將求償合理,但建議最好在車內張貼公告,明列費用準則減少糾紛。
喝酒改搭計程車,忍不住吐在車上,運將該收多少清潔費才合理?一名女乘客在新竹搭上彭姓運將的計程車,車開沒多久女乘客便吐在車上,把後座弄得骯髒不堪、氣味難聞,運將連車資跟清潔費要求給1500元,雙方發生爭執,乘客只願意付1250元,還質疑運將沒事先告知,藉機敲竹槓。民眾:「我覺得(1500)可能有點太高了吧。」
民眾:「合理,把人家弄髒,給人家清潔,還要賠償人家損失一天半天營業。」同行運將:「他那個1500,其實是含車資在裡面,他光車資就500多元。」
清洗麻煩外,運將說還要開窗散味,可能停工一天,而且北部其他車隊同業,也多半收1000元當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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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超商外面... 基隆三流浪漢在騎樓性侵酒醉女子 (酒之戒1)
基隆火車站死角,驚傳3名流浪漢性侵一起喝酒的女街友,女性晚上路過此處要小心謹慎。
據中央社30日報導,4名街友從28日中午就在路旁喝酒,喝到傍晚6點左右,因為其中1名女街友已經喝到不醒人事,躺在超商外的騎樓地,其他3名男街友竟將她上衣掀開,褲子脫掉,並且上下其手。由於事發地點在超商外面的騎樓,而且靠近公車站,引來大批民眾圍觀,有見義勇為的民眾看到女子酒醉無力反抗,趕緊阻止。巡邏員警接獲報案將3男帶回偵訊,受害女子則被救護車送往醫院檢查,不過犯案的3名男子酒醒後互相推卸責任,30日凌晨被裁定收押禁見。摘錄自:2011/05/31 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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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駕駛醉癱路中 警消破窗送醫
摘錄自:2012/04/23【動新聞╱高雄報導】高市一名曾姓女子(二十九歲)昨晨酒駕,結果行經高市中華五路一處路口停紅燈時,因不敵醉意,數十秒內即陷入沈睡。往來人車發現女子癱軟在駕駛座,以為女子急病紛紛報案。警消獲報前來破門,並以鐵鉤開啟車門,此時曾女疑誤觸油門,導致車子起步往前滑行。
一名救援的葉姓小隊長見狀拔腿追車,但卻不慎跌倒腳踝扭傷。所幸車子前進五十公尺後即自撞安全島停下,眾人才順利將曾女救出送醫,檢驗發現她酒測值高達0.97毫克,超標近三倍,酒醒後也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帶回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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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國道扔下醉婦 後車追撞喪命
台北一名王姓計程車司機,去年10月30日凌晨,在新北市三重載到一名醉醺醺的莊姓婦人,準備前往姊姊位在宜蘭羅東的家,但她已經喝醉了,無法幫忙指路,再加上遲遲沒付車資,運將一氣之下,竟然在羅東交流道的匝道出口,把她拉出車外,棄置路邊。婦人喝茫了,根本不知道自己,被丟在危險的高速公路車道上,她就坐在匝道旁,精神恍惚,被後方一輛轎車快速撞上,而撞倒婦人的小客車駕駛,不但沒有下車察看,反而加速逃離現場,導致婦人傷重不治。
經過警方調閱監視器,終於將整起事件查個一清二楚,棄人於不顧的小黃駕駛和撞人肇逃的小客駕駛,分別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和遺棄致死罪起訴,但對家屬來說,莊姓婦人這條回家的路,卻永遠走不回來了。摘錄自:2012/01/02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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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睡馬路上 妻不理男子遭輾斃
台北市錦西街凌晨發生死亡車禍!一名丁姓男子和妻子晚上外出吃宵夜,酒後兩人在馬路上大吵,男子倒在路上睡著,妻子索性不理他離開現場,就這樣丁姓男子被經過的車子輾過,送醫不治,駕駛也逃逸, 深夜1點44分,警方獲報,台北市錦西街,一名男子倒在路上,趕到現場,發現男子頭部鮮血直流,送醫不治;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後,根據車牌號碼,循線逮捕肇逃司機。丈夫倒在路上被輾斃,妻子掛著兩行眼淚在派出所作筆錄,難過得說不出話,親友靜靜的陪在旁邊,他們深夜一起在外面吃消夜,就是和丈夫一起吃的最後一餐。摘錄自:2012/02/15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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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裸女大街發酒瘋 躺商圈引圍觀
高雄鬧區有一名酒醉女子在街頭發酒瘋,年僅二十八歲,穿了短風衣,下半身赤裸,不但發酒瘋還躺在服飾店地板,引來路人圍觀,警消趕到現場,用棉被包覆她的身軀,要將她送醫,她卻不斷掙扎反抗。女子不願配合送醫,一旁女警也加入勸說行列,就這樣在街頭鬧了十幾分鐘,酒醉女子最後在警消苦口婆心勸說下,才願意上救護車,警方懷疑她下半身赤裸,是否遭到性侵,但到醫院檢查沒有外傷,為何赤裸發酒瘋,警消也摸不著頭緒,最後女子在醫院躺了一晚,酒醒後自行返家,結束一場鬧劇。摘錄自:2011/01/25 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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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女路邊尿尿醉倒 路人疑遭性侵
上週三凌晨,一名打扮時髦的年輕女子醉臥在信義區松仁路某夜店附近的路旁,身上內褲褪去一半,熱心路人直覺發生事情,報119處理,女子被送到醫院,院方懷疑她遭性侵,立刻通知轄區信義警分局及婦幼隊前往處理。女子隔天才酒醒,見女警在旁嚇了一跳,得知來意,她努力回想當時事發經過。女子向警方說,她原來在別處唱歌,後來幾名朋友找她過來夜店,喝了幾杯酒卻不勝酒力,出來馬路邊透透氣,後來就不省人事。至於為何內褲遭褪去一半,女子推測說可能是自己想尿尿,但實在太醉,脫下內褲尿完未及拉上褲子即醉倒路邊。女子酒醒感覺羞愧,出院時還請記者不要再跟拍她。摘錄自: 2009/09/27 發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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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醉倒路邊 發傳單男劫財色
台北縣男子簡士軒深夜發送傳單時,看見一名上班族女子酒醉倒臥路邊,趁機劫財劫色,事後盜刷被害人的信用卡。士林地檢署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簡士軒提起公訴。
檢警說:「這起案件真的很離譜!」去年6月9日凌晨,30多歲的被害人和男性友人喝得酩酊大醉,與友人共乘計程車返回淡水鎮住處前的巷口下車,不料醉倒路邊,直到清晨5時許,被害人的母親起來晨運,發覺女兒衣衫不整,趕緊報警。被害人清醒後,不記得發生何事,只曉得皮包裡的現金、信用卡不見了。警方採集檢體送驗,發現被害人的嘴裡、下體及內褲等處,都有精液反應,懷疑她酒醉後遭人性侵,一度鎖定計程車司機或其友人涉案,但DNA比對都不符,案情陷入膠著。數天後,檢警發現有人盜刷被害人的信用卡,循線查出簡士軒(33歲)涉案,簡屢傳不到,地檢署發布通緝。
今年元月底,簡士軒落網,檢警比對簡的DNA與嫌犯相符,簡才供稱當晚在巷口發傳單,發現被害人酒醉,走路不穩,上前攙扶,當時被害人還先對他「毛手毛腳」,他一時性起性侵被害人,並順手拿走其皮包內財物。 【2009/02/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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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定醉女搶包 得手5分鐘落網
〔自由時報記者吳柏軒/新北報導〕搶匪顏英豪鎖定喝醉酒的女子,連續在新北市三重犯下多起搶案,昨清晨故技重施,附近民眾與警方聯手,5分鐘內將他逮捕;顏男落網後大言不慚說,「喝醉酒的女子最好搶,都不太會反抗!」被害人痛罵惡質,警方怒斥「欺負弱女子,這還算是好漢嗎? 」
警方調查,25歲顏英豪有妨害性自主、酒駕等前科,他四處偷機車,再跑到北市林森北路,等待酒店小姐搭計程車後,一路尾隨到新北市三重區被害人住處,趁對方不備,從後搶走皮包。
警方發現,從去年12月開始,新北市三重區發生多起搶案,被害人皆是酒醉坐計程車回家的婦女,其中去年12月22日,一名何姓女子遭搶,損失6000元現金;27日賴姓女被害人遇劫,痛失3萬多元,還當場被嫌犯拉倒四腳朝天。
今年1月7日清晨3點50分,連姓女被害人醉歸,在家門口時被顏男搶包,連女大喊:「搶劫!」住在家中的弟弟連忙衝下樓抓人,連女也跟著追逐顏男,附近2名鄰居見狀,上前幫忙逮人並報警,與三重警方合力在六張公園將顏男圍捕歸案。
警方表示,在顏男身上發現另2名被害人證件,一開始他還辯稱是女朋友的,警方連絡證件主人,才拆穿謊言,警訊後將顏男依搶奪罪嫌移送,並呼籲被害人指認,201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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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痛的新年! 酒後亂性殺弟傷母
大過年的怎麼會發生這樣的家庭悲劇,台東有個二十七歲的林姓男子,過年一家人開心團聚,喝酒助興,沒想到,這名林姓男子酒後和弟弟發生口角,當著媽媽的面前拿水果刀砍死弟弟,當媽媽的要阻止都被他砍傷了手掌,家人報警處理,林姓男子酒醒後,還不知道弟弟已經被他殺死。
戴著安全帽,上了手銬腳鐐的林姓嫌犯,酒醉剛醒,一臉茫然,坐在警局裡,完全不知道在幾個小時前,親弟弟已經死在他的手裡,十四號的晚上,林姓一家人開心過年喝酒助興,沒想到,林姓嫌犯跟弟弟發生口角,兄弟兩個越吵越兇,還打架,林姓嫌犯情緒失控抓起水果刀刺殺弟弟,當媽媽的在一旁攔阻也被他砍傷手掌,旁邊阿姨趕緊報警,鄰居說當時有聽到兄弟兩個人吵得非常的大聲,出門探個究竟時,就已經看到林姓嫌犯的弟弟倒在地上,只不過,林姓嫌犯的弟弟因為被刺到了左頸動脈,失血過多不治,讓本該一家人開心團聚的年初一,成了最令家人心痛的一場悲劇。 摘錄自:2010/02/15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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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兒性侵母 隔日還嗆:「妳昨晚是在叫什麼!」
台中市一名40歲無業男子,因長期失業並酗酒,上個月竟然在酒後闖入母親房間將其強壓性侵;犯案過程母親不斷反抗並大喊「你在做什麼?我是你的誰你知道嗎?」但這名男子依舊無視母親反應,性侵得逞。
據了解,這名男子離婚育有一子,至於是否因離婚而無法在性方面得到滿足,才促使他酒後對母親有這種悖倫犯行,目前並不得而知;但他的犯後態度卻相當囂張,在性侵隔天還嗆他的母親「妳昨晚是在叫什麼!」
目前社工人員已將遭性侵的母親安置處理,而警方也依據母親的指證和驗傷單據,將男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不過警方也表示,其實這對母子的精神狀況都不是太理想,平日也都有酗酒習慣。 2012/03/15.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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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倒路旁 年終獎金亂丟
過年前的這段期間,各公司行號都會舉辦尾牙宴請員工,張姓男子當天參加公司尾牙,一時興起喝了不少酒,卻不勝酒力才上身赤裸蹲坐路邊休息,還糊里糊塗把薪資袋和年終獎金丟在路邊,裡面放了2萬多元的現金,男子醉得不醒人事,台中縣五光派出所員警,深夜執行巡邏任務的時候,發現這名男子,員警擔心發生意外,將他帶回派出所休息,透過他的手機,查出酒醉的是家住台中縣的張姓男子,趕緊通知家屬把人帶回,2萬多元的年終獎金,也一併交給家人保管。 摘錄自:2010/02/07 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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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到台灣打工賺錢,一般給人刻苦又節儉的印象。不過聖誕節前夕,台中市居然有泰勞當起耶誕老人,半夜喝得醉茫茫,走進便利商店,拿出千元大鈔,就直接往客人手裡塞,大家都嚇壞了,沒人敢收下。超商員工報警後,外勞被帶回警局,酒醒之後,感謝員警及時阻止他,否則錢包裡的2萬元,恐怕不保。2010/12/21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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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痛的年 3車禍撞碎5家庭
都是喝酒惹的禍!台中縣蔡姓男子喝得酩酊大醉,想找另外一名朋友續攤,結果不但跑錯家,還吃了桌上的飯菜後,在沙發上呼呼大睡;年節三天,台中縣發生三件酒後駕車,撞死三人,造成五個家庭破碎的悲劇,其中一人還肇事逃逸,警方再度呼籲酒後不要開車,以免害人害己。
過年期間吃飯喝酒很常見,台中一名家住龍井鄉的27歲蔡男過年期間太開心,他晚上聚餐完畢,想找另外一名朋友續攤,結果喝太醉認錯房子,發現門窗是開著的,沒知會一聲就自己進入屋裡,看到桌上的滷肉飯還大吃特吃,然後在客廳沙發睡覺。女屋主睡夢中被聲響驚醒,聽見怪聲,原以為是兒子的朋友進來家裡,下樓查看,赫然發現是一名陌生男子躺在家裡沙發上,睡的很熟,以為是賊,趕緊報警。
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所長陳作豪調查,一開始還以為是小偷,但屋子沒被翻動,女屋主因為擔心一旦地震,大門會擠壓變形,因此一直都沒有上鎖,萬萬也沒想到竟然會讓喝醉酒的蔡男闖入,而蔡男除了吃剩菜之外,並沒有破壞門扇,翻箱倒櫃等竊盜行為,加上屋主並不提告,最後將蔡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藉端滋擾住戶」行為函送裁罰,可能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年節期間也發生三件酒駕死亡車禍憾事,一件在外埔鄉,自小貨車駕駛酒後撞死輕機車騎士;一件在和平鄉,重機騎士酒後自撞路樹,當場不治。第三件發生在大年初一,四十五歲的黃姓男子,凌晨六點多,酒後駕車,在梧棲鎮中華路撞死騎自行車民眾,黃某發現出事後,竟然還要妻子謊報車子失竊。
警方從路口監視器查出車子屬黃某所有,經上門調查,在黃某頭髮和身上發覺幾個小碎玻璃,當晚八點左右,巡邏員警也在路邊找到「失竊車子」,而失竊車的擋風玻璃也有破裂痕跡,黃某百口莫辨。交通隊長鄒貴智說,三人因為酒後駕車,撞死三人,同時也造成五個家庭無法團圓過年,家庭因此破碎的憾事,他再度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才能保障安全。2010/02/17 摘錄自: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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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掉千萬店面 富家子淪為偷車賊
台北縣土城一名黃姓男子,違規遭警方盤查被騎的是贓車,但男子說自己是有錢人,在板橋南雅夜市有上千萬金店面,不需要偷車,警方一查發現黃姓男子愛喝酒,搞的父親留的店面被賣掉還債,現在又淪為偷車賊,附近鄰居知道都猛搖頭戴著帽子。
他就是黃姓嫌犯,因為紅燈左轉又沒戴安全帽被警方攔下來盤查。就算騎的是偷來的贓車,黃姓嫌犯大方拿出身分證給警察登記,還在罰單上簽下自己大名,沒想到這簽名卻成了他偷車的鐵証。
南雅夜市一整排賣衣服的店面,因為人潮眾多每間都要上千萬,黃姓嫌犯的父親在這買了三間店面分給三個兒子,只是黃姓嫌犯愛喝酒不務正業,搞得千萬店面被賣掉還債,但黃姓嫌犯沒有悔改,這次喝完酒後又跑到這家玉米攤,偷了老闆娘的機車騎回家,被警方逮個正著。
但黃姓嫌犯被問直說一切都是誤會,嫌犯還說自己很有錢,根本不用偷車。只是罰單上的簽名就是最好證據,警方依偷竊罪將這個敗家子移送法辦。2010/11/23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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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開小黃 專劫爛醉客 步巡車巡分工細密 還「周五停休」 警逮8人
【潘姵如、塗豐駿╱台北報導】喝茫小心被洗劫!大台北地區出現一個八人組成的強盜集團,專門在酒店外圍繞行,挑選酒後睡在車上與醉倒路邊民眾下手,或開計程車洗劫酒醉乘客,由於周五晚間最多人飲酒作樂,該集團特別訂下「周五停休」規定,以免錯過黃金時段,短短三個月內至少洗劫五十名民眾,警方昨逮捕八名惡徒移送法辦。警方調查,主嫌林有德(五十三歲,有傷害、強制猥褻等前科)去年二月才因強盜入獄,去年六月交保出獄,隨即夥同獄友古鴻逸(三十六歲)及蔡睿瑋(四十二歲),並找來陳進吉(五十八歲)等五名共犯,組成強盜集團專挑醉客洗劫。
嫌犯並供稱,兩年前趁藝人九孔到華視錄影時,將他停放路邊的賓士車窗砸破,再將車內財物洗劫一空,偷走LV背包,內有台幣和美金,合計約十萬元。警方指出,八名惡徒分工細密,分為「步巡組」、「機巡組」及「汽巡組」,在大台北地區酒店外圍繞行,見到酒醉民眾步履蹣跚,便趨前假意好心攙扶,伺機下手行竊,或佯裝替醉客叫計程車返家,將醉客送上同夥駕駛的計程車,趁醉客呼呼大睡時,摸走皮夾等值錢物品,得手後直接將醉客丟棄路邊,若見略有姿色的女酒客,還趁隙亂摸吃豆腐。
除鎖定欲搭計程車返家的醉客,八名惡徒也對酒後在車上睡覺或醉倒路邊的民眾下手,月前一名郭姓男子喝醉酒無法開車,將車停在路邊小睡,未料他隱約感覺有人撬開車門,進入車內拿走他放在右前座的筆記型電腦及隨身背包。郭男驚醒打算制止時,卻遭歹徒拿摺疊刀抵住脖子,恐嚇不准出聲,歹徒得手後跳上一輛計程車逃逸。
警方經長期跟監,發現林嫌前妻名下的計程車就是犯案車輛,白天由林嫌前妻營業賺錢,晚上則搖身變為洗劫工具,林嫌為躲避警方查緝,還不時更換計程車牌與犯案車輛顏色,十分狡猾,另規定成員不得在周五休假,因為多數人選在周五晚間飲酒狂歡,是最容易下手的黃金時段。
警方昨緝捕林嫌等八名惡徒,同時起出大批被害人手機、筆電、多國外幣等贓物,林嫌到案後仍矢口否認犯行,警方偵訊後依強盜、竊盜、贓物等罪嫌移送法辦,初步研判至少有五十名民眾受害。中山警分局偵查隊長唐斯淮呼籲,喝酒後搭乘親友車輛返家最安全,且酒後防禦力及警覺心變低,他特別提醒:「酒後最好別睡在車上,否則很容易成為歹徒下手目標!」2011/01/06 蘋果日報
酒醉遭洗劫事件簿
2009/07/16:大台北地區一個計程車強盜集團,輪流守在酒店、KTV外,見醉客獨自出來,偽裝好心人攔車,再強押醉客進車內洗劫財物,超過200人受害
2008/07/21:北市一名女碩士酒醉返家時被惡狼盯上,尾隨她回住處大樓,在樓梯間性侵並洗劫身上1萬元現金
2007/01/03:彰化市一名陳姓商人帶客戶到酒店狂歡,返家途中不勝酒力,將賓士停路邊,在車內睡覺,醒來時竟發現睡在路邊,賓士不翼而飛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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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奧客鬧華航 備餐廚房裡尿尿
又發生了「奧客」在飛機上搗蛋的事件!這次的苦主又是中華航空公司,遇上的是喝醉酒的鬧機客,他把備餐的廚房當成廁所,當場在裡面「方便」,最後機組員和其他乘客合力制伏他,用束帶把他反綁起來,飛機才順利飛回來。
黑衣平頭男用手指著鏡頭,看起來很不高興,但之所以會在桃園機場航警局裡被偵訊,還不是因為他酒醉大鬧飛機!13日他搭乘華航CI-007班機,從美國洛杉磯回台灣,沒想到竟然在飛機上喝得醉茫茫,不但跟空服員扭打,還把備餐的廚房當成廁所,當場「方便」。
這名「奧客」最後甚至去跟商務艙的乘客搶座位,空服員制止他,他居然說要把空服員埋起來。機長為了處理這名奧客,一度還打算轉降日本,最後是其他旅客忍無可忍,幫著機組員合力把男子綁起來,飛機才順利飛回台灣。
飛機一降落,這名奧客就被送進航警局,結束偵訊後,用外套蓋著頭離開機場。此時雖然已經清醒,但警方還是以違反航空法把他移送法辦,至於機艙裡受損的設備,華航表示一定要向他求償。(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黃啟洞)2010/05/15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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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不出喪弟痛 藉酒澆愁再釀悲劇
過年前夕,發生了母殺女的人倫悲劇!26年前,7歲的張韋芝和弟弟,和爸媽從韓國來台,一家人感情相當好,當年的小女孩長大了,28歲時透過朋友,與剛從加拿大留學回國的男友,陷入熱戀,3年後,兩人登記結婚,產下一子。
超級疼愛兒子的張韋芝,不只買了許多新衣服,為他精心打扮,還將他每一天成長的照片,通通PO在臉書上,與友人一同分享「媽媽經」,但看似幸福的家庭,其實在6年前遭逢巨變,張韋芝的弟弟在生日當天,因為友人酒駕,在車禍中不幸喪生,從此一家3口的感情也因此生變。
爸爸從此寄情工作,媽媽則是在家不斷靠著做家事來忘卻痛苦,而33歲的張韋芝則是藉酒澆愁,沒想到最近碰上丈夫拓展燒肉事業,夫妻倆台北、台中兩邊跑,張韋芝撐不下去,也抱怨婆媳之間的摩擦,透露出壓力很大。19號晚間,抱著小孩回娘家,依韓國風俗席地飲酒,不料,晚間廿二時,張女酒過三巡後,因在台灣生活壓力太大等因素,情緒失控取出家中水果刀割左手腕,還跟媽媽起口角作勢要刺向母親,要殺自己的小孩,母親為了保護孫子,失手殺害了女兒,釀成悲劇。做女婿的,哀痛欲絕,懷念老婆的心情,字句寫在網路上,原本就有缺口的家庭,更因此更加支離破碎。 摘錄自:2012/01/21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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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放火燒錢 200萬剩不到60萬
2012/02/27〔自由時報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台南市新化區林姓男子,昨晚酒後竟放一把火,把日前領出的兩百萬千元大鈔給燒了,鄰人報案後經警消滅火清點,初估有五十一萬一千元可辨識,另被剪成兩半的有一萬元,完整未被燒的只有五萬元,換句話說,可能有上百萬元給完全燒毀了,但實際燒毀金額仍待鑑定。
附近民眾表示,林男未婚,父親生前務農,生活還過得去,有留下土地,男子有時打臨工,賺多少吃多少,酒後常會碎碎唸,三字經罵個不停,也常因酒醉路倒,被警方帶回家,雖有多名兄弟姊妹,但已很少往來,最近賣了一筆土地,據說進帳約三百萬元。
警方說,這名五十七歲的男子放火燒毀國幣,還差點釀成火災,不但觸犯公共危險罪,要處七年以上徒刑,毀損國幣部份,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五條:「故意損毀幣券,致不堪行使者,處所損毀幣額五倍以下罰金。」
昨晚近七時,台南市新化消防分隊獲報,指長青街一棟民宅發生火警,警、消趕抵時濃煙從屋內竄出,鄰居指屋內有人,但大門緊鎖,無人應門,消防人員只好破門進入,昏暗的屋內煙霧瀰漫,不見人影,消防人員急著撲滅火勢時,角落突然竄出一道人影,朝消防人員拳打腳踢,消防人員連忙將男子制伏交由員警帶回。
新化警分局唪口派出所表示,二十四日曾接獲新化區「全國電子」報案,指一名男子丟了十萬現金在櫃台說:「我要買電視。」卻未留住址及連絡電話就離去,服務人員只好報警。警方向區內多家金融機構詢問,才得知這名在全國電子丟了十萬現金就走的人,是一位林姓男子,林男當天去農會領了兩百萬元,警方當天到林男家中查看,赫然發現男子床上、地上,到處都是千元大鈔。警方當時即要求男子把錢收好,沒想到昨晚竟傳出燒錢事件。
林男被警方帶回後,不滿雙手被銬住,不停大罵,員警詢問:「為什麼要燒錢?」他以三字經回應,甚至「問候祖宗十八代」,有時員警靠近,還腳踢、吐口水,員警只好將林男的腳也銬住。警方說,男子原領出兩百萬元,扣除男子身上多出的戒指及項鍊,以及到全國電子買電視的十萬元,估計火警當時房內約有一百八十萬元。
林男祖厝為傳統竹管仔厝,極其簡陋,屋內還用木板遮風,得知男子在屋內燒掉上百萬元,民眾均感到驚訝。員警說,「當了這麼久的警察,第一次遇到有人燒毀這麼多錢。」到派出所洽公民眾看到那麼多千元大鈔被燒掉,搖頭直說︰「我們那們努力工作就是為了賺錢養家,他卻把一大筆錢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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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飲酒 是助眠還是傷眠?
現代人的工作生活壓力大,經常到了夜晚,仍舊無法入眠,而有不少人借助酒精,紓解壓力,讓身體放鬆、睡得著,但事實上,喝酒真的可以幫助我們提升睡眠品質嗎?
◎酒,是個讓人又愛又恨的東西。
酒精會抑制中樞神經系統,簡單地說,類似鎮定安眠劑,一開始會引導我們進入睡眠,縮短我們的入睡時間,讓我們在短時間內,可以進入夢鄉。
一旦酒精被分解成乙醛,乙醛則會使人體脫水,常常造成口乾舌燥,使得睡眠變得淺眠,而有反覆不停的覺醒,很難進入熟睡期,導致似睡非睡、半睡半夢的狀態,使得整體的睡眠品質更差,就算睡得再久,也會因為酒精的作用,造成淺睡與常醒,讓我們的睡眠結構變成睡睡醒醒的狀態,得不到充分的睡眠。
所以假設未喝酒,但可以好好睡6個小時者相較於,酒後很快就可以睡著,但都是淺淺而似睡似醒的睡眠者來得好,因為「睡得多,不如睡得好」。每個人對於酒精的承受力不太一樣,有人喝一口就醉,有人天生就是海量,個體的反應不一,但是如果藉由酒來治療失眠,是不智之舉。
畢竟酒精只能達到短暫的錯覺,如果身體漸漸更習慣酒精的作用,則需要更大量的酒來幫助入睡,一旦沒有飲酒,很容易就產生戒斷的情形,即失眠會更嚴重。
睡著後,新陳代謝變慢,酒精在人體停留時間就更長,使得肝、胃等器官陷入健康的危機,所以如果晚上有失眠的問題,建議可以使用放鬆療法,或喝一點溫牛奶,睡前4到6小時內不要喝酒。
如有嚴重的失眠問題,建議向專業醫師提出諮詢,避免讓「睡前飲酒,幫助睡眠」的迷思繼續下去。2009/11/16 自由時報 (作者為中市勝美醫院睡眠技師 賴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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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到家了... 醉情侶脫衣當街睡
摘錄自:2016/10/03 自由時報【〔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40歲許姓男子前晚與37歲曾姓女友在外喝酒,兩人喝得爛醉如泥,昨凌晨1點返家經過台北市京站百貨外面人行道時,因不勝酒力,當街倒地就睡,許男喝到神智不清,疑似以為自己回到家,還脫下上衣、褲子,穿著內褲與女友睡在路旁。
兩人脫序行為被路過網友拍下,上傳臉書「爆料公社」,引起熱議,也有民眾擔心發生意外而報警。轄區員警獲報趕赴,立即叫醒他們,詢問是否需要送醫救治,許、曾這才發現「酒醉誤事」,跟警方表明不需送醫,隨後自行搭車返家,結束這場酒醉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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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丟臉!他喝醉竟跪坐超商前脫褲度估
摘錄自:2018/07/06 三立新聞網【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新北市土城區警方日前接獲民眾報案,一名男子凌晨跪坐廁所門外低頭不語,且下半身內外褲皆褪去,讓人看了不敢靠近。警方派員前往處理,直到現場輕拍男子,他才猛然睜眼,聲稱喝完酒後想到超商上廁所再搭車返家,疑解開衣物過程中不慎跌倒,才會不小心睡著。
員警到場後,發現男子下半身一絲不掛,為避免場面尷尬,先將他扶進廁所後,協助他穿上褲子及鞋襪,警方近距離聞到男子身上帶有酒味,經過20分鐘折騰,總算確認身分為53歲王姓男子。
直到王男酒意稍退後後,告知警方當晚和老同學見面,在附近暢飲高粱酒,各自解散後,他打算至超商借廁所後再搭車返家,可能在解開衣物過程中不慎跌倒,才會睡在廁所外頭,對於驚動店家及警方感到十分抱歉。警方在確認王男沒有妨害風化意圖後,將他送回住處,並告誡飲酒務必自我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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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設局!趁富商爛醉逼簽2千萬本票 交付2百萬才知詐騙
摘錄自:2018/07/09 三立新聞網【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高雄一名鄭姓富商去年與謝姓友人前往小港區一家小吃部喝酒聊天,富商疑遭友人設局,趁酒醉之際誆稱富商賭博輸了2000萬元,拿出一張本票騙富商捺印,隔日提著本票向富商誆稱他與賭場借錢,還假好心找人從中斡旋,折抵至1200萬元。富商交付200萬元後才驚覺被騙,憤而提告,謝男事後坦承犯行,高雄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拘役70日,得以7萬元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蘋果》報導,去年3月18日凌晨,鄭姓富商與謝男正在一處小吃部飲酒狂歡,期間鄭男不勝酒力醉倒,謝男竟趁機告訴鄭男,他賭博輸錢了,欠賭場2000萬元債務,並拿出本票要鄭男按壓手印。謝男隔日告知鄭男,兩人前晚至屏東社皮地區一帶的賭場賭博,鄭男向賭場借款2000萬,並辯稱可以找另一名洪姓友人幫忙處理債務。
鄭男清醒後見到本票上有著自己手印竟不疑有他,便找洪男與謝男友人冒充的「賭場人員」幫忙解決,兩人一搭一唱,假好心將賭債降至1200萬元。鄭男先交付200萬元出去後,越想越不對勁,這才驚覺恐遭謝男詐騙,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謝男坦承詐騙富商簽本票,東窗事發後已將本票燒毀,被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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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吐小黃! 運將收千元清潔費惹糾紛
摘錄自:2013/06/15 TVBS【記者 陳世明 谷庭 新竹 報導】酒駕刑責加重,很多人酒後改搭計程車,但如果醉吐在小黃上,清潔費該怎麼算?新竹一名女乘客,不勝酒力吐在小黃內,運將要求1500元,但女乘客質疑司機沒事先告知是敲竹槓,運將解釋,500元車資外加1000元清潔費,加上可能要停工一天,才收1500元,消保官表示,運將求償合理,但建議最好在車內張貼公告,明列費用準則減少糾紛。
喝酒改搭計程車,忍不住吐在車上,運將該收多少清潔費才合理?一名女乘客在新竹搭上彭姓運將的計程車,車開沒多久女乘客便吐在車上,把後座弄得骯髒不堪、氣味難聞,運將連車資跟清潔費要求給1500元,雙方發生爭執,乘客只願意付1250元,還質疑運將沒事先告知,藉機敲竹槓。民眾:「我覺得(1500)可能有點太高了吧。」
民眾:「合理,把人家弄髒,給人家清潔,還要賠償人家損失一天半天營業。」同行運將:「他那個1500,其實是含車資在裡面,他光車資就500多元。」
清洗麻煩外,運將說還要開窗散味,可能停工一天,而且北部其他車隊同業,也多半收1000元當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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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16 Sat 2013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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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體女僕到府清潔 民眾非議(特殊的生意花招1)
★扯內衣露乳是設計好的? 走光辣妹未遮胸就站起★商場福袋送汽車 遭消費者質疑作弊★台北無褲日!? 辣妹"養眼"搭捷運★6大陷阱 賣場特價不實★「批發價」揭密 批客賺一半以上 ★"結束營業"假的! 買到沒有賺到★灌迷湯、搞曖昧 女業務發嗲被解僱★比基尼辣妹賣茶飲 民眾搶拍照★印男大庭廣眾求婚 女友怒K頭★日AV女優來台賣淫 疑攬客噱頭★求婚?尋人?「素馨您在哪?」高掛宜蘭街頭 答案揭曉了…★賣淫女體香鑑身價 最高1.5萬 ★快遞公司推出創意廣告 竟叫競爭對手幫忙送貨!★唐山火辣「內衣姐」人肉示範★只試聽沒補習 考生控補習班買榜單★廚師揭「吃到飽4大騙術」讓你難回本 從上菜到餐點都藏玄機★做一半才講價錢!國中妹漂染髮9800元 媽怒批:當我女兒盤子★★★★★★
- Nov 16 Sat 201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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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補品給兒子卻迷途 90歲失智慈母令員警動容(為母則強)

★目睹女兒遭3人輪姦 母親持刀砍殺釀1死2傷仍當庭釋放★過世前一晚…重病母不忘「幫兒蓋被」 眾人淚崩:這是本能★為母則強!被逼離婚幫傭侍候小三 癌末婦臨終「謝謝」前夫★聞兒哭聲勇母護子 勒頸制住刺青匪★母愛真偉大 喚醒昏迷女大生★無情夫捲款逍遙! 勇母獨養重殘兒★袖珍媽媽偉大 冒險生2500克女嬰★保護亡女珍貴錄音 美婦女遭狂毆★寶貝 記住我愛你★7旬老奶奶用身體為女兒擋倒塌石頭罹難★母愛超越陰陽界!聽見微弱呼救聲 警方救出女嬰★為了腹中兒 植物人媽媽堅強求生★ 母愛偉大! 為生小孩不顧性命★母性光輝 癌婦捨命產子★凶狗攻擊女兒 勇母危急瞬間咬下狗耳朵救女★氣爆少婦單手抱嬰垂降脫困★台灣勇嬤闖天涯 真實主角曝光★徒手撬開獅嘴 勇母救回5歲兒★勇母舉兒出水面 自己卻溺斃★罹癌拖到產後才開刀!她16年後乳癌復發 醫聽「1句話」嘆:妳們這群媽媽★海上漂流4天!她喝尿「餵2孩母乳」脫水亡 救難員淚:孩緊抓亡母不放★★★★
- Nov 16 Sat 2013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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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半夜找靈堂 遺照前自慰(怪癖4)
★他的女友都是60+(老婦) 曾與91歲嬤交往過★有「窺淫癖」傾向 知名蕯克斯風街頭藝人騙48名少女拍裸照獲輕判★男客怪癖好 付錢「服務」按摩女★年輕妹「原味口罩」行情比OL高 日男聞殘餘芳香滿足性癖★★原味商機!內衣褲、尿、衛生棉都賣 正妹還能當場脫★賣原味內褲、腳皮!負債嫩妹爽賺200萬 揪男友渡假全是金主付錢★超市工作不如兜售「打嗝、穿過衣物」 他改賣特殊私密物品月賺83萬★【嗜糞房東5】吃穢物找快感 醫:性慾倒錯★25歲女當「全職嬰兒」月花1萬買尿布 開頻道分享「少女心」日常★★★★★★★★★★★
- Nov 16 Sat 201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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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景點「殺生石」詭異命案 8野豬橫屍現場(自然景觀)

★在直布羅陀岩石上看到的“Levanter”雲★世界最大地底洞穴韓松洞鬼斧神工探秘★淡水湖直通海洋 「水中河」天然奇景★「哈氣成冰」-46.6度 地獄低溫★真實的冥河!坦尚尼亞「石化湖」 動物泡水變雕像★死海不再「死」 湖底發現新生命★ 恐怖「三叉山事件」★永恆風暴! 神秘三角洲 一年160天閃電★末日異境 昆士蘭一夜遭雷擊10萬7千次!★伊朗沙漠熱到70度 -71度俄小鎮活魚10秒結凍★巴西著名救世基督像被閃電擘頭 奇景15年來僅見3次★神秘湖泊 每到夏季必消失★7公里68個彎道 雲南宜良靖安哨公路「天下第一彎」★30年一次 貴州崖壁會「下蛋」★秘魯神秘河高溫100°C 動物跌落活生生煮熟★搜奇/深山藏納茲卡線翻版 巨型麒麟武士圖是「外星人傑作」?★四川成都局部降雨範圍比浴缸更細 路人以為是惡作劇★停車場降下怪雨只淋「這輛車」 氣象專家這麼說★新竹強風吹倒10人 急診醫:太誇張了★奇妙的「含羞泉」和「喊泉」★★★★
- Nov 16 Sat 201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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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女星遺書 死控連父母忌日亦被召陪睡(惡劣至極3)
★要不到錢踹癱女友 惡男起訴★賣春女遭惡嫖客「燙下體、塗萬金油」性虐 醫驚:都黑掉了★ 少男打爆繼父頭「他逼我性侵媽」★悲歌 斷骨燙肉詐保 15窮人遭偵辦 主謀惡兄弟 得200萬只給10萬★不讓路!惡意逼車釀禍 表兄弟顱破亡★醃頭魔殺妹 活活肢解放血★「1刀1刀砍到斷為止」為錢擄人剁雙掌★禽獸夫妻奪千萬房產 溺死爸 再殺媽★父死妻沒死 狠夫失望露餡★惡檢策劃奪廟產買凶 住持「三度逃死」★婦顧車禍夫辛苦存錢買屋 「乾女兒」狠心騙重判3年★劣!惡警強佔色情護膚店!砲哥:賺小姐皮肉錢★吃絕戶!男娶弱智女「捲走近2千萬」 囂張嗆:找正常人生小孩★★★★★
- Nov 16 Sat 201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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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惡棍霸宅 殺人囚女性侵 逼拾荒男供養(惡劣至極2)
★淋汽油燒子致死 狠父判無期定讞★共謀殺妻女轉播實況 3條人命 狠夫免死定讞★渣男持打氣筒痛打孕妻害1屍2命 還視訊給女網友看!檢斥泯滅人性★ 恐怖媽 微波爐烤死六週大女嬰★童遭性侵 眼瞎腸流 採菜遇惡狼 堅強求生醫護動容★她才1歲5月大! 女娃遭性侵截腸★房東性侵抵租 判10年賠80萬 硬上後還索欠款★性虐致死輕判 關鍵有無殺意★16年殺2女友 奪命情魔判死★ 表哥姑丈繼父都是狼 悲慘養女墮胎又懷孕★所託非人傳毒蟲虐童命案★ 4魔虐殺童 求處極刑 餵毒輾指甲「有夠變態 定要判死」★華裔男弒父 十字弓穿心★日女忌妒抱嬰兒的媽媽太「幸福」 折斷4名嬰兒腿★ 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事件★★★★★★
3惡棍霸宅 殺人囚女性侵 逼拾荒男供養 虐雙胞姊妹 狗鍊拴頸當性奴(惡劣至極2)
【林偉信、張沛森╱連線報導】桃園「桃五線之虎」包括一對兄弟在內的三名惡霸,不僅在酒後聯手打死酒友,還霸佔拾荒者住家、強索錢財花用,甚至誘拐並性侵一對蹺家雙胞胎姊妹,並用鐵鍊拴頸囚禁姊姊當性奴,惡性重大,三惡霸日前被警方先後拘提到案坦承不諱,檢方依殺人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當地民眾獲悉三名惡霸被收押,無不鼓掌叫好,民眾說:「這三個人喝酒、鬧事,還賒帳,是社會敗類!」跪求竟嗆「殺全家」
檢警調查,嫌犯王英傑(二十四歲)、王偉傑(二十二歲)兄弟及蔡舜捷(二十歲,在監)等三人,以桃五線道路為活動地盤,為非作歹,當地人稱「桃五線之虎」。去年二月八日凌晨,酒後在蘆竹鄉大海村,聯手用木塊及安全帽毆打酒友劉保雲(五十六歲)致死。去年十月間,三惡霸侵入獨居、資源回收為生的賴俊吉(四十九歲)住家,嗆聲:「要借住你家!」逼迫賴男拾荒供養三人。今年二月間,跟王姓兄弟認識的一對雙胞胎姊妹花蹺家投靠王偉傑,兩女誤入虎口,被用鐵鍊囚禁在賴宅衣櫃內,還慘遭三惡男輪流性侵,妹妹不堪受辱逃走,姊姊則被王英傑當作性奴,王還囂張用狗鍊套住少女頸部,在社區散步。兩個月之後,妹妹被警方尋獲,由父母領回,父母追問姊姊去向,妹妹才吐實,其父母到賴家跪求王嫌兄弟放人,惡徒竟囂張嗆:「如果敢報警,就殺光妳們全家!」才放人,事後少女父母提告。圍毆重擊鈍器致死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說,劉保雲命案發生後,本來以為是酒駕自撞案,經檢方相驗疑點重重,調查後確認死者致命的前額橫切撕裂傷,深入顱骨,非車禍創傷。經過一年多的查訪,有民眾指出,當天有人在檳榔攤前發生鬥毆,研判死者是被人持鈍器毆擊致死,也有祕密證人指認,才鎖定蔡男等三嫌。警方先拘提突破因公共危險案在監服刑的蔡舜捷心防,蔡坦承犯案,王姓兄弟則在警方出示證據後拘提到案坦承犯案。鍊拴少女示意圖王英傑把蹺家少女當性奴,甚至用鐵鍊套在少女頸部,帶少女出外散步,當狗在遛。2010/12/03 蘋果日報
桃五線之虎惡行事件簿:
★2009/02:王英傑、王偉傑及蔡舜捷3惡霸,酒後以木棍和安全帽聯手打死酒友劉保雲,因劉男頭部傷勢不像車禍造成,檢警著手調查。★2009/10:三惡霸見拾荒者賴俊吉好欺侮,強佔賴宅還索討金錢花用。★2010/02:一對雙胞胎姊妹蹺家前來投靠王偉傑,3男竟輪姦姊妹,妹妹趁機脫逃,王英傑把姊姊當性奴,以鐵鍊拴頸拘禁賴宅2個月。★2010/04:雙胞胎妹妹被警方尋獲,由父母領回,父母尋女心切跪求3男放人,救出被囚禁在衣櫃內的姊姊,事後告對方性侵。★2010/06:警方清查發現劉保雲命案現場附近檳榔攤,有人指證3男涉嫌打死酒友,但苦無直接證據。★2010/12:警方突破在監服刑的蔡男心防,並拘提王家兄弟,3人坦承犯行,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資料來源:桃園地檢署、刑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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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汽油燒子致死 狠父判無期定讞
【賴心瑩╱台北報導】家住汐止的19歲男子洪偉傑,從小和母親忍受父親王清池家暴,前年(2009年)中秋節凌晨王不滿妻兒聲請家暴令躲避他,竟先潑汽油點火燒兒子,接著又持三節甩棍狂毆他,導致兒子送醫不治,最高法院昨維持二審判決,依殺人罪判王清池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被告王清池案發後未認錯,直到二審他被押解出庭聆聽判決時,才首度說:「我知道我錯了。」不過法官仍認為他一再否認犯行避重就輕,且辯稱是不小心點燃打火機才燒死兒子,顯見他已泯滅良心且完全無悔意。
死者洪偉傑的母親張愛華當年與洪姓前夫尚未離婚時,就懷了被告王清池(53歲)的骨肉,後來張女離婚與王同居並生下小孩,但因兩人始終未辦結婚登記,因此兒子跟著前夫姓洪未變更。
只是王清池有酗酒惡習且常酒後鬧事,動輒對妻兒拳打腳踢,前年9月間,王酒後又動手毆打妻子,甚至揚言:「要砍死你們姓洪的。」洪偉傑為保護母親和父親發生拉扯,後來洪報警處理且帶母親一起到法院聲請家暴令,接著帶母親回家整理私人物品,打算搬家離開王的住處。
王得知此事後心生不滿打算教訓兒子,他先到加油站購買600c.c.的汽油,分裝數罐,並放在家中客廳茶几上,並手持打火機預備點火燒死兒子。他先大聲要求妻兒到客廳,洪偉傑於是穿著一條內褲走出房間,雙方再次發生爭吵,王大罵:「你真是氣死我,白養你1、20年」、「那係安捏就乎你死(台語,如果是這樣就讓你死)。」
接著,王清池拿起茶几上的罐子,把罐內汽油直接從兒子頭頂倒下,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拿打火機點燃,洪不堪火燒衝進廁所沖水,王還追上前,持三截甩棍狂毆兒子頭部不讓他沖水,王妻雖拉著兒子衝出家門求救,但洪偉傑最後仍因全身多處大面積燒傷,送醫後不治。2011/01/01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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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謀殺妻女轉播實況 3條人命 狠夫免死定讞
摘錄自:2016/09/20 蘋果日報【黃哲民╱台北報導】新北市人夫張鶴齡十年前與人妻蘇玉真外遇,在蘇女慫恿下用乙醚悶死妻子蔡婷宥,連兩名十二歲、八歲女兒也一併殺害,並用手機實況轉播殺人過程給蘇女聽;張男殺兩幼女部分,歷經法院六度判死,更五審更痛斥他「虎毒不食子,殺幼女令人髮指」,但考量他已有悔悟且有復歸社會的教化可能性,改判他兩個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維持免死判決定讞,蔡母怒批「應判死刑!」
張鶴齡(四十九歲)連同殺妻部分,合計先後被判三個無期徒刑,但最快服刑滿二十五年即可申請假釋,至於小三蘇玉真(三十五歲)雖未親手殺人,仍被列為殺人共犯,二○一○年更一審考量她認罪供出張男殺人細節,酌減判她十年後,蘇女放棄上訴,入監服刑七年半後,去年九月獲准假釋出獄,已重獲自由。
判決指出,張鶴齡與蔡婷宥(歿時三十六歲)結婚育有二女,但二○○四年間他卻與人妻蘇玉真婚外情,還離家與蘇女同居,張妻將此事告知蘇女丈夫,引發蘇女不滿,慫恿張男「有種就把你老婆幹掉」。
張男不堪蘇女刺激,遂與蘇女研擬殺妻計劃,二○○六年四月十一日凌晨,張男用登山繩梯從大樓屋頂垂降到十五樓自家陽台,潛回屋內用沾乙醚的布摀住妻子口鼻悶死她;當時十二歲長女剛巧起床如廁,張男擔心事跡敗露,再悶死長女及八歲小女兒,行兇過程中張男手機持續與蘇女通話,讓她全程掌握進度,就連張男悶死女兒時喃喃說:「爸爸對不起妳們!」蘇女也聽得一清二楚。
接著張男打開瓦斯爐火並關閉門窗,製造三人瓦斯中毒死亡假象,再依蘇女指示燒掉作案工具。直到當天下午,鄰居聞到瓦斯味報警破門,才發現屍體。
全案起初被認為是意外或自殺事件,但案發後,蔡母聲稱女兒常來託夢,警方因此重啟調查,法醫解剖三人屍體,果真從其血液、體內驗出乙醚,檢警暗中監控張男及蘇女,張男一度避走中國,時隔一年十個月他以為鋒頭過了返國,檢警拿出兩名幼女慘死的照片,他才崩潰認罪稱:「我是著了魔的畜生!」
張男殺妻部分,四年前被更三審判無期定讞入獄;殺兩幼女部分六度被判死,但屢被最高院發回要求查明是故意或過失、有無教化可能、是否符合《兩公約》所指情節最嚴重犯罪。
更五審認為,「虎毒不食子,張男殺兩幼女令人髮指」,但屬臨時起意且已深感痛悔,加上警察大學心理鑑定認為,他有復歸社會的教化可能性,因此將張男殺兩名幼女部分,首度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刑十庭昨終於駁回上訴,讓張男免死定讞。
《家屬怒:應判死刑》蔡母昨氣憤說:「他害死三條人命,應判死刑!」蔡父痛批「判三個無期徒刑還是只執行一個,除非一個無期至少服刑二十年,三個加起來至少關六十年,才讓人服氣。」
律師陳恆寬質疑:「不論是預謀還是臨時起意,殺兩個女兒絕對泯滅人性,民眾很難接受這樣的人有教化可能。」陳質疑,最高院五度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要求查明張男有無教化可能,「這已顯示最高法院不想判死刑,下級審難免會揣摩『上意』,改判免死。」
此案昨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酸:「感謝恐龍法官,又讓人數創新高,殺三人不用判死!」另有網友揶揄:「有教化可能、有復歸社會可能,還有什麼可能?」有網友也直言:「就是法官怕事拒判死,還牽拖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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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直播殺妻女案 檢察官自爆:一股香氣引我辦案...
摘錄自:2016/04/30 自由時報【即時新聞/綜合報導】10年前,無情郎張鶴齡為討小三蘇玉真歡心,用毛巾沾乙醚,掩住妻子的口鼻將她悶死,再用同法殺害2個幼女,並冷血手機轉播給蘇女看。昨高等法院更五審認為張男「非完全無法教化」,改判2個無期徒刑,殺3人卻能免死,引發各界議論。當年起訴此案的檢察官林宏松表示,對此判決無法接受,而當初他偵辦此案的離奇過程,也隨之曝光。
本報報導,林宏松昨受訪表示,檢警當時都認為此案是自殺,只立了「相」字案,他從公訴檢察官調偵查檢察官的第一天,桌上堆疊近300件案子,一般都從「偵」字案辦起,「相」字案2、3個月才會看,但他整理卷宗時,突然一股香氣撲鼻,吸引他循著氣味找到本案卷宗,彷彿有人希望他伸張正義。
林宏松回憶,他直覺「這是樁冤氣很重的案子」破案前夕,他在睡夢中聽到有女童大喊「起床」,天亮後,刑事局就通知他,嫌犯張鶴齡已認罪了。
《蘋果日報》報導提到,林宏松著手偵辦此案後,解剖報告出爐,確認死者體內有乙醚,且口鼻有悶縊痕跡,便重回命案現場調查,一進門竟然有陣陣寒風,瞬間大家雞皮疙瘩都起來了,還有警員事後頭痛、拉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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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殺妻又出賣「最壞就是小三」
摘錄自:2016/09/20 蘋果日報【記者黃哲民、吳珮如】狠夫張鶴齡拋妻棄女與小三蘇玉真同居,還在蘇女慫恿下殺害妻女三人,張男的岳母曾直指「最壞的人是蘇玉真」,因為蘇女疑似劈腿多名男子,還曾光明正大帶男人回兩人同居處;大難臨頭後,蘇女又轉為污點證人出賣張男,換得法官輕判她十年,去年九月蘇女已假釋出獄重獲自由,張男卻得面臨家破人亡及漫長牢獄生涯。
命案發生後,因張鶴齡避走中國讓死者家屬對死因存疑,檢警偵辦陷入膠著近一年四月,當時檢警監控發現,蘇女另與多名男子有密切互動,她被傳訊時還宣稱:「我有很多追求者,張鶴齡經濟狀況不好,不可能為了跟他在一起叫他去殺妻。」
蘇女測謊未過後,她立刻改口願轉為污點證人指證張男犯行,要求依《證人保護法》減刑。張男起初為愛掩護蘇女,得知被蘇女出賣,才說出蘇女激他行兇,還一起策劃如何殺人脫罪,並共同購買乙醚先拿寵物鼠實驗。
張男透露,案發後不到半年,蘇女就帶男人回家,要他等電話通知才可進屋,「我覺得很窩囊!」法官認為,張男個性保守內向,又不懂如何抗拒蘇女的要求,才鑄下大錯,但考量蘇女未親自下手,因此輕判蘇女十年。
去年九月,蘇女服刑七年半後已假釋出獄,若她假釋期間無違規或故意再犯罪,就不必執行殘刑;至於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的張鶴齡,至少得服刑滿二十五年,才有機會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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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持打氣筒痛打孕妻害1屍2命 還視訊給女網友看!檢斥泯滅人性
摘錄自:2020/09/10 ETtoday【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桃園市李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分居,李男懷疑妻子外遇今年6月藉故談判離婚要妻子從雲林北上桃園,見面後不顧已懷孕5月仍性侵,事後2人口角,李男以打氣筒痛毆孕妻倒地昏迷,還拍攝孕妻受傷畫面以視訊傳送給國外女網友觀看,事後發覺孕妻倒臥廁所沒有心跳才急忙送醫,但仍造成1屍2命慘劇;檢方認為李男手段殘忍且泯滅人性,偵結依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地院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44歲的李姓男子與37歲的鍾姓妻子結褵十餘年,近年因感情不睦已分居桃園與雲林兩地,今年6月間,李男懷疑妻子外遇,同月11日以離婚為由要鍾妻從雲林北上桃園談判,當晚見面後,2人再度起口角,李不顧妻子懷孕5月居然痛毆妻子,還恐嚇「會沒命!」逼迫期說出外遇對象聯絡電話,再傳訊恐嚇對方「明天你準備收屍」等語。
李痛毆鍾姓孕妻後,竟還有興致性侵孕妻,隔天一早竟還持打氣筒向孕妻痛砸,見妻子重傷不但不理會,竟拍攝妻子受傷畫面,以視訊傳給國外1名女網友觀看,12日下午三時許,鍾女倒臥廁所昏迷,李男發現已無呼吸心跳,驚覺事態嚴重趕緊找救護車送醫急救,辯稱妻子在家中跌倒,醫護人員發現鍾女傷勢並非跌倒所致報警處理。
李男在偵訊時辯稱,懷疑妻子有外遇敗壞其名聲,沒有殺人故意犯意,有關性交部分則有經妻子同意,鍾女家屬則指証,李男過去時常對鍾女家暴;檢方勘驗李的手機查出,他與女網友互稱「老公、老婆」,案發前曾上網查看有關密宗雙修、懷孕等網頁,還錄下痛毆妻子與性侵畫面傳給女網友看,甚至妻子滿頭是血的照片換成視訊用大頭貼,手法非常殘忍。
檢察官認為,李男凌虐施暴與性侵妻子手段凶殘,連腹中胎兒也因遭受重擊死亡,李妻死前顯然飽受身心重創,李卻與女網友分享犯罪過程泯滅人性,犯後毫無悔意,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地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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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媽 微波爐烤死六週大女嬰
〔編譯魏國金/綜合二十二日外電報導〕加州沙加緬度當局指出,一名亞裔母親涉嫌將六週大的女嬰放進微波爐燒灼致死,而於二十一日被捕。二十九歲的嫌犯楊卡(Ka Yang,譯音)已被控以殺人罪,不過其行兇動機還有待釐清。三月十七日消防人員獲報趕赴楊卡住家救火,之後發現她六週大的女兒蜜拉貝兒死亡,由於女嬰的傷口異常,消防官員隨後求助警方。沙加緬度警局發言人里昂說,最初調查人員即懷疑家電用品,比如微波爐是凶器,然而實在太匪夷所思,不得不謹慎。
調查人員耗費三個月試圖判定女嬰重傷原因,相關醫學專家認為,女嬰的異常傷勢可能來自微波爐,此外,根據法醫辦公室的解剖分析發現,女嬰的灼傷與全美另三件相關案件的受害人傷勢一致。
除此案外,美國發生三起母親以微波爐傷害或殺害稚兒的案件。二○○五年俄亥俄婦女阿諾德將四週大的女兒放進微波爐烤逾兩分鐘,女嬰立即慘死,三十一歲的阿諾德上月被判終身監禁。二○○○年維吉尼亞州年輕媽媽歐特坦承非蓄意殺害五週大兒子,她說在癲癇發作下,將兒子而非奶瓶放進微波爐。○七年德州婦女莫汀將兩個月大女兒放進汽車旅館微波爐十秒鐘,造成手耳灼傷,所幸存活。 2011/06/23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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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遭性侵 眼瞎腸流 採菜遇惡狼 堅強求生醫護動容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湖南張家界12歲少女安安(化名)上月24日獨自上山採野蒿時,慘遭歹徒性侵並以石頭等攻擊,導致她腸子外露、右眼失明,經緊急送醫後已度過危險期。安安可憐的遭遇引發中國社會關注,為她募款的微博轉貼達4萬條,已募集到約百萬元人民幣(約448萬元台幣)善款。
安安家境貧困,母親6年前挑水時落水身亡,父親一眼失明,這幾年全靠父親挖煤的微薄收入維持家計,家裡還有年近8旬的爺爺奶奶,以及年僅10歲、8歲的兩個妹妹。上月24日,為了給兩個妹妹賺取一點生活費,安安獨自上山採野蒿,卻慘遭一名20多歲男子性侵、攻擊,導致她腸子流出體外,歹徒還用石頭砸她,造成她一眼失明、鼻骨骨折。當奶奶找到安安時,她已快要斷氣。警方事後逮捕了嫌犯周高升,他不但有智能障礙,且是聾啞人士。經近一個月治療,安安從死亡邊緣活過來。醫生半個月後要為她動手術,希望讓她右眼保住部分視力,至於她半段外露的腸子,要等3個月後才可放回體內。
香港《蘋果日報》記者近日前往醫院探視、訪問,安安笑著對記者說:「我最喜歡看電視」,尤其是頗受歡迎的卡通《喜羊羊與灰太狼》。安安現已能進食及略微走動,儘管傷口仍疼痛不堪,但為了讓家人安心,她都只是靜靜躺著忍受。每當有人問她傷口疼不疼,她都回答:「不痛!」因家境貧窮,安安讀完小五便輟學。當護士在床邊想唸書給她聽時,她表示希望能上學,更想學習從未接觸的英語。她談到以前的成績時,顯得相當自豪,笑說:「很不錯!」對於安安所表現的堅強,醫生、護士也為之動容。網友除了發動募款外,還有人到醫院探望她。2011/06/20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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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才1歲5月大! 女娃遭性侵截腸
實在太沒人性,怎麼有人下得了手,性侵一歲女娃。台中一名一歲五個月大的女童,因為媽媽入監服刑,所以交給乾爹照顧,但沒想到,這狠心乾爹竟然伸出魔爪,小女童慘遭性侵凌虐,造成13公分的小腸壞死,引發嚴重敗血症,雖然搶救過後,小女童保住一命,但出現嚴重創傷壓力症候群,看到成年男性接近,就會忍不住發抖。
一頭小短髮,開心的用手剝著紅豆餅吃,才一歲五個月的小安,現在已經沒辦法這麼歡樂的笑著,她因為切除了13公分小腸,差點失去生命。小安的媽媽因為詐欺罪被判刑,出獄後才知道,被小安叫做乾爹的人,居然性侵凌虐女兒,請託非人而害了女兒。
因為傷心,小安的媽媽避不見面,她當初在入監前,跑到教會希望找到能照顧女兒的教友,因而認識了同樣剛出獄的小安乾爹,連教會牧師都無法相信,外表看似愛小孩,卻殘忍用不明物體性侵,讓年紀那麼小的小安內臟受創,甚至要切除13公分小腸來保住性命。
連牧師都看走眼,性侵的乾爹現在還在看守所,而他的妻子為了彌補丈夫做的錯事,天天到教會服務,只是可憐無辜的小安,現在看到成年男性就會發抖害怕,嚴重創傷症候群一輩子都難以平復。2010/11/21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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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性侵抵租 判10年賠80萬 硬上後還索欠款 17歲女錄音自救
【孫友廉╱新北報導】十七歲女高職生因打工收入不穩定,積欠莊姓房東房租一萬五千元。莊男前年三次前去要不到錢,竟要女學生以身體償債,女學生不從,莊男仍強行性侵。後來女學生求償,莊男辯稱是女學生自願以「性愛抵房租」,但女學生暗中錄下莊男性侵後仍向她追討房租的對話,法官日前據此判決莊須賠償八十萬元精神慰撫金。
該段「自救」錄音是被害女學生錄下與莊男(三十三歲)之間的電話對話。女學生表示已準備好房租錢,也表示莊男是看她好欺負,才會性侵她,將要提告。莊男則回應「妳要告的話妳就去告啊」、「但要告之前,先請妳把該還我的錢先還給我」。從事出租套房事業的莊姓男子,昨未接電話,不知回應,但他涉及刑事部分,板橋地院已在去年八月判刑十年六月。
判決指出,被害女學生二○○八年單獨北上求學,決定不靠家人資助,半工半讀支應個人生活所有花費。她透過林姓女友人,出面向莊男承租新北市一間套房,每月五千元。但女學生打工不順利,二○○九年六月十五日租約期滿,已拖欠了三個月房租,共一萬五千元。當晚莊男前去女學生租屋處,女學生雖說已找到新工作,拿到薪水會立刻還錢,但莊男仍要女學生馬上付錢,否則就以性關係來折抵。女學生拒絕後,莊男揚言將向女學生的林姓女友人追討,竟趁機將房內電視聲音開大,然後把女學生推倒在床,戴上自備保險套後強姦女學生。
六月底某天凌晨,莊男更拿備用鑰匙,私闖女學生租房處,要求性交,女學生被嚇醒,說正值生理期,莊男改要求口交,女學生大叫,莊男才倖倖然離開。七月某天上午,莊男又去女學生住處,說:「妳今天應該不是生理期吧?」再次性侵。八月四日晚上,莊男再次前去,放話要終止租約並提告,未理會女學生哭求,第三次性侵得逞。事後女學生不再隱忍,報警處理。2011/01/03 蘋果日報
如何解決租屋糾紛
●房客繳不出房租,可透過公所或區中心的調解委員會找房東協調,商談如何攤還租金或給一定寬限期。
●若房東、房客雙方無共識,房客可先諮詢律師獲知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保障。
●若房東不肯給予房客寬限期或其他應有權益,房客要開始蒐證作為日後和房東打官司的依據。
●遭房東以暴力等非法手段要求搬離,房客應報警。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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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虐致死輕判 關鍵有無殺意
虐死前女友,法官竟然下手輕判,新北市這名富家子宋志宏,雖然已經有了未婚妻,卻還是對前女友糾纏不休,不只電擊淩虐,還剃光頭髮甚至毆打她,導致前女友傷重不治死亡,手段兇殘暴虐,事後還拿出強逼女子留下的「遺書」想要脫罪,一審法官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二審法官卻只依傷害致人於死罪,輕判15年6個月。
外界卻對這樣的判決結果很質疑,因為宋志宏這名身價上億的富家子,長得一表人才的他,雙手合十,開口必稱阿彌陀佛,左手還戴著佛珠。或許就是這副形象,宋志宏一審依殺人重罪,判處無期徒刑。到了二審法官卻改變法條,依照刑度較輕的傷害致人於死罪,改判15年6個月。
宋志宏行業換過百百種,不只自稱是香水達人上過節目,還當過迷你摩托車賽車手,上電視介紹他的最愛。私底下行徑讓人搖頭。他不但沉迷吸毒,還有可怕的癖好。
警方調查在民國97年10月間,宋志宏提供安非他命給女友黃亭芸,並和劈腿中國籍的未婚妻,強迫三個人同住,還大玩虐待遊戲。長期虐待黃女,拿水管抽打、香菸燙手掌,還拿修剪貓咪的電動理髮器,把她一頭長髮理成平頭,再將黃女裸體綑綁在電腦椅上,用電線綑綁她的手腳,拖到浴室淋濕全身,拿出電擊棒將她電昏。更狠的是,潑水弄醒前女友後,又強迫她穿上大型重型機車的,防摔衣和安全帽後抓去撞牆,結果女子受不了昏迷休克。擔心惡行曝光。宋志宏之前還逼迫她寫下「死亡和宋志宏無關」的遺書,爲自己脫罪。11月24號,女子重傷昏迷送醫途中死亡,這才揭發這起惡行。當時宋志宏還囂張地,把整個凌虐過程拍下來。後來這一片光碟,被警方搜索時發現,可就讓宋志宏百口莫辯。
去年板橋地院一審,依殺人重罪,判處宋志宏無期徒刑。不過到了二審,法官卻認為,宋志宏沒有想要置前女友於死地。只是玩性虐待遊戲讓對方受傷死亡,改依傷害致人於死罪,輕判15年半。刑期愈判愈輕,可就讓死者家人,無法接受。
不甘心姪女死得冤枉,死者家屬堅持要上訴,即使換不回女子一條命,也要兇手付出代價。2011/06/22摘錄自: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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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殺2女友 奪命情魔判死 法官:殺一惡人 行一大善
【劉昌松、吳詠平、何柏均╱台北報導】男子吳敏誠18年前外遇,不滿女友譏他「沒用」並要分手,亂刀將對方刺死,卻僅服刑2年9個月又11天就出獄;前年他因新女友黃瓊瑤想分手,竟掏出自製鋼筆手槍,當街對黃女後腦行刑式開槍奪命。高院更一審昨依殺人罪,將這名在16年內狠奪兩女友性命的「情人劊子手」判死刑。
更一審法官昨不願表示意見,但維持二審死刑,而去年二審宣判時,法官痛批:「吳敏誠惡性重大、不知悔改且視人命如草芥,該判死刑就要有勇氣判死刑,法院畢竟不是教堂,況且佛祖在《長阿含經》也曾說:『殺一個惡人,等於行一個大善。』如果被告殺第一個女友時被重判,他就沒機會再害人了。」
吳敏誠(46歲)26歲時結婚,和劉姓妻子育有一女,婚後常對妻子拳腳相向。1993年他婚後隔年就劈腿外遇,當年5月他和情婦湯秀香開車出遊,湯女在車上嘲諷從事倉管工作的吳答應幫忙借錢卻借不到,嗆他「沒用!不如分手算了!」吳憤而持刀猛刺湯女胸部奪命,接著自刺腹部想自殺,沒死成又忍不住劇痛,棄屍後就醫,隨後向警方自首,檢方收押。按《刑法》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吳因自首可減刑,家人又湊了200萬元給湯女家屬達成和解,吳被法官輕判8年定讞,1994年入獄。吳服刑時遇到法務部推動降低假釋門檻,只要服滿三分之一刑期就可聲請假釋,因此服刑僅2年9個月又11天就出獄。
而吳敏誠在服刑時,妻子並未因他外遇、殺人而離棄,反而獨力養育女兒苦等團聚,還在吳出獄返家後為他生下第二個女兒,但吳不改惡習,仍常對妻子家暴,妻子受不了,兩人協議離婚,但還是同居一處。2006年,吳透過朋友介紹,和北市華盛頓兒童托育中心老師黃瓊瑤(37歲)交往,劉姓前妻大肚量地把車借給他接送黃女上下班。當時擔任保全的吳月薪3萬多元,卻大手筆支付與黃女出遊費用、買手錶和手機給黃女,還一起合資經營小吃攤。兩年後,吳辭去保全工作,財務吃緊,因此屢屢和黃女爭執,黃女要求分手,並歸還手錶等物品,吳心生不滿,多次向前妻表示要殺了黃女,前妻苦口婆心勸阻,吳仍常到黃女住處潑漆洩憤。
前年12月1日,吳敏誠要求黃瓊瑤見面談判,黃女藉口在參觀世貿展覽拒絕,吳打電話到黃工作的托育中心求證,發現黃女其實在上課,因此怒急攻心,衝到托育中心,黃女無奈出面,兩人在門口談不到2分鐘,黃女甩頭就走,吳掏出自製鋼筆手槍開槍,一擊未中,立刻裝上子彈朝黃女後腦再開槍。黃女同事聽到槍聲趕去察看,只見黃女倒臥血泊,經緊急送醫,黃女仍在3天後宣告腦死,家屬捐出她的器官遺愛人間。吳則回家找前妻、姊姊商量,躲藏7天後,由律師陪同投案。
本案一審時,士林地院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但去年高院審理時,黃女家屬悲傷說:「如果讓吳敏誠出獄,會對我們的生命安全有危害。」加上黃女留下還在念國小的兒子,已因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產生行為退化,因此高院以「吳不能記取教訓,再度恣意持槍殺人,足見被告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為免吳再次恣意剝奪他人生命」,判處死刑。高院昨更審也判死刑,本案還可上訴。《蘋果》昨前往黃瓊瑤母親新北市三峽區住處,鄰居表示,案發後黃母已搬離,偶爾回來拿東西,談到女兒枉死仍會傷心落淚,鄰居氣憤說:「這種人渣判死刑剛好啦!」吳敏誠的姊姊住桃園市,她昨用對講機對《蘋果》記者說:「我已知道他被判死刑了。」不願受訪。吳的前妻也住桃園市,但無人應門。 2011/09/08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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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姑丈繼父都是狼 悲慘養女墮胎又懷孕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新竹縣一名從小被收養的少女,98年起相繼被表哥、姑丈、繼父性侵,養母與姑姑雖知情,卻要求少女隱忍,還帶她去墮胎,少女因再度懷孕而告知老師,這家人的獸行才曝光,新竹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將3男起訴。
但3男都喊冤,表哥、繼父反控少女亂講話陷害;而被驗出胎兒DNA的姑丈辯稱少女挑逗他,雙方你情我願。
檢警調查,少女的養母改嫁,98年,16歲的少女考上高中,借住養父的姊姊(即姑姑)家,卻被同屋簷下的表哥性侵,少女告訴養母月經沒來,養母、姑姑帶她去婦產科檢查,發現懷孕4個多月,最後做墮胎手術,事後養母、姑姑卻未報警。
去年8月,姑丈趁妻不在家,性侵少女;9月,少女週六、日返家,與養母、繼父(養母改嫁之夫)同睡一房,繼父趁夜性侵少女2次,養母卻裝不知,任憑少女被蹂躪。
去年10月,少女發現懷孕告知老師,社工員陪她做流產手術,從死胎驗出姑丈的DNA,少女才供出遭表哥、繼父性侵,但家族都叫她隱忍,社工於是報警。
檢方調查後認為3人涉嫌性侵少女,尤其是少女的姑丈確認是胚胎的親生父親,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把3人起訴。 2012/11/16.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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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慘少女 控姑丈性侵 全家罵說謊 高雄市一名十五歲少女因父母離異,從小寄住姑姑家,不料讀國二時,姑丈竟半夜潛入臥室性侵她三次。少女不甘受辱報警提告,但姑丈矢口否認犯行,因雙方各說各話,法院另傳喚其他四名家人到庭作證。但少女的姑姑、表哥、叔叔等三人,都指證少女說謊成性,與少女同睡一房的表哥說:「當時我就讀國三準備考基測,每天都念書到凌晨三點才睡覺,從沒看過爸爸進房。」少女的姑姑說:「我每天都清晨四點多才睡覺,從沒發現異狀。」同住的少女叔叔也說:「從沒聽到房間有傳出怪聲。」連少女生父都不護著自己女兒,表示「我女兒常說謊,言行舉止像大姊頭,在學校有不正常異性關係」,他還認定是姊姊與姊夫平時對女兒管教嚴格,才被誣指性侵。少女的表弟因年紀較小,未傳喚。所幸法官根據少女內褲分泌物驗出姑丈的DNA等鐵證,戳破惡姑丈謊言,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批惡姑丈「為滿足自己性慾,罔顧人倫。」,日前依加重強制性交三罪重判十二年徒刑。摘錄自:2011/08/24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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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託非人傳毒蟲虐童命案
【甘嘉雯、羅浚濱╱綜合報導】新竹市在九十三年發生一件令人髮指的虐童致死案,四十七歲林姓毒蟲七年前長期凌虐年僅六歲的繼子致死,還與男童生母共同棄屍,男童人間蒸發五年無人聞問;男童陳姓生母後來良心不安告訴其他毒蟲,毒蟲再向警方透露,虐童埋屍案才曝光。新竹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林男十五年徒刑。陳女案則尚在審理中。
判決書指出,陳女九十一年帶五歲兒子投靠林男同居,兩年後生下一子,四年後辦理結婚登記。林男不甘花錢養「拖油瓶」,曾向男童生父索討贍養費遭拒,林男就經常凌虐男童。九十三年七月某夜,林男命男童脫光衣服交互蹲跳,甚至用BB彈射擊男童下體,由於不堪男童吵鬧,還用腳踹背及臀部,將男童全身淋溼綁在房間欄杆上吹冷氣,任憑男童挨餓受凍。翌日下午發現男童冰冷僵硬,隨即告訴陳女。陳女來訪的蘇姓友人確認男童仍有微弱心跳、呼吸,要求趕緊送醫。兩人擔心男童全身是傷無法卸責,竟僅將男童抱到浴室沖熱水,再餵大陸製俗稱「救心丸」成藥,放在客廳沙發讓他睡覺。隔天上午林男發現男童已無呼吸、心跳。陳女沒報警,還協助將兒子屍體包裹入塑膠袋,騎機車合力抬至香山區產業道路旁樹下埋屍。摘錄自:2011/08/24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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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魔虐殺童 求處極刑 餵毒輾指甲「有夠變態 定要判死」
【綜合報導】毒販,綽號「小六」劉金龍(40歲,有毒品、傷害等40多項前科)擔心同居人的兩歲兒子哭鬧引來警方盤查,竟涉嫌夥同友人許冠雄(33歲,毒品前科)、周健輝(29歲,詐欺前科)、鄭盛峰(35歲,毒品前科)為男童注射海洛因,還以尖嘴鉗夾輾指甲、徒手拉扯生殖器、鐵槌敲鼻樑等酷刑凌虐男童致死。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將四嫌起訴,並具體求處最重之刑,依法即死刑。
男童王昊(2歲)的姑姑昨說:「看了起訴書描寫昊昊受虐經過,這個痛連大人都受不了,無法想像那麼小的小孩怎可忍受,這四個人有夠變態,法官一定要判死刑,否則他們出來後一定會再犯。」
起訴指出劉金龍去年八月認識吸毒同好潘美芳,不時提供毒品給潘女,潘女因丈夫入獄服刑,又受不了毒品誘惑,竟帶兒子王昊和劉男同居,後因劉男即將入監所觀察勒戒,潘女也因毒品案未如期報到服刑而遭到通緝,劉男怕男童哭鬧引來警察盤查,處心積慮想將小孩送走,而潘女同居後發現劉男脾氣暴躁,也想離開。
劉金龍發現潘女要走,認為是男童害的,就在去年十月十一日向潘女謊稱要帶男童外出買零食,卻先後將男童帶往周建輝、許冠雄等友人住處凌虐、餵毒,直到十一月一日死亡時,潘女還相信劉男所稱「小孩在保母家」。
檢方查出,男童被囚禁期間,劉金龍只要聽到哭鬧,就聯合周建輝、許冠雄、鄭盛峰等人,用手或塑膠尺毆打男童,甚至抓他頭撞汽車儀表板、拿高溫物品燙四肢、用鐵槌敲打鼻樑及手、腳趾頭、以尖嘴鉗夾輾男童手指及拔男童指甲、徒手拉扯生殖器,還用類似剪刀尖物戳男童腳底及左大腿。
男童受虐導致遍體鱗傷,劉金龍竟還拿安非他命吸食器給男童吸食,又拿摻海洛因的香菸讓男童抽,去年十一月一日,劉金龍等人帶男童轉往新北市三峽區途中,見男童因全身疼痛而大聲哭鬧,先餵男童喝米酒,但男童仍未停止哭鬧,竟為男童施打海洛因,導致男童呼吸衰竭,送醫不治死亡。
消息傳出後,立刻引發輿論公憤,當時逃逸共犯劉嫌則成了全民公敵,其惡行就連友人也看不下去,頻向警主動告知其行蹤,前天晚上11時許,警方循線於新店區中正路一處工寮逮人,並從其住處及車內,搜出4把改造槍、37顆子彈,大麻、安非他命及海洛因等毒品。
劉嫌坦承,周日他在許嫌家中,見男童哭鬧,找來童軍繩綁其雙手,然後再將他騰空吊起,期間他與周嫌不斷徒手、或以自製電纜拍抽打王童全身,甚至拿香燙腳底等方法管教,隨後他將男童解下平放,拿襪子塞男童嘴、雙手仍綑綁,持續朝其狂打教訓。
鄭嫌說,當晚他開車將王童帶出門交易,車內鄭嫌與周嫌見男童又開始哭鬧,對其強灌米酒未果,乾脆對王童施打海洛因,才安靜下來,隔天王童再度吵鬧,鄭嫌讓其吸食海洛因菸,當時王童身體已出現異狀,但眾人未察,直到周二王童喝奶狂吐、晚上突沒氣息,許嫌驚覺不對,連忙要求周嫌、鄭嫌將王童送醫急救。
至於王童指甲掀起駭人傷口,劉嫌辯稱是王童頑皮玩電扇遭捲傷(懷疑用尖嘴鉗拔手指甲),他為卸責,甚至反咬男童母潘美芳也會打小孩,「她打得比我還兇!」劉嫌昨遭警移送時,面對媒體記者包圍追問,他見狀乾脆趴地大喊:「人不是我殺的!」當時有名圍觀老翁,得知他是虐殺男童嫌犯,氣憤上前狂打他的頭,並痛罵:「沒人性的畜生!」
男童的親生父母,當初因為兩人都染上毒癮,被男童的祖父母趕出家門,父親入監服刑,母親則與劉金龍同居來滿足毒癮,但祖父母怎樣也沒想到,媒體所報導被虐殺的3歲男童,竟然就是他們自己的孫子。摘錄自:2011/11/05 /2012/01/04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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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媒體追蹤報導劉金龍等四嫌被起訴後,網友「Tai Zhuang」立即留言「剛看到檢方將這幾個豬狗不如的罪行詳列出來,眼淚馬上掉了下來,最底層的地獄才是牠們四個該去的地方!!如果可以買兇殺人,我第一個掏錢!」
網友「Vanessa Chang」也留言「四十萬人強烈要求判處這四個人魔「死刑」,請法官看看人民的吶喊!四人死刑是我們唯一能接受的判決!槍決對他們來說已經是仁慈了!」
網友一面倒要求法院判四嫌死刑,還有網友呼籲人權團體及廢死聯盟不要出來聲援四嫌,網友「Hana Wu」就留言「拜託~廢死聯盟的……這幾個人渣……你們不會替他們出聲吧!!!要是你們的孩子被這樣極度慘忍對待……來不及長大!?我就不信你們不會想把他們千刀萬剮」。 2012/01/04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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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男弒父 十字弓穿心 多倫多圖書館下手 兇嫌疑因報復遭家暴
【王潔予╱綜合外電報導】加拿大多倫多市一座圖書館,前天驚傳十字弓殺人案,兇手是24歲中國移民第二代,死者是他父親。事發時,附近學校剛好放學,圖書館內進行親子活動,許多帶著孩子甚至嬰兒的婦女,目睹血淋淋的殺人經過。而背後中箭的受害者,當場死亡。
死者是52歲、有家暴前科的程希(音譯,Si Cheng),英文名威廉。多倫多《星報》報導,兇手方舟(音譯,Zhou Fang)走進圖書館一角,先朝父親程希噴防身噴霧,等程轉身,再近距離用十字弓朝程的背開弓,利箭正中他心臟。程血流如注,當場斃命。這一幕讓圖書館裡很多母親傻眼,幼童嚇哭。父曾因毆妻入獄
目擊者指,當天下午4時過後,一名穿深色夾克的黑髮男子,冷靜步出圖書館,駕搬家卡車朝東駛離。一名尾隨他的老先生,記下車號,警方當晚逮捕方舟。方舟隔天因「一級謀殺」罪名出庭,承認犯案。警方透露行兇動機可能是家庭糾紛。死者程希自1999年8月起有家暴紀錄,2000年6月因家暴被判緩刑1年;2002年2月在兒子及岳母前攻擊妻子。鄰居表示,程希因此入獄,出獄前,妻子害怕一度躲到中國,死者從此獨居,數月前因不服社區規定,被警強制遷離。男用十字弓弒父示意圖華裔男子方舟前天在多倫多郊區一座人來人往的圖書館內,從父親程希背後,用十字弓將他射死。程希心臟中箭,當場死亡。2010/12/05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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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事件
知名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十四日在台北縣上學途中遭綁票,歹徒砍斷白曉燕的一截左小指,要脅贖金五百萬美元,歹徒數度約交款但均爽約。警方昨天根據電話通訊逮捕三名嫌疑人,並查緝在逃的嫌犯林春生、陳進興。 十七歲的白曉燕是白冰冰的獨生女,就讀林口鄉醒吾中學二年級,十四日上午七時四十五分從林口鄉忠孝路家中出門上學,但並沒有到學校。
當晚歹徒直接打白冰冰的行動電話,告知白曉燕人在他手中,要白冰冰到龜山鄉長庚高爾夫球場大門口守衛室旁墓園拿白曉燕的東西。 警方接獲白冰冰的報案後,隨即成立「○四一四」專案,前進指揮所設在林口消防小隊,隨時準備於交款時緝捕歹徒及救出人質。
偵辦白冰冰獨生女白曉燕被綁架勒贖五百萬美元案的警方專案小組,昨天下午兵分兩路,分別到在逃嫌犯林春生與他陳姓女友所購買的台北縣淡水鎮「日若山莊」別墅,以及嫌犯林春生上個月初承租的五股鄉西雲路公寓搜索及採證。 《1997/04/27聯合報》
刑事警察局長楊子敬昨晚在法醫楊日松勘驗後指出,五股工業區中港大排發現的浮屍證實為白曉燕,已死亡約八天到十天,研判係死後落水,頭部有三處撞擊傷,頸部有勒痕,白曉燕應係先遭勒斃窒息後,歹徒再在白曉燕身上用兩條繩子綁著六個大榔頭,沈屍中港大排,手法殘酷無比。白冰冰在會同勘驗時眼淚早已流乾,表情木然堅定,圍觀者均動容不忍。
楊子敬昨晚十時三十分,在法醫楊日松勘驗白曉燕浮屍完畢後,在板橋市台北縣立殯儀館景福廳前,說明初驗結果。楊子敬表示,屍體雖已浮腫,經白冰冰會勘認屍,從外觀、年齡、身材體型,白冰冰確認是女兒白曉燕,主要依據還包括白曉燕裝有四顆假牙,浮屍上也確實有四顆假牙,及左小指被切除一小截,相驗後並取下四顆假牙,將送往刑事局做DNA化驗,及交由替白曉燕裝假牙的牙醫師比對確認。
楊子敬說,白曉燕的頭部有三處撞擊傷,身體腹部等處也有三處撞擊瘀傷,及類似踢撞傷痕,有內出血,頸部有明顯勒痕,身上從頸部、腹部到腿部,有兩條繩子交錯綑綁,一條童軍繩,一條尼龍繩,兩條繩子上共綁著六個大榔頭沈屍中港大排,三個較大型的鐵槌,每個重約六點四公斤,三個較小的鐵槌每個約重三公斤,總重近三十公斤。
楊子敬表示,初驗浮屍是白曉燕無誤,但詳細情形與白曉燕在死前,是否曾有掙扎或反抗搏鬥等細節,檢方將在日內解剖,做進一步勘驗。 由於被發現的白曉燕浮屍赤裸,媒體詢問白曉燕生前是否曾遭歹徒玷辱?楊子敬表示目前還無法確定,須待進一步的勘驗。 昨天傍晚,警方發現中港大排少女浮屍後,警方立刻連繫檢方及法醫楊日松前往相驗,板橋地檢署檢察長林偕得、法醫楊日松、刑事局長楊子敬、鑑識科長翁景惠、台北縣警察局長鄭榮進等人,在近九時陸續趕赴台北縣立殯儀館,白冰冰在晚上九時零五分由弟弟及親人陪同,共同乘坐一輛深藍色賓士轎車抵達殯儀館,隨即在警方引導下前往會同檢警勘驗,整個勘驗過程約一小時餘。
楊日松、楊子敬勘驗後離去,圍在現場的民眾則在等待白冰冰,白冰冰神情枯槁,表情木然,小心翼翼的捧著警方專案小組找到的白曉燕衣物遺物,緩慢上車離去,現場民眾待白冰冰離去後,紛紛痛罵歹徒太沒人性,要求警方一定要捉到歹徒繩之以法,對全體國人才有交代;也有民眾大罵警察無能,沒有能力保護善良老百姓。
《1997/04/29聯合報》刑事警察局法醫楊日松前天晚上解剖相驗白曉燕屍體時,從胸腹間掏出多達五百西西的內出血量,顯示她生前遭到嚴重毆打。綁匪如此對付柔弱少女,令人髮指。另外,白曉燕的處女膜有破裂新痕,但生前是否遭到玷辱,以及遭到那個歹徒玷辱,尚待化驗才能確定。
檢方證實前天深夜初驗結果,白曉燕的頭部有三處撞擊傷,除一處較輕微,另兩處創傷頗重,胸腹部均有類似踢、踹傷,解剖後發現嚴重內出血,肝臟破裂,用量杯掏出胸腹積存的內出血,共掏了五杯,每杯一百西西,可見生前慘遭毆打凌辱的嚴重程度。
依檢警驗屍結果,白曉燕是已遭歹徒毆擊凌辱至奄奄一息,歹徒再用兩條繩子綑綁頸部與全身手腳導致白曉燕因嚴重內出血,加上頸部被繩子緊勒,缺氧窒息死亡。即使未被繩子勒頸,以內出血傷勢的嚴重性,也難活命。尤其令人髮指的是白曉燕遭切除的左小指斷指,歹徒竟以細鐵絲緊綑來止血。白曉燕生前所受的折磨,十分悽慘。
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振興、檢察官曾部倫昨天表示,他們當檢察官還沒看過少女命案死得如此悽慘。兇手對柔弱少女撕票,慘絕人寰的狠毒手段,完全沒有人性,這個案子非破不可,否則無法對全體國人交代。 檢方昨天已將白曉燕的一小截左小指斷指,發還給白冰冰,讓白曉燕保存全屍。 《1997/04/30聯合報》
1997年4月,林春生、陳進興、高天民人綁架殺害白曉燕、並續犯下殺死方保芳夫婦,及護士鄭文玉等多案。 1999年10月6日,陳進興被執行槍決。
參考資料http://udn.com/SPECIAL_ISSUE/FOCUSNEWS/WHITE/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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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日女忌妒抱嬰兒的媽媽太「幸福」 折斷4名嬰兒腿
日本一名女子在路上看到媽媽抱著小孩的模樣「太幸福」,就忌妒心作祟殘忍地折斷4名嬰兒的腿,目前這名女子已經被判入獄。
據日本《今日日本》和澳大利亞《每日電訊報》報導,日本這名女子早乙女優子(Yuko Saotome),在2010年4月到5月期間,多次在公共場合向抱著嬰兒的「幸福媽媽」,假裝覺得嬰兒太可愛,請求想抱看看嬰兒,但卻在被害媽媽不知情的情況下,暗中折斷幼小嬰兒的腿,短短1個月內已有4名寶寶受害。
日本法官表示,這名女子看到抱著孩子的媽媽過得比她「快樂」、比她「幸福」,因而產生了忌妒心,做出了卑劣的行為,目前已將她判刑4年半。2012/02/04 MSN 新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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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惡棍霸宅 殺人囚女性侵 逼拾荒男供養 虐雙胞姊妹 狗鍊拴頸當性奴(惡劣至極2)
【林偉信、張沛森╱連線報導】桃園「桃五線之虎」包括一對兄弟在內的三名惡霸,不僅在酒後聯手打死酒友,還霸佔拾荒者住家、強索錢財花用,甚至誘拐並性侵一對蹺家雙胞胎姊妹,並用鐵鍊拴頸囚禁姊姊當性奴,惡性重大,三惡霸日前被警方先後拘提到案坦承不諱,檢方依殺人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當地民眾獲悉三名惡霸被收押,無不鼓掌叫好,民眾說:「這三個人喝酒、鬧事,還賒帳,是社會敗類!」跪求竟嗆「殺全家」
檢警調查,嫌犯王英傑(二十四歲)、王偉傑(二十二歲)兄弟及蔡舜捷(二十歲,在監)等三人,以桃五線道路為活動地盤,為非作歹,當地人稱「桃五線之虎」。去年二月八日凌晨,酒後在蘆竹鄉大海村,聯手用木塊及安全帽毆打酒友劉保雲(五十六歲)致死。去年十月間,三惡霸侵入獨居、資源回收為生的賴俊吉(四十九歲)住家,嗆聲:「要借住你家!」逼迫賴男拾荒供養三人。今年二月間,跟王姓兄弟認識的一對雙胞胎姊妹花蹺家投靠王偉傑,兩女誤入虎口,被用鐵鍊囚禁在賴宅衣櫃內,還慘遭三惡男輪流性侵,妹妹不堪受辱逃走,姊姊則被王英傑當作性奴,王還囂張用狗鍊套住少女頸部,在社區散步。兩個月之後,妹妹被警方尋獲,由父母領回,父母追問姊姊去向,妹妹才吐實,其父母到賴家跪求王嫌兄弟放人,惡徒竟囂張嗆:「如果敢報警,就殺光妳們全家!」才放人,事後少女父母提告。圍毆重擊鈍器致死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說,劉保雲命案發生後,本來以為是酒駕自撞案,經檢方相驗疑點重重,調查後確認死者致命的前額橫切撕裂傷,深入顱骨,非車禍創傷。經過一年多的查訪,有民眾指出,當天有人在檳榔攤前發生鬥毆,研判死者是被人持鈍器毆擊致死,也有祕密證人指認,才鎖定蔡男等三嫌。警方先拘提突破因公共危險案在監服刑的蔡舜捷心防,蔡坦承犯案,王姓兄弟則在警方出示證據後拘提到案坦承犯案。鍊拴少女示意圖王英傑把蹺家少女當性奴,甚至用鐵鍊套在少女頸部,帶少女出外散步,當狗在遛。2010/12/03 蘋果日報
桃五線之虎惡行事件簿:
★2009/02:王英傑、王偉傑及蔡舜捷3惡霸,酒後以木棍和安全帽聯手打死酒友劉保雲,因劉男頭部傷勢不像車禍造成,檢警著手調查。★2009/10:三惡霸見拾荒者賴俊吉好欺侮,強佔賴宅還索討金錢花用。★2010/02:一對雙胞胎姊妹蹺家前來投靠王偉傑,3男竟輪姦姊妹,妹妹趁機脫逃,王英傑把姊姊當性奴,以鐵鍊拴頸拘禁賴宅2個月。★2010/04:雙胞胎妹妹被警方尋獲,由父母領回,父母尋女心切跪求3男放人,救出被囚禁在衣櫃內的姊姊,事後告對方性侵。★2010/06:警方清查發現劉保雲命案現場附近檳榔攤,有人指證3男涉嫌打死酒友,但苦無直接證據。★2010/12:警方突破在監服刑的蔡男心防,並拘提王家兄弟,3人坦承犯行,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資料來源:桃園地檢署、刑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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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汽油燒子致死 狠父判無期定讞
【賴心瑩╱台北報導】家住汐止的19歲男子洪偉傑,從小和母親忍受父親王清池家暴,前年(2009年)中秋節凌晨王不滿妻兒聲請家暴令躲避他,竟先潑汽油點火燒兒子,接著又持三節甩棍狂毆他,導致兒子送醫不治,最高法院昨維持二審判決,依殺人罪判王清池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被告王清池案發後未認錯,直到二審他被押解出庭聆聽判決時,才首度說:「我知道我錯了。」不過法官仍認為他一再否認犯行避重就輕,且辯稱是不小心點燃打火機才燒死兒子,顯見他已泯滅良心且完全無悔意。
死者洪偉傑的母親張愛華當年與洪姓前夫尚未離婚時,就懷了被告王清池(53歲)的骨肉,後來張女離婚與王同居並生下小孩,但因兩人始終未辦結婚登記,因此兒子跟著前夫姓洪未變更。
只是王清池有酗酒惡習且常酒後鬧事,動輒對妻兒拳打腳踢,前年9月間,王酒後又動手毆打妻子,甚至揚言:「要砍死你們姓洪的。」洪偉傑為保護母親和父親發生拉扯,後來洪報警處理且帶母親一起到法院聲請家暴令,接著帶母親回家整理私人物品,打算搬家離開王的住處。
王得知此事後心生不滿打算教訓兒子,他先到加油站購買600c.c.的汽油,分裝數罐,並放在家中客廳茶几上,並手持打火機預備點火燒死兒子。他先大聲要求妻兒到客廳,洪偉傑於是穿著一條內褲走出房間,雙方再次發生爭吵,王大罵:「你真是氣死我,白養你1、20年」、「那係安捏就乎你死(台語,如果是這樣就讓你死)。」
接著,王清池拿起茶几上的罐子,把罐內汽油直接從兒子頭頂倒下,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拿打火機點燃,洪不堪火燒衝進廁所沖水,王還追上前,持三截甩棍狂毆兒子頭部不讓他沖水,王妻雖拉著兒子衝出家門求救,但洪偉傑最後仍因全身多處大面積燒傷,送醫後不治。2011/01/01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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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謀殺妻女轉播實況 3條人命 狠夫免死定讞
摘錄自:2016/09/20 蘋果日報【黃哲民╱台北報導】新北市人夫張鶴齡十年前與人妻蘇玉真外遇,在蘇女慫恿下用乙醚悶死妻子蔡婷宥,連兩名十二歲、八歲女兒也一併殺害,並用手機實況轉播殺人過程給蘇女聽;張男殺兩幼女部分,歷經法院六度判死,更五審更痛斥他「虎毒不食子,殺幼女令人髮指」,但考量他已有悔悟且有復歸社會的教化可能性,改判他兩個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維持免死判決定讞,蔡母怒批「應判死刑!」
張鶴齡(四十九歲)連同殺妻部分,合計先後被判三個無期徒刑,但最快服刑滿二十五年即可申請假釋,至於小三蘇玉真(三十五歲)雖未親手殺人,仍被列為殺人共犯,二○一○年更一審考量她認罪供出張男殺人細節,酌減判她十年後,蘇女放棄上訴,入監服刑七年半後,去年九月獲准假釋出獄,已重獲自由。
判決指出,張鶴齡與蔡婷宥(歿時三十六歲)結婚育有二女,但二○○四年間他卻與人妻蘇玉真婚外情,還離家與蘇女同居,張妻將此事告知蘇女丈夫,引發蘇女不滿,慫恿張男「有種就把你老婆幹掉」。
張男不堪蘇女刺激,遂與蘇女研擬殺妻計劃,二○○六年四月十一日凌晨,張男用登山繩梯從大樓屋頂垂降到十五樓自家陽台,潛回屋內用沾乙醚的布摀住妻子口鼻悶死她;當時十二歲長女剛巧起床如廁,張男擔心事跡敗露,再悶死長女及八歲小女兒,行兇過程中張男手機持續與蘇女通話,讓她全程掌握進度,就連張男悶死女兒時喃喃說:「爸爸對不起妳們!」蘇女也聽得一清二楚。
接著張男打開瓦斯爐火並關閉門窗,製造三人瓦斯中毒死亡假象,再依蘇女指示燒掉作案工具。直到當天下午,鄰居聞到瓦斯味報警破門,才發現屍體。
全案起初被認為是意外或自殺事件,但案發後,蔡母聲稱女兒常來託夢,警方因此重啟調查,法醫解剖三人屍體,果真從其血液、體內驗出乙醚,檢警暗中監控張男及蘇女,張男一度避走中國,時隔一年十個月他以為鋒頭過了返國,檢警拿出兩名幼女慘死的照片,他才崩潰認罪稱:「我是著了魔的畜生!」
張男殺妻部分,四年前被更三審判無期定讞入獄;殺兩幼女部分六度被判死,但屢被最高院發回要求查明是故意或過失、有無教化可能、是否符合《兩公約》所指情節最嚴重犯罪。
更五審認為,「虎毒不食子,張男殺兩幼女令人髮指」,但屬臨時起意且已深感痛悔,加上警察大學心理鑑定認為,他有復歸社會的教化可能性,因此將張男殺兩名幼女部分,首度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刑十庭昨終於駁回上訴,讓張男免死定讞。
《家屬怒:應判死刑》蔡母昨氣憤說:「他害死三條人命,應判死刑!」蔡父痛批「判三個無期徒刑還是只執行一個,除非一個無期至少服刑二十年,三個加起來至少關六十年,才讓人服氣。」
律師陳恆寬質疑:「不論是預謀還是臨時起意,殺兩個女兒絕對泯滅人性,民眾很難接受這樣的人有教化可能。」陳質疑,最高院五度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要求查明張男有無教化可能,「這已顯示最高法院不想判死刑,下級審難免會揣摩『上意』,改判免死。」
此案昨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酸:「感謝恐龍法官,又讓人數創新高,殺三人不用判死!」另有網友揶揄:「有教化可能、有復歸社會可能,還有什麼可能?」有網友也直言:「就是法官怕事拒判死,還牽拖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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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直播殺妻女案 檢察官自爆:一股香氣引我辦案...
摘錄自:2016/04/30 自由時報【即時新聞/綜合報導】10年前,無情郎張鶴齡為討小三蘇玉真歡心,用毛巾沾乙醚,掩住妻子的口鼻將她悶死,再用同法殺害2個幼女,並冷血手機轉播給蘇女看。昨高等法院更五審認為張男「非完全無法教化」,改判2個無期徒刑,殺3人卻能免死,引發各界議論。當年起訴此案的檢察官林宏松表示,對此判決無法接受,而當初他偵辦此案的離奇過程,也隨之曝光。
本報報導,林宏松昨受訪表示,檢警當時都認為此案是自殺,只立了「相」字案,他從公訴檢察官調偵查檢察官的第一天,桌上堆疊近300件案子,一般都從「偵」字案辦起,「相」字案2、3個月才會看,但他整理卷宗時,突然一股香氣撲鼻,吸引他循著氣味找到本案卷宗,彷彿有人希望他伸張正義。
林宏松回憶,他直覺「這是樁冤氣很重的案子」破案前夕,他在睡夢中聽到有女童大喊「起床」,天亮後,刑事局就通知他,嫌犯張鶴齡已認罪了。
《蘋果日報》報導提到,林宏松著手偵辦此案後,解剖報告出爐,確認死者體內有乙醚,且口鼻有悶縊痕跡,便重回命案現場調查,一進門竟然有陣陣寒風,瞬間大家雞皮疙瘩都起來了,還有警員事後頭痛、拉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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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殺妻又出賣「最壞就是小三」
摘錄自:2016/09/20 蘋果日報【記者黃哲民、吳珮如】狠夫張鶴齡拋妻棄女與小三蘇玉真同居,還在蘇女慫恿下殺害妻女三人,張男的岳母曾直指「最壞的人是蘇玉真」,因為蘇女疑似劈腿多名男子,還曾光明正大帶男人回兩人同居處;大難臨頭後,蘇女又轉為污點證人出賣張男,換得法官輕判她十年,去年九月蘇女已假釋出獄重獲自由,張男卻得面臨家破人亡及漫長牢獄生涯。
命案發生後,因張鶴齡避走中國讓死者家屬對死因存疑,檢警偵辦陷入膠著近一年四月,當時檢警監控發現,蘇女另與多名男子有密切互動,她被傳訊時還宣稱:「我有很多追求者,張鶴齡經濟狀況不好,不可能為了跟他在一起叫他去殺妻。」
蘇女測謊未過後,她立刻改口願轉為污點證人指證張男犯行,要求依《證人保護法》減刑。張男起初為愛掩護蘇女,得知被蘇女出賣,才說出蘇女激他行兇,還一起策劃如何殺人脫罪,並共同購買乙醚先拿寵物鼠實驗。
張男透露,案發後不到半年,蘇女就帶男人回家,要他等電話通知才可進屋,「我覺得很窩囊!」法官認為,張男個性保守內向,又不懂如何抗拒蘇女的要求,才鑄下大錯,但考量蘇女未親自下手,因此輕判蘇女十年。
去年九月,蘇女服刑七年半後已假釋出獄,若她假釋期間無違規或故意再犯罪,就不必執行殘刑;至於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的張鶴齡,至少得服刑滿二十五年,才有機會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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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持打氣筒痛打孕妻害1屍2命 還視訊給女網友看!檢斥泯滅人性
摘錄自:2020/09/10 ETtoday【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桃園市李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分居,李男懷疑妻子外遇今年6月藉故談判離婚要妻子從雲林北上桃園,見面後不顧已懷孕5月仍性侵,事後2人口角,李男以打氣筒痛毆孕妻倒地昏迷,還拍攝孕妻受傷畫面以視訊傳送給國外女網友觀看,事後發覺孕妻倒臥廁所沒有心跳才急忙送醫,但仍造成1屍2命慘劇;檢方認為李男手段殘忍且泯滅人性,偵結依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地院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44歲的李姓男子與37歲的鍾姓妻子結褵十餘年,近年因感情不睦已分居桃園與雲林兩地,今年6月間,李男懷疑妻子外遇,同月11日以離婚為由要鍾妻從雲林北上桃園談判,當晚見面後,2人再度起口角,李不顧妻子懷孕5月居然痛毆妻子,還恐嚇「會沒命!」逼迫期說出外遇對象聯絡電話,再傳訊恐嚇對方「明天你準備收屍」等語。
李痛毆鍾姓孕妻後,竟還有興致性侵孕妻,隔天一早竟還持打氣筒向孕妻痛砸,見妻子重傷不但不理會,竟拍攝妻子受傷畫面,以視訊傳給國外1名女網友觀看,12日下午三時許,鍾女倒臥廁所昏迷,李男發現已無呼吸心跳,驚覺事態嚴重趕緊找救護車送醫急救,辯稱妻子在家中跌倒,醫護人員發現鍾女傷勢並非跌倒所致報警處理。
李男在偵訊時辯稱,懷疑妻子有外遇敗壞其名聲,沒有殺人故意犯意,有關性交部分則有經妻子同意,鍾女家屬則指証,李男過去時常對鍾女家暴;檢方勘驗李的手機查出,他與女網友互稱「老公、老婆」,案發前曾上網查看有關密宗雙修、懷孕等網頁,還錄下痛毆妻子與性侵畫面傳給女網友看,甚至妻子滿頭是血的照片換成視訊用大頭貼,手法非常殘忍。
檢察官認為,李男凌虐施暴與性侵妻子手段凶殘,連腹中胎兒也因遭受重擊死亡,李妻死前顯然飽受身心重創,李卻與女網友分享犯罪過程泯滅人性,犯後毫無悔意,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地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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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媽 微波爐烤死六週大女嬰
〔編譯魏國金/綜合二十二日外電報導〕加州沙加緬度當局指出,一名亞裔母親涉嫌將六週大的女嬰放進微波爐燒灼致死,而於二十一日被捕。二十九歲的嫌犯楊卡(Ka Yang,譯音)已被控以殺人罪,不過其行兇動機還有待釐清。三月十七日消防人員獲報趕赴楊卡住家救火,之後發現她六週大的女兒蜜拉貝兒死亡,由於女嬰的傷口異常,消防官員隨後求助警方。沙加緬度警局發言人里昂說,最初調查人員即懷疑家電用品,比如微波爐是凶器,然而實在太匪夷所思,不得不謹慎。
調查人員耗費三個月試圖判定女嬰重傷原因,相關醫學專家認為,女嬰的異常傷勢可能來自微波爐,此外,根據法醫辦公室的解剖分析發現,女嬰的灼傷與全美另三件相關案件的受害人傷勢一致。
除此案外,美國發生三起母親以微波爐傷害或殺害稚兒的案件。二○○五年俄亥俄婦女阿諾德將四週大的女兒放進微波爐烤逾兩分鐘,女嬰立即慘死,三十一歲的阿諾德上月被判終身監禁。二○○○年維吉尼亞州年輕媽媽歐特坦承非蓄意殺害五週大兒子,她說在癲癇發作下,將兒子而非奶瓶放進微波爐。○七年德州婦女莫汀將兩個月大女兒放進汽車旅館微波爐十秒鐘,造成手耳灼傷,所幸存活。 2011/06/23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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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遭性侵 眼瞎腸流 採菜遇惡狼 堅強求生醫護動容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湖南張家界12歲少女安安(化名)上月24日獨自上山採野蒿時,慘遭歹徒性侵並以石頭等攻擊,導致她腸子外露、右眼失明,經緊急送醫後已度過危險期。安安可憐的遭遇引發中國社會關注,為她募款的微博轉貼達4萬條,已募集到約百萬元人民幣(約448萬元台幣)善款。
安安家境貧困,母親6年前挑水時落水身亡,父親一眼失明,這幾年全靠父親挖煤的微薄收入維持家計,家裡還有年近8旬的爺爺奶奶,以及年僅10歲、8歲的兩個妹妹。上月24日,為了給兩個妹妹賺取一點生活費,安安獨自上山採野蒿,卻慘遭一名20多歲男子性侵、攻擊,導致她腸子流出體外,歹徒還用石頭砸她,造成她一眼失明、鼻骨骨折。當奶奶找到安安時,她已快要斷氣。警方事後逮捕了嫌犯周高升,他不但有智能障礙,且是聾啞人士。經近一個月治療,安安從死亡邊緣活過來。醫生半個月後要為她動手術,希望讓她右眼保住部分視力,至於她半段外露的腸子,要等3個月後才可放回體內。
香港《蘋果日報》記者近日前往醫院探視、訪問,安安笑著對記者說:「我最喜歡看電視」,尤其是頗受歡迎的卡通《喜羊羊與灰太狼》。安安現已能進食及略微走動,儘管傷口仍疼痛不堪,但為了讓家人安心,她都只是靜靜躺著忍受。每當有人問她傷口疼不疼,她都回答:「不痛!」因家境貧窮,安安讀完小五便輟學。當護士在床邊想唸書給她聽時,她表示希望能上學,更想學習從未接觸的英語。她談到以前的成績時,顯得相當自豪,笑說:「很不錯!」對於安安所表現的堅強,醫生、護士也為之動容。網友除了發動募款外,還有人到醫院探望她。2011/06/20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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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才1歲5月大! 女娃遭性侵截腸
實在太沒人性,怎麼有人下得了手,性侵一歲女娃。台中一名一歲五個月大的女童,因為媽媽入監服刑,所以交給乾爹照顧,但沒想到,這狠心乾爹竟然伸出魔爪,小女童慘遭性侵凌虐,造成13公分的小腸壞死,引發嚴重敗血症,雖然搶救過後,小女童保住一命,但出現嚴重創傷壓力症候群,看到成年男性接近,就會忍不住發抖。
一頭小短髮,開心的用手剝著紅豆餅吃,才一歲五個月的小安,現在已經沒辦法這麼歡樂的笑著,她因為切除了13公分小腸,差點失去生命。小安的媽媽因為詐欺罪被判刑,出獄後才知道,被小安叫做乾爹的人,居然性侵凌虐女兒,請託非人而害了女兒。
因為傷心,小安的媽媽避不見面,她當初在入監前,跑到教會希望找到能照顧女兒的教友,因而認識了同樣剛出獄的小安乾爹,連教會牧師都無法相信,外表看似愛小孩,卻殘忍用不明物體性侵,讓年紀那麼小的小安內臟受創,甚至要切除13公分小腸來保住性命。
連牧師都看走眼,性侵的乾爹現在還在看守所,而他的妻子為了彌補丈夫做的錯事,天天到教會服務,只是可憐無辜的小安,現在看到成年男性就會發抖害怕,嚴重創傷症候群一輩子都難以平復。2010/11/21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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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性侵抵租 判10年賠80萬 硬上後還索欠款 17歲女錄音自救
【孫友廉╱新北報導】十七歲女高職生因打工收入不穩定,積欠莊姓房東房租一萬五千元。莊男前年三次前去要不到錢,竟要女學生以身體償債,女學生不從,莊男仍強行性侵。後來女學生求償,莊男辯稱是女學生自願以「性愛抵房租」,但女學生暗中錄下莊男性侵後仍向她追討房租的對話,法官日前據此判決莊須賠償八十萬元精神慰撫金。
該段「自救」錄音是被害女學生錄下與莊男(三十三歲)之間的電話對話。女學生表示已準備好房租錢,也表示莊男是看她好欺負,才會性侵她,將要提告。莊男則回應「妳要告的話妳就去告啊」、「但要告之前,先請妳把該還我的錢先還給我」。從事出租套房事業的莊姓男子,昨未接電話,不知回應,但他涉及刑事部分,板橋地院已在去年八月判刑十年六月。
判決指出,被害女學生二○○八年單獨北上求學,決定不靠家人資助,半工半讀支應個人生活所有花費。她透過林姓女友人,出面向莊男承租新北市一間套房,每月五千元。但女學生打工不順利,二○○九年六月十五日租約期滿,已拖欠了三個月房租,共一萬五千元。當晚莊男前去女學生租屋處,女學生雖說已找到新工作,拿到薪水會立刻還錢,但莊男仍要女學生馬上付錢,否則就以性關係來折抵。女學生拒絕後,莊男揚言將向女學生的林姓女友人追討,竟趁機將房內電視聲音開大,然後把女學生推倒在床,戴上自備保險套後強姦女學生。
六月底某天凌晨,莊男更拿備用鑰匙,私闖女學生租房處,要求性交,女學生被嚇醒,說正值生理期,莊男改要求口交,女學生大叫,莊男才倖倖然離開。七月某天上午,莊男又去女學生住處,說:「妳今天應該不是生理期吧?」再次性侵。八月四日晚上,莊男再次前去,放話要終止租約並提告,未理會女學生哭求,第三次性侵得逞。事後女學生不再隱忍,報警處理。2011/01/03 蘋果日報
如何解決租屋糾紛
●房客繳不出房租,可透過公所或區中心的調解委員會找房東協調,商談如何攤還租金或給一定寬限期。
●若房東、房客雙方無共識,房客可先諮詢律師獲知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保障。
●若房東不肯給予房客寬限期或其他應有權益,房客要開始蒐證作為日後和房東打官司的依據。
●遭房東以暴力等非法手段要求搬離,房客應報警。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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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虐致死輕判 關鍵有無殺意
虐死前女友,法官竟然下手輕判,新北市這名富家子宋志宏,雖然已經有了未婚妻,卻還是對前女友糾纏不休,不只電擊淩虐,還剃光頭髮甚至毆打她,導致前女友傷重不治死亡,手段兇殘暴虐,事後還拿出強逼女子留下的「遺書」想要脫罪,一審法官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二審法官卻只依傷害致人於死罪,輕判15年6個月。
外界卻對這樣的判決結果很質疑,因為宋志宏這名身價上億的富家子,長得一表人才的他,雙手合十,開口必稱阿彌陀佛,左手還戴著佛珠。或許就是這副形象,宋志宏一審依殺人重罪,判處無期徒刑。到了二審法官卻改變法條,依照刑度較輕的傷害致人於死罪,改判15年6個月。
宋志宏行業換過百百種,不只自稱是香水達人上過節目,還當過迷你摩托車賽車手,上電視介紹他的最愛。私底下行徑讓人搖頭。他不但沉迷吸毒,還有可怕的癖好。
警方調查在民國97年10月間,宋志宏提供安非他命給女友黃亭芸,並和劈腿中國籍的未婚妻,強迫三個人同住,還大玩虐待遊戲。長期虐待黃女,拿水管抽打、香菸燙手掌,還拿修剪貓咪的電動理髮器,把她一頭長髮理成平頭,再將黃女裸體綑綁在電腦椅上,用電線綑綁她的手腳,拖到浴室淋濕全身,拿出電擊棒將她電昏。更狠的是,潑水弄醒前女友後,又強迫她穿上大型重型機車的,防摔衣和安全帽後抓去撞牆,結果女子受不了昏迷休克。擔心惡行曝光。宋志宏之前還逼迫她寫下「死亡和宋志宏無關」的遺書,爲自己脫罪。11月24號,女子重傷昏迷送醫途中死亡,這才揭發這起惡行。當時宋志宏還囂張地,把整個凌虐過程拍下來。後來這一片光碟,被警方搜索時發現,可就讓宋志宏百口莫辯。
去年板橋地院一審,依殺人重罪,判處宋志宏無期徒刑。不過到了二審,法官卻認為,宋志宏沒有想要置前女友於死地。只是玩性虐待遊戲讓對方受傷死亡,改依傷害致人於死罪,輕判15年半。刑期愈判愈輕,可就讓死者家人,無法接受。
不甘心姪女死得冤枉,死者家屬堅持要上訴,即使換不回女子一條命,也要兇手付出代價。2011/06/22摘錄自: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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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殺2女友 奪命情魔判死 法官:殺一惡人 行一大善
【劉昌松、吳詠平、何柏均╱台北報導】男子吳敏誠18年前外遇,不滿女友譏他「沒用」並要分手,亂刀將對方刺死,卻僅服刑2年9個月又11天就出獄;前年他因新女友黃瓊瑤想分手,竟掏出自製鋼筆手槍,當街對黃女後腦行刑式開槍奪命。高院更一審昨依殺人罪,將這名在16年內狠奪兩女友性命的「情人劊子手」判死刑。
更一審法官昨不願表示意見,但維持二審死刑,而去年二審宣判時,法官痛批:「吳敏誠惡性重大、不知悔改且視人命如草芥,該判死刑就要有勇氣判死刑,法院畢竟不是教堂,況且佛祖在《長阿含經》也曾說:『殺一個惡人,等於行一個大善。』如果被告殺第一個女友時被重判,他就沒機會再害人了。」
吳敏誠(46歲)26歲時結婚,和劉姓妻子育有一女,婚後常對妻子拳腳相向。1993年他婚後隔年就劈腿外遇,當年5月他和情婦湯秀香開車出遊,湯女在車上嘲諷從事倉管工作的吳答應幫忙借錢卻借不到,嗆他「沒用!不如分手算了!」吳憤而持刀猛刺湯女胸部奪命,接著自刺腹部想自殺,沒死成又忍不住劇痛,棄屍後就醫,隨後向警方自首,檢方收押。按《刑法》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吳因自首可減刑,家人又湊了200萬元給湯女家屬達成和解,吳被法官輕判8年定讞,1994年入獄。吳服刑時遇到法務部推動降低假釋門檻,只要服滿三分之一刑期就可聲請假釋,因此服刑僅2年9個月又11天就出獄。
而吳敏誠在服刑時,妻子並未因他外遇、殺人而離棄,反而獨力養育女兒苦等團聚,還在吳出獄返家後為他生下第二個女兒,但吳不改惡習,仍常對妻子家暴,妻子受不了,兩人協議離婚,但還是同居一處。2006年,吳透過朋友介紹,和北市華盛頓兒童托育中心老師黃瓊瑤(37歲)交往,劉姓前妻大肚量地把車借給他接送黃女上下班。當時擔任保全的吳月薪3萬多元,卻大手筆支付與黃女出遊費用、買手錶和手機給黃女,還一起合資經營小吃攤。兩年後,吳辭去保全工作,財務吃緊,因此屢屢和黃女爭執,黃女要求分手,並歸還手錶等物品,吳心生不滿,多次向前妻表示要殺了黃女,前妻苦口婆心勸阻,吳仍常到黃女住處潑漆洩憤。
前年12月1日,吳敏誠要求黃瓊瑤見面談判,黃女藉口在參觀世貿展覽拒絕,吳打電話到黃工作的托育中心求證,發現黃女其實在上課,因此怒急攻心,衝到托育中心,黃女無奈出面,兩人在門口談不到2分鐘,黃女甩頭就走,吳掏出自製鋼筆手槍開槍,一擊未中,立刻裝上子彈朝黃女後腦再開槍。黃女同事聽到槍聲趕去察看,只見黃女倒臥血泊,經緊急送醫,黃女仍在3天後宣告腦死,家屬捐出她的器官遺愛人間。吳則回家找前妻、姊姊商量,躲藏7天後,由律師陪同投案。
本案一審時,士林地院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但去年高院審理時,黃女家屬悲傷說:「如果讓吳敏誠出獄,會對我們的生命安全有危害。」加上黃女留下還在念國小的兒子,已因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產生行為退化,因此高院以「吳不能記取教訓,再度恣意持槍殺人,足見被告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為免吳再次恣意剝奪他人生命」,判處死刑。高院昨更審也判死刑,本案還可上訴。《蘋果》昨前往黃瓊瑤母親新北市三峽區住處,鄰居表示,案發後黃母已搬離,偶爾回來拿東西,談到女兒枉死仍會傷心落淚,鄰居氣憤說:「這種人渣判死刑剛好啦!」吳敏誠的姊姊住桃園市,她昨用對講機對《蘋果》記者說:「我已知道他被判死刑了。」不願受訪。吳的前妻也住桃園市,但無人應門。 2011/09/08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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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姑丈繼父都是狼 悲慘養女墮胎又懷孕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新竹縣一名從小被收養的少女,98年起相繼被表哥、姑丈、繼父性侵,養母與姑姑雖知情,卻要求少女隱忍,還帶她去墮胎,少女因再度懷孕而告知老師,這家人的獸行才曝光,新竹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將3男起訴。
但3男都喊冤,表哥、繼父反控少女亂講話陷害;而被驗出胎兒DNA的姑丈辯稱少女挑逗他,雙方你情我願。
檢警調查,少女的養母改嫁,98年,16歲的少女考上高中,借住養父的姊姊(即姑姑)家,卻被同屋簷下的表哥性侵,少女告訴養母月經沒來,養母、姑姑帶她去婦產科檢查,發現懷孕4個多月,最後做墮胎手術,事後養母、姑姑卻未報警。
去年8月,姑丈趁妻不在家,性侵少女;9月,少女週六、日返家,與養母、繼父(養母改嫁之夫)同睡一房,繼父趁夜性侵少女2次,養母卻裝不知,任憑少女被蹂躪。
去年10月,少女發現懷孕告知老師,社工員陪她做流產手術,從死胎驗出姑丈的DNA,少女才供出遭表哥、繼父性侵,但家族都叫她隱忍,社工於是報警。
檢方調查後認為3人涉嫌性侵少女,尤其是少女的姑丈確認是胚胎的親生父親,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把3人起訴。 2012/11/16.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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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慘少女 控姑丈性侵 全家罵說謊 高雄市一名十五歲少女因父母離異,從小寄住姑姑家,不料讀國二時,姑丈竟半夜潛入臥室性侵她三次。少女不甘受辱報警提告,但姑丈矢口否認犯行,因雙方各說各話,法院另傳喚其他四名家人到庭作證。但少女的姑姑、表哥、叔叔等三人,都指證少女說謊成性,與少女同睡一房的表哥說:「當時我就讀國三準備考基測,每天都念書到凌晨三點才睡覺,從沒看過爸爸進房。」少女的姑姑說:「我每天都清晨四點多才睡覺,從沒發現異狀。」同住的少女叔叔也說:「從沒聽到房間有傳出怪聲。」連少女生父都不護著自己女兒,表示「我女兒常說謊,言行舉止像大姊頭,在學校有不正常異性關係」,他還認定是姊姊與姊夫平時對女兒管教嚴格,才被誣指性侵。少女的表弟因年紀較小,未傳喚。所幸法官根據少女內褲分泌物驗出姑丈的DNA等鐵證,戳破惡姑丈謊言,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批惡姑丈「為滿足自己性慾,罔顧人倫。」,日前依加重強制性交三罪重判十二年徒刑。摘錄自:2011/08/24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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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託非人傳毒蟲虐童命案
【甘嘉雯、羅浚濱╱綜合報導】新竹市在九十三年發生一件令人髮指的虐童致死案,四十七歲林姓毒蟲七年前長期凌虐年僅六歲的繼子致死,還與男童生母共同棄屍,男童人間蒸發五年無人聞問;男童陳姓生母後來良心不安告訴其他毒蟲,毒蟲再向警方透露,虐童埋屍案才曝光。新竹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林男十五年徒刑。陳女案則尚在審理中。
判決書指出,陳女九十一年帶五歲兒子投靠林男同居,兩年後生下一子,四年後辦理結婚登記。林男不甘花錢養「拖油瓶」,曾向男童生父索討贍養費遭拒,林男就經常凌虐男童。九十三年七月某夜,林男命男童脫光衣服交互蹲跳,甚至用BB彈射擊男童下體,由於不堪男童吵鬧,還用腳踹背及臀部,將男童全身淋溼綁在房間欄杆上吹冷氣,任憑男童挨餓受凍。翌日下午發現男童冰冷僵硬,隨即告訴陳女。陳女來訪的蘇姓友人確認男童仍有微弱心跳、呼吸,要求趕緊送醫。兩人擔心男童全身是傷無法卸責,竟僅將男童抱到浴室沖熱水,再餵大陸製俗稱「救心丸」成藥,放在客廳沙發讓他睡覺。隔天上午林男發現男童已無呼吸、心跳。陳女沒報警,還協助將兒子屍體包裹入塑膠袋,騎機車合力抬至香山區產業道路旁樹下埋屍。摘錄自:2011/08/24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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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魔虐殺童 求處極刑 餵毒輾指甲「有夠變態 定要判死」
【綜合報導】毒販,綽號「小六」劉金龍(40歲,有毒品、傷害等40多項前科)擔心同居人的兩歲兒子哭鬧引來警方盤查,竟涉嫌夥同友人許冠雄(33歲,毒品前科)、周健輝(29歲,詐欺前科)、鄭盛峰(35歲,毒品前科)為男童注射海洛因,還以尖嘴鉗夾輾指甲、徒手拉扯生殖器、鐵槌敲鼻樑等酷刑凌虐男童致死。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將四嫌起訴,並具體求處最重之刑,依法即死刑。
男童王昊(2歲)的姑姑昨說:「看了起訴書描寫昊昊受虐經過,這個痛連大人都受不了,無法想像那麼小的小孩怎可忍受,這四個人有夠變態,法官一定要判死刑,否則他們出來後一定會再犯。」
起訴指出劉金龍去年八月認識吸毒同好潘美芳,不時提供毒品給潘女,潘女因丈夫入獄服刑,又受不了毒品誘惑,竟帶兒子王昊和劉男同居,後因劉男即將入監所觀察勒戒,潘女也因毒品案未如期報到服刑而遭到通緝,劉男怕男童哭鬧引來警察盤查,處心積慮想將小孩送走,而潘女同居後發現劉男脾氣暴躁,也想離開。
劉金龍發現潘女要走,認為是男童害的,就在去年十月十一日向潘女謊稱要帶男童外出買零食,卻先後將男童帶往周建輝、許冠雄等友人住處凌虐、餵毒,直到十一月一日死亡時,潘女還相信劉男所稱「小孩在保母家」。
檢方查出,男童被囚禁期間,劉金龍只要聽到哭鬧,就聯合周建輝、許冠雄、鄭盛峰等人,用手或塑膠尺毆打男童,甚至抓他頭撞汽車儀表板、拿高溫物品燙四肢、用鐵槌敲打鼻樑及手、腳趾頭、以尖嘴鉗夾輾男童手指及拔男童指甲、徒手拉扯生殖器,還用類似剪刀尖物戳男童腳底及左大腿。
男童受虐導致遍體鱗傷,劉金龍竟還拿安非他命吸食器給男童吸食,又拿摻海洛因的香菸讓男童抽,去年十一月一日,劉金龍等人帶男童轉往新北市三峽區途中,見男童因全身疼痛而大聲哭鬧,先餵男童喝米酒,但男童仍未停止哭鬧,竟為男童施打海洛因,導致男童呼吸衰竭,送醫不治死亡。
消息傳出後,立刻引發輿論公憤,當時逃逸共犯劉嫌則成了全民公敵,其惡行就連友人也看不下去,頻向警主動告知其行蹤,前天晚上11時許,警方循線於新店區中正路一處工寮逮人,並從其住處及車內,搜出4把改造槍、37顆子彈,大麻、安非他命及海洛因等毒品。
劉嫌坦承,周日他在許嫌家中,見男童哭鬧,找來童軍繩綁其雙手,然後再將他騰空吊起,期間他與周嫌不斷徒手、或以自製電纜拍抽打王童全身,甚至拿香燙腳底等方法管教,隨後他將男童解下平放,拿襪子塞男童嘴、雙手仍綑綁,持續朝其狂打教訓。
鄭嫌說,當晚他開車將王童帶出門交易,車內鄭嫌與周嫌見男童又開始哭鬧,對其強灌米酒未果,乾脆對王童施打海洛因,才安靜下來,隔天王童再度吵鬧,鄭嫌讓其吸食海洛因菸,當時王童身體已出現異狀,但眾人未察,直到周二王童喝奶狂吐、晚上突沒氣息,許嫌驚覺不對,連忙要求周嫌、鄭嫌將王童送醫急救。
至於王童指甲掀起駭人傷口,劉嫌辯稱是王童頑皮玩電扇遭捲傷(懷疑用尖嘴鉗拔手指甲),他為卸責,甚至反咬男童母潘美芳也會打小孩,「她打得比我還兇!」劉嫌昨遭警移送時,面對媒體記者包圍追問,他見狀乾脆趴地大喊:「人不是我殺的!」當時有名圍觀老翁,得知他是虐殺男童嫌犯,氣憤上前狂打他的頭,並痛罵:「沒人性的畜生!」
男童的親生父母,當初因為兩人都染上毒癮,被男童的祖父母趕出家門,父親入監服刑,母親則與劉金龍同居來滿足毒癮,但祖父母怎樣也沒想到,媒體所報導被虐殺的3歲男童,竟然就是他們自己的孫子。摘錄自:2011/11/05 /2012/01/04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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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媒體追蹤報導劉金龍等四嫌被起訴後,網友「Tai Zhuang」立即留言「剛看到檢方將這幾個豬狗不如的罪行詳列出來,眼淚馬上掉了下來,最底層的地獄才是牠們四個該去的地方!!如果可以買兇殺人,我第一個掏錢!」
網友「Vanessa Chang」也留言「四十萬人強烈要求判處這四個人魔「死刑」,請法官看看人民的吶喊!四人死刑是我們唯一能接受的判決!槍決對他們來說已經是仁慈了!」
網友一面倒要求法院判四嫌死刑,還有網友呼籲人權團體及廢死聯盟不要出來聲援四嫌,網友「Hana Wu」就留言「拜託~廢死聯盟的……這幾個人渣……你們不會替他們出聲吧!!!要是你們的孩子被這樣極度慘忍對待……來不及長大!?我就不信你們不會想把他們千刀萬剮」。 2012/01/04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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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男弒父 十字弓穿心 多倫多圖書館下手 兇嫌疑因報復遭家暴
【王潔予╱綜合外電報導】加拿大多倫多市一座圖書館,前天驚傳十字弓殺人案,兇手是24歲中國移民第二代,死者是他父親。事發時,附近學校剛好放學,圖書館內進行親子活動,許多帶著孩子甚至嬰兒的婦女,目睹血淋淋的殺人經過。而背後中箭的受害者,當場死亡。
死者是52歲、有家暴前科的程希(音譯,Si Cheng),英文名威廉。多倫多《星報》報導,兇手方舟(音譯,Zhou Fang)走進圖書館一角,先朝父親程希噴防身噴霧,等程轉身,再近距離用十字弓朝程的背開弓,利箭正中他心臟。程血流如注,當場斃命。這一幕讓圖書館裡很多母親傻眼,幼童嚇哭。父曾因毆妻入獄
目擊者指,當天下午4時過後,一名穿深色夾克的黑髮男子,冷靜步出圖書館,駕搬家卡車朝東駛離。一名尾隨他的老先生,記下車號,警方當晚逮捕方舟。方舟隔天因「一級謀殺」罪名出庭,承認犯案。警方透露行兇動機可能是家庭糾紛。死者程希自1999年8月起有家暴紀錄,2000年6月因家暴被判緩刑1年;2002年2月在兒子及岳母前攻擊妻子。鄰居表示,程希因此入獄,出獄前,妻子害怕一度躲到中國,死者從此獨居,數月前因不服社區規定,被警強制遷離。男用十字弓弒父示意圖華裔男子方舟前天在多倫多郊區一座人來人往的圖書館內,從父親程希背後,用十字弓將他射死。程希心臟中箭,當場死亡。2010/12/05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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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事件
知名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十四日在台北縣上學途中遭綁票,歹徒砍斷白曉燕的一截左小指,要脅贖金五百萬美元,歹徒數度約交款但均爽約。警方昨天根據電話通訊逮捕三名嫌疑人,並查緝在逃的嫌犯林春生、陳進興。 十七歲的白曉燕是白冰冰的獨生女,就讀林口鄉醒吾中學二年級,十四日上午七時四十五分從林口鄉忠孝路家中出門上學,但並沒有到學校。
當晚歹徒直接打白冰冰的行動電話,告知白曉燕人在他手中,要白冰冰到龜山鄉長庚高爾夫球場大門口守衛室旁墓園拿白曉燕的東西。 警方接獲白冰冰的報案後,隨即成立「○四一四」專案,前進指揮所設在林口消防小隊,隨時準備於交款時緝捕歹徒及救出人質。
偵辦白冰冰獨生女白曉燕被綁架勒贖五百萬美元案的警方專案小組,昨天下午兵分兩路,分別到在逃嫌犯林春生與他陳姓女友所購買的台北縣淡水鎮「日若山莊」別墅,以及嫌犯林春生上個月初承租的五股鄉西雲路公寓搜索及採證。 《1997/04/27聯合報》
刑事警察局長楊子敬昨晚在法醫楊日松勘驗後指出,五股工業區中港大排發現的浮屍證實為白曉燕,已死亡約八天到十天,研判係死後落水,頭部有三處撞擊傷,頸部有勒痕,白曉燕應係先遭勒斃窒息後,歹徒再在白曉燕身上用兩條繩子綁著六個大榔頭,沈屍中港大排,手法殘酷無比。白冰冰在會同勘驗時眼淚早已流乾,表情木然堅定,圍觀者均動容不忍。
楊子敬昨晚十時三十分,在法醫楊日松勘驗白曉燕浮屍完畢後,在板橋市台北縣立殯儀館景福廳前,說明初驗結果。楊子敬表示,屍體雖已浮腫,經白冰冰會勘認屍,從外觀、年齡、身材體型,白冰冰確認是女兒白曉燕,主要依據還包括白曉燕裝有四顆假牙,浮屍上也確實有四顆假牙,及左小指被切除一小截,相驗後並取下四顆假牙,將送往刑事局做DNA化驗,及交由替白曉燕裝假牙的牙醫師比對確認。
楊子敬說,白曉燕的頭部有三處撞擊傷,身體腹部等處也有三處撞擊瘀傷,及類似踢撞傷痕,有內出血,頸部有明顯勒痕,身上從頸部、腹部到腿部,有兩條繩子交錯綑綁,一條童軍繩,一條尼龍繩,兩條繩子上共綁著六個大榔頭沈屍中港大排,三個較大型的鐵槌,每個重約六點四公斤,三個較小的鐵槌每個約重三公斤,總重近三十公斤。
楊子敬表示,初驗浮屍是白曉燕無誤,但詳細情形與白曉燕在死前,是否曾有掙扎或反抗搏鬥等細節,檢方將在日內解剖,做進一步勘驗。 由於被發現的白曉燕浮屍赤裸,媒體詢問白曉燕生前是否曾遭歹徒玷辱?楊子敬表示目前還無法確定,須待進一步的勘驗。 昨天傍晚,警方發現中港大排少女浮屍後,警方立刻連繫檢方及法醫楊日松前往相驗,板橋地檢署檢察長林偕得、法醫楊日松、刑事局長楊子敬、鑑識科長翁景惠、台北縣警察局長鄭榮進等人,在近九時陸續趕赴台北縣立殯儀館,白冰冰在晚上九時零五分由弟弟及親人陪同,共同乘坐一輛深藍色賓士轎車抵達殯儀館,隨即在警方引導下前往會同檢警勘驗,整個勘驗過程約一小時餘。
楊日松、楊子敬勘驗後離去,圍在現場的民眾則在等待白冰冰,白冰冰神情枯槁,表情木然,小心翼翼的捧著警方專案小組找到的白曉燕衣物遺物,緩慢上車離去,現場民眾待白冰冰離去後,紛紛痛罵歹徒太沒人性,要求警方一定要捉到歹徒繩之以法,對全體國人才有交代;也有民眾大罵警察無能,沒有能力保護善良老百姓。
《1997/04/29聯合報》刑事警察局法醫楊日松前天晚上解剖相驗白曉燕屍體時,從胸腹間掏出多達五百西西的內出血量,顯示她生前遭到嚴重毆打。綁匪如此對付柔弱少女,令人髮指。另外,白曉燕的處女膜有破裂新痕,但生前是否遭到玷辱,以及遭到那個歹徒玷辱,尚待化驗才能確定。
檢方證實前天深夜初驗結果,白曉燕的頭部有三處撞擊傷,除一處較輕微,另兩處創傷頗重,胸腹部均有類似踢、踹傷,解剖後發現嚴重內出血,肝臟破裂,用量杯掏出胸腹積存的內出血,共掏了五杯,每杯一百西西,可見生前慘遭毆打凌辱的嚴重程度。
依檢警驗屍結果,白曉燕是已遭歹徒毆擊凌辱至奄奄一息,歹徒再用兩條繩子綑綁頸部與全身手腳導致白曉燕因嚴重內出血,加上頸部被繩子緊勒,缺氧窒息死亡。即使未被繩子勒頸,以內出血傷勢的嚴重性,也難活命。尤其令人髮指的是白曉燕遭切除的左小指斷指,歹徒竟以細鐵絲緊綑來止血。白曉燕生前所受的折磨,十分悽慘。
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振興、檢察官曾部倫昨天表示,他們當檢察官還沒看過少女命案死得如此悽慘。兇手對柔弱少女撕票,慘絕人寰的狠毒手段,完全沒有人性,這個案子非破不可,否則無法對全體國人交代。 檢方昨天已將白曉燕的一小截左小指斷指,發還給白冰冰,讓白曉燕保存全屍。 《1997/04/30聯合報》
1997年4月,林春生、陳進興、高天民人綁架殺害白曉燕、並續犯下殺死方保芳夫婦,及護士鄭文玉等多案。 1999年10月6日,陳進興被執行槍決。
參考資料http://udn.com/SPECIAL_ISSUE/FOCUSNEWS/WHITE/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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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日女忌妒抱嬰兒的媽媽太「幸福」 折斷4名嬰兒腿
日本一名女子在路上看到媽媽抱著小孩的模樣「太幸福」,就忌妒心作祟殘忍地折斷4名嬰兒的腿,目前這名女子已經被判入獄。
據日本《今日日本》和澳大利亞《每日電訊報》報導,日本這名女子早乙女優子(Yuko Saotome),在2010年4月到5月期間,多次在公共場合向抱著嬰兒的「幸福媽媽」,假裝覺得嬰兒太可愛,請求想抱看看嬰兒,但卻在被害媽媽不知情的情況下,暗中折斷幼小嬰兒的腿,短短1個月內已有4名寶寶受害。
日本法官表示,這名女子看到抱著孩子的媽媽過得比她「快樂」、比她「幸福」,因而產生了忌妒心,做出了卑劣的行為,目前已將她判刑4年半。2012/02/04 MSN 新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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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16 Sat 2013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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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殺小姊妹 減刑出獄再誘殺(惡劣至極1)
★花美男殘殺女運將判無期 家屬憂「越判越輕」不敢上訴★性侵兇手無期定讞 放血殺女 下跪逃一死 ★道歉可保命?男四度殺人 法官竟稱良心未泯不判死★荒唐!乩童強迫兒子與母亂倫!★殘忍!妻子遭性侵活拔器官 他被逼看全程後分屍慘死★殺妻姦屍 人魔重判20.5年 女兒希望「判他死刑」★ 殺2妻3子 陳瑞欽沒人收屍★6國中同學援交 遭惡狼白嫖★對家暴心軟... 婦人賠上性命! ★「人魔應判死」逆孫鐵鍊弒嬤 囚終身定讞★殺葉小妹 淫魔判死 「惡貫滿盈」★癡情孤女渴望被愛 人財兩失被殺埋屍★★★★